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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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協議(精選3篇)

甲方: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標項目(招標編號:_________)的公開招標結果和有關招投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爲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提高定點印刷廠的印刷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全面推行政府採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__]53號)的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乙方可以承接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有關人民團體,以下稱用戶)的信封(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印製及相關服務。

第二條 乙方承接用戶的印刷業務時,應按乙方投標文件《開標一覽表》中表一承諾的價格優惠率收取費用。各種印刷品價格的確定參照《開標一覽表》中表二的投標報價(見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諾的價格優惠率:

信封:_________%(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_________%)

第三條 辦理印刷業務程序

1、用戶可以自行選擇乙方爲承印單位。

2、乙方根據用戶的印刷要求提出報價,經用戶確認後,乙方與用戶簽訂印刷合同(格式見合同附件二)。印刷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具有押金性質的任何費用。

3、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畢後,乙方必須將版樣送交用戶校對確認,用戶校對並簽字確認後,方可開機印刷。

4、印刷成品經用戶驗收、簽字確認後,乙方與用戶辦理結算手續。

第四條 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承接的印刷業務,爲用戶開具由甲方統一印製的《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品驗收單》(以下簡稱《驗收單》,見合同附件三)。用戶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

第五條 驗收標準

印刷品必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滿足用戶要求,內容無誤,材質無誤、紙張平滑,墨色均勻,頁碼正確,尺寸劃一,裝訂整齊,包裝結實,標籤準確。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印刷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和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受理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5、甲方對用戶印刷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作爲本合同附件(見合同附件五)。乙方據此認定甲方印刷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內容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定點印刷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印刷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印刷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印刷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印刷經費未落實或印刷經費不足的印刷業務,有權拒絕承印。

4、遇有國家有關部門調價,可按其規定進行調整並報甲方,但優惠承諾不變。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印刷業務管理條例》(國務院20__年第315號令),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印刷質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印刷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對所有印刷品的內容,都要給予保密,對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專人監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內容不外傳,印刷文件不帶出廠外。印刷完成後,對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當用戶面銷燬,並對儲存在電腦裏的文件進行永久刪除。否則對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5、當用戶有印刷需求時,到達用戶現場時間不超過4小時。

6、對中央國家機關的印刷品做到優先排版製版,優先印刷,優先裝訂,優先免費送貨。

7、原則上按國家統一的公文格式和標準印刷,若用戶有特殊印刷要求,應積極配合,滿足用戶需求。

8、加強對接單、排版、製版、印刷、裝訂、包裝、運輸、驗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個環節不出差錯,確保錯漏率爲零。

9、對已製版印刷的菲林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項目不得收取製版費。不允許使用再生ps版。

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驗收單及相關資料,以備查驗。

11、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認真搞好定點印刷服務,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爲。

12、建立定點印刷檔案,並在每季度結束前5日內向甲方報送《驗收單》和《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業務季度報表》(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的印刷項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

二、因印刷質量給甲方或用戶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印刷品丟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戶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戶印刷委託後,不得轉廠印刷。否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九條 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爲乙方今後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定點印刷廠投標時的評標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情況給與通報表揚或扣分處理。乙方的基本分爲3分,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甲方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一,當得分爲零時,甲方將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定點印刷廠資格。

二、乙方做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通報表揚:

1、本合同有效期內沒有被處罰扣分的;

2、經調查,用戶滿意率達到95%以上的。

三、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l、乙方每被用戶有效投訴一次,扣l分;

2、在甲方組織的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扣1分;

3、交付印刷品返工兩次以上的,扣1分。

4、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印刷業務的,扣1分。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印刷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累計積分爲零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印刷行業經營資格的;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印刷廠定點資格的。

被取消定點資格的定點印刷廠,除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外,三年內不得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投標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l、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爲中央國家機關提供印刷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印刷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中各種行爲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戶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說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合同簽訂日至20__年8月31日止。

第十三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乙方的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爲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標項目(招標編號:_________)的公開招標結果和有關招投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爲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提高定點印刷廠的印刷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全面推行政府採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__]53號)的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乙方可以承接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有關人民團體,以下稱用戶)的信封(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印製及相關服務。

第二條 乙方承接用戶的印刷業務時,應按乙方投標文件《開標一覽表》中表一承諾的價格優惠率收取費用。各種印刷品價格的確定參照《開標一覽表》中表二的投標報價 (見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諾的價格優惠率:

信封:_________%(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_________%)

第三條 辦理印刷業務程序

1、用戶可以自行選擇乙方爲承印單位。

2、乙方根據用戶的印刷要求提出報價,經用戶確認後,乙方與用戶簽訂印刷合同(格式見合同附件二)。印刷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具有押金性質的任何費用。

3、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畢後,乙方必須將版樣送交用戶校對確認,用戶校對並簽字確認後,方可開機印刷。

4、印刷成品經用戶驗收、簽字確認後,乙方與用戶辦理結算手續。

第四條 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承接的印刷業務,爲用戶開具由甲方統一印製的《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品驗收單》(以下簡稱《驗收單》,見合同附件三)。用戶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

第五條 驗收標準

印刷品必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滿足用戶要求,內容無誤,材質無誤、紙張平滑,墨色均勻,頁碼正確,尺寸劃一,裝訂整齊,包裝結實,標籤準確。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印刷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和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受理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5、甲方對用戶印刷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作爲本合同附件(見合同附件五)。乙方據此認定甲方印刷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內容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定點印刷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印刷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印刷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印刷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印刷經費未落實或印刷經費不足的印刷業務,有權拒絕承印。

4、遇有國家有關部門調價,可按其規定進行調整並報甲方,但優惠承諾不變。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印刷業務管理條例》(國務院20__年第315號令),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印刷質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印刷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對所有印刷品的內容,都要給予保密,對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專人監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內容不外傳,印刷文件不帶出廠外。印刷完成後,對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當用戶面銷燬,並對儲存在電腦裏的文件進行永久刪除。否則對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5、當用戶有印刷需求時,到達用戶現場時間不超過4小時。

6、對中央國家機關的印刷品做到優先排版製版,優先印刷,優先裝訂,優先免費送貨。

7、原則上按國家統一的公文格式和標準印刷,若用戶有特殊印刷要求,應積極配合,滿足用戶需求。

8、加強對接單、排版、製版、印刷、裝訂、包裝、運輸、驗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個環節不出差錯,確保錯漏率爲零。

9、對已製版印刷的菲林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項目不得收取製版費。不允許使用再生PS版。

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驗收單及相關資料,以備查驗。

11、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認真搞好定點印刷服務,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爲。

12、建立定點印刷檔案,並在每季度結束前5日內向甲方報送《驗收單》和《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業務季度報表》(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的印刷項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

二、因印刷質量給甲方或用戶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印刷品丟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戶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戶印刷委託後,不得轉廠印刷。否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九條 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爲乙方今後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定點印刷廠投標時的評標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情況給與通報表揚或扣分處理。乙方的基本分爲3分,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甲方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一,當得分爲零時,甲方將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定點印刷廠資格。

二、乙方做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通報表揚:

1、本合同有效期內沒有被處罰扣分的;

2、經調查,用戶滿意率達到95%以上的。

三、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l、乙方每被用戶有效投訴一次,扣l分;

2、在甲方組織的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扣1分;

3、交付印刷品返工兩次以上的,扣1分。

4、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印刷業務的,扣1分。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印刷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累計積分爲零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印刷行業經營資格的;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印刷廠定點資格的。

被取消定點資格的定點印刷廠,除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外,三年內不得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投標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l、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爲中央國家機關提供印刷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印刷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中各種行爲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戶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說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合同簽訂日至20__年8月31日止。

第十三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乙方的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爲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報財政部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協議 篇3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爲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方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爲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元人民幣)。(注:不超過6000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

其中,學費、住宿費 6000 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 元人民幣);

生活費 0 元人民幣(大寫 零 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XX年 6 月 28 日起,至 年 10 月20 日止,共計 6 年 4 個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爲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爲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爲得到糾正爲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爲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之日,結息日爲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爲其畢業日期的下月1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爲 年 6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當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戶。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爲XX年 10 月 20 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戶名爲: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戶號爲: 貸款學生在農行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爲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覈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爲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爲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戶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爲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方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爲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方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方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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