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推廣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W

項目推廣合同 篇1

甲方: 公司

項目推廣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爲甲方進行項目推廣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乙方應以多種方法爲甲方推廣項目,具體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商會網站推介、在商會或相關協會印刷材料上推介、手機短信或電話直接通知會員、召開專門會議爲甲方進行推介、在各類商務會議上爲甲方做宣傳等等。

2、 凡由於乙方宣傳和推廣活動所帶來的客戶,在簽約成功的情況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業務費, 費用爲合同金額的 ___%。

3合作時間:     年___ 月

第二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以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推廣目的並指定專人負責與乙 聯絡、協調。

甲方指定如下人員負責聯絡工作

姓名:聯繫方式:

乙方指定如下人員負責聯絡工作:

姓名: 聯繫方式: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材料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2、 甲方提供的項目信息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3、 甲方應在成功簽約的七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業務費。

4、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業務費用而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相關材料等,乙方保證儘可能進行推廣。

2、 乙方自行負擔爲推廣甲方項目所需經費。

3、 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如甲方不按時支付業務費,賠償乙方雙倍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推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年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爲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爲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爲¥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係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項目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項目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製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製作、tvc拍攝製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爲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爲項目廣

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爲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爲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爲項目

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

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項目推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爲甲方進行項目推廣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乙方應以多種方法爲甲方推廣項目,具體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商會網站推介、在商會或相關協會印刷材料上推介、手機短信或電話直接通知會員、召開專門會議爲甲方進行推介、在各類商務會議上爲甲方做宣傳等等。

2、 凡由於乙方宣傳和推廣活動所帶來的客戶,在簽約成功的情況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業務費, 費用爲合同金額的 ___%。

3合作時間:年___ 月

第二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以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推廣目的並指定專人負責與乙 聯絡、協調。

甲方指定如下人員負責聯絡工作:

姓名:聯繫方式:

乙方指定如下人員負責聯絡工作:

姓名: 聯繫方式: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材料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2、 甲方提供的項目信息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3、 甲方應在成功簽約的七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業務費。

4、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業務費用而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相關材料等,乙方保證儘可能進行推廣。

2、 乙方自行負擔爲推廣甲方項目所需經費。

3、 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如甲方不按時支付業務費,賠償乙方雙倍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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