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生豬活體承儲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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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生豬活體承儲合同 篇1

甲方: 編 號:

欽州生豬活體承儲合同(精選3篇)

簽約地點: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受欽州市商務局的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欽州市級生豬活體儲備計劃,甲乙雙方就市級生豬活體儲備(以下稱活豬儲備)承儲一事,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活豬儲備承儲基地場、儲備商品名稱、品種、數量

市儲肉編號基地場儲備商品

名稱品種儲備數量(頭/噸)

活豬杜長大、三元雜

第二條 儲存方式

市級生豬活體儲備是應對突發事件引發的市場異常波動而儲備的肉類產品,是市級的專項儲備物資,其動用權屬於市人民政府。甲方委託乙方承儲活豬儲備,並對承儲活豬儲備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落實。

第三條 儲存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一期計劃;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儲備商品名稱、品種、數量在本合簽約日期起5日內完成活儲儲備的入庫(欄)工作,並填制《市級生豬活體儲備入庫(欄)單》,按要求報送甲方。

第四條 儲備的完整和安全

1、在活豬儲備任務執行期內,乙方必須保證承儲的活豬儲備數量真實。

2、存欄活畜60公斤以上的活豬不得低於計劃總量的70%。

3、爲保證活豬儲備數量真實,實行保證金制度,乙方按照活豬10元/頭交納保證金,在本合同簽約日期起7日內,乙方將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乙方若無違約責任而停止儲備任務的,甲方如數退回保證金。

4、爲保證活豬儲備質量合格,由市商務局指定的質檢機構對在庫(欄)的活豬儲備實行公檢制度,公檢重點是飼養用水、飼料、飼料添加劑、疫病防治、尿液檢查等。

5、活豬儲備在庫(欄)管理按照市商務局下發的有關生豬活體儲備的相關文件的要求執行。

6、甲方將對活豬儲備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提供活豬儲備商品臺帳及有關制度、記錄等資料,並同意進入豬舍檢查。

第五條 儲備資金和費用

1、活豬儲備儲備資金採取承貸承還。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根據承儲數量,參照國儲、區儲有關標準規定,按照資金額度10000元/噸,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相應機構申請貸款,或以自有資金墊付。

2、活豬儲備生產費用補貼。按照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確定的補貼標準執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申報時間上報有關補貼材料,若未按規定申報的視同放棄。

第六條 輪換出庫(欄)和運用

1、在計劃期內,活豬儲備應根據育肥情況由乙方適時組織輪換,活豬儲備輪出後必須按時、足數、保質輪入。

2、活豬儲備本輪次儲存期滿時甲方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出庫(欄)計劃,向乙方下達《市級生豬活體儲備出欄單》,乙方按照出欄時間組織出欄。

3、出現應急情況需要動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下達的時間、品種、數量、價格、流向組織調運。調出價格原則上按略低於基地場所在地的市場價格予以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都要嚴格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採取沒收乙方交納的保證金、扣減有關費用補貼、取消乙方代儲單位資格等處罰。

(1)甲方調用活豬儲備時,乙方不按合同規定執行;

(2)乙方在承儲期間弄虛作假、帳實不符、不配合檢查工作;

(3)活豬儲備公檢不合格;

(4)存儲期限肉飼料品種、存儲數量與下達的計劃要求不符;

(5)乙方擅自動用活豬儲備。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規定執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辦法解決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按第四條第三款規定交納保證金後即生效。儲存期滿出庫(欄)並清算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單位蓋章 : 單位蓋章:

欽州生豬活體承儲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訂購方(甲方):簽訂地點:

出售方(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

品種

毛色

第二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重量及價格:

1、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售生豬頭。

2、價格隨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按照次時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於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三條交貨、驗收、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雙方當面驗收。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結算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生豬如因生長、養殖等原因不能出欄,交貨日期可提前協商,提前或推遲。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貨,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故拒收生豬,應向乙方償付拒收生豬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1%—15%)支付違約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生豬,甲方有權拒收。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達到變更或解除合同,就簽署書面協議。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簽字):(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欽州生豬活體承儲合同 篇3

養殖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養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品種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產地_________,等級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____,保護價_________________,交(提)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______月份_______頭。仔豬__________肉豬(大)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要求:產品要經過統一防疫,經檢驗合格;非會員的要出具經免疫接種證明。

第三條養殖具體要求及乙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乙方每季進行技術培訓和疾病防治指導。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產品經過磅後由甲方送到馬路邊裝車,裝車費用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檢疫單位、地點、標準、方法及費用承擔:由政府部門畜牧獸醫機構檢疫合格,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收購後________日內結清貸款。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爲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自選提高收購價格,乙方有權拒收,如自行出售的,按照出售產品的貨款收取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覈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合同解除條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1份,報工商部門備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養殖方(簽章):______________收購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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