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3W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篇1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精選5篇)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文明生產方面工作的責任劃分,確保工作現場內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合同法》、《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安全要求。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對違規、違章行爲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若不按期改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其他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明作業有關管理規定,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不得對當地的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四、乙方應在作業過程中保證配置完善所有安全設施,並給乙方的作業人員購買安全防護用品,購買相應保險。

五、甲方已經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要求告知乙方,若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政策規定,應接受相關單位和甲方的經濟處罰及追責。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乙方不服從監督並不及時改正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若乙方自己原因造成自身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及工人自行負責,對甲方及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積極解決並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終止雙方簽訂的合同

4.乙方作業完成時,應對現場進行清理,不得亂堆亂放。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時清理,甲方有權指派他人對現場進行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拒絕支付的,甲方有權追償。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爲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安全協議:?

一、乙方在工地施工時,要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吸菸,禁止酒後作業,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2、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3、禁止攀爬各類架子,跨越防護欄杆,穿行有禁行標誌的出入口。

4、蹬高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5、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6、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7、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8、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作業指揮。

三、甲方已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乙方已經明白安全作業規範並嚴格執行,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受傷,或者導致他人受傷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篇2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承包單位:

安全合同編號: 安字第 號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發包方):

承包單位(承包方):

爲 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 及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工程的順利進行,就本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凡由宣武區政府投資項目 建設中心管理的工程項目必須簽訂本協議,簽訂合同的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責任。

第一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建設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理工期。

3、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4、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並在開工前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它部門備案。

5、承包單位拒不按照條款規定組織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設單位有權責令承包單位退出施工現場。

第二條 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

1、承包單位從事工程的活動,應具備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條件。

2、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工程定期和專項的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記錄。

項目負責人應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承包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實 、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承包單位應設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

5、 本工程由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總承包單位必須自行完成建設工程的主體結構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 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的工程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 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6、垂直運輸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培訓作業,並取得相應操作資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並附安全驗算計算書,經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基坑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作業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對涉及到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8、承包單位在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確認簽字。

9、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隧道口中、基坑邊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的標準。

承包單位應當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和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承包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

10、 承包單位應將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承包單位不得 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搭設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施工標誌牌、現場平面佈置圖、現場文明施工等規章制度牌;

11、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毗鄰建築物、構造物和地下管線等安全隱患的應當採取專項的防護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並設置硬質圍擋。

12、承包單位應當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13、承包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4、承包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報廢。

15、承包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承包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16、承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覈後方可任職。並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17、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現場作業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承包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8、承包單位應當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意外保險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19、承包單位必須服從上級行政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部門及現場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管理。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內容組織施工,建設單位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有權利對檢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標準。

20、承包單位對違反上述條款內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第三條 承包單位文明施工責任

1、按照JGJ59--99標準和北京市有關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標準搞好文明施工,保證該施工項目文明施工合格(評分檢查70分以上),爭創優良或樣板工地。

2、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大門堅固、美觀,門頭書寫企業和工程項目名稱。

3、五牌一圖及各種標牌齊全,掛設整齊美觀,施工現場佈局合理、規範。

4、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大門口、材料堆放場、宿舍、辦公場所、倉庫、廚房、廁所等實現硬地化。

5、臨時工棚採用磚牆鐵皮屋頂,或選用其它安全實用的金屬結構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設工棚。

6、施工現場衛生、乾淨,排水暢通。

7、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周圍社區工作,保證不出現周圍居民投訴或糾紛。

8、材料分類堆放整齊,並有標識。

9、制定防止或者減輕噪聲污染擾民的措施,確需在夜間施工的工程,施工前必須經建委部門審查批准,併到環保部門備案。

10、落實北京市施工工地防治揚塵污染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雙方責任,組織進行本工程建設。如違反協議條款的相關內容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承包合同終止後此協議即告終止。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協議書與承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法人:(簽字)

承包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單位法人:(簽字)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擴建生產車間及輔助用房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範圍): 土建總承包、安裝總承包

2、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範、規程。

第三條 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並達到以下目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設備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 甲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爲________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爲________ 。乙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爲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爲 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審覈或批准。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爲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覈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同時爲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併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採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爲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並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後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週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乙方接收後,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爲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同時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爲,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甲方也有權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並報甲方複覈。若甲方複覈後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後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將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甲方對以上設備的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承

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甲方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託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並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准,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雖經批准,但並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19、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採取一切嚴密、可行、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機械設備免遭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對施工安全、工地相鄰關係獨自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損失或導致賠償的,乙方應全額對甲方進行補償並承擔甲方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0、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監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21、乙方的着裝(含安全帽)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擾民行爲,對工地的“三廢”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23、乙方對自己的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自行負責,配備醫務人員、應急藥品和器械。過程中對作業人員進行各種安全知識、衛生知識、職業道德進行教育,做到舉止文明、行爲規範、禮貌待人,杜絕班前喝酒、尋釁鬧事。

2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均無權通過任何渠道向新聞媒體、網絡透漏信息、接受採訪或提供相關材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工程總價 0.5 %的違約責任。

25、乙方應將每月完成的合同價款中 3%的費用作爲安全保證金預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組織一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如達到要求,則從當月/季預留 0.03%的費用中拿出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此費用作爲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條 事故報告、處理與責任

1、乙方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報甲方,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上報。

2、發生事故後,乙方要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設備或設施時,必須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範、防護措施不力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等原因導致發生的各種傷亡、機械設備損壞、職業病、中毒、火災、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線破壞、建築物破壞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含聲譽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可在計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時,乙方還要接受甲方上級單位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若因乙方遲報、瞞報、做僞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同時乙方應按照擴大部分損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對乙方施工項目所享有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等第五條所列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並不免除乙方承擔工程中的安全義務。乙方對施工的工程獨立承擔所有的經濟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保險

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八條 爭議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編號:________安字第________號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工程的順利進行,就本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凡由________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管理的工程項目必須簽訂本協議,簽訂合同的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責任。

第一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建設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理工期。

3.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4.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並在開工前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它部門備案。

5.承包單位拒不按照條款規定組織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設單位有權責令承包單位退出施工現場。

第二條 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

1.承包單位從事工程的活動,應具備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條件。

2.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工程定期和專項的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記錄。項目負責人應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承包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承包單位應設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

5.本工程由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總承包單位必須自行完成建設工程的主體結構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的工程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6.垂直運輸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培訓作業,並取得相應操作資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並附安全驗算計算書,經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基坑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作業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對涉及到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8.承包單位在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確認簽字。

9.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隧道口中、基坑邊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的標準。承包單位應當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和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承包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

10.承包單位應將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承包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搭設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施工標誌牌、現場平面佈置圖、現場文明施工等規章制度牌。

11.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毗鄰建築物、構造物和地下管線等安全隱患的應當採取專項的防護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並設置硬質圍擋。

12.承包單位應當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13.承包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4.承包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報廢。

15.承包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承包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16.承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覈後方可任職。並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17.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現場作業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承包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8.承包單位應當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意外保險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19.承包單位必須服從上級行政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部門及現場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管理。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內容組織施工,建設單位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有權利對檢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標準。

20.承包單位對違反上述條款內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第三條 承包單位文明施工責任

1.按照JGJ59--99標準和____市有關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標準搞好文明施工,保證該施工項目文明施工合格(評分檢查70分以上),爭創優良或樣板工地。

2.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大門堅固、美觀,門頭書寫企業和工程項目名稱。

3.五牌一圖及各種標牌齊全,掛設整齊美觀,施工現場佈局合理、規範。

4.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大門口、材料堆放場、宿舍、辦公場所、倉庫、廚房、廁所等實現硬地化。

5.臨時工棚採用磚牆鐵皮屋頂,或選用其它安全實用的金屬結構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設工棚。

6.施工現場衛生、乾淨,排水暢通。

7.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周圍社區工作,保證不出現周圍居民投訴或糾紛。

8.材料分類堆放整齊,並有標識。

9.制定防止或者減輕噪聲污染擾民的措施,確需在夜間施工的工程,施工前必須經建委部門審查批准,併到環保部門備案。

10.落實____市施工工地防治揚塵污染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雙方責任,組織進行本工程建設。如違反協議條款的相關內容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責任承擔法律責任。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承包合同終止後此協議即告終止。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協議書與承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法人:________(簽字)

承包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法人:________(簽字)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擴建生產車間及輔助用房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範圍):土建總承包、安裝總承包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範、規程。

第三條安全管理目標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並達到以下目標: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設備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甲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爲________,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爲________。乙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爲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爲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

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審覈或批准。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爲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上交甲方。

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覈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

同時爲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併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採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同時爲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並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

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後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週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

乙方接收後,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爲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同時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爲,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甲方也有權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並報甲方複覈。

若甲方複覈後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後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同時將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

甲方對以上設備的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甲方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託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並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准,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

雖經批准,但並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第七條保險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八條爭議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您購買的是此內容的電子文檔,付費前可免費查看部分內容。

非質量問題不退款,有疑問可以聯繫客服。

該內容繫結合法規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侵權請聯繫我們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