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質押合同(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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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質押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車輛質押合同(精選8篇)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爲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質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質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質押物的保管

1。質押物由乙方保管,並於合同簽訂後日內到車管所辦理質押登記。

2。甲方必須連同與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質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質押物的處置

1。質押期間,甲方對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質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質押車輛。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質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2

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3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爲了確保甲方與乙方簽定的第 34051592 號當票和[20xx]年[車]字典第[023]號《中徽典當借款協議》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願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車作爲質押典當借款。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設定質押的質押物情況

1、車輛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碼LVSHEFEK97F354000、漆型/顏色 黑色、入戶日期 20xx年9月3日、行駛公里數 / 。

2、甲方將上述汽車質押給乙方,將汽車和汽車有關證件:費憑證、保險單等 由甲乙雙方檢查確認簽字後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條 甲方典當的當金爲(大寫)壹拾伍萬圓整,月典當綜合費用率爲: 4.2%,月利息率爲: / 。甲方在本合同屆滿後5日內與乙方協商,在繳清前期費用後經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當,續當需簽訂《續當合同》。

第三條 質押期限爲自 20xx 年12月22日起至20xx 年12月 21 日止。

第四條 典當期滿或續當期滿後如果甲方逾期還款的,乙方對逾期當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綜合費用,並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利息,另甲方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汽車質押典當給乙方,甲方以質押物優先受償乙方款項的範圍包括: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典當期間乙方保管質押物,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質押物並有義務保持質押物的外部完好無損,甲方可隨時檢查。汽車質押期間,如外部出現損傷,由乙方負責。因停放時間過長,造成內部損傷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當金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質押期間,質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

第九條 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爲絕當。如絕當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委託書對質押物委託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所得價款乙方優先受償當金、綜合費用、利息、違約金及乙方實現質押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登記事項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除依法歸還當金以及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可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方承諾: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併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 公證處、車管所 各執一份。

出質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財產共有人:年 月

質權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4

甲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

乙方(質權人): 身份證號:

爲確保乙方與借款人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車輛作質押,爲該筆借款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寫: ¥ )。

第二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實際發放爲準。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期間: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權得以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物、質押物的保管及費用

1、質押物的名稱:車輛,車輛牌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質押物以及相關權屬證明等交付乙方佔用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 元。該保管費爲主合同履行期間之保管費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應繼續向乙方交納保管費,標準按每月 元執行。

3、質物的估價金額爲人民幣 元,質押人確認該質押物的實際價值與上述估價相符。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質押擔保的範圍爲主債權、利息、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以及爲實現質權和債權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在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後,乙方必須將質押物及相關資料交還給甲方。

第一條 根據合同,雙方確認被擔保主債權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2、質押期間,質押物有損害或者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影響乙方權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替換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

3、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行質押(抵押)質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響到質權行使的方式處分質押物。

4、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處分質押物的,其處分質押物所得價款應提存,如乙方代償,該筆價款優先用於清償甲方的擔保債權。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並將車輛及時交給乙方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隱瞞事實之處。

6、質押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和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保險期滿未及時辦理續保手續的,乙方有權代爲辦理續保手續,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視爲已經徵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債務履行期滿乙方未受甲方清償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行使質押權

1、借款人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消、被宣告破產的。

2、借款人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單方毀約的。

4、甲方向乙方隱瞞質押物共有等權屬重複質押、出資(合資)、轉讓以及虛假登記等嚴重危害質權實現的事項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或刑事案件導致重大信用危機的。

6、借款人違反了與出借人、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

7、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經乙方催告後甲方仍不採取補足或其他擔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明示違約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違約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經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長期間內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納質押物保管費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每月應交納金額的10%計算。

2、質押期間,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價值相當的質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擅自處分質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相應的補充擔保,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4、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等權屬爭議、被查封、扣押或已經設定過質押權等權利瑕疵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各方對合同的解釋存在爭議時,以保證乙方利益爲原則處理糾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加指模) :

乙方(簽名加指模) :

年 月 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_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B、機動車輛強制險;C機動車輛座位險;D、第三者責任險;E、盜搶險;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爲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爲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爲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爲憑,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爲: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爲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爲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爲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爲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爲代爲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爲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爲,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爲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爲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爲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覈。乙方因行使監督稽覈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覈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爲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爲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爲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方 與借款人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借款合同,乙方願意以其合法擁有的機動車輛質押給甲方爲 的借款作擔保。待 將借款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車輛歸還乙方。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履行。

第一條、質押物品清單

1、乙方承諾將本人名下的車輛(品牌: ;型號: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質押給甲方。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 (大寫) 。

2、乙方同時將上述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購車發票、購置稅發票、保單(保卡)隨同車輛一併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利率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月利率爲 。

第三條、質押期限

質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與借款期限一致,債務人逾期還款的,質押期限相應延長)。

第四條、合同約定

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或債務人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甲方可將質押車輛委託拍賣公司公開拍賣,也可自行在二手車市場直接將質押車輛進行出售,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質押車輛的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與借款人所籤協議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出借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郵寄費、差旅費、律師費)和借款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六條、甲、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 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車輛在甲方處封存

3.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的賠償責任。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使質押權處理質押車輛所得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質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質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成都市高新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債務人還清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 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 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質押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天。月利息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乙方每天20元(大寫貳拾元整)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30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7。抵押期間如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本車現公里數爲8030公里,不能超過8500公里。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最多高達200元)。抵押期間,車子如有損壞,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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