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同範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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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合同範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商鋪合同範本(通用9篇)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爲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實際面積 ㎡。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租金調整和保證金:

1、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給乙方出具收費憑證。

2、次年租金將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十。且在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一次性轉賬給甲方(賬號: )。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3、爲確保出租商鋪設施完好以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__元)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3、合同期滿後,乙方將按合同及附件如數、正常的退換設施設備,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商鋪,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商鋪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商鋪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商鋪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在租賃期間,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商鋪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7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年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租賃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商鋪,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身份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對 商鋪進行裝修改造活動,根據《北京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鳳翔商廈經營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修商鋪

本合同裝修場地位於懷柔區商業街2號樓鳳翔商廈內之 層

號商鋪。

第二條 裝修期限

裝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裝修押金

乙方進入場地裝修前,需向商廈管理處繳納裝修抵押金XX元,裝修完成後,經商廈管理處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設備等條件後,一個月後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條 裝修條例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商鋪裝修改造方案進行審覈,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覆後方可進行裝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要明確裝飾部位、範圍以及內容等詳盡信息。

3、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垃圾清運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廈及他人的設施、設備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5、乙方所有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一日應交納違約金(日租的兩倍) 元,租期不順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鋪(包括在場地內設置固定裝置),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未經書面同意改造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因此給商廈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商廈管理處審覈,並經書面回覆後嚴格按照《北京市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北京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將對乙方處以1000元罰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並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裝修改造所產生的垃圾、廢料等必須及時清掃乾淨,不得影響商廈內的整體環境美觀,否則,將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的牆壁、地面鑽孔,不得在牆壁上直接安裝飾物或金屬掛件,如有違反,將處以200—500元罰款。

11.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第五條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下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座落於 佛山市禪城區華遠東路1號四層401號(厚輝商場四樓)的部分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爲388.12平方米,商鋪作爲 商業 之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物的用途,並不得利用租物進行非法經營活動,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已對甲方出租的商鋪作爲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商鋪。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和按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1、租賃期爲 4 年,由 20xx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1 日止。上述商鋪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玖仟零叄圓壹角貳分(¥9703.12元);每月管理費爲人民幣大寫壹仟玖佰肆拾圓陸角(¥1940.6元)。租金從第2年起開始遞增,以後每年按6%幅度遞增租金,乙方願意承租。

2、租金均需在每月 10 日前以現金方式交給甲方或存入甲方以下銀行賬號並及時通知甲方:佛山市禪城區農信聯社茶亭分社;戶名爲:佛山市匯盈富商貿有限公司;賬號爲:80020xx0001339930。若乙方拖延交租時間,則甲方按超期起每天加收租金金額的2%爲滯納金,逾期十天沒交租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該商鋪和當月租金,按金不予退回,乙方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3、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交付甲方商鋪租賃按金爲人民幣大寫壹萬玖仟肆佰零陸圓貳角肆分(¥19406.24元),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商鋪租金爲人民幣¥9703.12元,及管理費爲人民幣¥1940.6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繳清租金並向甲方出具已經結清按合同規定應由其支付所有費用證明(發票、收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則甲方應將按金如數(無息)退回乙方。若乙方違約,則按金歸甲方所有;若乙方拖欠其他相關費用,則從按金中扣除抵償;若甲方提前收回該商鋪,則須賠償與按金相等的金額給乙方,並且須賠償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租賃期內的約定

1、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場所的結構和用途,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商鋪的損壞,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給甲方。乙方如需裝修牆窗等牆體,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於該商鋪內的一切固定土木建築物,租賃期滿搬遷時乙方不得拆除,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內乙方使用水、電、煤氣等必須符合安全規範,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污染等工作,確保租賃安全,如因沒有遵守安全規定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租用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天線費、清潔費、治安費、租賃稅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 開具租賃稅及對外所需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 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如需轉租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如乙方擅自轉租即屬違約,甲方有權處以月租金的一至三倍罰款並無條件收回該商鋪,因此所造成第三方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額承擔。在租約期內甲方也不得隨意加租或轉租。

6、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禁止違法經營,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行政、經濟處罰和刑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 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 15天通知對方,並須取得對方同意。租賃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條款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8、 如遇政府徵用拆遷,乙方無條件遷出該商鋪,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不負賠償責任。該商鋪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損毀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回乙方按金。

第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如不續租,乙方須在期滿後15日內辦理經營註冊登記中經營地址變更或註銷手續。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 商鋪出租給乙方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及租期、裝修標準:

(一)租賃房屋爲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途爲經營 。乙方若變更租賃房屋的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乙方應遵守政府消防部門和物業管理關於防火等安全規定,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二)租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裝修及裝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在交房之前,甲方爲乙方的提供裝修提供支持和必要協助,但乙方對所租賃房屋的室外門頭、招牌、廣告等外觀需報甲方審覈同意才能裝修,並且以不影響夜郎廣場商住區總體外觀爲原則。

如因乙方的裝修不符合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拆裝或返工或被相關部門處罰的,其後果由乙方負擔。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爲元),次年後,租金隨行就市,若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正式發票,所產生的

相關稅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租金一次付清,先付款後租房,次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三)租賃甲方在簽訂本租賃合同的當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以保證乙方遵守,執行其應遵守和履行的規定和條件。這筆租賃押金在整個租期內將由甲方爲乙方保留,不計利息,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及條件,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商鋪,並終止本租賃合同,租賃押金將被甲方全部沒收。

在租賃期滿,乙方支付完全租金及無違約情況發生時,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租賃押金(不計利息)。

三、交付使用標準:

1、內牆面及頂棚;混凝土面、未粉刷、普通清光。

2、地面:毛地面。

3、商鋪捲簾門1個。

四、關於商鋪出售和商鋪內部隔牆拆除及復原的特別約定

1、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將商鋪出售給其他人,承租方應就本租賃合同同新的業主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不變,本合同終止。期滿後如果該商鋪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租賃權。

2、商鋪內部隔牆的拆除與復原:若乙方同時租賃相鄰的兩間商鋪,可根據經營需要部分拆除中間隔牆但不能全部拆除且拆除時不得損壞建築結構,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能繼續租賃,乙方必須負責把中間隔牆恢復原狀。拆除、恢復原狀的費用由乙方

自行承擔。如因拆除、恢復原狀引起的建築結構的損壞及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關於商鋪物業管理及相關費用

該商鋪物業管理(包括該房屋大修理及日常的房屋維修、門前三包、安全、保衛)由乙方負責,發生的水、電、衛生、能信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與夜郎廣場管理商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商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接受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處的統一管理。

六、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甲方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與押金金額相等的違約金,並退還承租人已支付給甲方的租賃押金和未租用期的租金及裝修費,本合同終止。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乙方中途退租、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或未經甲方同意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所交租金不退,本合同終止。

(三)如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連續超過三十日仍未支付,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反欠租金及違約金外,乙方所交租賃押金轉爲乙方對甲方的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四)如乙方未按規定的金額及期限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電話和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導致甲方被處罰、停水、停電等後果,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終止

(一)本合同因前述違約情況出現或租賃期滿而終止。

(二)由於政府機構的任何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預致使本租賃合同的執行已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時,該合同終止,甲方退回乙方剩餘租金及押金。

八、乙方及其代理人、受僱人或者乙方的股東、合夥人在經或過程中,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均與甲方無關。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或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但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交付押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如下商鋪出租合同條款,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古田路東方花城43棟8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租期從 年 月 日起,於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 元。按每 個月(前10天內)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以後如此類推。乙方首付租金時,須交押金 元,甲方在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乙方違約不予退還。

二、乙方確定經營項目及對商鋪進行修繕、裝修等,必須符合物業管理規定,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違反規定或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造商鋪和確定經營項目,所造成的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承租期間,要愛護商鋪及商鋪所有設施,保持商鋪現有結構不變。乙方因經營的需要對商鋪進改修繕、裝修等,費用自行承擔,停租時不準將已裝修部分拆卸拿走或人爲破壞。乙方對已裝修進行拆卸或人爲造成商鋪損壞,甲方將追加賠償損失。

四、乙方承租期間,無權將商鋪轉租他人使用,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退租,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告知甲方而造成租金損失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承租期間,負責支付水電、物業管理、環境衛生等費用,按照有關規定當月結算。

六、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

七、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續租權。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6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爲法人時填寫):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人):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商鋪出租租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作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 ;面積: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員會相關人員(以下簡稱:業委會代表)協商,依法爲甲方服務。並且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租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與業委會代表協商出租或其他方式對上述合同項下商鋪合作經營。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業委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其他任何 第三方簽訂包括並不限於租賃、承包、委託經營在內的任何合同。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爲: 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爲: 元(大寫: );第三年租金爲: 元(大寫: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時間爲每年的 月 日。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 ),作爲履約保證金。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合作經營商鋪出租租金低於上述租金的,乙方仍按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上述租金由乙方付入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賬戶:開戶名 ,

開戶銀行 ,賬號 。

銀行賬戶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戶變更,應在變更後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爲商戶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爲,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爲商戶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爲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爲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爲準。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其租賃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間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鋪租賃給乙、丙方使用(三方爲合租關係)。甲、乙、丙方共同使用。使用項目爲:甲方用於家政業務接待及保潔銷售使用:乙方用於電腦業務接待、維護維修及電腦耗材銷售;丙方用於純淨水業務接待及銷售。其中甲丙方共同使用商鋪左邊櫃檯;乙方使用商鋪右邊櫃檯。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甲方的租賃期滿,若商鋪所有權方漲價,漲價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付費。

三、月租金________,租金一繳、到期如續租,需提前十天交清租金。如不續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租期未到期。不得擅自轉租給其他人使用。

四、商鋪合租合同生效後,乙、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房租的所有權任爲甲方所有,如房租到期後,經協商解散合租關係。乙、丙方不參與商鋪轉讓或轉租權。

六、合同期內,商鋪產生的水電氣費由乙、丙雙方共同協商交付。

七、租賃期間,甲、乙、丙三方應共同愛護商鋪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則追究其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商鋪合同範本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安龍縣金荷名都步行街7-03號門面,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爲 3 年,自 20xx 年 02 月 26 日起至 20xx 年 02 月 26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不按期繳納房租費用。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漲幅每年按10%的租金增加。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 ,大寫: 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爲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星期時間,於每年的02月19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裝修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無限違法經營、不損壞房屋結構時,出租方無權干涉。出租方概不負責所產生的費用,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出現房屋的質量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由甲方協助負責乙方並處理完善,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5000.00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5000.00元。

3、承租方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轉讓。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範本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爲了搞活商品流通,繁榮經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租賃條款:

一、 租賃地點、期限、租金及費用:

1.甲方出租位於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25號益嘉園商場

2.租賃期限從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鋪位第一年免租,物業服務費爲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爲 元,物業服務費爲 元/㎡。

4.本合同鋪位按金爲元。

二、交租辦法:

1.乙方必須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納當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甲方則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徵收滯納金。

2.鋪位內的用電獨立計算,按電力部門定價加3%電損後計收。每月用電量於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繳納。

三、甲、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鋪位的所有權人,並擁有管理權。乙方爲租賃方,在租賃期內對鋪位有使用權、維護權。

2.該鋪位只作如乙方對鋪位原設施需拆改或對鋪外門面裝修等,須書面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鋪位結構。乙方經甲方同意而搭建入牆的建築物,在退出時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鋪位轉給他人。

4.在租賃合同期內,除乙方出現嚴重違約行爲之外,甲方不得隨意收回乙方租賃的鋪位。

四、甲、乙方的義務:

1.鋪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自然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暴雨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其中,鋪位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貨物損壞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用電的義務,甲方應對市場的電線、用電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嚴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鋪位內電線電路,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都有確保安全防火的義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進入商場。乙方不得在租賃的鋪位內使用電炒鍋、電爐、電熱水器、石油氣爐、煤氣爐等設備,只能在商場指定的專用廚房內煮食。不得在商場內搞封建迷信活動,不得使用明火香燭。不得在商場內燒焊(如確需燒焊須申報並做好防範措施)。要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的保安員只負責管理及維護商場秩序,乙方對自己存放的一切財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

5.商鋪的經營時間爲每日 至 ,非經營時間內由甲方統一斷開所有商鋪的內部電路,僅留商場公用部分照明電路。

6.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如有任何一方違約行爲,視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嚴重違約行爲,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鋪位,原按金不退回給乙方:

(一).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將鋪位改變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將鋪位轉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繳交租金及有關費用的;

(五).乙方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營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鋪位內煮食的、違章停放車輛的、違章燒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屢勸不改的其他違法、違約行爲的;

(七).乙方違反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經催告後仍不改正違規行爲的。

六、其他事項

乙方須領取江門市蓬江區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方能在本市場鋪位經營。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擁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諸商鋪所在的法院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十、本合同相關通知除直接送達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專遞方式向對方寄出一日後視爲有效送達,乙方地址變更須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對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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