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合同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7W
本文目錄印刷合同工人日報社印刷廠加工承攬合同案印刷合同的範本印刷廠全員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合同4篇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印刷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印刷品名稱、數量及交貨日期: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計劃單價 金額 用料 交貨期

二、加工原料:

三、質量和式樣:1.質量:________2.式樣:

四、定貨數量的差額幅度:

五、貨款結算,憑運輸部門的運單向銀行辦理託收。

六、原材料供應:

(甲方來料加工者,應由乙方作運貨處理,其貨款在乙方交貨結算時,憑甲方的發票結算。)

七、印件確定後,雙方中途變更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協商同意,否則應負違約責任,並應賠償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外地用戶,可由乙方代辦運輸,乙方一經運出即爲交貨,一切包裝費、運雜費均由甲方負擔。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經雙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工人日報社印刷廠加工承攬合同案印刷合同(2) | 返回目錄

原告工人日報社印刷廠(以下簡稱印刷廠)訴被告都市生活週刊社(以下簡稱週刊社)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代理審判員尚源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印刷廠的委託代理人李思慈、孫靖,被告週刊社的委託代理人王永和、劉寶萬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印刷廠訴稱,我方依據與被告簽訂的協議爲被告印刷《都市生活》週刊,至1999年6月,被告尚欠我方印刷費520414.38元。故起訴要求被告立即給付我方欠款520414.38元及違約金,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爲支持其訴訟主張,原告提供了其與被告簽訂的承印協議書、印數明細單、鐵路貨運憑證、被告的欠款證明加以佐證。

被告週刊社辯稱,我方承認欠原告印刷費,但原告印刷費計算的數量及金額有誤,且我方對原告所述我方已付款的情況亦有異議。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針對以上抗辯事由,被告出具了其向原告付款的憑證及雙方於1998年9月24日簽訂的協議書予以證明。

經審理查明,1998年9月24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一份承印《都市生活》協議書。協議約定,被告出版的《都市生活》部分委託原告負責印刷;被告應將印數通知單于開印前送交原告生產科;每月10日至20日結算上月承印費用;原告按被告要求按時完成印刷計劃;每週報紙出版後第二天,原告將全部膠片退還被告;每期四開八版彩印,四開十六版黑白印刷並騎馬訂裝,每份按人民幣0.60元計算,四開十六版黑白版如遇套紅時,套紅費用另計;捆報爲1元/捆,每捆100份報紙;協議自1998年9月26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有效。該協議簽訂後,雙方各自履行。

1998年12月15日,原、被告又簽訂了一份承印《都市生活》協議書。該協議與雙方1998年9月24日所籤的協議相比,只是就印刷工價的核算的問題進行了變動。改爲:24版全綵色版每份0.67元,32版全綵色版爲0.88元(以上所指彩色版均爲一面彩色一面黑白,每份單價不含裝訂費。裝訂加放按6‰計算,此項費用由被告負擔),黑白版如遇套紅時,套紅費用另計。捆報爲1元/捆,每500對開張爲一捆。該協議被告方由其時任社長李忠年籤。庭審中,被告稱該協議未加蓋其公章,系無效協議。

1999年3月3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款證明,載明:截止1999年2月底,我社只付貴廠印刷費28萬元整,尚欠166164.08元。3月份印刷費用按0.67元/份結算,4月起按雙方擬定合同執行。該欠款證明同時註明,第9期雙方印數有差異,覈實後按上述價格計算。

庭審中,原告向本院提供了其承印被告《都市生活》各期的印數及印刷費的明細單,該明細單記載被告共欠原告印刷費520414.38元。對此明細單被告表示了異議,並稱1999年4月以後的印刷費應按雙方於1998年9月24日所籤的協議執行,即每份0.60元;關於印數問題,被告則表示沒有大的爭議,只是原告在計算時未將破損及殘次的報紙扣除,但其又未能提供原告承印的報紙存有破損及殘次的相應證據。

關於被告付款情況,原告稱被告在給其出具欠款證明後分別於1999年4月14日、9月29日分兩次共付款20萬元。被告則稱其除於以上兩次付款20萬元外,還在1999年3月30日付款13萬元、1999年6月11日付款10萬元,共計向原告支付印刷費43萬元。對此原告解釋爲被告1999年3月30日所付的13萬元系其出具欠款證明時給的,該13萬元是被告在欠款證明中所寫的已付28萬元中的一部分;而1999年6月11日被告則未付過款。庭審中,被告未就其在出具欠款證明後共付給原告43萬元之說提供相應證據。

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供的其與被告簽訂承印協議書、印數明細單、鐵路貨運憑證、被告的欠款證明,被告提供的承印協議書、付款憑證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爲,經濟活動應遵循誠實信用之原則。本案原、被告間的印刷協議符合法律規定,依法有效,雙方均應嚴格履行。被告在收到原告承印的報紙後,未及時結清款項,以致釀成糾紛,對此應承擔責任,並應立即給付尚欠原告印刷費。

原、被告雙方於1998年12月14日簽訂的協議對印刷的價格進行了變動,而被告時任社長在該協議上籤,故協議有效,雙方應按變動後的價格結算。被告稱印刷費價格應按1998年9月24日的協議結算及1998年12月14日的協議無效之說,顯系不妥,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被告對印數所表示的異議,因其未提供原告承印的報紙存有破損及殘次的相應證據,且其對原告所述印數亦表示無大的爭執,故本院對原告提供的印數予以確認。至於被告稱其於出具欠款證明後支付原告43萬元一節,按此說,被告總計向原告付款的數額應爲71萬元,但被告未能提供與此相應的合法的付款憑據,故本院對此不予採信。

原告要求被告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之訴訟請求,於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都市生活週刊社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原告工人日報社印刷廠加工費五十二萬零四百一十四元三角八分及違約金(違約金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付款之日,按中國人民銀行逾期付款有關規定執行)。

案件受理費一萬四千二百五十元,由被告都市生活週刊社負擔(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並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一萬四千二百五十元,上訴於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上訴期滿後7日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印刷合同的範本印刷合同(3)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甲方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項目概要:_________

二、項目明細:

項目名稱:

1、尺寸:_________

2、設計製作:_________

3、紙張:_________

4、頁數:_________

5、色數:_________

6、後道加工:_________

7、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開始製作之日起支付價格總額之30%,小樣確定後支付20%,餘款50%於交貨當日付清。

四、交貨方式

印刷加工:在確認打樣稿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甲方公司,乙方承擔運費,產品風險自交貨時轉移。

五、印刷質量標準

1、乙方前期製作應按提供樣稿之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印刷品質量以籤樣稿爲準驗收;甲方應負責有關內容的及時校覈確認以及收貨驗貨。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的稿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過四次的樣稿確認。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確認稿時,甲方應完成所有的確認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確認稿後仍需要進行修改,甲方同意視修改內容額外支付每頁不超過_________元的改稿費用。

3、如爲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樣稿與菲林不一致的情況,乙方不保證印刷顏色與所提供樣稿的絕對一致,而應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爲準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範圍正負應不超過樣稿的10%,套印允許誤差應小於0.2mm,其他如需檢驗的項目按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標準有關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質量標準驗收

5、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印刷以外發行、廣告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承印印件的原稿(或電子文檔)、校樣、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樣本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損毀。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印數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3、乙方完成委託印刷業務後,應當認真清點印刷品數量,登記臺賬,並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印刷成品、原稿(或電子文檔)、底片、印板、校樣等全部交還甲方,不得擅自留存。

4、乙方在承接時,應覈實委印方相關證件,不得印刷有內容不實、圖文虛假的印刷品。

七、知識產權及保密

1、乙方應對甲方製作發行方式、計劃嚴格保密。

2、乙方設計人員應自覺保護甲方提供的一切用於排版印刷的電子文檔,不得擅自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爲甲方雜誌製作的平面設計,其著作權屬於甲方。

4、乙方應妥善保存雜誌的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應予提供;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將所有電子設計稿件、菲林交給甲方。

八、合同其它條款

交貨數量同意允許正負5%的短溢裝。如溢裝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按合同單價接收超裝之貨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贈送他人或以任何價格出售,作其他客戶印刷業務參考樣本除外。如短裝在5%之內,乙方須按合同單價從合同總價中扣除相應金額,但不另行補足數量。如短裝在5%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缺貨品。

由於政策變化、政府行政行爲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此合同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經協商無效,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爭議解決。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印刷廠全員勞動合同範本印刷合同(4) | 返回目錄

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的職工分爲固定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等多種類型,每種類型工人的權利義務不相同。1992年開始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即企業的職工不再區分爲上述類型,而是全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同工同酬,不再因身份的差異產生待遇差異。

印刷廠全員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日至

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

日至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日至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爲,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方: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