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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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合同(精選1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協議保密內容進行如下限制性規定:

雙方同意在甲方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本保密協議所保密之內容不包括: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時或此前已爲公衆所掌握或知悉的信息及材料;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之後非因甲方或甲方所邀請及聘請之工作人員之故意或過失引致爲公衆所知悉的信息及材料;在乙方將計劃書提供給甲方之前甲方已掌握或知悉的信息及材料;甲方通過與乙方並無保密責任之第三者處獲得的與乙方計劃書內容相同或相似的信息或材料,但此信息或材料系第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得而且甲方明知該信息或材料系第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除外。

本商業計劃書屬商業祕密,所有權屬於--。其所涉及的內容和資料只限於具有投資意向的投資者使用。收到本計劃書後,收到人應即刻確認,並遵守以下的規定:1)若收件人不希望涉足本計劃書所述項目,請儘快將本計劃書退回;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創業計劃書乃是出自其本人之手或是受該計劃書合法權利人真實有效的委託。此項保證意味着免除甲方因乙方提供有權利暇疵之計劃書而受到權利人追究之責任。

2)乙方承諾對因其提供的創業計劃書而引起的任何可歸責於乙方的法律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但該糾紛是由甲方引起的除外,不管權利主張者是否向甲方提出或向雙方共同提出。

2.甲方的承諾

1)甲方承諾創業計劃書只用於甲乙雙方同意的用途,甲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露乙方創業計劃書之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此項承諾不包括甲方爲評估計劃書內容可行性,有必要向甲方的投資夥伴會員提供乙方創業計劃書之部分或全部內容。

2)甲方承諾:甲方只允許其所邀請及聘請之工作人員中與處理乙方創業計劃事宜有關的人員接觸本協議規定的保密內容;甲方保證採取有效的保密制度,以確保本協議規定的保密內容不會泄露。

3)甲方承諾:其邀請參與評審工作的顧問成員不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露乙方創業計劃書之全部或部分內容;如其邀請參與評審工作的顧問成員泄露本協議規定的保密內容,則甲方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

4)甲方應對任何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爲或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內容的行爲或任何因爲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而致乙方受到損害的行爲,向乙方承擔責任。

5)甲方需在乙方網站註冊,並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包括照片、身份證號、工作經歷等;甲方同意因自己泄密,乙方有權將其列爲黑牌會員,並相應地將甲方的照片及身份證號公佈於乙方網站,以供會員查詢。

三、甲方對因錯誤投遞或其使用的投遞方式具有被他人知悉其計劃書內容之風險及其他投遞過程中的過失行爲而引起的計劃書內容泄露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除非乙方能證明該泄露行爲系甲方所爲或系甲方之授意。

四、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字或蓋章之日乙方提交商業計劃摘要。

2)本協議的效力至本協議規定的全部保密內容成爲社會公衆所知悉的信息後終止。

五、違約責任

若甲方或甲方所邀請及聘請之工作人員、甲方邀請參與評審工作的顧問成員、甲方的投資夥伴會員及甲方的關聯公司違反本協議規定,泄露了本協議規定的保密內容,並因此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當因本協議引起之糾紛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時,雙方指定由仲裁委員會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爲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數據和商業祕密,爲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數據和商業祕密,以及與前述信息、祕密相關的圖紙、數據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

第三條 知識產權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

經濟賠償: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泄密行爲(包括損害第三方客戶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戶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爲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規定,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一條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結果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第八條乙方如果爲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後,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後,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條 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爲公衆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第十一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製進展情況、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祕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瞭解其掌握的商業祕密。

第十三條乙方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爲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第十四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以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爲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後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十七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終止勞動關係(包括員工被公司辭退、本人辭職等情況)後二年內不到與甲方處於競爭狀態的公司,擔任與在甲方期間所承擔工作同種類的工作。如乙方履約,甲方應在乙方離職二年後,給與其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違約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身份證號: )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二章中的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保證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除外條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爲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

第二十二條 乙方辭職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交接事宜後方可離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爲《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4

本協議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爲“雙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爲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爲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爲或不作爲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衆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爲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爲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對於雙方爭議,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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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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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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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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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爲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爲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爲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爲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爲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爲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爲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6

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是體現國家目標的戰略性科技計劃,事關國家安全與利益。其保密課題相關的祕密事項系國家祕密的組成部分。保密課題依託單位在實施保密課題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科學技術部863計劃保密規定》履行以下保密責任。

第一條本協議的責任主體爲保密課題依託單位。依託單位係指課題組依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主管單位。隸屬於保密課題的子課題依託單位具有相同的責任。依託單位不僅承擔自身的保密責任,還承擔對相關課題組保密的工作管理與監督職能。

第二條本協議適用於863計劃保密課題研究工作的全過程。包括:申報、組織、實施、驗收、專利與成果管理以及後續開發。協議所規定的責任與該課題的保密期限一同終止。

第三條 863計劃保密課題的保密內容:

科研經費的預算;

課題名稱、實施方案、報告、總結、實施情況;

重要研究成果、技術關鍵、技術訣竅、技術數據和資料、原型樣機、模型以及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信息和來源;

需要保密的科研實驗室、實驗裝置、專用設備、軟件和設施;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四條 保密課題依託單位應承擔的保密職責

1.將課題保密的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議程,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設專人重點管理,確定涉密人員、課題的知悉範圍、保密要點、要害部位。

2.根據課題進展與技術發展,提出課題與成果定密與保密期限變更建議。

3.對保密課題研究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場所、裝置、設施、媒介提供保密措施。

4.負責對在保密期限內調出課題組或課題依託單位的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審查,其保管的保密載體應按規定移交保密載體保管部門,不允許其利用掌握的保密課題技術從事其他課題研究開發工作,直到解密爲止(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按相關規定執行)。

5.對於保密課題取得的成果,執行《國家祕密技術持有單位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6.對涉密人員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檢查糾正保密的工作中的偏差,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員及時處理,並把處理意見報領域辦公室。一旦發生失密泄密事件,應主動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依照有關規定,儘快向保密歸口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7.定期向領域辦公室彙報保密課題的保密的工作情況。

第五條 課題依託單位應參照本協議與保密課題組簽定保密協議。

1.保密課題組定期向課題依託單位彙報保密的工作情況,接受課題依託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2.未經批准,課題組不得將保密課題資源用於其他用途;不得向包括依託單位在內的非相關機構、個人和媒體披露保密課題的保密內容;不得將與保密課題相關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境外。

3.在保密期限內需對外合作、技術出口、國際學術交流、出國參展、發表論文、申請專利、國內技術轉讓或舉辦合資企業,應經課題依託單位按規定申請報批,課題組及其成員不得私自進行。

4.在接受主題專家組實施的過程管理(申報、監督、檢查、驗收)中不泄密。

5.課題依託單位認爲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違反上述條款,造成嚴重後果,導致國家權益受到損失,將依據《科學技術部863計劃保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課題依託單位一份,領域辦公室一份。於簽署之日起生效。

課題依託單位:________ 保密負責人:_________

領域辦公室 : _________ 保密負責人:_________

保密協議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祕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祕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二條 保密內容

1、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2、甲方的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4、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

第三條 保密範圍

1、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3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爲“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爲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衆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祕密行爲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爲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8

鑑於:

1、本人受僱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從公司獲得報酬;

2、本人正在參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談判並從事-----具體工作;

3、爲完成項目,公司已經或將要向我披露(或我可能得知)公司的某些祕密性、專有性或者保密性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公司合法所有或掌握;

4、公司及我本人均希望對本承諾書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第一條本承諾書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1公司向我提供: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第二條員工保密承諾

2.1我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我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除爲執行項目目的外,我保證不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公司同意,我也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者開發。

2.2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並對保密信息在我掌握期間發生的以下事項承擔包括賠償在內的相應責任:

2.2.1保密信息被盜、不慎被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毀損、滅失。

2.2.2對保密信息未經授權的披露。

2.3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承諾書約定予以保密。

2.4公司基於項目而提供的有關商業信息及技術信息均是保密信息。

2.5我保證爲執行項目的目的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利用符合公司的利益。在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之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當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承諾書條款的約束。我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告知公司。

2.6項目終止後,我應及時將保密信息交還公司,最遲不得超過公司發出交還通知之日起日。

2.7如果我得知有無關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公司,並向公司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第三條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無論我參與項目的構想、設想或參與程度大小,我同意本項目所設計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均屬公司所有。我承諾並保證,我利用或者部分利用保密信息進行研究或者開發所形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許可權、技術成果使用權、技術成果轉讓權)均歸公司所有。上述知識產權指針對以下任何一項所擁有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我對本承諾書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公司應有權通過司法程序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獲得賠償。

4.2如果不需要通過法院或者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承諾書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第五條其他

5.1本承諾書受中國法院管轄。

5.2如果本承諾書任何條款被宣佈無效不影響本承諾書其餘條款的效力。

5.3本承諾書的條款和條件在我受僱於公司及不再受僱於公司的所有時間內都有效。

5.4我已閱讀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諾書。

簽字:

日期:----年--月--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因乙方願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已經(或即將)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下商業祕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或經營、管理信息、技術祕密、財務信息、客戶信息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爲:

1、 設置任何人爲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祕密等:

2、 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爲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祕密被泄漏或者因其過失泄漏甲方商業祕密,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範圍的進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設備、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果爲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信息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爲他人用於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筆記本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及刻求設備等)或通過網絡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文件導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採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約定不影響被侵權人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保密合同的必要性:

企業的商業祕密必須通過員工對其的良好運用和執行才能創造出經濟價值,但在員工接觸、使用商業祕密的過程中,企業也面臨着商業祕密外泄的風險。對此,企業應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協調好商業祕密與員工之間的關係,並防止離職員工導致的商業祕密流失。

保密協議合同 篇10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接受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設計師或設計公司):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鑑於

乙方擁有創意設計、概念、構思以及乙方認爲應該保密的信息,由於需要將這些信息商業化並應用於相應委託項目,乙方將這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形式提供給甲方審閱,甲方接受這些信息並承諾履行保密義務;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爲此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屬於乙方所有或專有的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創意方案、設計圖紙、策劃文稿、技術資料、價格、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計劃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

2.

3.

乙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條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繫人進行,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繫人、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內,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送達創意信息或交付設計方案之後,接收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起三十天內給予回覆,接收方如不回覆則表示默認收到。

第五條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僅可爲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第三方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甲方僅可爲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甲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並不構成乙方向甲方轉讓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對其祕密信息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

第七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兩年內持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保密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日”)由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和___________公司簽訂。

本協議各方有必要向對方提供某些專有信息(“保密信息”)。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一方應爲“甲方”,接受此類保密信息的一方應爲“乙方”,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公司”。作爲本協議各方接收對方保密信息的對價,各方同意,通過下面各自的簽名,根據本協議規定使用保密信息,除非雙方書面簽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特此,雙方協商如下:

1.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而應盡力避免由於疏忽將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不應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應在自己的組織內流通,除非是爲與甲方人員或授權代表商談、討論和協商之需或在本協議簽署後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任何目的。

3.乙方不應爲除本協議規定的目的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

4.乙方對以下方面的信息沒有義務:(a)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時,該信息已處於公衆領域中;(b)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後,該信息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衆領域;(c)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時,該信息系乙方擁有且無任何保密義務的信息;(d)根據書面記錄證明,該信息系由乙方獨立開發,沒有藉助於任何保密信息;或(e)該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且已將規定或命令通知甲方從而使其可申請保護令或其他合適的救濟。

5.本保密協議,保密信息的披露和雙方之間其後的商討並不產生除本協議規定以外的義務。本協議或向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視爲向乙方授予任何知識產權或與之有關的任何性質的權利。

6.所有保密信息都是基於“可能是”而提供。任何一方都不通過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對其準確性、完整性或性能作出保證。

7.所有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文件、設計和清單應仍爲甲方的財產,且甲方要求時應立即歸還原件和所有據此製作的副本。

8.本協議自生效日起三(3)年內一直保有完全的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時間雙方可通過相互同意或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六十(60)天后終止協議;但提前終止本協議不應豁免乙方在本協議下就終止生效日前提供給乙方保密信息所應履行的義務。

9.本協議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行解釋。

本協議包括其條款和條件,是雙方對協議完整並具有排他性的陳述,其將取代雙方就題述事項先前或同步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的提議、諒解錄和其它所有通訊。本協議及其任何修改、附件、變更或補充經公司簽署並經 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財務總監、法務主管或首席執行官接受和簽署方纔生效。

經簽署,簽字人保證其系經正式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合同 篇13

致:_____局

爲參加_____局的__________項目招投標,_____局向我公司提供有關_____相關信息和資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須根據本承諾書的規定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嚴格履行保密責任,並且僅對本項目的招投標項目之實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進一步做出以下承諾:本承諾書所稱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是指基於_____局_____招投標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以及有關實施本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會公開的信息。

一、保密義務

1、我公司同意嚴格保密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

2、我公司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嚴格非授權透露、使用、複製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3、未經_____局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在服務期間,因特殊情況_____局需收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材料前未經_____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複印、拷貝等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4、沒有_____局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二、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交回

當貴局以書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資料前未經貴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複印、拷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沒有貴局的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違約責任

1、我公司如違約泄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應當按照_____局的指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違約行爲予以補救,包括採取一切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2、我公司應當賠償_____局因我公司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四、保密期限

1、自本承諾書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諾書的約定。

2、除非_____局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承諾書所涉及的某項信息和資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須按照本承諾書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資料被社會公知前對所收到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諾書有限期限的限制。

五、其他

1、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2、由本承諾書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承諾書自我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單位公章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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