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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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固定資產合同(精選18篇)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乙方爲法人或其他組織):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乙方爲法人或其他組織):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固定資產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專用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房產(以下簡稱租賃物)及其權屬情況如下:

1、地上建築物。位於,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爲/,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一。

2、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位於無,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二。

附件一、二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付乙方和乙方交還該租賃物時的驗收標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暫定爲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起算時間自甲方交付租賃物開始計算。

第三條 租賃用途

租賃物用途爲。乙方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也不得將租賃物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條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物第一年度租金總額爲¥(大寫人民幣整),第二年度租賃金總額爲爲¥(大寫人民幣)。以上價格均爲含稅價,各期間租金明細金額如表1所示:

表1:租金明細表(單位:元)

租賃期間年租金月租金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2、租金支付方式爲□一次性/■按年度支付。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後每年度(年度/半年/季度)屆滿前7日支付下年度(年度/半年/季度)的租金。付款方式爲:轉賬。

收款人全稱:

賬 號:

開戶行: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元(大寫人民幣)作爲租賃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乙方不得拖欠甲方租金與保證金,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 雙方接收本合同所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租賃物的現狀進行出租。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了租賃物的權屬、質量、外觀、內部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等實際狀況並不持任何異議。甲方交付租賃物給乙方時,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拒絕接收,也不得對租賃物已有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提出異議。乙方因使用租賃物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乙方是自然人的,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經甲方審覈無誤後由甲方複印留存,乙方在複印件上簽字或蓋章證明覆印件爲乙方提供,與原件一致且承諾是真實的,甲方留存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租賃保證金

1、雙方權利義務終止時,在覈實乙方租賃資產期間未欠水電、衛生、物管等相關費用或無違約行爲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金返還乙方(不計付利息)。乙方存在違約、侵權或欠費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欠費或損失賠償金後將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不退還保證金。

2、租賃期滿(包括合同被解除、撤銷或宣告無效,下同)或租賃期間,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如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不予糾正,甲方有權在租賃保證金中扣收相應金額,扣收後不足部分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1)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

(2)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3)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4)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

(5)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

(6)其他損害或足以損害甲方權利的;

(7)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8)存在其它違約或侵權行爲的。

3、甲方在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後,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的,可要求乙方補足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要求補足的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補足。

第四條租賃物的保險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承租方應對租賃物□辦理/■不辦理保險。辦理保險的,應在保險單或保險合同上將甲方列爲被保險人和唯一受益人;保險期不得短於租賃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經甲方認可的租賃物現市值;保險單不得含有任何有損甲方權益的限制性條款;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保險單或保險合同正本由甲方收存。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費用

本合同生效後,租賃物所涉及的水、電、氣、光纖、電信、看護、物業管理等乙方承租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不得拖欠。

第六條 租賃物的修繕與使用

1、租賃期內,租賃物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乙方因維修租賃物期間影響其正常使用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賃物,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進行賠償。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租賃物實施下列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並收回租賃物:

(1)在土地上修築新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2)挖損、破壞土地;

(3)改變或損壞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的外觀、結構,對地上建築物及構築物、附屬設施進行裝修、裝飾等;

(4)在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上增設附屬設備、設施等;

(5)拆除、損壞建築物、構築物上的附屬設備、設施;

(6)其他對租賃物的權屬、位置、價值、結構等有影響的行爲。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保養、維護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

第七條 租賃物的轉讓與轉租

1、乙方不得轉租、轉借、分租租賃物,也不得以合作、聯營等方式變相轉借、轉租、分租租賃物。

2、甲方轉讓租賃物,應在 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壹個月內未就行使優先購買權明確書面答覆甲方的,視爲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租賃物的查驗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及維護狀況進行查驗,乙方應予配合。

第九條 租賃物的收回

1、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將租賃物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交還甲方。如果乙方將租賃物登記爲經營地址的,應辦理經營地址變更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並將變更後的資料交甲方覈查並交甲方備存相關複印件,是乙方租賃物交還義務之一。

2、甲方組織人員按照本合同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交接驗收,乙方應予以配合。

3、乙方交還甲方的租賃物應當保持完好狀態,如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上留存物品、設備、設施或影響租賃物正常使用的其他物件。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處置費用,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5、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良租賃物或在租賃物上增設他物所形成的附着物或添附,在非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情況下,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雙方約定採取以下的第壹種方式處理:

(1)改良工程及增設物可在不影響租賃物權屬、位置、價值等情況下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並負擔拆除費用;若因乙方自行拆除導致租賃物損毀、滅失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改良工程及增設物不可拆分的,由甲方行使所有權,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不論改良工程及增設物是否可拆分,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後行使所有權,具體補償標準由雙方另約商定。

6、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或終止,租賃物因裝修、裝飾、改建、擴建等形成的添附或附着物,甲方同意利用或不拆除的,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賠償或對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乙方不恢復的,甲方可以委託第三方恢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若乙方在本合同未正式簽訂前已佔有使用本合同房屋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搬離,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租金與房屋當時租賃市價中孰高方的價格交付房屋佔用費,並按照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簽訂後壹個月內,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租賃物,並嚴重影響乙方使用;

(2)本合同簽訂後,在未解除租賃協議的情況下,惡意將租賃物再出租、出借,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物: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整改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租賃物或變相轉租、轉借租賃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整改的;

(3)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超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且未經甲方許可的;

(4)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累計或連續超過 30 日的;

(5)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八條的約定,拒不配合甲方查驗租賃物的;;

(6)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可能或已經損害甲方合法權利或累計或連續超過 30 日的;

(7)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8)因使用不當、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租賃物或其附屬設施、設備毀損、滅失的,未在甲方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履行租賃物的維修或賠償義務;

(9)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行爲。

4、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如租賃物拆遷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甲方或政府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搬遷,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租賃期滿後雙方未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搬離,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不因乙方未撤場而自動轉爲不定期租賃關係。乙方需要續簽租賃合同的,至少應在租賃期滿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認可,方式爲雙方租賃關係繼續。

6、其它原因導致的租賃終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撤場通知後3 日內搬離。

7、因租賃合同期滿或其他原因導致的租賃終止,乙方逾期不撤場搬離的,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違約金及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可採取斷水、斷電、鎖門等措施強行要求乙方離場,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未提出解除租賃關係的情況下,將租賃物再出租、出借,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天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租賃關係;

2、非因乙方或本合同約定的原因,甲方擅自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天的違約金,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甲方要求限期糾正,並向甲方支付當年度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依據約定或法律規定提出解除合同的,收回租賃物的,乙方仍應承擔前述違約及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變相轉租轉借租賃物;

(3)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四條的約定;

(5)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逾期支付累計或連續超過30日的;

(6)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7)拒不配合甲方查驗租賃物的;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解除、終止本合同的;

(9)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行爲。

2、乙方因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等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在甲方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履行租賃物的維修或賠償義務。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應付甲方或第三方的費用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1%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支付累計或連續超過30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1%的違約金,並按照日租金的2倍支付實際佔用天數的租金。

5、乙方因使用租賃物所產生的一切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當年度年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國家政策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因本條第1款、第2款原因終止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反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通知及同意

根據本合同約定發出的所有通知及同意,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地址、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送達相關方。有關通知及同意的送達時間按下述約定確定:

(1)通過郵寄方式發送的,郵寄到達相應地址之日爲其有效送達之日;

(2)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的,由收件人收到之日爲其有效送達之日;

(3)通過傳真形式發送的,發出並收到發送成功確認函之日爲其有效送達之日。

但如果按照上述約定確定的送達時間在被送達人所在地不屬於工作日的,則當地收訖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爲該通知或同意的送達時間。

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本條關於通知及同意送達時間的約定,向另一方發出通知,變更其接收地址、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

雙方接收所有該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按照本合同雙方約定。

2、甲乙雙方在交接租賃物時,應對租賃物水、電、氣度數以及費用等進行交接確認,並留存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到期後,若甲方不願再出租租賃物,乙方應於期滿前騰空並退還甲方租賃物,否則甲方有權在租賃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等費用,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簽章)並加蓋公章(乙方爲自然人的簽字並捺印)且乙方支付全部保證金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一份報總行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乙方同意並自願簽署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承諾有權簽署本協議,乙方爲法人的,承諾已經根據其內部規定獲得了相關授權和審批,乙方爲自然人或個體的,承諾已經告知其共有人、合夥人或其它有權人知曉並取得同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1、地上建築物清單;2、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清單;3、身份證明文件(乙方爲自然人)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乙方爲法人或其他組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固定資產合同 篇2

借款方:

貸款方: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借據,在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爲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 乙方)

爲了進一步提高種子加工處理處理能力和種子保有量,穩固種業盈利能力等,經集團公司審查和實地勘察同意我場《關於要求提前實施潘村湖農場現代農業發展資金項目的 請示》 (墾據祕〔20xx〕1 號) ,該項目的主要建設工程已於 20xx 年5 月底交付驗收並投入了使用。該項目目前尚未批覆,資產尚未正式辦理移交手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4 號— —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 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按照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固定資產租賃業務,爲約束並規範甲、乙雙方的租賃行爲,特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 本合同項目下的租賃物爲 20xx 年 5 月底交付使用的新 建金屬暫儲倉、烘乾廠房及設備等,租賃固定資產價值暫按 竣工估計價格,具體見租賃固定資產明細表。

二、租賃期限 所列固定資產的租賃期限爲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項目批覆辦理資產移交手續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資產的租金按年計算並支付,租金按 照固定資產項目的折舊年限來計算,當年的租金 12 月 31 日 前結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維修 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所租用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檢 修等並承擔所需費用。

五、本租賃合同自項目批覆後辦理了相關資產交付手續 終止。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 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4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 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爲____ 年____ 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__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 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 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5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 年 月 日 時。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本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進入位於 的辦公場所內挪動任何轉讓給乙方的固定資產。

9、特別聲明:乙方只受讓甲方轉讓的固定資產,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債務,同時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固定資產的合法性及唯一性,甲方保證乙方自交割日起爲甲方轉讓所有固定資產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文批准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_____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甲方通知爲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

本貸款起息日爲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爲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爲每季度/半年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還款期日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

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爲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內,無條件代爲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託_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並轉、清盤、破產、人事變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7

貸款方:____

借款方: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爲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五、供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合同 篇8

借款人:

貸款人:

借 款 合 同

編號: 惠農信(20 )借字第 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企業法人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 借款類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類型爲 (新增借款、還舊借新、借新還舊、轉換主體)。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幣種和金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幣種爲 。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日/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額、利率及借款幣種等事項與借款借據不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的爲準。

第四條 放款方式

貸款人直接將借款款項劃入借款人如下帳戶,自借款人如下帳戶收到貸款人劃入款項,即視爲貸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放款義務: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 貸款人受託支付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爲履行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用途的承諾,授權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直接將借款款項從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一個或多個交易對手的賬戶(注:交易對手是指借款人爲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而簽訂的包括但不限於買賣、加工承攬、建築施工等有關交易的合同相對方):

1、賬戶一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2、賬戶二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3、賬戶三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4、賬戶四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5、賬戶五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貸款人在審覈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條件後,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發放貸款,而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借款款項通過借款人的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的上述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月利率爲 ‰。

第七條 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全部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人在未全部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下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對手在貸款人處開立 賬戶。

2、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貸款人的具體要求,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3、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並持續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經生效、並且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5、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文件資料,並經貸款人審查合格;

6、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已經簽訂與固定資產項目有關的交易合同並且該等合同持續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均已成就;

7、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已足額到位;

8、固定資產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第八條 還款

1、還款原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借款額和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借款 (A、按月結息;B、按季結息;C、按年結息;D、利隨本清),按月/季/年結息的,結息日固定爲每 (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 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併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3、還本: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金:

(1)借款人於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還款計劃:借款人按借款憑證和/或附件《分期還款計劃書》所載的分期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4、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及還款日前備足款項並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結息日及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的經確認爲還款賬戶的賬戶中扣收相應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此授權行爲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如還款賬戶爲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銷戶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扣款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指定網點進行還款,而且無法扣款的責任應由借款人全部承擔。

借款人未按時還款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還款賬戶及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應還的借款本息、違約金等任何款項。

第九條 提前還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貸款人還清已到期應付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於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貸款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提前還款違約金:

(1)貸款實際發放後 個月內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貸款實際發放滿 個月後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

(2)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條 借款的擔保

1、借款人必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爲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爲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或其他擔保方式中的一項或數項。

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中擔保條款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相關擔保合同和文件的約定:

3、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權自由選擇行使本合同項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擔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權利,以實現貸款人的債權,同時借款人放棄對貸款人上述選擇的一切抗辯。

第十一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個人資料或企業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經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授權範圍內對外披露借款人的資料。

3、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則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並取得相關許可和授權。

5、承諾和保證其向貸款人或貸款人指定人員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或信息均是真實、可靠、有效的,絕無任何僞造、虛假或隱瞞之處。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憑證、文件、在各金融機構的開戶及存貸款情況等資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等,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向貸款人提交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交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的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關附件。

7、積極配合貸款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對借款人及擔保人或擔保財產的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真實性的調查、瞭解及監督。接受貸款人對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以覈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進行下列行爲,應當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同時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下列行爲:

(1)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體制變更,申請或進行停業、解散、清算、破產等;

(2)進行有關對外投資及資產轉讓的重大事項;

(3)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

(4)進行股權調整或股權轉讓等重大股權變更事項;

(5)發行債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實質性增加債務的融資行爲;

(6)進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爲。

9、借款人如出現下列事項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威脅的任何事件時,借款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按貸款人的要求落實好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按期足額償還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授信額度協議及其項下授信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融資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以及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理)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3)與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4)借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未清償前,借款人已承擔或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6)借款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10、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能力的,應當提前7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2、借款人有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不足以清償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關會計年度決算後應清償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其資產,並不得向他人提供超過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擔保。

14、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以任何一種方式追索本合同項下債權所引起的費用。

15、爲貸款人保守相關的商業祕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必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並承諾在上述信息變動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同時保證,貸款人根據上述信息發出的主張權利的有關憑據,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誤或未能及時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貸款人主張權力的有關憑據而產生的後果均由借款人承擔。

18、保證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第十二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借款人其他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

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且扣劃憑據無須經借款人籤認。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應按照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進行操作。

4、借款人出現違約或其他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爲或情形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張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意外損壞或滅失等,或者其它擔保方式出現風險時,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爲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借款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7、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滿足本合同爲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9、通過對借款人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覈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10、審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確定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

11、調查借款人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12、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事項

1、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資料、信息或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

(3)固定資產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4)借款人虛構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關係或虛增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金額;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7)爲本合同提供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到貸款人權利而抵押人或出質人未增加相應擔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惡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及其它逃避債務的行爲;

(10)借款人和/或家庭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其它貸款人認爲會對其權益帶來威脅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11)借款人已經或將要喪失還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債務的;

(13)部分或全部擔保條款或擔保文件未生效、無效、被撤銷,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新的擔保的;

(14)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發生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2)貸款人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浮動範圍及本合同的約定擅自加收、變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任一違約事項,貸款人有權(但非必須)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並賠償相應損失;

(2)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或停止受託支付;

(3)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的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的款項,以償付借款人償付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5)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6)行使擔保權利;

(7)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 計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時償付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 計收復利;

(9)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糾正之日止,按每日 計收罰息;

(10)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除按本款第(7)、(8)、(9)項的約定計收利息、複利及罰息以外,貸款人還有權根據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 收取違約金;

(11)解除與借款人的借貸關係;

(12)採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2、貸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規定的行爲,借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貸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 (2)提前還款。

3、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任何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變更、修改、補充、有效、解釋、履行和執行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或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爭議未解決之前,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作約定的部分,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2、下列文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借款借據; (2)擔保合同和文件; (3)分期還款計劃書;

(4)雙方認爲必需的其他資料。 3、借款人聲明和保證: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貸款人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2)借款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權利和授權及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從事其所經營的業務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執 份,貸款人執 份,其餘 份暫由貸款人保存,以交相關部門或人士登記、備案或存檔;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貸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合同 篇9

借款方: 貸款方: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方:

貸款方: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借據,在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爲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合同 篇10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湖北傑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固定資產合同 篇11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固定資產轉讓協議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

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12

轉讓方:常德柳葉湖旅遊度假區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常德柳葉湖水上游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收購的23艘快艇、45艘木船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船體、發動機及其他附件。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的所有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 20xx年 09月01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獎勵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236.2329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有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1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爲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爲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爲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爲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爲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爲,亦不忽略任何行爲,使上述保單成爲無效或可能成爲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爲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爲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爲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固定資產合同 篇14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進行建設和發展的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乙方審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規定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約定爲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保證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在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內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預計分年用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實際支出數按年(月)息________%(‰)計算,按年(季、月)結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________年(次)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爲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利率調整,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分年(次)還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達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的投資或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如發現借被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罰息________%。乙方不能在下達的貸款指標及時供應甲方資金需要,在未達時間內按未達資金數額,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付本___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15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 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爲____ 年____ 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__ ‰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 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 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16

借款方:

貸款方: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借據,在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爲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爲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爲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合同 篇17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_______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爲;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 ___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爲: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爲____________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______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_____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____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爲_____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___個月進行。

借款方:

貸款方: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範本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爲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帳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爲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帳戶之日。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帳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爲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

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帳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爲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爲_________,並在 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爲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借款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 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

借款方:

貸款方:

簽約日期:

固定資產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爲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帳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爲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帳戶之日。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帳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爲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帳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爲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爲_________,並在 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爲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借款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 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

借款方:

貸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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