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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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精選12篇)

地?址:_____?電?話: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_出生:___年___月___日

國籍: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電話:_____

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定於___年___月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_____機關_____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購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2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三條?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_____機關_____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3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出售方:(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用地面積?㎡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定於?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_____機關_____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

附表一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日內付全部價款的?%;?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日內付全部價款的?%;?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4

出售方:(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用地面積?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定於?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_____機關_____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

附表一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日內付全部價款的?%;?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日內付全部價款的?%;?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小寫:?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5

合同編碼:__________

房屋編碼:__________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島市建設委員會制定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有關房地產轉讓的法律、法規、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爲提示性條款,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購房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爲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三、在簽訂預售合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真實性、合法性及該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複預售和被司法機關查封等權利轉移受限制的情況,購房人可向該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

四、爲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可以將預售廣告、售樓書約定爲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五、預售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在建設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的房屋),該房屋的面積、交房日期質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確定因素。房屋買賣雙方在簽訂前,應對下列問題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預售時房屋的建築面積是暫測的,房屋交付時則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產主管部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建築面積爲準。預售合同中須明確載明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暫測面積與交付時實測面積不一致,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國務院發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對商品房屋的質量的保修期限爲:'(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驗收之日起計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購房人購買的商品房屋得保修責任從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擔,保修期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不得少於兩年。

3.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的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按國務院發佈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關於'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處理。

六、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選擇申請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本市的仲裁委員會全稱是青島仲裁委員會。

七、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以便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權益。不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當發生重複預售、抵押等事實時不能對抗第三人。根據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可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共同辦理,也可由購房人一方單獨辦理。

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甲方(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註冊)所在省市:__________

個人/公司: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方式取得區/市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爲: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築物的建築結構爲____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爲____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爲_______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已批准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區/市路號《_____________》_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爲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價格詳見補充條款)。該房屋建築層高爲__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係、資料關係)見本合同附件四,(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六;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爲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築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暫定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全裝修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爲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__% (包括-__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爲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帳號: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價款的__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天內

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六),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種方案所列條件:

一、取得了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一、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爲。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取得了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後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爲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

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___________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後,乙方認爲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價款的%,在退還房價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按本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在單方解除合同以前,對方已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支付的違約金金額應在按本合同約定的賠償金額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乙方對相對方行使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有異議的,應在接到對方有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向按第三十三條選定的解決爭議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佈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四條 甲方已選聘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爲__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五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__戳爲準)第___________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爲已送達。

第二十七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爲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由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附件一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該房屋權屬情況(產權、抵押、租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六

該房屋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住宅房屋拆遷房屋補償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限價商品住房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或名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    乙方本人簽署: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署: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擬籤人員:_____________    銷售員證書號: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人員:_____________    銷售員證書號:_____________

網上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6

甲方:廣州市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監控銀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企業)

爲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範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爲,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於廣州市_________區 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項目名稱爲_________,監控賬號爲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並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爲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准書》。

3.進入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後,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戶銷戶手續。經甲方審覈批准銷戶的, 丙方持銷戶批准書向乙方辦理賬戶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覈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戶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覆;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戶,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於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戶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佈的示範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並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並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爲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准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於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並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註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並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7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 聯繫電話: ×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繫電話: ×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國籍√】【戶籍所在地】 : 中國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 【營業執照】 【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爲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坐落於 北海市北海大道科前路3號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桂(20__)北海市不動產權第0052248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51436.56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用途爲 城鎮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爲 2090 年 02 月 21 日。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覈准名稱爲中電都會悅府,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建字第 號、 號,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 號。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爲北審批建(20__)053

號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爲【住宅√】【辦公】【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爲 剪力牆 ,建築總層數爲 14 層,其中地上14層,地下 1 層。

3.該商品房爲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5 【幢】【座】【 】 _x001f_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爲北海吉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其預測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爲 2.9 米,有 個陽臺,其中 0個陽臺爲封閉式, 個陽臺爲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爲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爲【未抵押】。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 ;

5. ×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記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本合同中有關該商品房的價款、定金等結算幣種爲【人民幣】。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 元,總價款爲 人民幣(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總價款爲 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4.按照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人民幣 (幣種) 20000.00 ,

貳萬 元(大寫),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4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分 × 期支付該商品

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應當於 × 年 ×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 】。買受人應當於 × 年 × 月 ×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 %。

餘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按照附件四執行 。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爲廣西北部灣銀行北海分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爲中國電子北海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賬戶: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60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l)項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3 (該

比率不低於第(l)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

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 、2、 3 、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買受人要求在約定交房時間20__ 年09 月30 日之前交付的,買受人同意該商品房在

20__ 年09 月 30 日前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

買受人收房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交付責任 ;

4. × .

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爲準 ;

2.供電: 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並正式供電。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爲準 ;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本樓盤無供暖設備 ;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並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爲準 ;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 、2 、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第4 、5 、6、7 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 、3 、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6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7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出賣人採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於約定交付日後 ×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爲準)

1.小區內綠地率: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劃許可要求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劃許可要求 ;

3.規劃的車位、車庫: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劃許可要求 ;

4.物業服務用房: × 年 × 月 × 日達到 × ;

5.醫療衛生機構: × 年 × 月 × 日達到 × ;

6.幼兒園: × 年 ×月 × 日達到 × ;

7.學校: × 年 × 月 × 日達到 × ;

8. × ;

9. ×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關於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20__ 年 09 月 30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 , 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

前 10 日(不少於10 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爲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爲辦理交付手續地點。

× 。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爲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範、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30 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再行交付。

(l)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驗該商品房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l) 如買受人未能按入住通知書規定的期限辦理入住,則自出賣人入住通知書規定的交房期限開始之日起,即視爲出賣人已交付該商品房,與該房屋有關的風險責任隨之轉移到買受人。該商品房交付後買受人應承擔的一切費用,自入住通知書規定的買受人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期限開始之日起計算;其他按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2) × 。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 6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於第八條第1 (l)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於第八條第1(l)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l)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3 (該比率應當不低於本條第l(l)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2 種方式處理。

1.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實測套內建築面積一預測套內建築面積)x 100 %

2.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l)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建築面積誤差比= 預測建築面積(實測建築面積一預測建築面積)x 100 %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雙方約定如下:

× 。

4. 雙方自行約定:

× 。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後,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後,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供熱、採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l)、 × 、 × 方式處理(可多選):

(l)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__ ;

(4) × _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1.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標準文號: GB/T18883-20__ 。

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 ,標準文號: GB50118-20__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築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後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若該商品房交付已超過60日或者雖未超過60日但買受人已對該商品房進行包括但不限於裝修、堆放物料、擺放傢俱等對室內空氣質量有影響的行爲的,買受人不得再以空氣質量不合格爲由向出賣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爲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 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因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管路、防水、裝修等保修範圍內的設施 。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15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陝西海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備案及預告登記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不超過 × 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將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1、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30 日內取得房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爲 北海昌振順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 年 × 月 × 日到 × 年 × 月 ×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 】物業服務費爲 元/月? 平方米(建築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爲查驗並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地下停車場、活動用房等以及其他未計入公攤的部分,產權及經營權歸出賣人所有__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歸出賣人所有 ;

2.會所: 歸出賣人所有 ;

3. 。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買受人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採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並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於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 × 。

7. × 。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15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北海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 份,買受人 × 份,【 × 】 × 份,【 × 】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區(縣)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爲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爲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______。甲方已於__年__月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爲止。 

上述各項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爲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不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__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爲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爲外匯)計算。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___幣____元,價款合計爲(大寫)____幣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寫: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並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爲___,銀行帳號爲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覈驗證書》。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爲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爲外匯)計算。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___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後,境內的應於三十日內,境外的應於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本契約登記後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並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後三十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七條 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契約所發生的或與本契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契約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授權代理人:

國藉: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產平面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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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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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二 

付款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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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附件三 

裝修標準、設備標準及其它交用條件 

┌──────────────────────────────────┐ 

│地面:

│ 

│天花板:

│ 

│門窗:

│ 

│內牆:

│ 

│外牆:

│ 

│廚房:

│ 

│衛生間:

│ 

│上下水交付使用時間:

│ 

│供電交付使用時間:

│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

│ 

│供熱交付使用時間:

│ 

│ 

│ 

賣方:

買方:

│ 

└──────────────────────────────────┘ 

附件四(一) 

背書欄 

┌──────────────────────────────────┐ 

│ 

│ 

│ 

│ 

│ 

│ 轉讓人(簽字) :

轉讓登記機關(章)

│ 

│ 轉受讓人(簽字):

經辦人:

│ 

│ 轉讓時間:

時間:

│ 

│ 

└──────────────────────────────────┘ 

附件四(二) 

背書欄 

┌──────────────────────────────────┐ 

│ 

│ 

│ 

│ 

│ 

│ 轉讓人(簽字):

轉讓登記機關(章)

│ 

│ 轉受讓人(簽字):

經辦人:

│ 

│ 轉讓時間:

時間:

│ 

│ 

└──────────────────────────────────┘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9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爲___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M2,土地面積______/M2(其中:基底分攤______M2、公用分攤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爲: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元/M2,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 _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爲 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 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_________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京房內證字第 _________ 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 _________ 房屋,房屋用途爲 _________ 。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爲人民幣 _________ 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___ 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爲 _________ 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 _________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 _________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爲 _________ 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___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 _________ 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_ 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 仟 _________ 佰 _________ 拾 _________ 萬 _________ 仟 _________ 佰 _________ 拾 _________ 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__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築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覈定規定(試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工質量覈定規定(試行)》的要洋,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爲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 _________ 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_________ 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向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_________ (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__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 _________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 _________ 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 _________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契約簽訂後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 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 _________ 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 _________ 。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狀況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三:付款方式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11

內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內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京房內證字第__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__%(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____________,銀行帳號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築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覈定規定(試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工質量覈定規定(試行)》的要洋,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向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        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

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 篇12

出售方: (甲方)

地 址:    電 話:

購買方: (乙方)

姓 名:    性 別: 出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 用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爲 ,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 幢 號(第 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 平方米、公用分攤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爲: 單價 元/平方米,總金額幣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整(小寫 萬X)。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         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 日內付全部價款的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 日內付全部價款的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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