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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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攤位合同十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管理方: 合肥新海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出租方、承租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有關出租、承租事宜,爲明確大家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租商鋪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出租商鋪位於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海亞服飾廣場一層 號,建築面積 ㎡。以下簡稱該商鋪。

2、該商鋪爲全裝修商鋪,交付時爲正常使用商鋪,用電設備齊全,所有開關線路全部安裝到位。

第二條 承租方資格驗收手續

承租方在簽訂合同前應提示有效身份證,以便出租方、管理方複印後留檔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房屋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爲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收回商鋪。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租賃該鋪位僅作爲經營 。

3、租賃期滿,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如合同到期前20天出 租方有權租賃給第三方,承租方應如期歸還。逾期除按本合同交付租金外,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租金、物業管理費的交付方式

1、該商鋪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年租金總額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2、租金、管理費支付方式如下:

(1)承租方以 方式,租金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前一年分兩次付清給出租方;

(2)該商鋪的月管理費爲 元,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前付清給管理方,管理費與租金一併交納。(注:該費用僅 包含每年6、7、8三個月的中央空調費用、公用通道照明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該商鋪的管理保證金爲 元。管理保證金是爲了保證承租方按時交納自用部分的電費、管理費、房租及罰金等相關費用準時到位。承租方正常營業, 到期後梧任何欠費及不良罰款,並將檢驗合格的商鋪交還給出租方或管理方後, 由管理方無息退還給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履行的,管理方在權 扣除承租方交納的管理保證金。

(4)原合同簽訂之前交納的定金 元,均可充抵爲管理保證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租方應服從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按照要求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並按時交納各項稅費。

2、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應按每月按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方交納承租商鋪的自用電費。凡逾期不交者,除按規定交納當月費用的,並交納該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五/天的罰金。逾期30天不交者按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執行。

3、乙方同意租賃期滿或協議解除時,將因自身經營需要而拆除的玻璃隔斷按管理方要求恢復,或承擔相應的費用。

4、該商鋪的出租稅費的交納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約定解決。

第六條 商鋪的修繕及使用

1、在租賃期內,該商鋪及其所屬設施的公共部位由管理方進行正常維護外,其商鋪內自用的線路、設施、照明均由承租者承擔修繕責任。

2、對承租方的裝修裝飾部分及接租後保留前任承租方的裝飾部分,均由新的承租方負責維修。

3、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承租方如需要對所租商鋪進行裝修、內部結構改造或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修,須先徵得出租方、管理方的書面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並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常營業,否則管理方或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立即整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後果由承租方承擔。嚴禁在商鋪內亂接電線等現象。

4、嚴禁在商鋪內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不許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如發現除罰收其電器設備外,還處於壹佰元罰款,罰金從承租方交納的管理保證金中扣除。

5、承租方因經營需要而拆除承租商鋪與與之相鄰商鋪的玻璃隔斷,在合同期滿或協議解除時應將恢復好玻璃隔斷的鋪面交還給出租方,承租方沒有恢復的,管理方有權從承租方所繳納的管理保證金中扣除恢復的費用並扣除因恢復而產生的房屋租金。

第七條 商鋪的出售及轉租

1、在租賃期間內,承租方對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方應在出售前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無書面回覆,則視爲放棄該權利。

2、承租方在合同期內將出租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後,方可轉讓,轉讓時須到管理方與產權方重新辦理合同變更手續。否則原合同自動終止,所產生的經濟糾紛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沒經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的前提下而進行私自轉讓的,其租賃合同視同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剩餘租金及管理保證金不退,後果自負。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

(1)沒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進行轉租、轉借的;

(2)沒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拆動改變商鋪結構、損壞承租商鋪設施,在出租方和管理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整改、修復的;

(3)未經管理方同意而擅自中途關門歇業達七天以上的;

(4)無故拖欠房租累計十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鋪位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亂紀活動的;

(6)逾期十天未次納按約定應當承租方繳納的房租及各項費用的;

(7)其它違反《管理公約》之嚴重行爲的。

2、承租方如欲續航,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十天之前通知出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即不享有優先續航權;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三方免責,合同終止。

第九條 商鋪交付終止收回驗收

1、出租方交鋪時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無書面異議即視爲合格交鋪。

2、承租方於租賃期滿後,將承租鋪位及設施、設備完好無損交還出租方,並經出租方或管理方驗收;

3、合同期滿或終止,承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鋪位正常使用。對於未經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視同無主物品,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經承租方同意,提前收回鋪位的,除了返回租金餘額外還應賠償承租方一個月的房租。

2、在合同期內 ,承租方提前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出租方一個月的租金外,其餘多交租金及管理保證金不退還給承租方,在拆除玻璃隔斷的還應恢復出租商鋪內的玻璃隔斷。(或支付此項費用)

3、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單方面提高租金,承租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4、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書面同意方可允許中斷合同,否則視爲違約。

5、在租賃期內, 如因業主產權因素影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出租人承擔,與管理方無關。

6、承租人無故拖欠管理費及自用部位電費達到三十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十款第二條執行。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1、經有關部門鑑定,租賃期內商鋪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和合同終止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如因市政建拆遷,該合同自行解除,三方免責。

3、因本市場整體經營結構調整,管理方提前二個月通知承租方的,三方互免責任;

4、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協調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與本合同同時簽訂的其它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由三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標的物所轄的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執一份,承租方執一份,管理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管理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的附件

1、承租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裝修管理規定;

3、商場管理規定;

4、消防責任書。

出租方: 承租方: 管理方:

年 月 日

攤位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爲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爲(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爲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

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約日期:

攤位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某商場

公司住址:

承租方(乙方):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促進某商場的繁榮與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管理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承租某商場攤位並進行經營等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乙方承租的攤位系甲方位於某商場內第__層___號攤位(以甲方統一編號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對乙方的攤位具有合法的經營使用權和租賃權。

第三條、租金及管理費

乙方承租的鋪位面積爲___㎡(含公攤面積)。租賃期內攤位租金及管理費(均不含稅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租金每月爲__元,租金按季繳納,應交租金總額爲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2、管理費爲每平方米每月___元,管理費按季繳納,應交管理費總額爲___元,(大寫: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3、上述租金及管理費均不含稅金。

4、上述管理費包括購物中心攤位經營管理費、廣告促銷宣傳費、衛生費,公共部分水、電費等。取暖費按國家標準收取。

5、租賃期內攤位租金及管理費單價及計算方式嚴格按上述約定執行。租賃期滿續簽租賃合同時,甲方可以根據購物中心實際經營情況進行上調或下浮租金,管理費按實際發生情況酌情予以調整。

第四條、經營類別

乙方承租的購物中心攤位用途爲商品經營銷售,經營類別爲____類。乙方不得擅自經營其他樓層或區域經營的商品,應嚴格按甲方劃定的經營商品種類範圍(見附件二)選擇經營種類。如需變更或增加經營項目,須報甲方審批,審批後交納經營項目變更費500元,如增加經營項目,交納項目增加費100元,如乙方私下變更或添加經營項目,甲方不予認可,有權責令乙方更正,並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或終止合同。特殊情況或經營未劃入購物中心經營範圍內的商品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付款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個季度租金___元,一個季度管理費___元。租金及管理費先交後用,自第二季度起租金及管理費最少提前10天繳納,最後繳納日期爲__號,以此類推。

第六條、保證金

1、乙方須於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元作爲保證金。保證金是乙方爲其履行本合同以及進行商品經營行爲提供的保證。

2、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單方面從乙方所交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先行賠付:

⑴因乙方原因或過失導致攤位設施、商場建築、公共設施設備及商場裝修損壞時,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五日內未按覈定損失數額繳納賠償金。

⑵乙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以及按相關規定應對消費者承擔某種義務,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時,未在事發後三日內按《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質量承諾之規定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⑶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商場管理制度受到違約金處罰時,未在三日內上交罰金。

⑷乙方出現違約行爲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或出現依照本合同約定保證金需要扣除或不予退還的情形。

3、保證金不足以進行先行賠付時,乙方應當自減少之日起15日內及時補清,否則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主張留置權求得賠償。

4、由於乙方原因致使保證金數量減少時,乙方應自減少之日起15日內補足保證金。否則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5、乙方租賃期滿後不再續租,且退出攤位後三個月內無消費者投訴及其他違約行爲,甲方應在三個月期滿後將保證金如數(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七條、續租和退租

乙方須於租賃期滿三個月前書面向甲方提交續租(退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租攤位享有優先續租權。若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續(退)租手續,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續租權。甲方有權另行租賃。

第八條、甲方的主要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對某商場的整體管理和經營權,並可根據市場發展變化及總體經營戰略改變的需要,對經營結構和商品佈局進行適宜的調整。

2、甲方有權針對商場的管理和經營制定相關制度。對乙方的經營商品、經營行爲和現場環境進行監督管理,並有權對乙方違法、違規和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採取責令停止違法、違規行爲,要求限期整改、停業整頓和賠償等必要措施。

3、甲方爲乙方提供攤位和相關服務,並按約定收取費用。

4、甲方負責商場正常的供水、供電和供暖,保障電梯、自動扶梯等設備的正常運行(因水電暖供應部門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並做好必要的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物業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5、甲方負責商場整體的對外廣告宣傳和營銷企劃。

6、甲方對乙方承租攤位營業人員的日常工作及服務質量具有監督和管理的權力。

7、如因設施維修,乙方必須完全配合甲方進行維修,造成停業,按停業時間扣減租金。

8、因自然災害或政府行爲造成停業,租金不予扣減。

第九條、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對所承租攤位的合法經營權和收益權。

2、乙方擁有根據樓層和區域劃分按本合同約定選擇經營項目的權利,並依法自主經營、自擔責任、獨立收支、自負盈虧。當乙方的經營項目變更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並徵得同意。

3、乙方對其攤位內從業人員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因其攤位內從業人員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權益損害時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乙方有向甲方提出經營、管理建議的權利。

5、乙方應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

6、若乙方的通訊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有及時告知甲方的義務。

7、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依法經營,按要求自行辦理相關經營證照並按時交納相關稅費。

8、乙方有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依法照章納稅的義務。

9、乙方有依法誠信經營、保證所售商品質量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義務。

10、乙方應按攤位衛生管理制度保持攤位內衛生狀況。

11、乙方如需在商場增設宣傳物,用電設備等事項,必須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費用按實際支出結算,由乙方承擔。

12、愛護商場的公共財產,如有設備損壞或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13、樹立防火意識,杜絕一切火險隱患,由於乙方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商場裝修

1、甲方負責商場內公共公用的基本裝修(含商場外立面、地板磚、天花吊頂和照明燈具,不含各商鋪門頭部分)以及電梯扶梯、消防設施設備、通風供暖設備的配套安裝等費用。

2、甲方根據不同經營區域的實際情況進行攤位的分隔,費用由甲方承擔。對甲方已經確定的攤位分隔設施,乙方不得損壞、再次分隔和更改。

3、攤位內部經營區域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及規定進行裝修和製作櫃檯貨櫃,並自行承擔費用。乙方裝修範圍不得超出攤位分隔紅線,貨櫃高度不得超過2.4米,攤位臨通道50公分內貨櫃及擺放商品高度不得超出1.3米。

4、攤位內如需二次接電,使用電線最低不少於2.5平方銅芯線且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線路須加套線管,攤位佈線完畢後,由我商場電工檢查合格後方可接火碰電;所使用管線等材料必須具備合格證,並須將合格證交至商場管理部門存檔。

5、乙方在對承租攤位進行內部裝修時,應確保該攤位的裝修設計、材料、施工等符合消防部門及環保部門的要求。並於裝修15日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方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

6、乙方在對承租攤位進行內部裝修時,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木工板、木龍骨等,必須在進行防火處理後:塗刷防火塗料等方法,方可使用)。經營期內,消防部門如對裝修、驗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應當予以整改。

7、乙方接到甲方進場裝修開業的通知後,應立即組織進場裝修和製作貨櫃,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如超過規定期限不進行裝修開業,甲方視爲乙方自行放棄該攤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租賃,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8、乙方裝修時不允許改變商場主體結構(包括原裝修整體結構、風格),不得損毀公共裝修或設施,不遮擋消防設施、供電、供水、供暖設備設施和公共通道,不得違反裝修各項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進行現場裝修時應服從甲方的現場監督管理,並嚴格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按期完成裝修和貨櫃製作,完工後由甲方根據事先提供的裝修標準和要求或經批准的設計圖紙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整改或拆除重做。

11、乙方如需對攤位進行二次裝修,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可在非營業時間按甲方要求進行裝修,並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2、因合同解除、終止或其它原因乙方不再繼續租賃使用攤位時,攤位裝修(包括乙方自裝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或拆除。

13、商場營業期間,甲方根據需要對商場內部進行整體裝修改造時,乙方應按時清理貨品,歇業配合裝修。

14、乙方進場裝修時需向甲方繳納裝修押金 元。待乙方裝修完畢,如未對商場設備、設施等公共部位造成損壞,且完全清理裝修垃圾後,通過甲方驗收後全額予以退還。

15、甲方在裝修過程中的審覈及管理,僅是出於商場管理的需要,不能視爲甲方對不當裝修承擔責任的依據,不當裝修的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商品管理

1、乙方所經營的商品種類不符合甲方規定或與其它樓層區域經營的商品種類衝突時,應按甲方要求更改成符合規定的商品種類。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各樓層區域經營商品划行分類表擅自更改經營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分類表經營商品。。

2、乙方應按甲方所實施的品牌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經營,如發生重貨現象經甲方協調仍惡意重牌經營的經營戶,按違約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3、商品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且所售商品一律明碼標價。乙方不得進行價格欺詐損害消費者的權益,發生此種情況經查實,乙方除應按規定進行退換商品外還應按商品銷售價格向消費者做出賠償。

4、乙方完成裝修後,未及時上貨且有可能影響到商場正常經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租賃,且不予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乙方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乙方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5、乙方應保證所承租攤位足夠的商品庫存,並按統一規範進行陳列,以免影響商場整體的經營氛圍。

6、乙方須保證所售商品的質量合格且符合有關技術安全標準要求。因商品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負責賠償。因商品質量問題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造成商場利益受損或被處罰時,乙方應對商場所受損失向甲方做出賠償。

7、乙方陳列銷售的商品遇政府部門抽檢時,乙方應主動配合,並按規定承擔檢驗費用。因抽檢結果不達標被處罰或要求整改時應及時主動履行。

8、營業時間內由乙方照看自有商品,發生丟失、偷竊由乙方自行負責。非營業時間商場清場以後,商品由甲方負責看管。因甲方管理不當造成乙方商品損失時(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售後服務

1、消費者因商品質量、服務等問題到商場管理部門投訴、索賠或出現糾紛由甲方商場管理人員出面協調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協調處理決定。因乙方的責任引發客訴,但乙方又拒不接受甲方協調處理時,甲方有權依照“先行賠付”制度先行向顧客支付賠償,後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追償,乙方在接到甲方追償通知7日內,必須將相應數額的賠償金交至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從乙方所交攤位保證金中扣除。

2、商品質量售後服務問題應本着“顧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妥善解決,乙方不得在商場內與顧客爭吵;出現糾紛應及時請求商場管理人員協調解決。

第十三條、促銷活動

1、甲方負責策劃組織商場各種促銷活動,並負責辦理活動審批及與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調,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促銷工作,如發生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及時交納。

2、乙方因經營需要可自行組織宣傳促銷活動,但事先應將活動方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並自行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活動審批手續,甲方給予必要配合。促銷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商場外立面、攤位以外的公共空間、牆柱、廣告燈箱等部位均屬甲方所有,並由甲方統一管理使用,乙方如需使用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統一安排有償使用。

第十四條、商場管理

1、商場營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時令或節慶日活動安排統一制定,乙方應嚴格遵守。

2、乙方應遵守統一的作息時間,經營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停業,否則甲方有權進行違約金處罰。如有拒交處罰違約金者,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保證金中扣除。

⑴乙方承租攤位經營人員遲到一次罰款10元,早退一次罰款10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無條件清場,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所交保證金。

⑵乙方承租攤位無故歇業,每天處以200元的違約金處罰,一年內無故歇業超過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所交保證金。

⑶乙方承租攤位經營人員,上班打卡後關門的,每月累計達三次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所交保證金。三次以下者,每次處以200元的違約金處罰。

⑷凡享受租金下調優惠的經營人員,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不再享受下調優惠,租金恢復至原價。

3、乙方及攤位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辦理上崗證,並遵守某商場上崗證管理辦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4、乙方及攤位從業人員在經營中應積極向顧客介紹、推銷產品,但需注意商場形象、服務禮儀,嚴禁在攤位通道內採用攔截顧客、強買強賣的方式銷售。否則,將視爲違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5、乙方運送貨品時,不得使用自動扶梯或觀光電梯,並不得阻礙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

6、乙方不得佔用攤位以外的公共通道和空間擺貨或進行其它任何銷售活動,發生此種情況甲方有權立即撤除並給予違約金處罰。特殊情況確有需要,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和安全的前提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可按規定時限暫時使用,但不得長期佔用。

7、乙方必須按商場衛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攤位內的衛生工作;垃圾入桶,攤位內商品擺放、字牌標識和廣告張貼應符合安全要求和甲方統一規定。

8、乙方需在攤位內另接電源或增加照明時,應提出申請由甲方統一裝表接線,並收取相應初裝費。乙方攤位內部的用電由乙方自行購買使用,每度1.5元,如電力部門提價,甲方按相關規定提價。

9、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商場內廣告畫面,不得隨意破壞商場內整體氛圍。

10、乙方未經甲方批准、審覈,不得隨意在商場內粘貼廣告畫及懸掛廣告牌等。

11、甲方的管理人員有權按相關制度和合同約定對乙方的攤位經營行爲進行管理協調。對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爲,乙方有監督和投訴權。

12、若乙方在經營中出現嚴重違規或違約行爲,且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協調、制止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13、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商場相關管理規定,甲方在行使限期整改、停業整頓、收取滯納金、收取違約金、扣除保證金、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貨品留置等權利主張時,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若乙方拒絕簽收相關通知,則甲方有權採取在商場公共區域張貼的形式送達通知,該情形視做書面通知已送達乙方。並視爲乙方知悉所張貼通知內容。

14、乙方須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用電電費,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按每天 元收取滯納金,並採取停電措施。

15、甲方不得違反制度或約定強制干擾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攤位轉租、轉讓

1、在確保商場的正常發展、經營的前提下,允許乙方將所承租攤位進行增值轉讓、轉租,但必須報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轉租手續。

2、乙方對承租攤位需轉讓或轉租時應提前三個月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對新入駐經營戶的綜合經營能力進行審覈,符合商場經營需求的,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轉讓、轉租。

3、如甲方認爲擬入駐經營戶不符合商場經營需求時,則有權拒絕乙方的轉讓、轉租申請。

4、嚴禁乙方私自轉讓、轉租攤位,任何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辦理的轉讓、轉租均屬違約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辦理轉租手續每次交費100元,同時轉租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20xx元。辦理轉讓手續每次交費500元。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約定期內,甲乙雙方非依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一致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須承擔守約方合同約定年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同時還應給予對方相當於乙方所交保證金50%的賠償。

2、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及第五條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管理費,每延期一天應承擔應交租金及管理費總額10‰的滯納金,延期超過15日仍未交清租金及管理費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約定及其它相關規定,違反某商場各樓層區域經營商品划行分類表,擅自改變攤位用途和經營範圍時,則乙方除立即糾正外,還須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者或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4、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或補足)保證金,每延期一天應承擔應交保證金10‰的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清,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5、乙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約定,未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可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續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除應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外,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年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除應立即糾正外,還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攤位另行出租,並不返還乙方所交保證金。

第十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合同約定之情形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當日將攤位(包括裝修)完好退還甲方,並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騰交攤位,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賠償金,超過15日甲方有權對乙方商品清點並撤出攤位進行留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倉儲保管搬運等一切費用,並自行承擔商品變質、過期、破損等風險損失及一切後果。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約定爲準。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承租人相關證照複印件

附件二:某商場各樓層區域經營商品划行分類表

附件三:備忘錄

附件四:某商場經營戶守則

附件五:某商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附件六:某商場經營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附件七:某商場經營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附件八:某商場問題商品“先行賠付”暫行辦法

附件九:某商場經營商品質量及售後服務承諾書

附件十:某商場經營戶關於促銷活動的承諾書

附件十一:某商場經營戶交費承諾書

附件十二:某商場乘坐自動扶梯須知

附件十三:消防常識

附件十四:逃生常識

附件十五:某商場上崗證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特別說明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簽訂,雙方對合同約定條款無異議,本合同不視爲格式合同。

第二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糾紛。

第二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攤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爲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首屆貂皮皮草羊絨羽絨名品服裝服飾暨國內中小企業民用商品(江夏)博覽會”展位 號 ,M標攤,用於乙方展覽展示經營攤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到年月日止,從展會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展位圖紙M×M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爲準。

3.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布展當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整(¥)。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搭建標準展間。

2. 爲展會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等設施,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於地方各部門的關係,爭取各項優惠政策。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參展的展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工商、衛生、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2. 負責對展位裝修進行整體設計,嚴格按照甲方整體要求實施。

3. 必須在年 月日裝修完畢與展會整體開張營業

第六條 展會期滿或展會合作期內終止、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甲、乙雙方自動解除本次展會合作協議。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若甲方違約,按天計算費用,退還餘款,若乙方違約,自動離場,展位費不退。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攤位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營業執照號:

電話:

地址:

乙方(承租方):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真實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商場鋪位的租賃簽訂本租賃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爲叄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鋪位位置與面積

1、乙方租賃的鋪位爲: 號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爲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均按本合同確認的建築面積計算。

第三條:租金與管理費收費標準

1、乙方鋪位繳交租金每月標準爲:

第一年租金爲 元/月。

第二年租金爲 元/月。

第三年租金爲 元/月。

2、乙方物業管理費月繳費標準爲:13.5元/㎡人民幣(含公用照明、水電、冷氣、通風等),即: ㎡13.5元= 元,大寫: 元/月。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作出適當的價格調整。

3、鋪位內的自用電定爲:1元/度,即:按商鋪每月實際用量1元/度計算。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供電局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租賃協議後,甲方給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押金、租金的繳交時間與免租期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兩個月的租金作爲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本合同和商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期滿時乙方向

甲方結清有關費用,甲方免息將押金退回乙方。

2、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時向甲方繳交壹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共計:______元人民幣。之後乙方仍按簽訂日日期來繳交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繳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費總額收取乙方滯納金。

第五條:裝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請的裝修施工人員)裝修必須先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給甲方審批,甲方確認併爲乙方辦理好批准裝修通知書後,雙方一同記錄電錶數、鋪位明細,同時,確認簽字及移交鎖匙;

2、乙方進場裝修前要辦理繳交裝修保證金貳仟元給甲方,並與甲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經甲方驗收,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及裝修管理協議後,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交的貳仟元裝修保證金。如乙方違反了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給甲方商場造成了損失,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乙方的裝修保證金甲方不退回給乙方,預以沒收。

3、乙方租鋪2個以上(含2個)需要拆牆或拆鋪位的,須確定復原方案並經業主同意,同時乙方需繳交復原費給甲方,由甲方轉交業主。期滿乙方復原並經甲方和業主確認後,由業主無息返還復原費給乙方;若期滿乙方不復原,則復原費歸業主所有。

第六條:商場管理

1、乙方進入本商場經營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等經營手續證照,並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和申報年檢。

2、乙方必須遵守本物業所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規定。

3、甲方對乙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商場的有關規定,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口頭規勸指正、書面通知、律師函、暫停其商鋪水電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場名義封其鋪位、公告等方式來提醒和制止乙方違規行爲,責令改正確保商場及大衆業主利益。

4、如乙方違反商場制度,嚴重影響商場運作、聲譽、業主的公共利益時,甲方在提請業委會和本鋪業主或本商場10個以上商家的同意後,有權單獨終止本合同並收回鋪位,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損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轉讓

1、乙方已展開經營,但確需轉讓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在甲方同意後,向甲方繳交轉讓費壹仟元,否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封閉該鋪位,直至完善規定手續爲止。

2、爲確保商場運營正常,杜絕炒鋪行爲。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旦發現乙方轉讓是屬於炒鋪行爲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責令乙方改正。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甲方有權制定修改本商場物業管理規定和《商場管理制度》。

2、爲確保商場開業後運營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權重新制定實施商場整體改造、招商、策劃、管理方案。

3、有權制止乙方因違反商場的物業管理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行爲。

4、根據本合同約定,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費及相關費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約,甲方有權收回鋪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滿後,甲方纔退還乙方之前所繳納的押金;若在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強行退租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賃期內連續3天或累計5天不營業,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書面通知給予警告;若乙方在一個月內累計15天不營業,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單方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還。

8、向乙方(或業主)提供商鋪的自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9、提前將裝修方案和注意事項及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鋪位是合法的。

11、對所涉及乙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本商場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

2、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及本商場物管公司每月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所有設施設備不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須事先向商場物管處申請,獲得批准方可使用,並按約定期限恢復原狀及功能。造成損失的,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修復。

4、對員工、使用人及來客等有告知商場規定和制度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場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賠償責任。

5、租賃兩個鋪位以上,含兩個需拆中間牆和鋪位的,應事先與有關業主確定位置和原貌,並且與業主確定復原費並繳交,期滿後有復原原位義務。

6、保證不利用本鋪位及商場公共地方從事非法經營、非法傳銷及其它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保證按國家消防部門所制定條例來執行本鋪的消防責任,按甲方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裝修,遵守商場消防條例,配合消防有關部門和商場舉行的消防演習。

8、保證依法向有關部門申領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和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收費。

9、保證所有從業人員不帶貓、狗類動物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進入本商場,更不得在本鋪位飼養貓、狗類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

10、對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稅收、債權債務等依法承擔。

11、所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及追究責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費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傳銷及犯罪活動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鋪位的結構用途及改變和侵佔公用部份,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5、2次違反商場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請業委會或業主或附近10個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雙倍索賠己交的費用

1、不按時向乙方交付鋪位使用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重複租賃其他方的。

3、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本鋪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賃期內,商場及本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以上條約雙方均要嚴格執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爲,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應支付而未支付之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作爲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攤位合同 篇6

出租方: (簡稱甲方)

甲方委託代理簽訂人:

租用方: (簡稱乙方)

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攤位租賃的有關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自願租用甲方火龍臭豆腐攤車,包括推車一輛,電瓶及充電器一個,鐵鍋一個,網狀漏勺兩個,密漏勺一個,不鏽鋼托盤三個,液化氣罐一個,深盆一個,調料刷兩個,牙籤盒一個,攤位傘一把,制服四套。乙方支付押金5000元(伍千元整),合同期滿,租用器具攤車無損壞丟失,押金全部退回。若有損壞,乙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甲方所教技術不得私自教給他人,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二、租用期限:合同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乙方保證正常,從甲方處進貨,經營攤車租金免費。

四、合同期內,經營出現任何問題,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責任自負。

五、甲方在乙方經營兩個月後,有權隨時收回攤車轉讓,終止合同,若租用器具攤車無損壞丟失,押金全部退回,乙方可享有優先轉讓權。

六、在廠家不改變價格的前提下,甲方從乙方進貨,進貨清單豆腐小箱1960塊,每箱320元,運費10元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豆腐箱子攢夠5個,需郵回廠家,費用乙方自理,若因未能及時郵回廠家,廠家不予發貨,甲方不承擔責任。油160一箱4桶(也可不用廠家提供的),運費10塊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調料30一袋。碗65一箱,650個。甲方在廠家無特殊情況下,需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及時供貨。

七、首次付款,押金5000元,甲方剩餘貨物兩桶半油84元,一袋半料40元,半箱碗30元,半罐液化氣20.即共需支付,50154元整(伍千零壹佰伍拾肆元),資金到賬後合同生效。

八、所有款項及之後進貨貨款打入以下賬號:

建行

戶名:

九、訂貨貨款提前一天打入賬戶通知甲方,早上九點之前說的,當天發貨,第二天中午一點左右到,九點之後推遲一天到貨。

十、合同到期後是否繼續租賃,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予以補充。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威海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合同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攤位合同 篇7

出租人:

承租人:

本合同在_________ 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 (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本合同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在以上第1 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 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 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 、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 局繳納電話費。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 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攤位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攤位經營一事,經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動後,委託乙方經營期中的_________個攤位(具體位置爲_________),爲明確雙方責任,訂立以下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業務名稱:____________攤位經營(附:《____________招商說明書》)

二、1.經營地點:____________個攤位。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

3.經營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

三、1.經營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營業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10%的資產使用費和資源費;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3%的管理費。

2.乙方按月總營業額的5%於每月底提醛交納給甲方用於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結算週期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結算時間爲次月10日—12日,節假日順延。

4.乙方承擔經過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員工工資及所有相關規費。員工待遇及有關規費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5.合同第一年不設最低營業額,合同第二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貳拾伍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貳拾伍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合同第三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叄拾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叄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發票、人員工資等有效憑證向甲方結算有關費用,收據的結算額度不得超過營業額的30%。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及相關條件如下:

(1)設備名稱、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購買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必須根據本合同規定,及時與乙方進行結算。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甲方視情況決定,乙方不得干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叄萬元整,主要用於設備設施保證、飲食衛生保證、合同有效履約保證等

2.乙方所經營的攤位由乙方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乙方不得再度轉包給他人,否則,立時終止合同,扣除押金壹萬元。

3.乙方的經營範圍、經營品種及其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經營,否則視爲違約。

4.乙方必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爲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向顧客收取現金等,均須通過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機、收銀機及其票據進行結算,否則視爲違約。

6.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任何企業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關係,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視爲違約。

7.乙方要求的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雙方同意起五天時間內結算一切費用,完成一切退場手續,向甲方如數交還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原價賠償。

四、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後,各攤位自行採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2.各攤位裝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負責賠償;

3.各攤位工作服自行帶回,不作退還處理;

4.水電費結清後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叄萬元,在合同正常終止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

2.本合同附《美食廣場攤位管理辦法》、《飲食安全責任書》、《生產安全責任書》各一份,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5.本合同共三頁。

6.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提交臨安市當地司法機關解決。

7.合同的訂立、效力、結算、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攤位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攤位經營一事,經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動後,委託乙方經營期中的_________個攤位(具體位置爲_________),爲明確雙方責任,訂立以下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業務名稱:____________攤位經營(附:《____________招商說明書》)

二、1.經營地點:____________個攤位。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

3.經營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

三、

1.經營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營業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10%的資產使用費和資源費;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3%的管理費。

2.乙方按月總營業額的5%於每月底提醛⒔荒篩甲方用於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結算週期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結算時間爲次月10日—12日,節假日順延。

4.乙方承擔經過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員工工資及所有相關規費。員工待遇及有關規費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5.合同第一年不設最低營業額,合同第二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貳拾伍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貳拾伍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合同第三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叄拾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叄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發票、人員工資等有效憑證向甲方結算有關費用,收據的結算額度不得超過營業額的30%。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及相關條件如下:

(1)設備名稱、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購買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必須根據本合同規定,及時與乙方進行結算。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甲方視情況決定,乙方不得干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叄萬元整,主要用於設備設施保證、飲食衛生保證、合同有效履約保證等

2.乙方所經營的攤位由乙方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乙方不得再度轉包給他人,否則,立時終止合同,扣除押金壹萬元。

3.乙方的經營範圍、經營品種及其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經營,否則視爲違約。

攤位經營合同2

甲方: 食堂承包方

乙方: 電話:

爲建設環境舒適、管理高效、經濟實惠、服務文明的學生食堂,提高伙食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江西於都五中學生食堂目標管理要求》,豐富花式品種,確保基本伙食供應,讓廣大師生和消費者吃得“安全、放心”。現就攤位經營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營業場所、期限

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 食堂 攤位,提供給乙方有償使用,期限爲 個月即從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止(具體以學校開學和放假時間爲準)。寒、暑假期間營業,折舊費等費用另議另收。

二、經營範圍、項目

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經營項目品種爲 。未經甲方同意,不許與甲方及其他攤位業主交叉混營,做損人損利競爭之事。違者給予1000元/次罰款。若甲方同意乙方新增經營項目品種,則另加收折舊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三、徵費項目、計費

1、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月向甲方繳納場地折舊費用,按每月營業額的________% 計算收取。

2、表內水、電、氣費據實計收,目前,水費________元/立方 ,電費________元/度 ,天然氣________元/立方。如遇價格上漲,則隨之上調。

3、服裝、工號牌、招牌及廣告或必備規範設施(如滅火器等),由甲方統一訂製(購),其費用按實際金額分攤(期滿後服裝自行處理、工號牌交回甲方);自購爐竈鍋臺具(餐飲具盤碗筷、冰箱、消毒、風扇等)設備不繡鋼化,其費用自理,期滿後自行處理。

4、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不計利息。先交壹萬元剩於壹萬元從第一個月營業額中扣除。

5、期滿不續約者,經甲乙雙方認定資產無損壞,無違約行爲或不良記錄的,甲方將履約保證金如數無息退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攤位及用餐大廳給乙方使用;水氣表各________個、電錶________個、卡機________臺、單星盆池________臺(含水龍頭、漏塞、軟管)及銷售臺 張等(具體以《設備用具交接表》爲準);並負責收取水、電、氣及餐具檢測等費用。期滿後甲方不負責乙方自購設備處理事宜。

2、甲方行使管理督查職責,對乙方的經營服務進行監督和管理,聽取、收集學生對膳食服務意見,並及時通報給乙方。凡經有關部門檢查,一學期內對須整改項目屢次不到位的,累計超過2次(含2次)或連續營業1個月(含)以上未達標者,實施嚴格的退出機制,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並責令其退出。乙方經營業績好,合作愉快,無不良記錄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甲方提供乙方營業的卡機及設施設備要正確使用,日常要處於良好狀態。進場驗收到戶後,凡甲方物品破損或設施不運轉時,要在及時報告甲方的同時,由乙方負責維修疏通,或賠補修復,保障正常運行,其費用自理,在維修時,嚴格守規,不能在戶表外另行接拉水電卡網線,偷用盜電。

4、甲方不提供攤位內照明、排氣扇、冷藏、消毒等設施所需能源的無償使用。乙方人員不得在甲方處打水、洗餐飲具及洗手衝浴、洗衣物和私下偷用水電、加熱燒水、不得偷拿食堂或他人財物、食品等,違者處以每項每次1000元罰款。

5、結帳日期,自校方返回營業款入甲方帳後的下一個月________日,結清乙方上月或上學期營業餘款(即扣除月租金、水電費及其他罰沒款項後的結餘金額)。

6、甲方每週不定期對乙方庫存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如發現“三無”產品,過期或變質原材料,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次,並當場銷燬。

7、負責協調乙方與校內、外部門的關係,若需發生費用,由責任攤位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按國家食品安全“A”級食堂的要求來經營管理本攤位,做到標準化、規範化、常態化,守法合規。乙方業主要積極主動帶頭並教育所屬人員配合參與,深入開展以“安全、放心、營養、健康”爲主題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整治工作。自覺接受甲方、校方(學生膳管會)和餐監、衛生、消防等部門的檢查,若有不合規之處要迅速整改到位,不能消極對待。

2、乙方擁有對該攤位按商定的經營項目品種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收費合理,優質求勝。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嚴格遵守校方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做人做事要講文明、和諧合作,熱情服務消費者,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不犯違規違約行爲,樹立良好食堂(攤位)形象,爲平安校園作貢獻。

3、依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添加劑使用等相關法規,依法辦事,規範經營。集中定點採購食品物資,並向供貨商戶簽定協議書,尤爲肉、禽、油、米、面和飲料奶茶等“三證”要齊全,有入庫臺帳和食品

4、乙方簽約者爲本攤位第一責任人。所聘用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規定辦理相關的證件和手續,乙方不得違反《勞動法》適用員工,乙方聘用的一切人事與積極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員工在工作期間出現重大的身體疾病及意外的人員傷亡,與甲方無任務關聯,不承擔任務責任,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崗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並將健康證交甲方備案,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聘用人員在當班、營業時必須穿戴甲方統一制服、佩戴工號牌(爲有償使用,丟失、損壞要賠償)和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不隨地吐痰、吸菸,不準穿拖鞋。使用文明用語,不準與師生髮生爭吵或衝突。違者每項每次罰款50元。乙方所聘用人員

6、按《消防法》要求,嚴格遵守用電、天然氣爐竈操作規程及承載負荷(禁用其他爐竈)。要顧及甲方的合法利益,關注節約控制共用水電(大廳、公廁、倉儲),做到人走燈滅、水停(衝)、氣關,不得偷竊用水用電。配置消防設備,切實做好消防及社會治安、計生等工作,確保人身、財產、營業安全無任何事故。

7、珍愛食堂設施設備及物品(含卡機、食堂餐飲具、推車、排風設備及公廁使用規則等)。對甲方提供的水電錶、水龍頭、電源插座及抽油煙通風、水道設施、工作臺椅等有保管、使用權,同時有維護的義務,保持暢通乾淨,所需費用由乙方責任業主承擔。

8、負責出售臺及操作間、倉儲區域內外(牆體上下左右)清潔衛生、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同時,及時收撿大廳各自使用的餐具、托盤、碗筷等,以方便更多的師生就餐。有早餐的攤位,餐具由各業主自檢自洗消毒和自掃(臺桌面、回收臺)等,保證每日上午9:30時前收拾歸位放置好,不得影響中午就餐效果。

8、認真做好病從口入各項預防工作。在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發生意外事故(件),責任業主不得擅離職守,要迅速控制事態,及時報告,要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其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經有權部門檢查,因業主責任,受到經濟處罰或要求整改的由責任業主承擔。如涉及勞動用工、供貨商戶及債務、社會治安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負責承擔政府徵收的相關規費。乙方無違約記錄及不良行爲、且合作愉快,同等條件享有續用優先權。

1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統一的經營時間規定(早7點至晚7點),不得擅自減少或延長經營時間,違者處每次處以500元罰款。

12、乙方員工需安排甲方宿舍住,乙方需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元扣除住宿費,在食堂統一安排就餐按每人每月 元扣除伙食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開伙或擅自停夥(以學校開伙、停夥通知爲準)或私自轉借、轉讓、轉租給第三人,或私自與其他租戶轉換場地,一經發生,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作罰款處理。

2、乙方若在營業過程中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件),並造成後果者,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作罰款處理。若發生盜用水電及損壞食堂水、電、氣表及卡機等設施,由使用業主負責賠物修復外,並處於1000元/次以上罰款,結帳時由甲方扣收。

3、凡餐(衛)監部門檢查或抽查食品、餐飲具類檢驗費或不合格,受到經濟處罰時,若涉及到乙方攤位責任的,由責任方全額承擔其費用。

4、若違規(含計生違法)受罰者,甲方有權對責任業主給予罰款的1—2倍進行處罰。

5、未按照原簽訂的經營項目,私自增加銷售品種或更改經營品種者,甲方有權對責任業主給予罰款1000元/次處罰,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租憑期滿檔口的交還

1、租憑期滿,租憑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應在租憑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所投入的移動設備,乙方可以收回,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需保護良好退還甲方,乙方投入的裝飾裝修及不可移動的物品,乙方不得損壞或拆除,否則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乙方有違約行爲,是否續租有甲方決定。

2、租憑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

甲方因食堂拆除,維修或改造上級相關規定和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可提前解除本協議,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形式補償。

八、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憑手續,退還保證金。

七、本合同以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同樣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合同 篇10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租賃乙方所有的攤位甲方不能親自參與經營,現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經營,雙方就相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經營攤位位於________市場第________號攤位,其所有權爲乙方所有。

二、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後,乙方有權對外出租、承包經營。

三、委託經營期限:本合同與攤位租賃合同同期執行,若該攤位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一併解除或終止。

四、委託經營收入分配:乙方每年向甲方給付攤位經營收入________元,並於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攤位經營其他收入與甲方無關。

五、委託經營期內,乙方所用的水、電稅費等自理。

六、委託經營期內,乙方按照 市場管理規定進行經營。

七、委託經營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出委託經營收入分配要求,若甲方出現此種要求,本合同立即自動解除,甲方無權獲得攤位經營收入。

八、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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