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延遲取消險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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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賽事延遲取消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體育賽事延遲取消險合同(通用3篇)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爲了推動我國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_範圍

1.1?在本_____期限內,因本_____單除外責任以外的、被_____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被_____人不得不取消、中斷或推遲舉辦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造成被_____人在本_____單明細表列明範圍內的損失,本公司按照本_____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1.2?本公司對每一_____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_____單明細表中時應列明的分項_____金額以及本_____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_____單下承擔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_____金額。

第二條?_____責任

本_____單承保的_____金額包括:

2.1?因取消、中斷活動而產生的確定費用。

2.2?因推遲活動而產生的附加費用。

2.3?爲降低因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而造成的損失所需要的附加費用。

第三條?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由於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損失:

3.1.1?惡劣天氣;

3.1.2?組織活動或預定參加活動的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單位發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_____單特別列明(但發生巨災或可能對大多數人造成影響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籌辦活動的經費不足;

3.1.4?由於場地設施不完善;

3.1.5?違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政府行爲;

3.1.7?缺少觀衆或公衆支持;

3.1.8?被_____人及其代表、僱員、代理人的不忠實、欺作、犯罪、惡意行爲;

3.1.9?任何法庭裁決;

3.1.10?核反應、核輻射或核污染;

3.1.11?戰爭包括未宣戰的戰爭、內戰、_____、_____、_____、類似戰爭行爲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

3.1.12?被_____人的僱員_____。

3.2?本_____單對任何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

3.3?在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地點以外舉辦的活動。

3.4?被_____人或其代表未根據本_____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_____費。

3.5?在本_____期限內,被_____人未做好舉辦活動所需的所有物質安排或未取得有關部門簽發的舉辦活動的許可。

3.6?被_____人舉辦的活動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

3.7?_____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款。

第四條?_____期限

自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開始之日起,至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結束之日或在活動結束之前但被_____人認爲有必要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之日止,以先發生之日爲準。

第五條?被_____人義務

在投保時,_____人及其投保人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5.1?在投保時,被_____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地說明或描述。

5.2?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_____單項下索賠的事故時,被_____人及其代表應:

5.2.1?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5.2.3?協助本公司調查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關記錄和文件的原件或複印件;

5.2.4?必須在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____天內向本公司提供損失證明。

第六條?釋義

6.1?重複_____:本_____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論是否系被_____人或投保人名義投保,也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6.2?保單無效: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隱瞞有關本_____的實質性內容,則本_____單無效。

6.3?放棄或改變保單條件:除非本_____單另有批單約定,否則放棄或改編本_____單的任何條件都將是無效的。

6.4?協議:除非本_____單另有批單約定,否則放棄或改變本_____單的任何條件都將是無效的。

6.5?權益轉讓:若本_____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經賠償被_____人,被_____人應立即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後,被_____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證據,並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6.6?附加費用:本_____單中的附加費是指因推遲活動而不得不發生的超出原預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實際的額外費用,或爲了保證不取消、中斷活動而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附加費用。附加費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潤損失。

6.7?確定的淨費用:本_____單中的確定淨費用是指在取消、中斷活動之前實際發生的不可撤銷的費用、成本、保證金、不可返還的合約金,包括廣告、促銷、籌辦費用等(扣除被_____人可以收回的殘值部分)。確定的淨費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潤損失。

6.8?活動:本_____單中的活動是指本_____單明細表中所描述的活動。

6.9?推遲:必要的推遲、暫停一段時間,但自活動預計開始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____天。

6.10?惡劣天氣:本_____單承保的惡劣天氣特指以下天氣條件,即發生在本_____期限內並且當地氣象機構發出橙色以上警告,認定該天氣條件可能會對參加活動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形成_____。在任何索賠或訴訟中,因惡劣天氣引起損失並進行索賠時,_____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據,本_____單所載其他條件不變。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7.1?提請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

7.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延遲取消險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爲了推動我國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險範圍

1.1 在本保險期限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被保險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人不得不取消、中斷或推遲舉辦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造成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範圍內的損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1.2 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時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下承擔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第二條 保險責任

本保險單承保的保險金額包括:

2.1 因取消、中斷活動而產生的確定費用。

2.2 因推遲活動而產生的附加費用。

2.3 爲降低因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而造成的損失所需要的附加費用。

第三條 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 由於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損失:

3.1.1 惡劣天氣;

3.1.2 組織活動或預定參加活動的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單位發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保險單特別列明(但發生巨災或可能對大多數人造成影響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 籌辦活動的經費不足;

3.1.4 由於場地設施不完善;

3.1.5 違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 政府行爲;

3.1.7 缺少觀衆或公衆支持;

3.1.8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僱員、代理人的不忠實、欺作、犯罪、惡意行爲;

3.1.9 任何法庭裁決;

3.1.10 核反應、核輻射或核污染;

3.1.11 戰爭包括未宣戰的戰爭、內戰、暴亂、叛亂、革命、類似戰爭行爲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

3.1.12 被保險人的僱員罷工。

3.2 本保險單對任何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

3.3 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地點以外舉辦的活動。

3.4 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未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3.5 在本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未做好舉辦活動所需的所有物質安排或未取得有關部門簽發的舉辦活動的許可。

3.6 被保險人舉辦的活動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

3.7 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款。

第四條 保險期限

自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開始之日起,至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活動結束之日或在活動結束之前但被保險人認爲有必要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之日止,以先發生之日爲準。

第五條 被保險人義務

在投保時,保險人及其投保人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5.1 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地說明或描述。

5.2 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事故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5.2.1 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 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5.2.3 協助本公司調查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關記錄和文件的原件或複印件;

5.2.4 必須在取消、中斷或推遲活動____天內向本公司提供損失證明。

第六條 釋義

6.1 重複保險: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系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6.2 保單無效: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6.3 放棄或改變保單條件:除非本保險單另有批單約定,否則放棄或改編本保險單的任何條件都將是無效的。

6.4 協議:除非本保險單另有批單約定,否則放棄或改變本保險單的任何條件都將是無效的。

6.5 權益轉讓:若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經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後,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證據,並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6.6 附加費用:本保險單中的附加費是指因推遲活動而不得不發生的超出原預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實際的額外費用,或爲了保證不取消、中斷活動而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附加費用。附加費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潤損失。

6.7 確定的淨費用:本保險單中的確定淨費用是指在取消、中斷活動之前實際發生的不可撤銷的費用、成本、保證金、不可返還的合約金,包括廣告、促銷、籌辦費用等(扣除被保險人可以收回的殘值部分)。確定的淨費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潤損失。

6.8 活動:本保險單中的活動是指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描述的活動。

6.9 推遲:必要的推遲、暫停一段時間,但自活動預計開始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____天。

6.10 惡劣天氣:本保險單承保的惡劣天氣特指以下天氣條件,即發生在本保險期限內並且當地氣象機構發出橙色以上警告,認定該天氣條件可能會對參加活動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形成威脅。在任何索賠或訴訟中,因惡劣天氣引起損失並進行索賠時,保險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據,本保險單所載其他條件不變。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7.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延遲取消險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爲了促進________賽事活動的開展,保障各類賽事紀念物品的供應,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__賽事定作合同。本合同中,甲方是體育賽事運作機構,負責製作本合同項下帶有“________”名稱(以下稱“名稱”)及帶有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的禮品、紀念品。乙方是經甲方選定、並接受甲方定作帶有“_______”、“名稱”禮品、紀念品的單位,乙方是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管理規範,敬業守信,其加工及服務人員均符合相應技術或專業資質的標準。(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及其員工技術或專業資質證書作爲本合同附件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

1.1定作:_________指本合同項下,經甲方書面認可並選定的乙方設計、定作的帶有“_______”及“名稱”的產品。

1.2產品:_________是指甲方選定的帶有“_______”及“名稱”的領帶、絲巾及紀念章的禮品和紀念品。

1.3:_________指由______________組成的_______,詳見附件一。

1.4產品資料: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與產品有關的帶有“_______”及“名稱”的設計方案、圖紙、樣稿等書面資料。

第二條定作與服務

2.1聘用:_________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的指導與監督提供服務,依據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和條件,設計、定作和交付產品。甲方據此授予乙方對和“名稱”有限的、非獨家的、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即乙方可棄受委託期限內僅爲在產品上,以及與其相關的包裝、標識或其他組成部分中使用和複製和“名稱”。

2.2定作與服務:_________乙方保證,所有定作與服務的員工均按照本行業適用的高標準,以負責的方式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使總體監督、隨時現場檢查權、控制和審批權,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並不得阻撓。這一監督權包括有權檢查並就服務的具體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2.3人員的配置:_________所有服務均由乙方的全職僱員提供。如果乙方需要外包加工或由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務,應經過甲方的事先書面批准或認可。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產品分包、轉包或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4產品質量:_________產品的質量、規格、式樣、色彩、材質等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應質量標準並同時應與甲方書面認可的樣品保持完全一致,且不能存在任何質量瑕疵。

2.5按時交貨:_________乙方同意,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該等情況,並承擔違約責任和支付因遲延交貨給甲造成的實際損失。

甲方對產品的各項要求,以產品訂單爲準(詳見附件二)。甲方在雙方書面約定的交貨日期前________天向乙方發送仃單,乙方須按訂單確定的各項交貨條件交付產品。

2.6未經甲方的預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允許以下事項:_________

2.6.1爲授權範圍之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制造授權產品或向任何個人或實體銷售產品,或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將產品流入市場。乙方如有以上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6.2對於不合格產品及甲方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拒的產品的處置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費用。

2.7非獨家權利:_________乙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並未在甲、乙雙方間建立任何排他性關係。

第三條交貨與驗收

3.1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條承擔付款義務的前提條件是乙方全面交付驗收合格的產品並遵守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3.2對於實際產品與樣品不符或存在任何製造或包裝方面缺陷的產品,甲方在驗貨時不予接收,並由乙方承擔退還的全部費用。

3.3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於本合同項下各筆訂單確定交貨時間和地點交貨、

3.4甲方應與乙方交貨時在交貨地點進行現場驗貨,並經驗收合格後,在入庫單(“送貨單”)上簽字。甲方在入貨後一個月內,對於質量不合格產品,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退貨,乙方應予接受,並承擔相應責任。

3.5如果乙方在簽約、定作、製造、供貨或驗收過程中有僞造、欺作、隱瞞主要事實或產品缺陷等行爲的,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驗收合格的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亦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付款

4.1除非本合同第三條另有規定,所有產品的單位購買價,均應視爲已經包含了向甲方交付單位產品所適用的所有包裝、運輸、保險、稅款等的費用。

4.2甲方應於收到同類別產品的全部貨物及其發票這兩個日期當中較晚日期之後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同類別產品的全部貨款,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乙方的承諾

5.1乙方確認並接受甲方及其組織活動的形象和價值,並同意在提供服務時,均以促進和提升甲方和其組織活動的形象、利益爲宗旨。

5.2乙方確認,接受甲方委託是基於乙方的服務對於公衆及甲方已具有較高的聲譽。因此,乙方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爲任何目的而向任何第三方或向公衆聲明其已得到甲方的“選定”、“首選”或“認可”。

5.3乙方承諾並同意:_________

5.3.1在本合同委託期內依照本合同條款約定製造、定作和交付產品;

5.3.2始終以有利於甲方的聲譽、形象和名譽爲宗旨從事商業活動;

5.3.3不從事任何欺作、誤導或不道德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對任何賽事合作伙伴或製造商的任何競爭對手的任何低毀;

5.3.4不得對任何產品進行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以及從事任何非法或欺作性活動或廣告宣傳;

5.3.5不得爲任何產品而向任何一方索要或接受任何賄賂、回扣、或其他暗含的或非法的佣金或款項;

5.3.6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或授權制造、分配或出售任何假冒產品;

5.3.7確保產品優質、安全,並符合其設計用途;

5.3.8確保產品或其資料不侵犯或違反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利;

5.3.9確保甲方委託定作的產品不在市場上稍售;

5.3.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授權自己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使用“名稱”和;

5.3.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僅爲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甲方“名稱”和,該權利只能在執行本合同範圍內使用,不得將該權利延伸到本合同內容以外。

第六條保密信息的使用

乙方確認,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乙方可能會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財務、人員信息、客戶信息、產品價格、產品的修改和計劃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質,併爲甲方專有。乙方僅爲提供服務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爲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權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保密義務在兩年之內並不隨之終止。

第七條知識產權保護

7.1乙方承認並確認,、“名稱”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特殊標誌保護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保護。所有本合同項下產品的資料均依照甲方的要求預定和製造,並均應於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爲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且不論產品資料是否最終爲甲方所採用。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爲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

產品應被認定爲適用於法律意義上的、爲甲方提供的“委託創作作品”。如果甲方需要再生產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在同等條件下應繼續委託乙方提供該等服務;如果有其他的委託安排,需經合同雙方另籤書面協議。

若甲方不再需要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承諾立即停止加工製造產品或向第三方透露產品設計信息。

7.2乙方保證其定作的產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均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產品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訴訟或仲裁。

7.3甲方承認並確認,其他不帶有和“名稱”等的產品設計樣稿版權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以無償使用。

7.4甲、乙雙方共同承諾

尊重知識產權,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法律;

保證向對方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保持良好的商業道德,雙方應真誠合作,不做損害對方利益的事。

第八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合同(含附件)包含了雙方對本合同的全部理解,並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本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合同而致使本合同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0.2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遲延,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和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交貨的產品數量少於合同項下訂單的數量,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及其客戶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如果交貨的產品數量多於合同項下訂單的數量,甲方有權拒收。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合同的約定數量,乙方應於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_________

11.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爲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到的,阻礙其實際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又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就本協議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地震、火災、水災、颱風、海難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和爆炸;

13.2因不可抗力的發生,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而不構成該方違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其他賠償責任;

13.3因不可抗力引發的問題,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繼續履行。但是因不可抗力延誤持續________個月以上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13.4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應立即停止使用和“名稱”。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爲準)。

14.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合同已約定外,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4.2本合同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爲準。

14.3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_________

14.3.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大重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14.3.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4.3.3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使本合同目標不能實現;或

14.3.4另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

14.4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中的義務,並在守約方書面要求兩週後仍不履行,守約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並按損失要求賠償。

14.5本合同因爲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_________

15.1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16.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爲正式生效。

16.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6.3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爲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爲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爲公衆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6.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時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6.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爲或之後的違約行爲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爲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6.6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爲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6.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6.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6.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16.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_________標準圖

附件2:_________產品訂單

附件3:_________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及其員工技術或專業資質證書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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