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樁合同(精選5篇)
打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就本工程樁基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樁型:
工程量:圖紙工程量(竣工時按實決算)。
三、價款:1、單價:
2、總價(暫定): (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簽證單按實結算)。
四、付款:合同簽訂預付1~2萬元預付款,樁打完付至50%,驗收合格、資料齊全一個月後付至70%,餘款積存至10萬元後,以每臺爲基數,不在積存,採取餘壹付壹的辦法。
五、工程質量:合格。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的樁偏位、斷樁、滲水等質量事故而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驗收後十五日內辦理完賠償結算,否則按土建中報結果扣回。
六、工期:以甲方主合同爲準 。獎罰與業主工期獎罰相同。
七、工程結算: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必須及時辦理工程決算,乙方在施工期間的任何簽證費用必須由甲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否則不予決算。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的停滯臺班,則由乙方直接向業主索賠,因索賠不成,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同時不得擅自放棄向業主索賠的權利。
八、甲方爲乙方提供是施工放線、樁運輸及卸車、現場施工管理、後期資料管理(整理、審覈、裝訂成冊)等服務甲方按現行規定代扣稅金(5.19%),水電費按實扣回,並按Φ400樁0.35元/米、Φ500樁0.50元/米收取服務費、
九、安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施工結束後一週內將樁基資料送至施工科,超出一天按500.00元/天罰款。竣工資料(含完整驗收報告及竣工圖)在驗收結束兩週內交回施工科,超出一天按800.00元/天罰款。
十一、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自相撤離工地的、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打樁合同 篇2
甲方 :
乙方: 上述甲乙雙方,因甲方委託乙方在桐鄉經濟開發區洋紫荊油墨丙類廠房、丙類倉庫工程進行樁基礎施工,爲了保證質量,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立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洋紫荊油墨丙類廠房、丙類倉庫
二、工程地點:桐鄉經濟開發區發展大道1930號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數量及工程造價:根據施工圖要求採用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PC-AB400(75)-10,10,9b,樁長29米,共412根樁。
五、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
六、工程質量:施工質量按施工圖要求及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施工,甲方派員駐工地與乙方共同進行進行質量管理。經技術有關部門監定如由乙方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工期(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因特殊情況例外。(2)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非承包方原因(如工程變更、停電、停水等),工期順延。
八、甲方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安裝好落火箱及落火箱內所有設備,要求達到 50 千瓦,並無償提供場地堆放材料及臨時設施的使用。場地平整包括舊房屋基礎挖除等工作。如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地下障礙物等情況,由甲方負責清理完畢。如施工場地遇到新增土面積水較多,
九、在打樁工程竣工驗收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時,乙方應將施工圖及有關施工技術資料提交甲方二份。
十、安全生產: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由於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或機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付款辦法:協議簽訂生效後付30%即 萬元,完成工程量的50%付30%即 萬元。完成工程量的100%在樁機退場前付30%即 萬元。其餘10%在樁基工程竣工一個月一次性付清。
十二、違約責任(1)如遇土建施工單位採用機械挖土、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承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2)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行廢止。(2)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其他:其他工程量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打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原則,
一、工程承包方式及單價:
1、甲方將樁機工程按___________方式承包給乙方。
2、本打樁工程按_________元/米計價,另加進場費_____元,不含任何稅收,公司稅點按10%另行計算付款。
二、付款方式:
機械設備進場後,甲方預付工程______________元整給乙方,打樁工程完工後全部付清。
三、計量方式:
計量方式以自然地面至樁底計量。
四、工程工期:
設備進場後施工中,工程變更、羣衆阻攔、遇到舊基礎、大型石塊、洞穴、雷雨、大霧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等不可預測原因工期順延。
五、甲方應付的責任:
1、施工前,甲方提供樁基礎平面圖一套。地質資料成果報告一份。負責提供該建築物的定位控制點,因甲方提供定位控制點不準確而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施工進度給予監督。對乙方放線紀錄、完成工作量、打樁紀錄、樁位偏移尺寸紀錄及時進行審覈、簽證。
3、施工前,男方應提供施工現場地下隱蔽工程資料,如水、電、暖、煤氣管道、通訊電纜、地下管線等若甲方沒有提供地下隱蔽工程資料,在打樁過程中造成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且工期順延。
4、甲方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一切關係,如因手續問題中途停工,甲方負責乙方工人的生活費及工資並工期順延。
5、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舊基礎、洞穴、地下管線、電纜、煤氣管道、通訊電纜、回填建築垃圾及大型石塊,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負擔其費用。
六、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按圖紙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七、附則:
以上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果因圖紙等原因工程施工發生變更,則雙方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並付清價款時自行廢止。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
簽訂時間:
簽字: 年 月日
打樁合同 篇4
甲方:部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將廈門現代物流園區5000噸級雜貨碼頭工程水上打砂樁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充分履行各自的職責,經雙方充分協商,制訂如下合同條款:
1、施工地點
廈門高崎廈門大橋附近。
2、工程數量和施工方式、內容
工程數量:水上打砂樁按圖紙設計數量預估爲71605米。以最終實際工程數量爲準,但不得多於現場工程師確認批覆的工程數量。
主要工作內容爲水上打砂樁,砂樁直徑0.5米,間隔1.4米,正方形佈置,水上施打。所用的中粗砂粒徑0.25~0.5㎜的含量大於85%,含泥量≤3%。
乙方自行負責水上打砂樁施工的海事局有關船舶的一切手續辦理、打砂樁、材料(砂等)裝載、運輸、船機設備及人員進退場、臨時設施、人員辦公等相關費用。
3、分包方式及分包單價
3.1分包方式
採取包工包料,項目單價承包的方式,承包單價包括工程內容所列項目的全部費用。
3.2分包綜合單價
水上打砂樁:24.0元∕m
說明:以上單價均爲綜合單價,已包括材料、機械、設備、船舶、船舶使用許可證等相關費用、水電、人員的所有費用以及自身應繳納的稅金、地方關係、物價上漲、防洪防颱措施費、政府有關規費及其它風險等相關費用。如需要乙方提供稅務轉移有關材料時,乙方必須提供。如甲方代扣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已納稅證明。
4、計量與支付
4.1每期計量的項目必須是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工程項目,然後按該項目合格數量進行計量。其它因施工工藝需要或非甲方原因造成而產生的工程數量不計。
4.2工程預付款:沒有工程預付款。
4.3付款方式:爲銀行轉帳,乙方將銀行帳號附後。
4.4付款原則和付款計算方法
4.4.1工程進度款
A、工程進度款實行每月結算一期,按照每一計算期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及數量(其工程數量按照甲乙雙方的合同規定計算)計算。
B、每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甲方分管技術員提交每期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進度數量,經工務審覈後送合約部。由合約部填寫《工程任務結算單》,並經有關部門和領導簽字確認後憑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有關支付手續。每期進度款支付時,按每期結算總額的85%再扣除應扣的相關費用後的金額付款。
4.4.2工程竣工結算:在工程全部完成,移交有關竣工資料後,工程進度款支付至90%。水上打砂樁完成後經驗收合格方可辦理竣工結算,在辦理竣工結算後六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餘款,餘款支付不計利息。
4.5 設計變更引起的變化工程數量則按現場工程師確認批覆的工程數量計算,其單價不變。設計變更增加項目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甲方通知乙方後再施工,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補充,本合同條款對補充合同的工程項目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5.甲方責任:
5.1甲方負責辦理與監理及業主的一切業務往來。
5.2甲方按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3甲方派人員協助乙方現場施工及測量放樣。
6、乙方責任
6.1乙方已對現場和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承包價進行認真核查。
6.2乙方在開工前應編寫詳細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甲方經報業主和監理審批後實施。並應嚴格遵守並執行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實施的工作指令。
6.3乙方施工項目應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自行負責協調周邊村莊及運輸海域的地方關係,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6.4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杜絕一切環境污染,若因乙方施工污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5乙方作業船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現場。
7、工期、進度、質量、安全:
7.1本合同工程工期
工期:60天;開工日期:20xx年 9 月 28 日;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 27 日;
乙方的施工機械必須於20xx年 9 月 26 日前到達本工地現場,並按甲方的要求開工。乙方施工工期每超一天工期罰款5000元。遇颱風、特大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的情況工期順延(按監理業主確認的延長工期)。
7.2進度方面:甲方按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向乙方下達周、月進度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若乙方因自己原因連續兩週,未能完成周計劃或未完成月度計劃,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按總承包價的1%進行罰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工程量(一旦收回全部工程量,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所有的工程款),以維護甲方的整體利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3質量要求: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必須達到設計圖紙和有關規範要求,砂樁施工及質量檢驗按照《港口工程地基規範》(JTJ250-98)、《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xx)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7.4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樹立必要的施工安全標誌,並負責施工周邊的安全。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製造環境污染,否則自己承擔責任及後果。
7.5乙方必須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6乙方作業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指揮。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爲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在合同簽訂後5天內支付給甲方。本保證金在乙方所做工程按期按質完成後七天內返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9、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10、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
甲 方:中港四航局廈門現代物流 乙 方:汕頭市龍華建築總公司廈門工程處 園區5000噸級雜貨碼頭工程項目經理部
代 表: 代 表:
經辦人:
經辦人: 日 期:
開戶行:
日 期: 帳 號:
打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要求完成x項目樁基礎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報價單)。
(四)承包方式:以包樁基礎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術資料編制組卷及驗收、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圖紙總價包乾的承包方式。
第二條 承包工程造價
承包範圍按施工圖紙一次性包乾總價人民幣含稅合同總價:¥xx00萬元,大寫:人民幣萬整 。
第三條 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08月28日前進場施工, 20xx年09月25日前完成內同範圍內的樁基礎工程施工,同時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整體工期安排。
第四條 質量標準
(一)質量標準按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施工及驗收,執行國家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二)保修期爲壹年,自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的樁基礎工程由 乙 方採購供應至甲方 施工 場地。
(二)材料及構件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相關的檢驗報告。
(三)材料及構件貨到工地並經我司驗貨合格後,由我司相關人員在驗貨單上籤認,並應寫明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等。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結算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貨並安裝完畢,通過甲方、建設單位及監理等相關部門驗收,並對樁基礎工程驗收合格並結算後, 30 天內由甲方付清所有貨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委派 ,159爲現場項目經理,協調管理工地日常事務及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負責參建各方的聯繫及事務處理。
2、審覈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並在2天內審覈完畢。
3、提供現場施工水、電給乙方,提供住宿條件。
4、提供現場場地丟放給乙方,但乙方必須提供使用計劃報甲方審覈,且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使用安全和操作規定,服從甲方的安排。
5、將乙方所編制並驗收的施工資料交至南沙區檔案館審覈。
(二)乙方責任:
1、人員
1-1、乙方項目負責人: ,須持有與本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的等問題。
1-2、乙方之管理人員和工人必須是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並服從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勝任工作,或不聽指揮、不守秩序,經甲方或業主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將其予以撤換,並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換人員爲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賠償或延誤工期。
1-3、乙方人員於施工中不得對業主、甲方相關人員有粗暴或恐嚇之言行,若有發現,乙方須立即撤換該員,嚴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雙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所有人員不得私自與業主方接觸,如有工程相關需處理事宜,必須且只能報甲方處理,否則由此發生費用或造成賠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5、乙方負責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違規行爲致引起之糾葛,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事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產生民事訴訟時,也由乙方負責。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現場應嚴格遵守業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2-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場所建立臨時辦公室,乙方負責工具材料堆放整齊,不得髒亂,並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
2-3、乙方施工場所:工作完畢時,負責將現場清理乾淨,施工工具均須擺設整齊,不得影響觀瞻。
2-4、工程竣工後及時進行乙方施工場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產生的其他堆積物、臨時的生產和生活設施拆除),並將地面清掃乾淨。
2-5、竣工驗收後,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在 5 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3、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控制好產品質量關,要求成品製作精細,原材料資料齊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員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應向施工班組進行詳細交底,並跟蹤檢查監督和做好現場記錄。
3-3、乙方管理人員在每道工序完成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按備案表格報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負責對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護,並不得破壞其它成品。
4、進度
4-1、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總體進度安排並及時作出調整;工期滯後時,乙方必須立即加派人手,進場設備和材料以加快進度。
4-2、若乙方無法配合甲方相關工程進度或預定工期時,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時內未見成效,甲方可進行僱工協助乙方趕工,乙方不得有異議,且乙方須支付趕工費用。
5、技術
5-1、在合同生效後的第 2 天完成編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員配置及人員進場計劃表、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方法、質量和安全保證措施、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措施等)報送甲方審覈。甲方在收到報告後,開工前一天將審覈後的施工方案簽字確認後交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週末 1 天向甲方報送當週完工報表和下週施工計劃。
6、安全
6-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設施配備齊備,嚴格按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規範操作,若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6-2、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及省市的勞動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合法僱請、使用工人,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乙方必須承擔法律及經濟等一切責任。
6-3、乙方僱請的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進場材料及構件均必須報甲方驗收,提供合格證和相關的檢驗報告,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予驗收。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機具由乙方自備,乙方不得因施工機具不足而藉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擔
9-1、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9-2、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9-3、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有義務予以接受,並立即進行整改、補救。在收到整改通知書後三天內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權代爲整改,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情節惡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執行的主要驗收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二)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範圍、數量、質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 1 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後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提出複查,若複查合格,則複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若複查結果不合格,複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必須負責將樁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在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向甲方提交完整技術歸檔資料並組卷,由甲方統一送至南沙區檔案館審覈,如檔案館對樁基礎工程技術資料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至符合檔案要求,並自行送至南沙區檔案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下列情形的,其導致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場地、提供水、電源;
2、因工程設計變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無須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損失。
1、不按期進場施工的;
2、因乙方原因影響工程總體或樁基礎工程進度;
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
4、因乙方原因而導致乙方承包工程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或影響甲方整體工程驗收;
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驗收後達不到規範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按工程造價付給甲方(百分比) 3% 的違約金,並負責無償返修至達到規範驗收標準爲止。
(四)因乙方違反有關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質量管理、計劃生育工作及文明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導致工地或甲方受到行政處罰和承擔責任,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遇不可抗力的損失,報有關部門裁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調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照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 廣州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甲方公司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人簽字: 簽約人簽字:
聯繫人:
地 址: 地 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