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抵押借 款 合 同(精選27篇)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 .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爲 %。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借款歸還日: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於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七、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約還款的,違約期間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借款總額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爲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3、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依約歸還借款本息),除非乙方爲此另行提供擔保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承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和電話以特快專遞(E)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覈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覈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____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繫方式未及時通知甲方及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覈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願意單獨作爲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甲方確認聯繫電話爲: 編碼: 聯繫地址爲:
7、乙方確認聯繫電話爲: 編碼: 聯繫地址爲: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十
一、本借款簽訂合同之日起,通過銀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銀行轉賬票據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150000元(大小寫不
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
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 擔保人: 借款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11月15日訂立於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3
借 款 合 同
貸款人(甲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爲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1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5.2
5.3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收款收據
今收到貸款人 現金 元(大寫: )
收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配偶聲明與承諾
本人 與借款人 系夫妻關係。本人已知悉借款人向貸款人 借款一事,特作出如下聲明與承諾:
本人同意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行爲,該借款爲夫妻共同債務。
特此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配偶人:(簽字)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4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
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6
締約人: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爲 。利息共計 ________元,按 支付,每期利息爲 ________元。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餘額的 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爲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
1. 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 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出借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
1. 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 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________________
1. 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 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 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 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 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1. 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 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立於 。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立於 。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爲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爲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帳戶。本合同簽署後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爲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爲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8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4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爲 ________%,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1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5.2
5.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收據
今收到貸款人 現金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借款人配偶聲明與承諾
本人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系夫妻關係。本人已知悉借款人向貸款人 借款一事,特作出如下聲明與承諾:
本人同意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行爲,該借款爲夫妻共同債務。
特此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配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9
借 款 合 同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爲 。利息共計 元,按 支付,每期利息爲 元。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餘額的 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爲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出借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 年 月 日訂立於 。
借款人: 年 月 日訂立於 。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0
貸款人(甲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爲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
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1
貸款人(甲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爲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2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3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爲(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項下的合同及手續辦理完畢後兩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債權權力。
第九條 債務債權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5
經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相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借款方向貸款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貸款方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
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4利息:利率爲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7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地址:
聯繫電話: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借、貸方及擔保人真實意思表示。爲維護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本合同主體多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方承擔,並由借款方賠償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方約定借款期限爲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爲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借款的保證
爲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自願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7、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8、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出借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稅費
因借款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一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雙方及擔保人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爲 ,均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8
締約人:_____
出借人(甲方):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 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_____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_____爲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小寫:_____¥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_____本借款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_____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______月內(包括______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_____
第八條: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九條: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_____ 擔保人:_____ 借款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 聯繫電話:_____ 聯繫電話: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19
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爲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一)
出借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借款費用:綜合服務費爲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用 元人民幣。
第四條本借款在乙方辦妥借款手續費後,有甲方將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劃至乙方指定單位或個人名下賬戶,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現金。
第五條在合同期限內,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實際發生日期爲準。
第六條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保證: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此借款已經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 具有充分的權利和能力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三) 未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均未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
(四) 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 按約定期限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綜合費用:
(六) 當客觀上出現危機借款安全的情況(包括擔保人發生異常情況),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代理人)最遲在事件發生後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保證出借人本金和綜合費用的償還:
(七) 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 按期發放借款:
(二) 對乙方的職業,收入,開支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九條甲方無需徵求乙方同意,可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轉讓他人,承讓人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 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的義務,本受本合同約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償爲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期間,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關條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費用,未按期歸還本金屬違約.
(二) 甲方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並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按借款額度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在使用借款進行消費或經營過程中,出現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借款一經發放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 如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二)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 個月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 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爲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
第二項、
第五項、
第八項和
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
第二項、
第五項、
第八項和
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
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五項、
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
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
第二項、
第三項、
第五項、
第八項和
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對於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十
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三)
( )銀行借合同字第 號
經銀行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和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銀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於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還款計劃:
____日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 %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製表單位:銀行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四)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五)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0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1
甲方(借款人): (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 (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 元,於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2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3
】
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文1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借款費用:綜合服務費爲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用元人民幣。
第四條本借款在乙方辦妥借款手續費後,有甲方將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劃至乙方指定單位或個人名下帳戶,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現金。
第五條在合同期限內,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實際發生日期爲準。
第六條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保證: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此借款已經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具有充分的權利和能力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三)未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均未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
(四)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按約定期限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綜合費用:
(六)當客觀上出現危機借款安全的情況(包括擔保人發生異常情況),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代理人)最遲在事件發生後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保證出借人本金和綜合費用的償還:
(七)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諾:
(一)按期發放借款:
(二)對乙方的職業,收入,開支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九條甲方無需徵求乙方同意,可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轉讓他人,承讓人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的義務,本受本合同約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償爲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期間,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關條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費用,未按期歸還本金屬違約.
(二)甲方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並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按借款額度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在使用借款進行消費或經營過程中,出現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借款一經發放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如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甲方):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20______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______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爲(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項下的合同及手續辦理完畢後兩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債權權力。
第九條 債務債權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5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6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 擔保人: 借款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訂立於
無抵押借 款 合 同 篇27
出借人:,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1個月。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