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合同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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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付款合同範本4篇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爲_________ ,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餘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_________元予甲方,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 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於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爲乙方償還貸款。

第四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產品交予乙方,並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爲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 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法》關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規定付款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釋義】本條是對分期付款買賣的規定。 分期付款買賣,是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間內分次向出賣人支付的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也是一種特殊買賣,其根本特徵在於買受人在接受標的物後不是一次性支付價款,而是將價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分期付款買賣在某種意義上也屬於一種賒購,但買受人在接受標的物之後,不是在一定期限內一次性地支付價款,而是在一定期限內分批次地支付。分期付款買賣中,當事人雙方可以自由約定付款的期限和次數,也可以約定買受人在接受標的物前先支付或者先分期支付若干價款,但在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後買受人至少應當再分兩次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否則就不屬於分期付款的買賣。分期付款買賣可於買賣標的物價金較高,買受人籌款一次支付有困難時適用。由於價金是陸續支付,會使買受人在心理上、履行上不感有過重的負擔,因此分期付款買賣能促進昂貴品的消費,如購買商品房、汽車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一、法律對分期付款出賣人避免風險的特別約定的限制 分期付款買賣使買受人未支付全部價金即取得買賣標的物,出賣人未得到全部價金即需移轉買賣標的物,出賣人存在不能取得全部價金的風險。因此,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爲躲避風險,往往提出一些有利於自己的合同條款。一般來說這也是合理的,也是合同自願原則的體現。然而,分期付款的買受人往往是弱者,其利益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法律爲了防止出賣人提出的這些條款過於苛刻,就應當規定出一定的限制,以保證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平衡。 出賣人在分期付款買賣中採取的躲避風險的各種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解除合同或者請求支付全部價款的特約。 設定期限利益喪失約款,爲保證及時收取價款,出賣人可以在合同中提出這樣的條款,即買受人不按期支付價金,出賣人有權請求買受人一併支付未到期的價金。這種條款可以稱爲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由於分期付款買賣中的期限利益屬於買受人,爲防止因特別約定致使買受人一有遲延付款的行爲即喪失期限利益的不公平現象,一些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往往對因買受人遲延付款而喪失期限利益的特別約定加以限制,買受人如不按期付款達到一定程度的違約時,出賣人才能請求其加速支付未到期價金。例如,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典”第389條規定,分期付款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除買受人有連續兩期給付之遲延,而其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本條借鑑這些有益的制度,規定分期付款的出賣人只有在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纔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對出賣人請求支付全部價款的特別約定的上述限制,屬於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除或者違反這些限制,否則是無效的。但需指出的是,並非只要當事人的約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就導致無效。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目的是爲了保護買受人的利益,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對保護買受人的利益更加有利,則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例如,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是,出賣人只有在買受人連續三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四分之一的,纔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那麼,這樣的約定就是有效的。 除了上面講的設立期限利益喪失的特別約定以外,出賣人在分期付款買賣中還可以提出設立一些其他的特別約定,以逃避其風險。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所有權轉移的特別約定。本章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保留標的物所有權的條款。該條款可以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分期付款買賣的出賣人爲保證自己能按期收取價款,可以約定買賣標的物雖交付買受人,但出賣人保留其所有權,買受人全部支付價金或者在買受人支付若干期價款或者已經支付的價款達到全部價款的一定比例後,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方能移轉買受人。這種特別約定屬於當事人自由行使合同自願權利的範圍。各國法律對此一般少有限制。 二、有關合同解除的特別規定 本法在總則中規定了對於所有合同均適用的關於合同解除的制度。包括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當事人也可以事後經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的,對方可以不經催告解除合同。這些是合同解除的一般性規則,合同法分則如果針對具體合同規定了一些特殊性的規則,那麼就是適用特殊優於一般的原則。本條有關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解除的規定就是對總則有關規定的具體化。

首先,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訂立前或者訂立後,協商設立合同解除的條件。而根據本條的規定,上面講到的對期限利益喪失特別約定的限制,同樣適用於合同的協議解除,合同的有關約定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對保護買受人有利的標準。 其次,達到法定的條件時,合同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總則規定的這些條件中,違約行爲“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乃是一個核心和關鍵。但總則這一規定只是一般性的原則表述,至於如何纔是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不同種類的合同以及具體的各案都應當有不同的適用。按照本條的規定,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已經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即是法律規定的具體適用“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的標準。也就是說,只有達到了這樣的條件,分期付款買賣的出賣人才有權行使合同的單方解除權。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背後的陷阱付款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

近日,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受理一起普通詐騙案時,成功追訴了一起合同詐騙案,其涉案金額高達65萬元。據瞭解,這種以分期付款方式進行合同詐騙的案件並不少見,門檢此段時間更是集中受理了多起類似案件。

◆一紙合同,竟騙走一臺挖掘機

33歲的董某是北京市門頭溝區的一個普通農民,國中文化。正是這位看着老實巴交的男子,以一紙合同騙走了北京某機械有限公司的一臺價值105萬元的挖掘機。

XX年12月的一天,董某的一個朋友權某找到了他。在閒聊中,權某提議大家一起辦個分期付款買臺挖掘機,然後再把挖掘機賣出去,這樣可以換點兒錢花而且還不會出什麼大事。董某一聽,覺得這個主意不錯,正好自己手頭也缺錢,就欣然同意了。

經二人商議決定,由權某負責找首付款和挖掘機的下家買主,董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房產證明等證件,以個人的名義用分期付款方式到公司去買挖掘機。爲了使賣家公司相信,二人還特意拉上了另一個朋友錢某做擔保人。很快,他們就尋找到了下手對象—北京某機械有限公司。在這之前,權某已聯繫好挖掘機的下家買主,並商議由下家買主出首付款40萬元,事後再給其12萬元。董某也到村裏騙開了一張虛假的房產證明(房產屬於董某的父母)。XX年1月25日的晚上,董某帶着權某、錢某和下家買主,以首付40萬元,月還3.7萬元,分18個月還清的分期付款合同從公司買走了一臺價值105萬元的挖掘機。就這樣,董某等人用“空手套白狼”的行騙方式,從中獲利了12萬元,董某一人就分得了近7萬元的贓款。然而董某的一場澳門之旅,就將這些錢全部輸在了賭桌上。

◆衛星定位系統,挖掘機何在?

“我們公司的挖掘機是裝有衛星定位系統的,但現在已經被人摘掉了。等於說,這臺挖掘機實際上已經脫離了我們的控制範圍,至今也沒有消息。”北京市某機械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無奈地說道。

這位負責人說,與董某簽訂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之前,公司仔細看過了他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房產證明。按照董某提供的房產證明等個人證件,我們覺得董某完全有能力履行合同中的要求。況且,董某還提供了擔保人,承諾自己無能力付款時由擔保人代爲償還,公司也就因此認爲“這筆生意還是可以做的。”

公司萬沒有想到,董某將挖掘機拉走之後,從來就沒有交過月付,電話也聯繫不上。無奈之下,公司只得多次到董某家去找人,終於在XX年4月份的一天在董某家門口等到了他 。然而董某的一席話卻讓公司人員徹底失去了希望,“挖掘機不是我買的,擔保人也不是我找的。這事跟我沒一點兒關係,你們該找誰找誰吧!”從這一天之後,董某失蹤了! 擔保人錢某也失蹤了!董某對公司所承諾的分期付款終究成爲了一紙空話。

◆分期付款?我就是想騙點兒錢花!

據瞭解,董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移送到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這起詐騙罪很普通,董某以借車使用爲名,騙取了熟人的一輛捷達車,隨後將車抵押給了他人。被害人多次要車未果,遂向公安局報了案。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審查董某的供述材料時發現,董某說起過自己還分期付款買了一臺挖掘機,至今也沒有交月付。這立即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董某沒有收入來源,也沒有積蓄,怎麼會有能力去分期付款買挖掘機?這會不會又是一個騙局?

經查,董某果然利用虛假的產權證明,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騙走了北京市某機械有限公司的一臺挖掘機。據董某自己交待,他就是想着把挖掘機騙到手後換點兒錢花,根本沒想過還錢的事情。而且自己連首付款都湊不出,更談不上有能力還分期付款合同中所規定的數額了。“董某與他人合謀騙取挖掘機,證明其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他所說的房產其實屬於其父母,也就是說董某給公司提供的是虛假的產權證明,他隱瞞了自己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事實。董某將挖掘機買走後,立即賣給了別人,所得贓款被揮霍一空,也未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月還,其行爲構成了合同詐騙罪。”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介紹道。

◆挖掘機被騙,誰之過?賣方風險該如何防範?

檢察官說法:

這是一起較爲典型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詐騙案。我國《刑法》中所規定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中,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詐騙罪是衆多經濟犯罪中較爲常見的一種犯罪形式,也是發案率較高的罪種之一。本案中,董某以虛假的產權證明和所謂的擔保人作爲幌子,取得了北京市某機械有限公司的信任,是其順利用分期付款方式買走挖掘機的主要原因。 而董某信誓旦旦簽訂的“合同書”,也成爲了令受害人北京市某機械有限公司信以爲真的關鍵之所在。

爲此,檢察官提醒賣方主體在進行買賣交易時要格外注意避免賣方風險,謹防被騙。建議賣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都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在簽訂合同前要對締約對象進行必要的瞭解和保持應有的謹慎。如是簽訂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則應更加註意交易的潛在風險,賣方應該仔細審覈買主的實際履行能力以及擔保人的資質。在這起合同詐騙案中,正是這種手續齊全、有擔保人的假象讓北京市某機械有限公司放鬆了警惕,從而被董某惡意騙走了公司的挖掘機,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日前,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已對董某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訴,等待董某的將是法律的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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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徵

1、標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買賣是“物先交付型”買賣,即出賣人將買賣標的物一般在買受人第一次支付價款時即刻交付給買受人。

2、價款的分期給付性。買受人的價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階段支付的,即買受人在佔有標的物之後,需分兩期以上的次數支付價款,否則則不屬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分期付款合同範本(1)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爲_________,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餘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_________元予甲方,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於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爲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產品交予乙方,並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爲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期付款合同範本(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機器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買賣價款與付款條件規定如下:

(1)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於本合同成立時,即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b.餘款_________元,在交貨試機完成後,分二十期平均攤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訂金付日該月的次月開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爲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應與丙方以共同匯出的名義,匯出支票二十張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訂於機器交付之時。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與方法規定如下:

(1)交貨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貨地點約定於乙方的_________工廠,應安裝妥後,並先行試機。

(3)交貨方法於試機完成後,甲方應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則須依第二條第(2)項第d款的約定,將二十張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條 機器的所有權暫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條的全部貨款時,再將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五條 機器交貨之後,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機器毀損、遺失時,一切責任歸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丙方與乙方須連帶對甲方保證,對本合同必須負擔的一切債務(除貨款債務外,包括毀損、賠償債務)並負完全支付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或丙方若發生下列事項,則與本合同有關的債務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動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餘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無法兌現,或停止付款時。

(2)乙方或丙方因滯納租稅,或有破產、和解及其他類似判決上的情形的。

(3)就機器發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執行等情形的。

(4)機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滅失的。

(5)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的分期付款時。

(6)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事項。

第八條 乙方應根據正確用法使用機器,並由優秀的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第九條 乙方發生第七條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機器的權利,且該機器必須歸還甲方。

第十條 若發生第九條的情形,甲方可對撤回的機器作適度的評估,並據貨款與評估之間的差額作爲損害賠償金,聯同已收取的貨款,抵銷債務,如有餘額則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 甲方需保證機器的性能完全與說明書(如附文)相符,且交貨後一年內自然發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機器交貨後經三個月的,除前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負保證所有瑕疵的責任。即使交付後三個月內,亦只容許交換機器,因機器故障而發生的損害,甲方不負其責。

第十三條 有關本合同乙方的債務,期滿後的賠償金定爲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對於機器,乙方需爲甲方辦理由總貨款扣除預付款的餘額作爲投保火險的金額,併爲保險金請求權設置質權的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金錢債務及機器給付義務並載明應徑受強制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籤):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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