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企業定點維修保養合同(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W

高碑店市企業定點維修保養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碑店市企業定點維修保養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在甲方 做定點維修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送修車輛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不予負責

二、協議服務車輛:各類小型汽車、麪包車、中型客車。具體協議

服務車輛見附件。

三、車輛服務項目: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

汽車小修和專項修理、24小時救援以及相關汽車維修的服務。

四、雙方義務:

1、甲方保證優先對乙方進廠車輛進行維修,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車輛的保養與維修,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登記油量,里程數,在維修期間,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將車開出,如違反一次,甲方應賠付乙方500元,同時甲方還要對違紀當事人做出處罰並通報乙方。

3、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內物品進行登記覈實,清點後由乙方授權送修人確認簽字,乙方不應該將貴重物品放入車內,如有遺失與甲方無關。

對竣工車輛,甲方保證維修質量並確定維修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確認爲甲方維修過的項目出現返工,甲方免費修復。

協議可續簽。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所進廠維修車輛的所有款項(甲方提供

發票)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事項

1、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含各型車用潤滑油名稱、型號及價格)。

給甲方備案,經甲方備案後,本協議中所規定本協議中備案的車輛僅限於該附件上的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

2、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給甲方備案。

在甲方處從事車輛維修業務時具有確認權利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僅限於該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對於非乙方授權送修人送修的車輛,甲方有權不予簽單。

3、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附件一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乙方簽署確認之送修單及結算單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高碑店市企業定點維修保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戶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免費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於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爲貳年。

三.保脩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爲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脩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戶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衝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並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夥後的六個月,作爲維修高峯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並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峯期過後,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後,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後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並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爲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後,乙方應在一週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爲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脩金中直接扣除,並要求乙方在一週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爲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9.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瞭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填寫完畢後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業主房號

維修單位合同編號回訪日期

交付時間質量等級回訪方式

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年月日

業主/用戶意見:

簽章:年月日

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年月日

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年月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業主房號

維修部位維修日期

維修內容:

簽發人:年月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年月日

業主/用戶評價:

年月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月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夥交樓驗收及入夥後的維修高峯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並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並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及物業並徵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後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20__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週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採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必須在一週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2、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戶維修前,應事先徵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戶維修時,須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傢俱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譁、翻看報刊雜誌、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菸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後,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乾淨,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爲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並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並將另外委託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於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並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徵得返修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爲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並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爲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採取迴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爲,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並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爲後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高碑店市企業定點維修保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的機器設備,由乙方提供耗材、零配件及維修保養服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京瓷50張以上高速機2臺

二、押金:20xx0元,到期退還給客戶,也可作爲最後一年的租賃費用自動扣除

二、合同有效期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無異議,延長一年

三、計費方式

1.大機器費用:0.05元/張,保底20xx0張;超出部分0.05元/張。

2.小機器費用:80元/次加粉;換鼓、維修、零件將不在收取任何費用。

3.紙張費用:A3/A4開票送貨上門,統一價格150元/箱。

四、合同期內,乙方提供每個月一次上門保養服務,設備故障時,乙方提供免費維修。

五、費用支付

1.以一個月爲一期,乙方於每月底前抄錄計數器讀數,作爲費用結算依據。

2.付款日:每期於發票開立後十日內支付。

六、甲方承諾:

1.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設備交由其它人員提供維修保養,設備如需搬遷及時通知乙方。

2.爲確保耗材及零件的使用質量,甲方須使用中性複印紙。

七、乙方承諾:

1.除紙張及裝訂器釘子外,其餘耗材及零件一律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須親自完成設備保養維修,進入甲方辦公區域,乙方應遵守甲方衛生、安全等制度。

八、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修改應另籤補充協議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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