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推薦就業協議(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63K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 篇1

甲方: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精選5篇)

乙方:同學(家長)

爲搞好學生推薦就業工作,使學生畢(結)業後能順利走上工作崗位,XX市電子科技職業學校招生就業科(簡稱甲方),與學生及家長(簡稱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到甲方,選擇甲方所開設的專業班學習,學制年。甲方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確定培養目標,嚴格教學管理與學生管理,提供乙方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精心組織教學,使乙方能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清學雜費。若乙方嚴重違紀,被甲方予以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處理者,乙方所交費用概不退還。

三、乙方在校期間,應自覺接受甲方教育與管理,遵紀守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努力學習,認真實踐,完成各科學業。經考試、考查成績合格,甲方負責向乙方頒發畢(結)業證書,並組織乙方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費用乙方自理)。

四、乙方完成學業後,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到正規單位上班(費用乙方自理)。非乙方本身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被甲方推薦工作的,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學費。乙方進單位後,因違紀或不服從管理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且甲方不予再安排乙方就業。

五、乙方在甲方管理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不予以推薦就業,且不退還乙方所交費用。

(1)不接受甲方教育,受開除學籍或留校察看處分,或治安管理處罰、刑事拘留者。

(2)所學課程有一科以上經補考仍不及格者。

(3)一學期內累計曠課20學時或一年內累計曠課30學時者。

(4)殘疾或患有傳染性疾病者。

(5)畢業推薦工作時未滿16週歲,未辦理推薦工作所需的證件者。

(6)不服從就業分配,擅自脫離甲方就業管理關係者。

(7)未通過學校組織的就業考試者。

(8)畢業時自願要求不需學校推薦就業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乙方家長及學生本人簽字後,交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才正式生效,乙方完成學業就業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家長(簽字)

負責人(簽字)學生(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 方:

(實習人員)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爲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實習生須將以下資料一併提供給公司:學校的就業推薦表或學院證明、學生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爲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

(1)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

(2)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及 補助(按出勤天數計);

(3)尊重乙方休息權;

(4)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

(5)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覈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及學校承諾:學校已經購買了意外及疾病保險等,實習期間發生意外或疾病的,由乙方向學校及相應部門主張,甲方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7、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8、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9、甲方實習期間如需請假,應遵守公司規章提前提交請假申請,並應當告知乙方,如未辦理相關手續獲得批准或未告知乙方,視爲擅自離崗,期間發生任何事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實習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四、違約責任

1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爲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2、乙方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3、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5、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或所在學校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所在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二

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後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係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並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諮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信息(勞務信息);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審覈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並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諮詢服務。

4、協議期間,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後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併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區保潔、2社區綠化、社區保安、社區就業協管(信息)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託老、2托幼、3病人看護;

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

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

F、社區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爲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其他議定事項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第二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第三次簽定: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時間:XX年XX月XX日

就業協議書三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覈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覈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覈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覈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通過甲方學生與乙方雙向選擇,乙方初步面試考覈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錄用安排就業。爲了確保甲方學生順利實習、就業和乙方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維護雙方的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實習(就業)學生專業及人數:

_________。

二、實習時間及地點:

實習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習地點:_________。

三、實習主要內容:

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與就業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負責組織學生辦清赴崗實習前的相關手續,辦理學生檔案移交、戶口接轉、畢業派遣等工作。

4.甲方實習學生必須遵守乙方廠規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對違反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5.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生病住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有關規定處理。

6.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師傅,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一視同仁,不能歧視。

3.乙方負責爲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4.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覈,實習結束後,將實習成績書面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5.對實習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要正式錄用,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並及時通知甲方就業主管部門;對成績不合格者,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說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另行實習擇業。

6.對甲方參加生產性實習的學生,乙方應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經協商爲實習期_________元/月人。對實習特別優秀的學生,乙方應提前按錄用定級,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

五、其它事項:

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要承擔乙方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經濟損失,並繳納違約金_________元/人,負全部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要以協議期限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並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業補償,負全部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就業、實習主管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一、爲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爲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爲、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方(應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

聯繫方式:

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_____限

(一)本合同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爲___個月。

(二)試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爲___個月。

(三)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覈和聘期考覈。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爲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爲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一)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後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二)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並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三)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二)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祕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爲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天通知。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爲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一)甲方對作爲優秀_____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______________教育學院優秀_____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啓動費等費用。

(二)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______________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部門或人事爭議_____部門申請調解或_____。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____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塗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簽章):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章):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推薦就業協議 篇5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爲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

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

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

違約率作爲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爲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