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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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合同 篇1

甲方(申請人):

信用證合同(精選17篇)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立國內信用證的前提條件

乙方爲甲方開立國內信用證,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受理回單);

3、甲方向乙方預留與簽署本合同有關的公司文件、單據、印鑑、相關人員名單和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4、甲方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5、甲方辦妥敘做業務所必備的法律和行政審批手續,按乙方要求提交審批文件的副本或與原件相符的複印件;

6、本合同約定的擔保已有效設立。

第二條 國內信用證的開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或在國內信用證開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國家有關法規辦理國內信用證項下的一切事宜,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和責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開立國內信用證的申請,應按照甲方提交的《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的內容開出國內信用證。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與開立國內信用證有關的單據或文件,如貿易合同等,不得解釋爲乙方有義務按照此類單據或文件開立國內信用證。

《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中有關國內信用證的主要內容應用中文填寫。如因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義含混而引起歧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國內信用證的修改

甲方如需對國內信用證進行修改,應向乙方提交《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辦理該國內信用證項下的修改事宜,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和責任。國內信用證修改書一經發出,即對甲方產生約束力。

乙方對國內信用證修改具有獨立的判斷權,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請,亦有權對修改內容提出建議。

國內信用證修改涉及金額、幣種、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認爲加重保證人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加保證金,及/或要求甲方獲得保證人在《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上的簽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擔保方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中有關國內信用證修改的內容應用中文填寫,如因申請書字

跡不清或詞義含混而引起歧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開證費用

甲方將按時向乙方支付因敘作本合同項下業務而產生的相關費用,該費用的計收依據、標準和方式等按乙方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將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1、在乙方通知後 個銀行工作日內通過 支付。

2、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賬戶(賬號: )中扣收。

3、其他方式:

對於提交此簽訂本合同時時不能預見、在信用證開出後發生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包括受益人拒絕承擔的銀行費用),甲方將以與上述相同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條 備付款項

甲方將於信用證約定的付款日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日期(以日期較前者爲準)前 個銀行工作日內將備付款項足額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號: ),以用於信用證項下對外付款。

第六條 國內信用證項下的對外付款

如因甲方存入的備付款項不足致使乙方對外墊付應付款項。款項一經支付,即構成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債務,甲方應及時清償。

第七條 墊款利率與計息

如果乙方在國內信用證項下墊付任何款項,該等墊付款項自墊付之日起即轉成甲方欠付乙方的逾期貸款,無需簽訂其他形式的合同和協議,甲方對該逾期貸款承擔還款義務,並須按照日利率萬分之 ____(大寫)的逾期罰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逾期貸款本息全部清償爲止。如甲方未能支付該等利息,乙方有權計收復利。

第八條 擔保(備註:據實作選擇性填寫,不適用條款刪除)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爲:

1、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交納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署後 個銀行工作日內主動通過 將本筆業務的保證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賬號 );

(2)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人民幣賬戶(賬號 )/外幣賬戶(賬號 )中直接劃收本合同下的保證金;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及擔保人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用證合同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證合同 篇3

甲方 :(賣方即國內信用證議付申請人)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

乙方 ( 買方即國內信用證開證申請人):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電話/傳真 :

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話/傳真 :

甲、乙雙方因國內採購而簽署購銷合同,雙方約定以國內信用證作爲結算方式,乙方委託丙方即光大銀行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國內信用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丙方承諾,在甲方、乙方符合丙方規定的國內信用證議付條件的前提下,爲甲方辦理國內信用證議付,即甲方的國內信用證議付申請獲得丙方有權審批部門批准或覈准,發生正常、合理國內信用證議付融資需求,並符合丙方相關的國內信用證議付條件的情況下,丙方將予以辦理國內信用證議付。如果丙方認爲國內信用證議付申請不符合丙方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貿易背景不真實等不能達到丙方要求的,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項下國內信用證議付業務。

第二條 本項國內信用證項下買方付息議付業務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與乙方商定同意就丙方在本協議做出的國內信用證議付承諾,每次在辦理國內信用證議付時由乙方向丙方支付包括以下幾項 :(1)議付利息;(2)議付手續費;(3)其它相關費用 等。議付手續費的金額爲甲方與丙方商定的國內信用證議付金額的 ‰、利息爲議付總金額X實際議付利率X議付天數/360天、其它相關費用按實際發生收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向丙方申請辦理的所有國內信用證議付業務所產生的議付利息,手續費及相關費用,丙方可以無須事前通知乙方,可直接從乙方指定的賬戶扣劃議付利息、手續費及相關費用。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__,賬號: 。乙方應在丙方要求的時間內將應付利息、相關費用足額存入該賬戶。

如遇乙方指定賬戶資金不足,致使丙方產生墊付利息和相關費用,則乙方需向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罰息和相關費用。罰息按每天萬分之五支付。罰息計算區間爲自丙方墊付之日起至乙方清償日止。

在國內信用證議付項下,三方商定採取如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乙方出具適用於一攬子綜合授權的《國內信用證項下議付買方付息授權書》,每筆辦理時,丙方可以直接依照本協議和授權書從上述賬戶中扣收相關利息及費用。

2、乙方出具適用於單筆授權的《國內信用證項下議付買方付息授權書》,就具體的國內證業務進行逐筆授權。

第五條 如本協議項下任何一筆國內信用證議付未獲丙方有權審批部門批准或覈准,則本協議對該筆議付不發生效力。甲方、乙方不得將本國內信用證買方付息議付協議挪作他用,如挪作他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及乙方承擔。

第六條 丙方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的情況下,與甲方簽訂《國內信用證項下融資授信協議》/《國內信用證項下議付及賣方押匯協議》,根據甲方提交的《國內信用證項下議付申請書》、《議付憑證》(如需)發放國內信用證議付款項。

一、本協議處於有效期內;

二、甲方的國內信用證議付申請獲得丙方有權部門的審批同意。

第七條 本協議項下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叄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

( 或授權代理人 )

年 月 日

乙方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

( 或授權代理人 )

年 月 日

丙方 ( 公章 ) :

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

( 或授權代理人 )

年 月 日

信用證合同 篇4

貸款人:____

借款人: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證合同 篇5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爲____的

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後的七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信用證合同 篇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證合同 篇7

借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爲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爲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爲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爲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年率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爲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信用證合同 篇8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證合同 篇9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爲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七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                              授權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證合同 篇10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          銀行開出通過                 通知編號爲                  的            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        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      %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信用證合同 篇11

編號: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乙方:

負責人: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爲加強甲乙雙方在出口貿易融資方面的合作,經甲方申請,在滿足乙方相關規定的條件下,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出口信用證項下押匯和貼現融資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出口信用證押匯,係指應甲方的申請,乙方憑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及其項下單據,向甲方提供或同意提供的一種以信用證項下出口單據能夠正常收匯爲基礎的有追索權的短期貿易融資業務。

本協議所稱出口信用證貼現,係指應甲方(信用證受益人)的申請,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貼現率有追索權地從甲方買入經國外銀行承兌的信用證項下票據的行爲。

第二條 出口信用證押匯/貼現的條件

1、甲方根據本協議申請敘做出口押匯的信用證及其項下單據需滿足以下條件:

(1)開證行及/或保兌行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且代理行額度充足;且

(2)信用證項下經乙方審覈單證相符、單單一致;且

(3)乙方認爲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2、甲方根據本協議申請敘做出口貼現的信用證需滿足以下條件:

(1)出口貼現的承兌行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且代理行額度充足;且

(2)乙方已收到不可撤銷遠期信用證項下承兌電(函);且

(3)信用證/票據期限不超過180天;以及

(4)乙方認爲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3、不符合本條第1、2款規定的任一條件的,乙方有權拒絕爲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融資。乙方對於上述條件的認定具有最終和完全的決定權,甲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

第三條 利息、罰息、費用和匯率

1、如本協議項下的單筆融資幣種爲人民幣,則融資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利率執行,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上記載的利率爲準;

如本協議項下的單筆融資幣種爲外幣,則利率根據乙方當時適用的押匯幣種的貸款利率確定,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上記載的利率爲準。

2、融資逾期的利息/罰息。乙方於融資到期日未收回融資款項,且甲乙雙方就展期事宜未能達成協議,即構成融資逾期。融資發生逾期時,乙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現行有關規定加收罰息利率,具體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請書中的約定爲準。

3、如甲方在本協議項下違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實現乙方債權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項下須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

(1)乙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每項業務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乙方爲收回與額度有關的信用證、票據、保證和抵(質)押擔保項下的款項向有關當事人追索而發生的費用;

(3)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5、甲方履行還款義務時,所使用的幣種應與乙方融資貨幣相同。乙方依據本協議及單項協議主動從甲方帳戶中扣款時,如該帳戶幣種與融資貨幣不同,乙方有權按照扣款日乙方公佈的匯率牌價進行折算或者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當天的最新匯率牌價進行實時詢價交易。

對於甲方的出口收匯款項,乙方根據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及/或甲方要求進行結匯時,乙方有權按照結匯日乙方公佈的匯率牌價進行折算或者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當天的最新匯率牌價進行實時詢價交易。

第四條 具體融資交易需要簽署的文件

甲方向乙方申請融資時,應與乙方簽署以下相關文件:

1、單筆出口融資項下向乙方提交《出口融資申請書》。該申請書由甲方向乙方申請敘做具體的結算融資業務時提交,雙方協商填寫完畢,並由乙方授權人簽字人簽字並加蓋被授權機構公章後構成單項協議,與本協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

2、在具體的單項業務中雙方簽署的任何其他書面協議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確認的借據、申請書、提款用函件和憑證等也構成單項協議的一部分。

單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雙方應依據單項協議和本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乙方對甲方的債權餘額。單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單項協議爲準。

第五條 融資交易的先決條件

除非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甲方未滿足下列任何一項條件的,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提供出口押匯/貼現融資:

1、在本協議有效期前向乙方提交相應的業務申請書;

2、向乙方預留與簽署本協議和單項協議有關的公司文件、單據、印鑑、相關人員名單、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3、開立乙方要求的爲完成具體單項業務所必需的賬戶;

4、辦妥敘做具體單項業務所必備的法律和行政審批手續,按乙方要求提交審批文件的副本或與原件相符的複印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關手續須由乙方辦理的,甲方同意給予一切配合;

5、滿足單項協議中約定的其他敘做業務前提條件或提款前提條件;

6、甲方同意做出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聲明與承諾;

7、乙方認爲甲方應予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如下:

1、按照單項協議的約定及時辦理甲方提出的具體單項業務申請;

2、在辦理甲方提出的具體單項業務申請時,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務;

3、對甲方提出的監督、質詢和批評給予重視並妥善處理;

4、如乙方接受甲方敘做出口押匯/貼現的申請,乙方應按照經其接受的《出口融資申請書》中約定的幣種和金額,將押匯/貼現款項支付給甲方,並有權按照《出口融資申請書》中約定的期限、利率和方式收取利息和罰息。

5、一經甲方將單據交付給乙方、乙方將融資款項支付給甲方,乙方將享有信用證項下全套單據/貨物的處置權或其它可能的按照任何適用法律能夠享有的擔保權益或者財產權益。此種權益,乙方將保留至其債權獲得全部償付時止。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如下:

1、按照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在辦理融資過程中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計費辦法按乙方規定執行;

2、按照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及時清償甲方對乙方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相關費用和因甲方違約造成的匯差損失;

3、將取得的資金用於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約定的用途;

4、甲方同意乙方將出口押匯/貼現項下單據寄單索匯所得款項作爲押匯/貼現還款來源自動衝抵乙方對甲方的融資。如果出口信用證項下的應收貨款於押匯/貼現到期前收妥,甲方同意出口押匯/貼現立即到期,乙方有權立即以該款項抵銷甲方的債務。

第八條 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設立和存續的企業法人,已經並將按期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並能以自己名義履行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義務;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系基於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且不會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協議和單項協議項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財務報表、憑證及其他資料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4、甲方申請向乙方敘做業務的交易背景真實、合法,未用於洗錢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釋爲乙方對於甲方從事交易的真實、合法性負有審查義務和責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諾如下:

1、定期向乙方報送其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於年報、季報和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2、接受並配合乙方對融資的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和監督;

3、如發生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減少註冊資本、進行重大資產或股權轉讓、承擔重大負債或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解散、撤銷、(被)申請破產等,甲方應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遲疑地通知乙方;

4、甲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聯營、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重組、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應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5、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與甲方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甲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響申請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甲方同意:甲方以存放在乙方系統內各機構的存款作爲履行付款義務的擔保,甲方在出現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情形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系統內各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內扣收融資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及其他費用等;

7、在出口信用證押匯項下,甲方補充承諾如下:(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關於出口項下貨物銷售情況的說明;(2)出口融資項下的結算業務全部委託乙方辦理,並提交全套出口收匯單據;(3)如出口項下貨物銷售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遲延地通知乙方。

8、在出口信用證貼現項下,甲方補充承諾如下:(1)甲方以合法、善意、誠信的方式取得票據/債權;(2)甲方對基礎交易的合法性承擔一切責任。

9、無論出口信用證爲何種類型,乙方在本協議項下對甲方的融資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權。

10、對於本協議未作約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國際慣例和乙方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甲方在本協議項下違約:

1、未按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履行對乙方的支付和清償義務;

2、未按本協議和單項協議的約定將獲得的資金用於約定用途;

3、甲方在本協議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承諾;

4、違反本協議和單項協議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5、確有證據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甲方在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7、在出口信用證押匯項下,出現下列情形:(1)因單據存在不符點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國外銀行拒付、遲付或者扣付;(2)開證行/保兌行所在地發生動盪、爆發戰爭、發生金融危機、開證行/保兌行倒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導致國外銀行拒付、遲付或者扣付;(3)因單據在郵寄中遺失或者延誤、電訊失誤等導致國外銀行拒付、遲付或者扣付;

8、在出口信用證貼現項下,出現下列情形:(1)承兌行/承付行財務狀況惡化,乙方認爲其將無力履行付款義務;(2)承兌行/承付行被或者可能被解散、撤銷、關閉或宣告破產;(3)承兌行/承付行被法院宣告資金凍結或者發出禁付令;(4)承兌行/承付行通知款項被法院凍結、止付或被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而可能導致不能按時支付;(5)承兌行/承付行主要財產發生毀損,或者被查封、扣壓、凍結、沒收、拍賣、變賣或徵用;(6)承兌行/承付行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乙方認爲可能影響其履行付款義務的能力;(7)承兌行/承付行由於其所在國的外匯管制而無法支付相應的外匯;(8)承兌行/承付行所在國政局動盪、發生自然災害、金融危機,乙方認爲可能導致其不能按期付款;(9)承兌行/承付行或其所在國發生乙方認爲可能影響承兌行/承付行償付能力的其他事件。

(二)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無須向甲方提前發出任何通知,立即宣佈單項協議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立即全部到期;

2、無須向甲方提前發出任何通知,直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和中國光大銀行其它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甲方應予償還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匯差損失;賬戶中的未到期款項視爲提前到期。賬戶幣種與乙方業務計價貨幣不同的,按扣款當天乙方確定的匯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事件或者要求甲方爲本協議項下所有授信提供有效擔保;

4、取消對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資並中止或解除本協議;

5、乙方認爲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條 其他約定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若乙方因業務需要須委託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包括分行、直屬支行及各管轄支行)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及義務,甲方對此表示認可。乙方授權的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本協議項下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甲方放棄對於中國光大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關訴訟或仲裁主體方面的任何異議。

在不影響本協議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協議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棄權與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協議項下部分權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義務,並不構成乙方對該項權利或義務的放棄或豁免,亦不構成乙方對本協議中其他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其他義務的豁免。

乙方對甲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得視爲乙方對上述權利的放棄。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解釋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本協議和單項協議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爲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當事方權利義務關係的解釋。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和訴訟管轄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的銀行標準實務和國際慣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如下第 種方式加以解決: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爲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及/或相關義務仍需履行。

第十四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較後者爲準,協議有效期一年。

到期前如任何一方擬解除本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期滿後將自動延展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特別提示

甲方與乙方已對本協議包括單項協議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點: 地點

信用證合同 篇12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

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證合同 篇13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貸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        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證合同 篇14

委託人: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爲引進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申請開立信用證。爲此,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暫行辦法》,向_________申請出具該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保函。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

一、由受託銀行出具擔保金額度爲_________元的有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爲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託人在受託銀行開立“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證金,並在保函有效期內按結算進度存入保證金,直至存足保函額度百分之百的保證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尚未下達,資金未撥付到委託人,委託人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書面承諾,爲委託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於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並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內按結算進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如委託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證金,則由建設銀行從其主管部門_________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中扣抵。

三、“結算保證金存款戶”的存款限於保函項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要求受託銀行劃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資金時,受託銀行應通知委託人,並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結算保證金存款戶不足支付的,受託銀行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賬戶劃付。

四、委託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時,由受託銀行墊付。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後30日內歸還墊款。受託銀行對墊付款項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五、委託人按保函額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託銀行支付保費,共計_________元,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託人提供受託銀行需要的文件和資料,爲受託銀行審查與開立保函有關的事宜提供便利條件。

七、保函額度隨結算進度自然減額,直至結清註銷。

八、保函格式由受託銀行決定。

九、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_________受託銀行: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證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債權人廈門銀行申請信用證擔保貸款500萬美元,用於向公司購買生產原材料,期限爲一年。甲方向乙方申請爲其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爲甲方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1、甲方具備銀行接證能力,並有銀行發出的500萬美元備用信用證(standbylettersofcredit)的貸款額度。

2、乙方提供銀行的面額價值500萬美元的備用信用證爲甲方已經辦妥的銀行批准額度的貸款提供擔保。

3、甲方向乙方提供接證貸款額度證明、接證銀行座標以及由接證銀行出具的備用信用證格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開證能力函及開證銀行座標。

5、乙方負責從銀行開出符合接證銀行格式、以甲方爲受益人、接證銀行爲銀行的500萬美元備用信用證,甲方負責用此信用證擔保貸款。

6、上述備用信用證的擔保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之日起至甲方結清該標的的貸款本息止。

7、甲方保證由乙方擔保的此筆貸款僅限用於向公司購買生產必須的原材料,並保證按時歸還貸款。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信用證合同 篇16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款合同

貸款人: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證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______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_____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_____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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