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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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合同 篇1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商):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採購合同,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總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

1.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作爲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1.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前,將有關運輸提單、裝箱單等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50% 作爲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1.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合格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剩餘貨款作爲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2. 交貨與交貨方式

2.1乙方應在發貨後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2.2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驗收。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 違約與賠償

3.1 甲方違約處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爲限度。

3.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爲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4.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4.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後,若雙方有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6. 爭議解決

6.1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6.2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6.3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7.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2

甲方(購貨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供貨方): 委託代理人: 住址: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

簽訂地點:

鑑於:

1、甲方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並存續的公司/個體工商戶。

2、乙方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並存續的個體工商戶。

3、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石材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和單價

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元(大寫: ) 。 提醒事項: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註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爲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註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後雙方據實結算,並應形成相應的書面憑證。

2、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適用浮動價格。具體方式爲結算價格以上述表格中確定的單價供貨單價,未書面約定的,以基準單價爲結算價格。

二、石材的質量標準

對石材標準名稱和編號、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等要求具體約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裝及費用承擔

1、石材按照以下約定進行包裝: ;

2、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四、交貨方法、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和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運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方負擔。

5、石材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

五、簽收與驗收

1、石材簽收

甲方指定簽收人員 (聯繫電話: ) 負責簽收。簽收人員應在收到石材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爲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法律依據,若貨物簽收單與本合同約定發生衝突的,以貨物簽收單爲準。

2、質量驗收

驗收標準:對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的石材樣品進行封樣。石材封樣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封存、分別保管。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石材質量與封樣樣品一致。

驗收時間:甲方應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對石材質量進行驗收,並製作書面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保管。逾期未驗收的,則視爲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後提出重新驗收的,那麼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現場裝、卸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貨並由甲方簽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

2、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提醒事項:對方有開發票的要求時需添加開發票的條款。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及時收貨並向乙方支付石材貨款。若甲方延遲收貨的,則由此增加的倉儲費、運費、裝御費等應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貨款的,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補足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48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後,可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包括並不限於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特別約定

1、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爲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因無法履行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方自行承擔。寄發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爲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郵寄的任何書面文件,該等書面文件在投郵後的第三日(自投郵當日起算),視爲已送達對方。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發送的短息、電子郵件、傳真可視爲履行了通知義務。

3、工作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時,若付款期限最後一日爲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至節假日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3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2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爲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爲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爲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爲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人民幣 元,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 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 %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爲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現將自家一座七層建築物外牆幹掛石材項目以單包人工費的莆式發包給承包方,經雙方就本工程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工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住宅樓。

工程地點:福清市龍田鎮積庫村

承包形式:包工及施工機具設備等

二、 工程承包範圍

建築物外牆、車道、欄杆、室外樓梯板面及欄杆,裝飾柱等幹掛石材(包括焊接安裝鐵件及預埋件,石材打膠,清洗防護等)。

三、 承包單價

1、外牆面每平方按元計算,包括線條及窗套檐、線條檐口等按展開面積計算。

2、欄杆安裝每米按

3、地面板每平方米按

4、外牆工程量按實際面積計算,應扣除門窗口面積。

5、羅馬柱按點工計算,按實際量現場簽證爲準。

四、合同工期:

具備施工工作日起計 。

五、質量要求:

1、承包方嚴格按幹掛石材裝飾質量標準施工,達到焊件固件牢固防繡到時位,預埋件準確。

2、石材達到橫平堅直,板面平整,不得把破損的石材安裝上去,板面首先挑選,同一面板材不能有色澤差別。

3、石材膠到位,密封膠不得漏打,防護不得漏塗。對所用材料合理使用,對安裝成品加以保護。

4、按照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如有異議同發包方協商解決,不得私自更改圖紙。

5、由安裝造成質量問題,承包方自行承坦一切費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進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2、上下班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腳手架。

3、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用電機具安全可靠。

4、進現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規章制度。

5、設置安全檢查人員,對施工環境加強檢查工作,有安全隱患及時向發包方提出,並進行整改。

6、施工中積極配合其他工種施工,有異議向發包方提出協調。

7、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相應保險費用。

8、承包方嚴格安全生產管理,承包方的施工人員和設備在本工程中所發生的安全問題及安全事故均自行承坦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9、施工用電必須工地專職電工接線、拆線。其他人嚴禁動用電控箱等。

10,施工全過程達到文明施工。

七、工程款支付:

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全部完成,佘款待工程結算後付清。

八、其他

1、承包方合理使用發包方提供的材料,使用不當造成材料浪費,承包方按實價賠償。

2、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完場清,建垃圾承包方自行清理。

3、工程保價時間;經雙方驗收合格日起算,保修期爲壹年。

4、施工過程中發包方如有變更提前通知承包方。安裝完成後再進行修改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工程面積計算補給承包方。

5、發包方不提供點心、煙、由承包方自己承包擔。

九:合同要求: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日起生效,直到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己行失效,末盡事宜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 承包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公開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外牆幹掛石材安裝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安裝日期

1.工期爲年日到年日,安裝日期從甲方把鋼管架搭好並提供場地之日起計算。

四、工程價格:

外牆幹掛石材安裝單價按 /m2元計算(此價格含人工費、輔材、稅費、水電費、安全措施費等),工程量按實際收方面積爲準。

五、工程安裝輔材及質量要求

1.輔材包含(角碼、掛件、雲石膠、結構膠、角鋼、螺絲等)。

2. 安裝的輔材以甲方認可的樣品爲準,若乙方施工時所用輔材與樣品質量不符合,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終止合同,且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石材幕牆統一技術標準,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的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終止合同,並且拒付工程款。

六、付款方式:

輔材到施工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 萬元整。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後5個工作日,付總工程款的 %,留取3%作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質保期內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質保金。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2、乙方施工前必須自行安裝水、電錶。

3、乙方必須配合幕牆的收邊收口等工作,並且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4、乙方指派爲現場代表。

5、乙方自行負責對成品的保護工作。

6、乙方負責石材排版並提供甲方所需石材詳細下料單及準確方量,如出現錯誤乙方負一切經濟損失。

八、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外牆幹掛石材與幕牆的收邊收口工作。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款。

3、工程完工後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度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計算,以此累計計算。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以後如執行合同過程中需要增加內容,雙方另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簽字後生效,合同執行完畢及款項結清後自動解除,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電 話: 日 期:

乙 方: 乙方代表:電 話: 日 期:

石材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頤和山莊園建工程廊架已進入裝飾工程,於20xx 年 月 日,外牆幹掛石材裝飾由甲方發包給乙方,採用包工包輔料方式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 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 承包內容及承包方式

包工,包輔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 工程造價

綜合單價爲190元∕平方米,按展開面積算線條側面和立面,門窗邊及壓頂石材不再另計算結條長度,此單價包含所有的副材料。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和石材垃圾清理歸堆。

四. 工期

甲方提供施工作業面情況下,工期爲 20個工作日,計劃從20xx年 4月1 日至20xx年 4月30日止,並符合甲方整體進度要求。

五.付款方式

進場後付三仟元生活費,然後每星期按進度70%支付,驗收合格後支付總額至95%,一季度後支付質量保證金。

六.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按實際施工面積進行,在保質期滿後根據保修事宜據實清算質保金。

2.乙方在施工期間內。所有人工費均不得調價

3.設計變更按實際面積調整總價決價,但其材料價格必須先報甲方審定批准。

三. 技術要求

1.嚴格按設計圖紙(含幹掛石材深化設計並經設計單位認可的節點,大樣,施工圖)和甲方認定的輔材(特別是AB膠)的選材。嚴格施工並達到國家驗收規範需要的標準。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生產,加工,若對設計圖紙有疑問或與實際不符,必須與甲方協商,否責出現石材與圖紙不符或無法按裝,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該廊架在以後的使用過程中,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而造成外牆石材脫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 爭議

甲乙雙方應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五. 保修

1保修期爲三個月,完工後一星期內甲方應該組織驗收,從工程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之日計算。

2保修期內如發生保修情況,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到達現場處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費用按甲方定扣保脩金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石材合同 篇7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200*300*1000、120*250*1000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國標

計量單位:m³

單價(元) :1950元/m³

合計(元) :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施工現場驗收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貨到付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_

2.交貨地點:青龍濱河路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20xx年-20xx年3月前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0%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30%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5%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5%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15%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6日起至20xx年3月6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爲滿足亞運源築售樓部園建工程的需要,錦宸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向廣州市番禺區名昊石材店(下稱乙方)訂購一批石板材。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現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 石板材規格及數量:

1、 所有石板材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附表中的尺寸要求,尺寸偏差±1毫米。

2、石板材數量按附表。

二、 石板材單價及總款價款:

石板材單價詳見附表,另加每平方石材運費7.00元,總價款爲81165.27元人民幣(捌萬壹仟壹佰陸拾伍元貳角柒分)。

三、 石板材質量要求:

所有石板材的色彩、花紋、硬度必須符合雙方定板的樣板一致,不得有明顯的色差,如果貨不對板,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必須無條件換貨。

四、 供貨日期:

首批貨源必須保證在五天內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即20xx年12月28日到貨),其他貨源必須在20xx年1月2日全部運到施工現場。

五、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字後,甲方先按本批石板材總款的30%給乙方作爲定金,其他款項待全部貨運到施工現場,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石材合同 篇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_ 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

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____%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5.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____%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_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石材名稱及相關

石材名稱:特啡鑽 產地:江西 厚度:30mm≤±2

二、貨款結算方式及單價

面積(暫定):33000㎡根據實際使用數量爲依據

貨款結算方式:甲方事先支付給乙方 壹拾萬 元整

(100000.00)人民幣作爲材料定金,乙方根據甲方的下料單進行加工,以每5000㎡作爲付款單位,付款比例爲對應數量的80%,剩餘20%的材料款在最後一批材料交貨後一個月內付清。

三、 貨物運輸及費用

貨物由乙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季節性因素、運費

四、材料包裝

本材料以簡易木箱式裝訂包裝,所有包裝費用已含在材料單價內,材料包裝應符合通常包裝,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或因包裝不適導致產品損壞,由乙方負責。

五、 材料質量及驗收

(一) 驗收方式

1.外觀質量

優等品的石材不允許有缺棱、缺角、裂紋、色斑、色線及坑窩等

2.規格尺寸

乙方提供的成品石材須嚴格控制尺寸規格,材料厚度要求≤±

3.乙方需提供原材料的相關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需有相關權威檢

乙方交貨時,甲方按以上驗收要求驗收材料,不符要求的材料則不予收貨,做返廠處理,因此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其他責任

1.甲方在驗貨時,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及處理意見;有質量異議部分在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應以甲方提供給乙方並確認簽字的下料單尺寸爲準;如甲

方在訂單發出24小時後要求更改材料的下料尺寸,因此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3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三)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材料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四)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無故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下料清單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支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下料清單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年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1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 簽訂人: 公司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駐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石材供料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蘑菇石、壓頂石、機割石等石材產品。

2.交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爲:煙臺開發區 LG伊諾特工地現場 。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尺寸、價格、技術要求

表格內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內價格爲乙方運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的落地價格,且石材的單價爲淨尺單價(石材產品公差要求爲:±1mm)。

第三條、承接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圖紙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或電話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提供石材產品,並接受甲方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_____日內通知乙方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第四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調度及運輸費用、裝卸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石材產品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應由乙方裝卸。

2.石材在往返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的產品損毀及各類責任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送貨單據”(以下簡稱“送貨單”)。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與乙方出具送貨單一致後,甲方簽單確認。送貨單爲本合同附件。

2.石材爲天然物品,色差不可避免,乙方應儘量避免色差;此批石材外觀爲:淺灰色。

3.石材產品的規格尺寸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石材規格及品質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第六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本合同總金額爲:大寫: (人民幣)

2.支付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按照以下條款賠償對方損失。

1.甲方沒有按時支付款項的情況下,造成乙方損失或延誤交貨期,均由甲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損失或延誤工程而遭受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貨,罰乙方應交數量價款的1%的違約金。

3.因甲方提供的規格尺寸和加工要求失誤,由此造的產品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交貨期相應延後;

4.由於乙方生產原因造成產品不合格或生產錯誤,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交貨期不變。

5.因甲方未按乙方約定的驗收日期準時到交貨地點驗收產品而造成延期交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約定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全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保持溝通了解,按合同約定完成本合同各項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寄發的能體現收發號碼的傳真與電子郵件可視同原件。

3.需方在本合同中指派的人員或另行以書面委託形式指派的人員於相關驗收單據上的簽字視爲需方的意思表示;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沒有書面授權的經辦人簽字的不發生效力。具有財務結算性質的文件沒有加蓋財務專用章的不發生效力。

第十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分歧巨大雙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確保履行工程合同,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履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內容及項目:裙樓幹掛石材

4、承包方式:人工費及附材乙方提供,(石材甲方提供)

5、甲方提供石材進場後,乙方開始施工,施工期限15天。

6、工程面積及價款

(1)實際工程量爲82.30平方米。

(2)單價爲*元每平方米。

(3)拆除4層兩側部分石材(含扎架子)*元(附簽證)。

(4)本工程總價爲*元,大寫整。

第二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款的結算:費用採用一次性包乾。根據乙方所承擔的工程任務完成量,經過甲方覈實後,報公司領導審批,辦理結算手續。

2、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的30%,計

(2)石材龍骨及石材安裝過半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的40%,計

(3)工程完工後十日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的25%,計

(4)本工程質保期爲一年,質保期滿後甲方應在15日內付清餘款。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義務

(1)在開工之前提供具備條件的施工現場,協助乙方解決食宿。

(2)提供建築施工圖及有關要求。

(3)負責工程款的按期撥付。

2、乙方義務

(1)依據施工圖編制上報施工方案。

(2)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報表)。

(3)乙方對所承建施工範圍的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4)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和施工範圍的安全及質量要求。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優良。

2、質量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標準。

3、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先自檢,自檢合格後及時報請甲方及監理組織驗收,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4、隨時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並提供便利條件,按甲方和監理的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

5、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和監理可要求乙方拆除或者重新施工,若是乙方自身原因所致,費用自行承擔,工期不予延緩,非乙方原因而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責任方應償付對方不能履行部分價款的3%違約金。

2、爭議處理可通過太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六條 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乙方施工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2、出現安全事故,甲乙雙方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追查,本着誰的責任,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確認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允許變更和停止。

第八條 如遇到國家政策性調整或業主原因,使合同不能實施時,雙方協商解決並做好善後工作。

第九條 本合同正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開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石材幕牆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世際金輝大廈

工程地點:河津市新耿南街

工程內容:建築高度40.50m,建築長度65.56m,結構類型框剪。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範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設備。

承包範圍:①—⑨軸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牆工程.其中包括主體結構後置埋件的施工;幕牆全部金屬框架、緊固件的施工及防腐處理;石材面板的加工製作、搬運及安裝;石材幕牆的防雷裝置施工;腳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牆的設計施工圖由施工單位提供(含計算書、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竣工日期:20xx年 5月10日

四、工程質量

質量標準:合格

工程質量: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現行驗收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的檢查和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一經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承包人應無條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標準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合格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費用;施工用電由承包方安裝電錶以實計算,所用電費由承包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單價方式(工程量約2250m2),除有設計變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金 額:(大寫)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寫)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支付:承包方人員和主材(槽鋼、角鐵)全部進場後,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金屬骨架全部施工完後支付總價款40%;石材安裝50%後支付總價款20%;石材幕牆工程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25%;剩餘5%留作質量保脩金,待2年保修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發包人積做好施工中各方關係的協調,爲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發包人隨時有權過問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情況並實施全過程監控。

3、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前由承包方負責保護並承擔相應費用,竣工交驗後,由發包人負責;

③、承包人隨時清理施工現場,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衛生。

七、材料設備供應

本工程全部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採購。

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石材產品必須按雙方確認的樣品及材料表確定的厚度供貨,其他材料必須按設計要求及材料表確定的規格型號進貨。

2、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合格證、試驗報告及有關廠家資料,報發包人檢查驗收簽字,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場,承包人對其採購的材料設備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八、工程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出變更通知或發包方工地代表認可簽字,發生的費用按合同確定的單價增減。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文明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文明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專人負責,專人管理;要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有交底、有檢查、有落實;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設施齊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隱患;要科學組織施工、科學打孔,埋設後置件不能破壞主體結構,要確保主體結構安全。

如發生人員及設備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工程驗收報告。

2、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之日爲竣工日期;如在驗收過程中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爲竣工日期。

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在接到報告後20天內完成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結算報告經雙方確認後,發包人在15天內支付結算款。

十一、違約和爭議

違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經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工程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承擔總價1%的違約金。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承包人無條件返工,並承擔返工全部費用。承包方擅自停工或處於停工狀態,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拒付剩餘工程款。

爭議: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首先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範圍及內容:世際金輝大廈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牆工程。

2、質量保修期:2年。

3、質量責任:

①、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專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②、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③、對於涉及幕牆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積極防範措施,聯繫和配合有資質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雙方約定工程結算時承包人預留5%質量保脩金,質保保修期滿時,如未出現質量事故,予以全數返還。

十三、合同生效

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合同份數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存檔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4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

1、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2、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厚度特別約定 見《石材供料清單》。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爲驗收人。

2、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爲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人民幣__ 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爲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150*300*1000及100*300*1000麻條石(紅砂岩)石材產品。

2、 交付時間爲:20xx年10月15日開始供貨,20xx年10月25日交付完畢(水上碼頭用材)。

3、 交付地點爲:瑞金市葉坪景區工地現場。

*工程量的結算以雙方現場共同驗收的數量爲準。

表格內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內價格爲乙方運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的落地價格,且石材的單價爲淨尺單價(石材產品公差要求爲:±2mm)。

第三條、 運輸與責任

1、 石材在往返運輸、裝車過程中發生的產品損毀及各類責任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驗收

1、 石材產品的規格尺寸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石材規格及品質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沒有按時支付款項的情況下,造成乙方損失或延誤交貨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2、 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損失或延誤工期而遭受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貨,罰乙方20xx/日的違約金。

第六條、 附則

1、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分歧巨大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16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爲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爲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爲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爲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元,加工費爲人民幣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爲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爲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荒料的名稱楓葉紅 ,合格標準的規格荒料第一年按120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第二年按135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帶色線、色差及處荒料的規格荒料按145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

第二條 石材荒料的數量與規格

1、荒料的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入庫單爲準,合同簽訂起第一年甲方必須保證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給乙方,第二年必須保證七千立方米至一萬立方米荒料給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夠荒料生產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把荒料賣給第三方,乙方也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貨,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視爲違約。

3、荒料規格根據行業標準厚度必須達到600㎜規格,長度按最短位置300㎜進退,寬度按行業標準(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計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須根據乙方需求的規格,進行開採供貨。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預付十萬元(人民幣)荒料款給甲方,年終結算時與當月荒料款一起結算。荒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實際測量檢驗共同確認的荒料立方數,按照合同的單價進行結算。

結算時間每個月的月底結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8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 簽訂人: 公司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駐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石材供料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蘑菇石、壓頂石、機割石等石材產品。

2.交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爲:煙臺開發區 LG伊諾特工地現場 。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尺寸、價格、技術要求

*工程量的結算以雙方現場共同驗收的數量爲準。

表格內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內價格爲乙方運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的落地價格,且石材的單價爲淨尺單價(石材產品公差要求爲:±1mm)。

石材產品單價包括石材的原材料採購、加工、編號、包裝、運輸、保險和發票稅金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承接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圖紙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或電話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提供石材產品,並接受甲方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_____日內通知乙方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第四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調度及運輸費用、裝卸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石材產品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應由乙方裝卸。

2.石材在往返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的產品損毀及各類責任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送貨單據”(以下簡稱“送貨單”)。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與乙方出具送貨單一致後,甲方簽單確認。送貨單爲本合同附件。

2.石材爲天然物品,色差不可避免,乙方應儘量避免色差;此批石材外觀爲:淺灰色。

如乙方所提供的石材產品色差較大時,甲方可以拒絕收貨;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3.石材產品的規格尺寸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石材規格及品質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第六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本合同總金額爲:大寫: (人民幣)

2.支付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按照以下條款賠償對方損失。

1.甲方沒有按時支付款項的情況下,造成乙方損失或延誤交貨期,均由甲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損失或延誤工程而遭受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貨,罰乙方應交數量價款的1%的違約金。

3.因甲方提供的規格尺寸和加工要求失誤,由此造的產品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交貨期相應延後;

4.由於乙方生產原因造成產品不合格或生產錯誤,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交貨期不變。

5.因甲方未按乙方約定的驗收日期準時到交貨地點驗收產品而造成延期交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約定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全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保持溝通了解,按合同約定完成本合同各項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寄發的能體現收發號碼的傳真與電子郵件可視同原件。

3.需方在本合同中指派的人員或另行以書面委託形式指派的人員於相關驗收單據上的簽字視爲需方的意思表示;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沒有書面授權的經辦人簽字的不發生效力。具有財務結算性質的文件沒有加蓋財務專用章的不發生效力。

第十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分歧巨大雙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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