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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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合同 篇1

委託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債權合同(精選14篇)

受託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就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組(以下簡稱“________組”)個人債權人申報登記債權的事宜,委託人對受託人授權如下:

1、授權受託人代理委託人向________證券清理組提交併接收申報債權的有關資料;

2、授權受託人代理委託人根據《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權登記公告》的規定辦理向________證券清理組申報登記債權的其他事宜。

本授權委託書自委託人簽字之日生效。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債權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天_________。月利息_________。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臵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臵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臵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合同 篇3

出質人:

質權人:

鑑於

1、甲方根據公司與貸款人銀行於__年__月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爲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權;

爲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爲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爲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爲%,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公司的章程、合同對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甲方承諾,一旦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質押物

2.1甲方將其對公司享有的%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爲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範圍

3.1乙方代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

3.2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爲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等;

第四條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當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

第七條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變更、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債權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債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轉讓債權

一、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乙方轉讓債權,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甲方受讓債權。

二、本協議轉讓的債權爲拖欠山東天元第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的工程款,轉讓金額爲元,大寫:。

三、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開具金額爲的收據,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直接向主張權利。

四、該協議簽訂後,視爲甲方已將欠乙方的款元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開具金額爲的收款收據交予甲方,作爲乙方收到甲方款的憑據。

第二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該債權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甲方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二、甲方就已知的該債權及其從權利的一切相關情況均充分、真實的告知了乙方。

三、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債權轉讓行爲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

第三條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該債權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乙方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

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受讓本協議項下債權,不違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禁止性規定;並且已就該受讓行爲取得合法授權。

三、乙方已對受讓債權及其從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保障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瞭解,同意按照受讓債權的現狀、資料予以接受。

四、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在該轉讓債權範圍內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則應向守約方支付轉讓債權金額30%的違約金。

二、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對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五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債權合同 篇5

債權人:(簡稱甲方)

債務人:

乙方在《___合同》履行過程中截止到目前還欠甲方元整(元整)工程款未付。因乙方在資金週轉上處於困難,想用車輛抵債。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就車輛抵債一事達成以下協議,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抵債標的物

1、乙方就所欠甲方元工程款,現用一輛牌號(___車輛)(該車落戶名是)抵債給甲方。乙方保證轉讓的車輛權屬清晰,沒有債權債務糾紛和侵權責任糾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抵債的上述車輛。

二、該車作價人民幣 元整(元),以上價款含整車及附帶物品和保險權益轉移。

2、甲方不再給乙方出具《___合同》中工程款的有關稅務票據。

三、___年月日,乙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車證;2、附加費證、保險單)移交給甲方。

四、本協議在年月日前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本協議在年月日後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甲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提車之日15天內辦理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必要時,應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七、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乙方(蓋章): 電話:

年月日

債權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爲出借人與借款人)於_年_月_日簽訂的編號爲的《借款合同》,乙方經認真閱讀並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爲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願意作爲債務人的保證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人民幣__元;利率爲__;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保證方式

第二條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範圍內債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三、保證擔保的範圍

第三條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鑑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四、保證期間

第四條乙方的保證期間爲: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甲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爲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甲方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五、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條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條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條乙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爲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十條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爲,無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爲或犯罪記錄。

第十一條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對乙方擔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繫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爲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人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7.乙方涉及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承諾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乙方承諾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

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同意當債務人也爲主債權提供物的擔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以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六、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六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八、通知與送達

第十七條甲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第十八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所預留的聯繫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爲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爲送達之日;

2.如爲傳真,發送之日即爲送達之日;

3.如爲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爲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爲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爲送達之日。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繫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繫方式視爲有效。

九、特別提示

第二十條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約地點:

債權合同 篇7

抵押擔保債權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債權合同 篇8

抵押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後,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自願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後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爲__________________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並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後,須轉爲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並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月日

債權合同 篇9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抵押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願爲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債權合同 篇10

抵押人:

抵押權人:

茲因甲方爲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爲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元及其利息,預期利息,即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違約保證合同爲憑。

二、抵押物:牌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爲:,發動機號爲:車架號爲:。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爲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爲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於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省市路號,甲方保證絕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爲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立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並應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報廢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爲代爲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按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列計滯納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爲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佔有抵押物。

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況時。

未經乙方允許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爲,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乙方認爲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乙方依前五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有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孽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孽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已發展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應具備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爲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爲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覈算的稽覈。乙方因行使監督稽覈之權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覈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定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爲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訴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統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爲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代表人,毋庸爲變更的登記。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於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絕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屆滿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連帶保證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合同 篇11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了確保乙方與已達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完全產權的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具體如下:

1、房地產產權證號: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築面積:

5、結構:

6、房地產價值: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保險、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房地產權證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的規定辦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聲明及保證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2、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爲處理此違約行爲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時終止。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債權合同 篇12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質權人:____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爲: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債權合同 篇13

債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因經營中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甲方融資人民幣_____萬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鑑於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按原約定向甲方以貨幣資金歸還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財物折抵其應償債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財物抵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幣_____萬元(以乙方財務記帳憑證爲據,複印件附後):_______________名稱、型號、數量、所有權證明及編號、評估價值

二、本協議成立後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向管理部門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本協議自財物辦理了過戶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財物過戶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間的債權債務即解除。

三、因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

四、本協議所列的財物乙方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負責將保險的受益權記於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險期滿。本期保險期滿後,財物的保險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保證上述財物的所有權上未設定過權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關機關查封、扣押、保全等。由於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財物所有權過戶不成,甲方仍具有債權人的法律地位,有權依法行使債務追償權。

六、本協議生效後,若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後成立。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份由公證處備案。

協議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

債權合同 篇14

甲方(債權出讓人):

乙方(債權受讓人):

鑑於:1、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已於簽訂了編號爲 《個人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爲確保到期及時歸還乙方借款本息,甲方鄭重承諾將其在公司享有的至圍內的債權轉讓給乙方。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個人債權轉讓協議範本第一條:債權轉讓數額

轉讓債權數額:甲方將其在 公司享有的 至 期間的金額爲 範圍內債權轉讓給乙方所有,最終轉讓債權的數額以甲方與 公司在 至 期間正常結算後於《借款合同》到期日止的實際債權數額爲準。

第二條:債權轉讓

一、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將本協議第一條所約定的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可向 公司直接行使權利,實現債權後,若超出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將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義務向乙方支付。

第三條 陳述、保證和承諾:

甲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可轉讓的債權;

(3)及時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債權轉讓通知書;

(4)本協議生效前,該轉讓標的從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經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處罰、訴訟仲裁、律師及取證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 協議的補充修改

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甲方仍繼續按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乙方履行義務。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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