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按揭合同(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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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按揭合同 篇1

抵押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按揭合同(精選11篇)

合同人: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丙方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購買座落於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價款。

第二條抵押人因資金不足,在交付首期房款的原則下,將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向抵押權人申請按揭貸款還款之保證。

第三條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作爲按揭貸款的抵押物。

第四條擔保人爲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範圍爲本合同第五條貸款合同中涉及的抵押人的債務及相關稅費。

第五條甲方首先自行籌措交納_____%預售房款,並同乙方簽訂《商品房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後,即按《銀行房地產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向抵押人提供所購房地產價值_____%的抵押(按揭)貸款,貸款額爲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按揭)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貸款本息清償之日止。

第七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止,擔保人無條件地承擔其擔保範圍內的擔保責任。

第八條辦理抵押(按揭)時經乙方、丙方協商同意後應按房價款辦理保險,保險期至抵押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止,抵押人、抵押權人同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金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各自支付給擔保人的金額比例受償。

第九條在抵押(按揭)期間,抵押物交付後由甲方佔管,甲方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並接受乙方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抵押(按揭)關係存續期間,未經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再抵押,亦不得出售、出租、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第十一條丙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其履行還款擔保通知後日內,應當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款項,並有權向甲方追償所支付的款項。

第十二條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所欠款項從丙方的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丙方在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後天內,甲方仍未償還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有權終止買賣關係,並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處申請處分抵押物。

(一)抵押人未按約履行債務,且擔保人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擔保義務的;

(二)抵押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解散或被宣告破產

且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

第十五條抵押權人申請中止處分的,可以中止處分抵押物。

第十六條處分抵押物所有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支付處分抵押物應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

(四)支付擔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關費用;

(五)剩餘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抵押(按揭)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變更方應及時通知其他當事人,並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到產權監理部門辦理初始登記、交易過戶及變更(分戶)登記。(見管理辦法第三項)抵押人、擔保人和抵押權人同意依照有關規定,分別負擔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契稅和相關費用。

第十九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經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登記監證,並加蓋“許昌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抵押(按揭)關係終止;當事人應在三十日(港、澳、臺地

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補充協議份,附件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份,當事人及監證機關各貳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2

許房地押(按)________字________號

抵押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丙方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購買座落於________的房地產,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價款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人因資金不足,在交付首期房款的原則下,將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向抵押權人申請按揭貸款還款之保證。

第三條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作爲按揭貸款的抵押物。

第四條擔保人爲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範圍爲本合同第五條貸款合同中涉及的抵押人的債務及相關稅費。

第五條甲方首先自行籌措交納%預售房款,並同乙方簽訂《商品房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後,即按《銀行房地產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向抵押人提供所購房地產價值%的抵押(按揭)貸款,貸款額爲大寫________。

第六條抵押(按揭)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貸款本息清償之日止。

第七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止,擔保人無條件地承擔其擔保範圍內的擔保責任。

第八條辦理抵押(按揭)時經乙方、丙方協商同意後應按房價款辦理保險,保險期至抵押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止,抵押人、抵押權人同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金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各自支付給擔保人的金額比例受償。

第九條在抵押(按揭)期間,抵押物交付後由甲方佔管,甲方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並接受乙方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抵押(按揭)關係存續期間,未經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再抵押,亦不得出售、出租、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一條丙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其履行還款擔保通知後日內,應當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款項,並有權向甲方追償所支付的款項。

第十二條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所欠款項從丙方的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丙方在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後天內,甲方仍未償還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有權終止買賣關係,並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處申請處分抵押物。

(一)抵押人未按約履行債務,且擔保人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擔保義務的;

(二)抵押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解散或被宣告破產

且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

第十五條抵押權人申請中止處分的,可以中止處分抵押物。

第十六條處分抵押物所有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支付處分抵押物應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

(四)支付擔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關費用;

(五)剩餘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抵押(按揭)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變更方應及時通知其他當事人,並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到產權監理部門辦理初始登記、交易過戶及變更(分戶)登記。(見管理辦法第三項)抵押人、擔保人和抵押權人同意依照有關規定,分別負擔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契稅和相關費用。

第十九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經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登記監證,並加蓋“許昌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抵押(按揭)關係終止;當事人應在三十日(港、澳、臺地

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補充協議份,附件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份,當事人及監證機關各貳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抵押按揭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 (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於重慶市 (以下 簡稱“該房屋” )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 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 ;貸款期限: 年; 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 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爲準。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爲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 視爲乙方完成本事項。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爲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爲:自貸 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爲止。如果貸款銀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 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 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複印費用等,由 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 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 2 個工 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40 元的標準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 ,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30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延誤時間超過 5 日的, 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60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 1、2、3 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 相應利息) ,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爲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 屋爲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後,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時限內辦理委託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 方免責。

2、乙方爲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採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 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10000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 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 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爲: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爲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 3日,則認爲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 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 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爲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共2頁,當前第1頁12

共2頁,當前第2頁12

抵押按揭合同 篇6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抵押按揭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借債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名稱:開戶帳號: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借貸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傳真:郵政編碼:

借債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託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借貸,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商量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債金額

甲方借債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借債用途

甲方借債將用於________。

第三條借債時限

甲方借債時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借貸利率和息金

借貸利率按____息____計量,按____結息。

借貸息金自借貸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量。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借貸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還錢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錢計劃爲: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本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限定收取息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限定計收復利。付息戶帳號爲: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錢計劃返還借債和借債息金,若不能按期返還,又未獲到委託人書面認可的,則甲方認可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債現值、息金及有關花費。

第九條合同的變換和解除

1.本合同奏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行變換和解除本合同。

2.借貸到時,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完借債的,能夠在借債到時前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認可並通知乙方。甲、乙兩方簽訂展期還錢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換時,由變換後當事人承受或分別承受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兩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發放借貸;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限內返還全部借貸本息;

4.甲方必須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不得將借貸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體檢借貸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本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及時發放借貸。

第十二條違約職責

1.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乙方將停止發放借貸,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置。

2.甲方未按期或超出本合同商定分次還錢計劃未償清的借貸爲逾期借貸,乙方有權按委託人限定對逾期借貸加收__的息金。

第十三條甲、乙兩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奏效,至合同項下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8

許房地押(按)字號

抵押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丙方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購買座落於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價款。

第二條抵押人因資金不足,在交付首期房款的原則下,將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向抵押權人申請按揭貸款還款之保證。

第三條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房地產及相關權益,作爲按揭貸款的抵押物。

第四條擔保人爲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範圍爲本合同第五條貸款合同中涉及的抵押人的債務及相關稅費。

第五條甲方首先自行籌措交納%預售房款,並同乙方簽訂《商品房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後,即按《銀行房地產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向抵押人提供所購房地產價值%的抵押(按揭)貸款,貸款額爲大

1

寫。

第六條抵押(按揭)合同期限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開始,到___ 年 ___ 月 ___ 日貸款本息清償之日止。

第七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止,擔保人無條件地承擔其擔保範圍內的擔保責任。

第八條辦理抵押(按揭)時經乙方、丙方協商同意後應按房價款辦理保險,保險期至抵押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止,抵押人、抵押權人同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金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各自支付給擔保人的金額比例受償。

第九條在抵押(按揭)期間,抵押物交付後由甲方佔管,甲方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並接受乙方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抵押(按揭)關係存續期間,未經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再抵押,亦不得出售、出租、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一條丙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其履行還款擔保通知後日內,應當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款項,並有權向甲方追償所支付的款項。

第十二條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所欠款項從丙方的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丙方在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後天內,甲方仍未償還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有權終止買賣關係,並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處申請處分抵押物。

(一)抵押人未按約履行債務,且擔保人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擔保義務的;

(二)抵押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解散或被宣告破產

且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

第十五條抵押權人申請中止處分的,可以中止處分抵押物。

第十六條處分抵押物所有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支付處分抵押物應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

(四)支付擔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關費用;

(五)剩餘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抵押(按揭)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變更方應及時通知其他當事人,並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到產權監理部門辦理初始登記、交易過戶及變更(分戶)登記。(見管理辦法第三項)抵押人、擔保人和抵押權人同意依照有關規定,分別負擔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契稅和相關費用。

第十九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經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登記監證,並加蓋“許昌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抵押(按揭)關係終止;當事人應在三十日(港、澳、臺地

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補充協議份,附件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份,當事人及監證機關各貳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年月日

上訴就是抵押按揭合同,希望能夠幫到你。

抵押按揭合同 篇9

賣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給乙方。

已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並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銀行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二、甲方: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覈。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爲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覈,並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並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准爲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爲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准,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准後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特別約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10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

經辦人: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按揭合同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正當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老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____m2,系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售合同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用度。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治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盡。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回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用度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分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用度;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假如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用度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旬日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分_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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