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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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精選1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爲加快鎮新農村建設步伐,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共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流轉土地招引乙方在鎮投資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閒項目一事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鎮村組(小地名)。(具體所涉村民小組及農戶同意流轉的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面積: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確認的一期項目用地約畝;其中田:_________________畝,地:_________________畝,共計:_________________畝。(具體土地面積、四至等明細見附件及圖紙,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在土地周圍埋設界樁)。根據項目建設和發展的情況,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轉面積,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承諾比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優先滿足。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如國家土地政策無重大變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條款可順延至年月號。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一期項目用地用於生態葡萄休閒觀光園區建設。

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費用及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田按市斤黃谷/畝/年,地按市斤黃谷/畝/年,實物計價,黃谷均以本地每年市價的中等普通黃谷價摺合現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5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xx年3月12日到20xx提3月12日共20xx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20xx0元整(貳萬元整),20xx年及20xx年的承包費於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xx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爲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3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爲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資源、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______畝,坐落於______。

乙方獲得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爲年,即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換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係,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係,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如在互換土地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時間和方式

互換土地的交付時間爲______前,交付方式爲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一方鑑證,甲乙雙方應分別向對方出具自己簽名的互換土地交付收據。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爲。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據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節;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互換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5

出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爲________平方米,爲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爲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係。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後用於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並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整,剩餘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後一次性付清,甲方並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 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後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爲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爲: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爲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着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7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繫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繫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爲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爲:

地塊1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地塊2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爲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爲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爲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爲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並送達或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於下列情況下視爲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範圍內進行郵寄,爲郵寄之後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爲郵寄之後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爲傳真發出後且收到確認發出的發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姓名),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姓名),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系甲方_____)

鄉(鎮)_____村_____組_____承包農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年第二輪土地承包系本戶共有人,因__________,其子女______已單獨立戶並在公安部門辦理了分戶手續。現就_____農戶承包地(具體見_____戶承包合同和_____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同編號:_____)___畝進行分戶,經全家協商一致,並經兩名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特立此協議書。

1、將_____鄉(鎮)_____村_____組_____畝土地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分給_____戶,其地塊名稱、面積、四至邊界如下: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共同聲明原_____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號:_____)、承包經營權證作廢,並申請在本次2經開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中按本協議分戶情況進行登記,重新簽訂承包合同,核發承包經營權證。

3、本協議共2頁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所在村民小組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雙方均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按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印):__________

在場人(簽字按印):__________

村委會意見(公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土地互換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將_______的_____畝面積與乙方在_______的_____畝面積進行互換。

二、土地互換以後,雙方不進行經濟補償

三、互換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國家自留地年限政策爲基準)。

四、互換以後,如果國家徵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後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徵用的安置補償,原與村裏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徵用土地的一方重新與村簽訂承包合同。

五、互換以後,一方如果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以後的.土地使用權(國家規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換協議簽定後報村委會備案。

七、此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0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1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價款利率爲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使用權人爲: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2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爲月 %,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使用權人爲: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爲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爲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爲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爲 ,使用期限爲 (見附件)。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爲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爲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爲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爲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爲準。

第十四條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爲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爲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爲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四條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爲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爲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爲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爲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爲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爲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繫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繫。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繫、不知所蹤,即視爲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爲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爲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爲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爲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爲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爲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轉讓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佔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來源: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種辦理)

1、合同生效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准後乙方即付清餘下的全部購房款:

(大寫)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併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_________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爲________元/1年(人民幣:每年________元),簽訂合同時給付________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6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爲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流轉協議書 篇17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或_________部分房產),其使用範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_________房產(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於_________,總用地面積爲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範圍內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

第三條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爲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平方米。

[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樓層_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爲_________房產總建築面積的 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爲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_____房產使用範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爲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並根據需要爲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 _________建築物(房產)使用範圍內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爲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佔出讓金總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後_____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後_____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餘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爲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產後 _____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餘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爲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佔_________房產總建築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並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並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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