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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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爲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爲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定金合同4篇

根據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佈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類型和適用主要有如下幾種:

1、訂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了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爲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係。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爲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了成約定金。作爲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爲成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當事人約定定金並明確表示定金的交付構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該定金具有成約定金的性質。但是,爲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了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爲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於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4、違約定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爲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爲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爲,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爲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對於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後,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爲預付款,即使認定爲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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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賣方)

身份證:

乙方:(買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稱該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乙方已經瞭解甲方所屬該房屋相關情況如下:

(1) 該房屋產權證號爲 _________ ;

(2) 該房屋地址爲: ;面積爲: ,該房屋用途爲: ;

二、甲、乙雙方就買賣該房屋的交易方式爲 ,自簽定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上述房屋的預售合同及相關發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該房屋的實際出售價格爲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四、乙方於簽約後次日,於中介方查詢該房屋除銀行抵押外無其他權利限制及查封狀況,且甲方將相關交易資料交至中介方後,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該筆定金自甲、乙雙方所簽定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後自動轉爲購房款。

五、甲方須自簽訂本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辦妥授權委託中介方辦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及出售該房屋的一切相關手續的委託公證書

六、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待雙方簽定買賣合同時的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於簽約後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

2、乙方於甲乙雙方至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 元整暫存於中介方帳戶(戶名: ,帳號: ),中介方於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據後5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房款無息轉交甲方。

3、乙方於銀行發放貸款時,以貸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 元整,該筆款項由中介方一次性劃入甲方帳戶。

七、若甲方在與乙方簽定本協議後,反悔不出售該房屋給乙方的,則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八、若乙方在與甲方簽定本協議後,反悔不購買該房屋的,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買賣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各自承擔各自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任何一方不得因國家政策或稅費調整而損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雙方於簽定該定金協議後十個工作日內簽定《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本協議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爲準。

十二、如雙方就本協議約定之內容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皆選擇至上海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或其合法授權人籤即生效,且乙方有權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協議,作爲將來追加該第三人作爲買方主體之一。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日 期: 日 期:

中介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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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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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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