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合同範本(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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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通用21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臺。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爲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2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並自願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後),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爲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於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爲借款人代償後,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爲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後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後,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爲保障實現編號爲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單位定期存單(以下簡稱存單)項下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爲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爲(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爲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存單項下權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存單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但栽種等情況;

3.本存單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存單的現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存單情況

1.存單種類_________,號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存單原件附後)。

2.存單戶名_________。

3.存單期限_________。

三、存單現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存單現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存單現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前交開戶證實書、預留印鑑或密碼、委託乙方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的委託書等有關文件;

二、乙方憑上述文件負責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

三、存單簽發行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時,應確認存單真實有效,並保證在質押期間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單掛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請,同時,應保證乙方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 存單的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應將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等權利憑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二、乙方應妥善保管存單及預留印鑑和密碼。因保管不善致使其滅失、毀損或泄密的,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存單,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處分存單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三、質押期間,存單所產生的法定利息作爲質物的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單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處分存單,並將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單期限先於貸款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期限屆滿前提前兌現,並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七、因存單所徵收的存款利息稅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或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所得價款直接用於清償該期應還款項,剩餘部分可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對存單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存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存單爭議、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僞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嚴重情況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存單毀損或滅失,乙方應及時申請補辦或申請掛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存單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萬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發生變化、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仟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更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存單移交乙方佔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白終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 篇4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爲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爲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爲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 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爲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着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着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

質押合同範本 篇5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爲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爲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 篇6

前言:

第1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

第2條 質押期限。

第3條 專利件數、名稱、專利號、申請號、頒證日。

第4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5條 質押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第6條 對質押期間進行專利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約定

第7條 對質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第8條 出現專利糾紛時出質人的責任

第9條 質押期間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

第10條 違約及索賠

第1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第12條 質押期滿而債權不能按時實現時,質物的處置方式

第13條 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4條 合同簽訂日期、簽名、蓋章

出質人(全體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指南

一、質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之一。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擁有專利的第三人將其專利權移交全權人佔有,以此作爲債務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專利要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專利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用以質押的專利權爲質物。

二、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專利權質押合同(以下簡稱質押合同),並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三、當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並按規定繳納登記費。

(1)質押合同登記申請表。

該表格由中國專利局統一印製。當事人應認真填寫,並簽名蓋章。

(2)主合同和質押合同

合同是指經濟合同,質押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內容應包括按《專利權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有關條款。

(3)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出質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應與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的記載保持一致。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應爲全體專利權人,並出具全體同意出質的書面證明。

出質人爲全民所有制單位時,應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出質專利權時,須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辦理登記時應出具批准文件。

(4)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代理人受委託辦理登記時,要出具委託書及其身份證明,作爲具體承辦的聯繫人應出具本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及其個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5)專利權的有效證明

指用作質物的所有專利的專利證書複印件,專利年費收據複印件等其他證明專利有效文件。

(6)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

包括實施規模、經濟效益、許可次數、許可合同等。

(7)其他有關材料,如公證書、評估材料等。

四、專利權質押合同的主要條款:

(1)前言

當事人簽訂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況。

(2)出質人、質權人及代理人、聯繫人的姓名(名稱)、通訊地址。

聯繫人係指出質人、質權人自己辦理登記具體承辦人,代理人係指受出質人、質權人的委託代辦登記的人員。地址應確保通訊無誤。

(3)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

指質押擔保的主債權性質及債務基本情況,屬於何種法律上的原因產生的債權,如金錢債權、特定物給予債權等,應與主合同保持一致。

(4)專利件數、名稱、專利號、申請日、頒證日。

本款要求的內容應與專利證書的記載相同。

若用作質物的專利不止一件,應分別填寫清楚。

(5)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指債務清償債務的時間,在些期間,當事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擔保法》,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但質物(專利權)的有效期可能短於債務期限,所以履行債務的期限應在專利有效時間內,可稱爲質押期限。據此期限可以明確質權人開始實現質權的時間,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質押擔保的範圍

可以是以下幾種費用的全部或其中幾項: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變賣、拍賣或折價等)費用、專利年費、處理專利糾紛費用、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時可能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費等。

(7)質押的金額

指被擔保的主債權以金錢來衡量的數量,不屬於金錢債權的,應註明債權標的數量和價款,以明確實現質權時就質物優先清償的債務數額。

(8)質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債務,不需約定支付方式;對因借貸、予付款等形成的未來債務,質押金的支付時間、地點、次數等由當事人約定。

(9)以質押期間進行專利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約定

指是否可以轉讓或許可,若可以轉讓或許可對相應收益的保管、處置所做的約定等。

(10)質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專利年費由誰交納;

出現專利糾紛時,一般以出質人負責處理爲宜,也可由當事人另行約定;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包括應訴及補救責任由哪方承擔,一旦專利權被撤銷或宣告無效,各方相應的對策等。

《擔保法》規定,質權人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但是考慮到專利事務的特點,當事人可慎重約定。

(11)違約及索賠

當事人違反以上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對方相應的索賠辦法。

(12)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當事人是協商解決或者約定以其他方式解決。

(13)質押期滿債務的清償方式

質押期滿,若債務不能得以清償時,質權人可以與質權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以所得款項用以清償債務,但不得約定質物自動移轉爲質權人所有。

(14)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對質押期間質物所值明顯減少時,或其他異常情況下如何處理等。

(15)合同簽訂日期,當事人簽名、蓋章。

五、登記變更

(1)對質押期間的專利著錄項目作變更時,當事人應出具書面同意變更的協議和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經質押合同登記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後,著錄項目變更程序才能繼續進行。

(2)變更質押合同內容的,當事人應出具書面協議、原登記通知書,填寫《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變更申請表》,報質押合同登記管理部門審批。

六、需要補正的,當事人應按補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補正。

七、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質押合同,將不予登記。

(1)專利權人身份證明於專利文檔的記載不符;

(2)專利權存在糾紛或已終止;

(3)質押期限超過專利有效期;

(4)合同約定債務未受清償時,質物自動歸質權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辦理登記註銷的情況:

(1)專利權因故喪失;

(2)主合同無效、導致質押合同無效;

(3)質押期滿;

(4)其他原因。

九、質押合同自登記註銷之日起失效。

(1)當事人提交原登記通知書、書面協議及其他證明材料;

(2)經專利局審覈後,發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註銷通知書》;

(3)質押期限屆滿後15日內當事人不主動辦理註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註銷。登記註銷日以屆滿日爲準。

十、期滿債務未履行完畢的,當事人可依約或依法處置質物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期限:_______至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質押合同範本 篇7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關方依據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 )【、《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 )】作爲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爲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爲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爲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關方或經其他相關方同意,其他相關方對展期後的債務仍承擔擔保責任。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質押股權被查封、扣押、凍結、監管的,或出現各方約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甲方依據前述約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則股權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其他所有當票及《股權最高額質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爲 ‰,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月綜合費率爲 ‰,月綜合費爲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相關方已簽訂《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關方的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清償當金、息費、第五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2、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質押合同範本 篇8

甲方(質權人): 興業銀行 分行

住所: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質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丙方(監管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願爲乙方提供短期融資,乙方同意將其合法所有的倉單(格式見附件1)質押給甲方,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存放於丙方監管的倉庫,甲方委託丙方佔有、監管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爲

加強三方之間的互利合作關係,確保乙方如期歸還甲方融資,經三方自願平等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供合作各方恪守履行。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業務合作的基本條件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甲方信貸業務管理要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短期融資,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倉單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1、對於本協議項下的單筆信用業務,甲方均有權獨立、自主地按照本身業務管理要求決定是否同意乙方的融資申請。

2、乙方提供甲方認可的質押擔保,並簽訂相應的單筆信用業務合同和質押合同。

3、甲方發放融資之前,乙方應將質押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由丙方管理的倉庫存放,倉庫地址爲: 。

4、在甲方融資到期之前,保證金悉數存在保證金賬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動用保證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此類申請。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在相應的保證金帳戶內存入足夠兌付到期甲方融資的保證金。

第二條 查詢和出質通知及確認

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簽發《查詢及出質通知書》(附件2),將倉單出質的事實通知丙方。甲方有權對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進行實地查詢,查詢時,丙方憑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簽發的《查

詢及出質通知書》,在覈實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後,填寫一式三份的《查復及出質確認書》(附件3),承諾對《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所列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保管和監管職責。《查復及出質確認書》加蓋丙方公章後各退還一份給甲方、乙方人員,一份自存備查。

查詢後,丙方出具以乙方作爲貨物存放人的倉單,由乙方在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後交付甲方佔管,作爲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註明“已質押給甲方,用於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並加蓋公章。加蓋公章後的《查詢及出質通知書》和《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作爲甲、乙雙方簽訂的《興業銀行倉單質押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三條 倉單質押解除與提貨

(一)全額一次性提貨

乙方可申請全額一次性提貨,並須提前三天全額償還甲方融資或全額補足保證金;甲方在倉單上註明“已於 年 月 日解除質押”的字樣後將倉單交還給乙方,乙方憑此向丙方提取貨物。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附件7),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二)分次提貨

1、乙方每次提貨須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提貨申請審批表》(附件4),並提供相當於每次提貨金額 %的保證金或還款金額,甲方纔予開具《解除質押通知書》(附件5)並加蓋預留印鑑

送達丙方。

2、丙方覈對收到的《解除質押通知書》(或其傳真件)有關印鑑、簽字、傳真機號碼等,並與甲方進行電話覈實。審覈無誤後,丙方應先將未解除質押的貨物重新出具倉單,乙方應在新的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後交付甲方佔管,作爲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註明“已質押給甲方,用於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並加蓋公章。

3、丙方向乙方放貨後應向甲方發送《質物出庫通知書》(附件6),列明乙方提取的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等要素,由甲方覈對後存檔。

4、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丙方瞭解和核對監管貨物的情況,丙方應如實提供相應資料並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乙方全額償還甲方融資後,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上述《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可由甲方直接將原件送達丙方,也可採用先傳真後原件送達的方式。甲方、丙方均應使用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聯繫傳真。

第四條 甲方融資的到期清償和逾期處理

1、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及時地將足額的款項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內以備清償。

2、甲方融資到期時,若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構成乙方的違約事項,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五條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與主合同到期日衝突協調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倉單記載的提貨日先於有關信用業務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可以按照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乙方與丙方續簽倉儲合同(保管合同),本協議書自動延期;

2、乙方提貨,但乙方應先償清甲方融資;

3、經甲方批准,乙方以新的倉單作質押,代替原質物;

4、甲方有權在債權清償期屆滿前提取質物,並將提取的質物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質權的效力仍然及於該提存物。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倉單記載的提貨日後於有關信用業務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若甲方融資到期時,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甲方有權提前提取質物,並將提取的質物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在符合銀行業務管理要求的條件下,對乙方申請的融資業務予以受理和審批。

2、甲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隨時或定期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情況或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或覈對,乙、丙雙方應予以積極的配合及協助。

3、甲方應向丙方提交預留印鑑的簽字樣本,若有權簽字人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丙方。

4、若甲方融資出現逾期,則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所得價款可優先用於支付乙方因該筆質物拖欠丙方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於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到達倉庫前至少24小時傳真通知甲方和丙方預計入庫的信息,包括貨物數量、型號、運輸公司及預計到達時間等。同時,乙方應對貨物驗收入庫前的數量和質量負責,並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存儲期內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足額投保綜合財產險及其他甲方認爲有必要投保的附加險種,按時繳納保費,並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

3、乙方應保證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爲乙方合法所有,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應當提供足以證明貨物所有權及數量質量(品質)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購銷合同、增值稅發票、報關單、貨運單、質量合格證書、商檢證明、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若因貨物所有權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質物有隱蔽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無稅務、海關、工商、商檢以及環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質押貨物出現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額度的使用,並要求乙方以及擔保人立即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

5、乙方應按時向丙方支付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同意並無條件接受甲方和丙方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保證在質押期間不擅自提貨或串換貨物。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和有異狀的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並積極配合甲方處臵質物。

第八條 丙方的職責

1、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實地查詢,在查詢時須覈對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

2、丙方保證,其對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擁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於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的權屬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影響丙方監管責任的履行,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丙方保證認真做好倉儲貨物統計工作,建立完善的倉庫庫存管理系統,保障貨物不因丙方及其聘用人員的過錯、失職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使用自有倉庫行使監管職責情況下,因貨物倉庫安全原因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款所稱貨物倉庫安全係指貨物倉庫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盜搶等預防自然災害和人爲惡意行爲的能力與措施,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所有權情況不負審查義務。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質物數量、質量的審查以單據審查、外觀審查及表面審查爲原則進行;甲方或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質物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根據甲方要求或自身管理的目的,丙方應對貨物的庫存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每次盤庫應制作盤庫庫存明細表,由倉庫負責人簽章確認。

6、丙方對於甲方出具的《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的審查應以甲方預留印鑑爲準,並以電話方式就提貨內容同甲方再次覈對。如丙方多發或錯發監管貨物,由丙方按《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的貨物價格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款交甲方提存。

7、丙方出具的倉單應按照《合同法》規定記載完整,並對出具的倉單承擔真實性、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接受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對倉單進行掛失、轉讓、重複質押、註銷等任何變更手續。

8、丙方未足額收取相關費用前,享有對與未收取費用相對等額度質物的留臵權,並僅有權在此額度內拒絕辦理質物的提貨手續。乙方延遲支付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的,不能作爲丙方減輕、免除貨物保管和監管責任的理由,也不能以此阻撓、干涉、妨礙甲方行使質權。

9、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種或數種的,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1)監管貨物毀損、滅失、變質;

(2)保險事故;

(3)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對監管貨物提出權利主張,或者司法機關對貨物採取保全、執行及其他法律措施。

第九條 跌價的處理

若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市價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格相比跌價幅度超過 %時,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市值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值之間的差額補足,補足差額的方式爲追加保證金或追加其他足值的擔保。逾期未補或未補足的,視爲乙方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合同或協議的違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銀行融資,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同時,甲方有權依法處臵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甲方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 預留印鑑和聯繫方式

爲便於出具和核實本協議項下的書面通知、單據等書面文件,各方預留印鑑如下,用於本協議項下各種書面文件的出具。如有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並取得書面確認。

甲方:

預留印章: 預留個人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

預留印章:

丙方:

預留印章:

聯繫傳真: 預留個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預留個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損失的計算,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可以預見的可得利益(商業利潤)的損失和追索或索賠的全部費用。

第十二條 聲明與保證 三方在此聲明和保證如下:

1、三方均爲依法成立併合法存在的機構,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權,有權以自身的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協議下的業務經營活動,並以自身的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簽署本協議所需的有關文件和手續已充分齊備併合法有效。

2、簽署本協議是各方自願的,協議內容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達。

3、各方屆時將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充分地履行本協議,並在履行本協議時給予他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4、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或牴觸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爲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獨立性

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履行該倉儲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並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權

本協議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協議解釋

對本協議條款理解有爭議的,按照協議文字、協議目的、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的業務管理規則解釋。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項下合作有效期爲 ,但在有效期內已辦理的業務仍受本協議約束。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1、倉單格式

2、《查詢及出質通知書》格式;

3、《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格式;

4、《提貨申請審批表》格式

5、《解除質押通知書》格式;

6、《質物出庫通知書》格式;

7、《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格式;

8、其他爲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文件。 第十八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三份,立約方各持一份,如需辦理公證等手續則相應增加。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共同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均己全面仔細地審閱過協議內容,並完全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負責人:(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爲質押,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治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爲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爲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爲: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借款人、出質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出借人、質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質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封存車輛時實際行駛里程公里。

第二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幣元(小寫:)整。質押車輛估值:人民幣元整(小寫:)。

第三條、借款及還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如甲方不履行到期還清借款義務,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甲方承諾乙方可單方隨時對出質車輛行使質權,拍賣、變賣質押財產;乙方也可以與甲方協議以出質車輛折價清償債務;逾期還款期間,甲方承諾按借款本金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賠償違約金。

甲方依約定期限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取回質押財產,返還甲方提供的出質車輛證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條、出質車輛質權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質押車輛在乙方指定地點封存,甲方承擔乙方債權實現前必要停車費用,以保證存放車輛地點符合基本安全標準。

3、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對甲方交付的車輛盡到一般注意保管義務。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盜損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應當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擔保,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提前實現質權。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車輛出質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機動車輛。

7、乙方行使質權處理質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出質車輛一旦被乙方行使質押權利,甲方應當無條件、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出質車輛相關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塘沽)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於濱海新區塘沽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可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本合同爲甲方雙方協商一致下共同草擬簽訂,雙方均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已全部知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1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期限: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質押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 專利件數、名稱、專利號、申請號、頒證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 質押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對質押期間進行專利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 對質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 出現專利糾紛時出質人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 質押期間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 違約及索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質押期滿而債權不能按時實現時,質物的處置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 篇1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4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質權人:

負責人:

通訊地址:

鑑於:(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了編號爲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爲保障主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應收賬款提供質押。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及登記

1。1出質標的爲(以下稱“應收賬款”)

1。2應收賬款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應收賬款清單”爲準。

1。3質權的效力及於應收賬款在質押期間內產生的孳息(若適用)

1。4質權人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出質人應予以協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爲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大寫金額),其他具體內容按主合同約定。

2。2擔保範圍爲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及擔保物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3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出質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專用賬戶及監管

3。1質押期間,出質人應在質權人處開設賬戶(賬號:)(以下稱“專用賬戶”),作爲已出質應收賬款的專用收款賬戶,該專用賬戶是的,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開立。

3。2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按本合同所附《應收賬款專用賬戶通知/確認函》格式通知應收賬款的付款人(下稱付款人),告知應收賬款專用賬戶賬號,並取得付款人的確認回執。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通知付款人變更收款賬戶。

3。3質權人有權對專用賬戶進行監管。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支取、劃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使用專用賬戶內的款項。

3。4當應收賬款所擔保的債務出現逾期時,質權人有權從專用賬戶中直接扣劃質押應收賬款的已收回款項。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4。1出質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應收賬款及有關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應收賬款享有充分的處分權,在應收帳款上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4。5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前四個月內未對其名稱作任何更改,並將其名稱狀況告知了質權人。

4。6出質人已辦妥本合同項下應收賬款出質所必需的所有批准、同意、審批等手續。

4。7債務人不是出質人的股東或《公司法》定義的“實際控制人”。

第五條出質人的義務

5。1出質人承擔因應收賬款出質登記、審批、備案、評估、拍賣、變賣而產生的費用。

5。2出質人須積極履行與付款人之間的基礎交易合同,以維持應收賬款的價值。

5。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以任何方式處分應收賬款。

5。4出質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配合質權人採取有關措施,並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1)質權人認爲應收賬款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

(2)出質人變更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或財務、人事方面發生重大變化,或依法被宣告破產、撤銷、解散;

(3)付款人依法被宣告破產、撤銷、解散;

(4)出質人與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產生貿易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質量、技術、服務方面的貿易糾紛)債務糾紛和債務追索,導致應收賬款可能無法到期按時償付的;

(5)有跡象表明客戶的應收賬款回收困難;

(6)應收賬款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5。5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實現質權並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5。6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5。7質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出質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出質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出質人僅按原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融資款本金或質權人墊付款項或相應利息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應收賬款,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出質人未按第5。4條約定提供新的擔保的,質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應收賬款,所得款項用於提前清償被擔保債權及有關費用;質權人在應收賬款處分完成前收到出質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書面通知的,所得款項將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支取。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時,質權人可以該賬戶中的款項直接受償。

6。3出質人同意:主合同同時受其他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七條保證條款

7。1因下列原因致使質權未設立或無效的,出質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出質人未按第1。4條約定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2)出質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出質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7。2出質人保證的範圍爲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7。3保證期間爲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主合同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開立信用證、開立擔保函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爲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

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爲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7。4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爲:本合同項下質權因第7。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向質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九條其他條款

9。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

9。2本合同所附的“質押應收賬款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9。3本合同經出質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質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質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質權人已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出質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出質人(公章)質權人(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爲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質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質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質押物的保管

1。質押物由乙方保管,並於合同簽訂後日內到車管所辦理質押登記。

2。甲方必須連同與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質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質押物的處置

1。質押期間,甲方對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質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質押車輛。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質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爲設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並承諾待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將_______萬元的股份(佔_______%)作爲質押,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該_______萬元(_______萬元)借款僅作爲乙方投入到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註冊資金。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日內將有關借款劃入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的驗資帳戶內;

2.還款時間爲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以後,將乙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經濟開發區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土地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注入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______________萬元的股份作爲質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權消滅。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並按總借款額的________%承擔違約金。

2.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乙方違約金相同。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7

簽署地址: 簽署時間: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一、借款用途及金額

由於乙方 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籌藉資金,乙方保證不得從事違法用 途,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 ________(大寫),___ ___(小寫),乙方從甲方所借款額爲現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自乙方向甲方籌藉資金之日起,利率爲__ ___%(年、月、日),金額:_____ _ 元(大 寫) 利息按(年、月、日)結算。

三、還款計劃

借款期限爲_ (年、月、日),借款當日先付 (年、月、日)利息,金額(大 寫)_ _ 。以後每(年、月、日)_ ___日支付利息。若規定付息日 乙方未及時支付利息時,利息即轉入本金開始計算複利。

四、借款期限

乙方保證從_ ___年_ _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的規定償 還利息和本金。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甲方有權限期追回欠款。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賠 償甲方所有損失。

五、質押措施

乙方自願將名下車輛質押給甲方持有:

車輛品牌: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車輛號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該車輛的評估價爲:_____________元,若乙方沒有按本合同規定進行還款,乙方將自願放棄對本車輛的所有權利。該車輛完全屬於甲方所有。

六、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署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加部分。

七、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還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八、保證條款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乙方將以本人現在和未來所有資產進行擔保並優先償還,其中包括夫妻雙方的現金、房產、汽車、有值證券、股權等有效資產,若乙方未能及時歸還借款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本人的所有資產進行抵押、轉讓、拍賣等變現行爲,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五)因乙方無法按時償還本金、利息,給甲方帶來的交通費、誤工費、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不良資產處置費等由乙方支付。

(六)乙方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本金和利息時,自到期之日起每天按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七)因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期限內,合同中的該車輛由甲方持有,所以甲方有義務對車輛的進行有效保護,若因甲方保護不當原因造成車輛的損壞或者對第三方造成傷害的,由甲方負責,如遇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處。

(八)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如數歸還借款後,甲方即將車輛和相關資料歸還乙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中間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簽署本合同所在地管轄法院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壹份,由甲方負責保管。

以上《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的各項內容,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簽名: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紋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紋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範本 篇1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並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採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爲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採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爲: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託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後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爲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爲質物提供擔保或(並)由_______作爲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爲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19

合同編號: 股借字第( )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爲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爲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權( %)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爲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七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爲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爲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 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質押合同範本 篇20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質押合同範本 篇21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質 權 人:

負 責 人:

通訊地址:

鑑於: (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了編號爲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爲保障主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應收賬款提供質押。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標的及登記

1.1出質標的爲 (以下稱“應收賬款”)

1.2應收賬款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應收賬款清單”爲準。

1.3 質權的效力及於應收賬款在質押期間內產生的孳息(若適用)

1.4質權人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出質人應予以協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爲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其他具體內容按主合同約定。

2.2擔保範圍爲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及擔保物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3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出質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專用賬戶及監管

3.1 質押期間,出質人應在質權人處開設賬戶(賬號: )(以下稱“專用賬戶”),作爲已出質應收賬款的專用收款賬戶,該專用賬戶是唯一的,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開立。

3.2 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按本合同所附《應收賬款專用賬戶通知/確認函》格式通知應收賬款的付款人(下稱付款人),告知應收賬款專用賬戶賬號,並取得付款人的確認回執。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通知付款人變更收款賬戶。

3.3質權人有權對專用賬戶進行監管。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支取、劃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使用專用賬戶內的款項。

3.4當應收賬款所擔保的債務出現逾期時,質權人有權從專用賬戶中直接扣劃質押應收賬款的已收回款項。

第四條 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出質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應收賬款及有關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 出質人對應收賬款享有充分的處分權,在應收帳款上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4.5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前四個月內未對其名稱作任何更改,並將其名稱狀況告知了質權人。

4.6 出質人已辦妥本合同項下應收賬款出質所必需的所有批准、同意、審批等手續。

4.7債務人不是出質人的股東或《公司法》定義的“實際控制人”。

第五條 出質人的義務

5.1出質人承擔因應收賬款出質登記、審批、備案、評估、拍賣、變賣而產生的費用。

5.2出質人須積極履行與付款人之間的基礎交易合同,以維持應收賬款的價值。

5.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以任何方式處分應收賬款。

5.4出質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配合質權人採取有關措施,並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1)質權人認爲應收賬款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

(2)出質人變更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或財務、人事方面發生重大變化,或依法被宣告破產、撤銷、解散;

(3)付款人依法被宣告破產、撤銷、解散;

(4)出質人與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產生貿易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質量、技術、服務方面的貿易糾紛)債務糾紛和債務追索,導致應收賬款可能無法到期按時償付的;

(5)有跡象表明客戶的應收賬款回收困難;

(6)應收賬款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5.5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實現質權並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5.6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5.7質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出質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出質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出質人僅按原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6.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融資款本金或質權人墊付款項或相應利息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應收賬款,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出質人未按第5.4條約定提供新的擔保的,質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應收賬款,所得款項用於提前清償被擔保債權及有關費用;質權人在應收賬款處分完成前收到出質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書面通知的,所得款項將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支取。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時,質權人可以該賬戶中的款項直接受償。

6.3出質人同意:主合同同時受其他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七條 保證條款

7.1因下列原因致使質權未設立或無效的,出質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1)出質人未按第1.4條約定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2)出質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出質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7.2 出質人保證的範圍爲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7.3保證期間爲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主合同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開立信用證、開立擔保函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爲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爲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7.4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爲:本合同項下質權因第7.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向質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

9.2本合同所附的“質押應收賬款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9.3 本合同經出質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質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質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質權人已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出質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出質人(公章) 質權人(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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