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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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1

______公司(下稱公司)如本次公開募集成功將定於 年 月 日召開創立大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通用13篇)

一、 會議主要議程

1、 審議發起人關於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2、 審議通過公司章程;

3、 選舉董事會成員;

4、 選舉監事會成員;

5、 對公司設立及A股發行費用進行審覈;

6、 審議公司上市事宜。

二、 出席會議資格

1、 公司發起人,籌委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2、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東;

3、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東可授權委託代表人出席,出席會議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三、 出席股東登記辦法

1、 法人股東憑股權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證進行登記;

2、 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及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3、 受委託代表持授權委託書、本人身份證、委託人賬戶卡和委託人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4、 異地出席會議股東請將登記內容郵寄或傳真至本公司證券部。

登記時間: 年 月 日

登記地點: ______公司證券部

四、 會議時間地點及聯繫人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聯繫人:

______公司籌委會

年  月  日

附:

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XX公司創立大會,並代爲行使   表決權。

委託人:(簽字)

委託人股東帳號:

委託人持股數:

委託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2

股份有限公司a股承銷協議 股份有限公司a股承銷協議

甲方:主承銷商(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副主承銷商(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分銷商(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即主承銷商)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發起人)簽署了關於爲發行人發行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a種股票_________股的承銷協議;

甲、乙、丙三方同意組成承銷團,依據上述的承銷協議負責本次股票發行的有關事宜。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爲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達成本承銷團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1.1 股票的種類:本次發行的股票爲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人民幣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數量: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爲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股票的發行價格爲:每股人民幣_________元。

1.4 發行總金額:本次發行的總金額爲:_________元(即發行總金額=發行價格×發行數量)。

2.承銷方式

本次股票發行採取餘額包銷的方式,即在承銷期屆滿之時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銷團成員按承銷比例將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認購。

3.承銷比例

3.1 甲方承銷比例爲_________%,共計_________股;

3.2 乙方承銷比例爲        ________%,共計_________股;

3.3 丙方承銷比例爲_________%,共計_________股。

4.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發行承銷期爲______天(不得多於90天),起止日期爲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銷期屆滿30日內,甲方負責將全部股票款項(在扣除承銷手續費後)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此處的全部股票款項,包括全部向社會公衆發行完所得的股款,也包括未全部向社會公衆發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發行價購入的股款。

6.承銷繳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會公衆發行的股票所得股款應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6.2 如果本次承銷的股票未全部向社會公衆發行完,則乙、丙兩方應在本次股票承銷期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包銷股票餘額款項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6.3 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戶名:_________證券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銀行帳號:_________。

7.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銷費用的計算

7.1.1 甲方與發行人簽署的承銷協議已確定本次承銷費用爲_________元。

7.1.2 對於承銷費用,應先扣除製作、印刷、散發、刊登招股說明書,發行公告費用就其他相關費用。

7.1.3 甲方作爲主承銷商,還應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即______元,在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後剩餘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4 在三者之間的分派:承銷費用在扣除以上費用後的剩餘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銷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可獲得____元,(即剩餘部分×____%);乙方可獲得_______元(即剩餘部分×____%);丙方可獲得_______元,(即剩餘部分×_____%)

7.2 承銷費用支付方式和日期:甲方作爲主承銷商應在乙、丙兩方將其包銷的餘股款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見第6條)後5天內將乙、丙兩方應得的承銷費用劃入其各自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戶名:_________證券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銀行帳號        ________。丙方戶名:_________證券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銀行帳號:_________。

8.甲方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的權利

8.1.1 甲方在組織協調本次股票承銷過程中,有權要求乙、丙雙方給予積極配合。

8.1.2 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在本次承銷未將全部股票向社會公衆售完的情況下按本協議的規定將包銷股票餘額款項劃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賬戶。

8.2 甲方的義務

8.2.1 甲方應負責制訂本次股票發行方案,並組織、協商各承銷商實施本次股票發行事宜。

8.2.2 甲方應負責股票發行的廣告和宣傳工作。

8.2.3 甲方應在本次股票承銷中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公衆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之外的,可以影響本次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9.乙、丙兩方的權利義務

9.1 乙、丙兩方的權利

9.1.1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將其應得的承銷費劃入其分別指定的銀行賬戶。

9.1.2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髮行人提供的所有與本次承銷有關的資料文件。

9.2 乙、丙兩方的義務

9.2.1 乙、丙兩方應根據本協議盡職、勤勉地進行承銷股票。

9.2.2 乙、丙兩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社會公衆披露的招股說明文之外的可能影響本次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10.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構成違約,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三方或兩方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11.爭議的解決

11.1 任何對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產生爭議的,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

11.2 在開始協商後30日內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12.附則

12.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2.3 本協議一式______        _份,三方各執_________份,發起人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3

發行人: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股份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包銷商: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主包銷商)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主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主包銷商以自己的名義並代表以下各公司簽訂:

1.國際協調人: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國際協調人)一家根據_________(國家或地區)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稱: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名稱:_________證券(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_____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4.名稱: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分爲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爲_________公司持有,爲第一大股東。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爲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由內部職工持有。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過了決議,將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爲社會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爲中國_____批准。在完成此次發行工作後,股份公司的總股本將達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雙方已同意在本協義(見下)的條件的規限下,由主包銷商爲發行人承銷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銷商已同意安排將B股以配售價作私人配售,並將在承銷期滿之日下午3:00之時,未被認購的B股加以認購。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將在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的協助下就配售編制並於備記錄日期發行有關配售的配售備忘錄。

4.各包銷商均已分別同意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進行配售B股,幷包銷其包銷承諾書所列明的數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銷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現各方協議如下:

1.釋義

“包銷商之間的協議”是指各包銷商在本協議簽署日同日簽署的協議,其內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銷的有關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註冊資本中的,面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總數爲_________股,要用外幣認購的境內上市外資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開門營業而且在深圳、_____及紐約各銀行開門營業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_____或紐約的公共假期。

“會計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是指美利堅合衆國。

“人民幣”及“RMB”是指人民幣,即中國的法定貸幣。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_____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貸幣。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_____的法定貸幣。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各包銷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國_____”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境外投資者”是指:外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_____、澳門、_____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_____證券委員會規定允許的境內上市外資股其他投資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現任董事。

“獲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銷商的邀請認購B股的境外投資者,該投資者正是根據配售書而認購B股。

“配售”是指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及包銷商之間的協議,將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給境外投資者。

“配售備忘錄”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將發行的資料備忘錄,其經包銷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爲認證起見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草簽,作爲本協議附錄。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銷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認購的比例。

“配售價”是指每股B股配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銷商指定的賬戶“是指主包銷商通知國際協調人在_________銀行設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賬戶。

“所得款項發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項轉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兌換率”是指人民幣款項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兌換率,即備忘錄日期所在的日曆周前一個日曆周_________外匯調劑中心人民幣兌換美元、港元的牌價的平均價。

“國際報告會計師”是指_______________會計有限公司,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賬戶”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__(外幣)現匯賬戶,在____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帳號爲_________,此賬戶號碼已通知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

“國際協調人指定賬戶”是指以_________證券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外幣)賬戶,在_________銀行設立,帳號爲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幣)或人民幣,相等於配售價_________%的款項。

“股份公司的保證”是指股份公司有關的聲明、保證、承諾,即本協議第_________條所規定的事項。

“包銷商”是指主承銷商所代表的自己、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包括中國包銷商和國際包銷商。

“總髮行價”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項,即發行價_________元(外幣)每股_________(即總股數)所得的款額。

“開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銷商將根據本協議而開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註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關的證券法規”是指任何與本次B股發行、本協議的簽署或者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_____關於股份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中國證券委員會於1996年5月3日頒發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

“保證”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銷商、國際協調人和其他包銷商的保證、承諾。

“中國法律意見”是指以下二種情況:股份公司的法律顧問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爲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爲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及包銷商的法律顧問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爲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爲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

“驗證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擬訂的,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驗證文件(已簽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下,同是又在第②條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證、聲明和承諾的基礎上,各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諾,將根據各自的配售比例,進行B股的配售,並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時還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際,將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價全部購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發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資者在發行價及本協議條款及配售文件所規限的條件下認購。

(3)股份公司委託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協調此項B股配售活動,其他包銷商也是受股公司委託而進行此項B股配售活動的。

(4)各包銷商按本協議的約定,接受委託,負責本次B股的配售活動。股份公司與各包銷商共同商定,各包銷商有權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關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有權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絕(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資者按照配售書所提出的申請。

(5)各包銷商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和責任爲個別的,而非連帶的。

(6)如果某個或某幾包銷商未履行其(1)分條的義務,其他包銷商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就該違約包銷商所沒有認購或沒有找到認購者認購的B股,促成別的認購者加以認購或自行認購;若多名其他包銷商欲行使此權利,則按各自認購比例來分擔。

(7)主承銷商有義務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於裁止日後的第_________個工作日上午_________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關配售B股認購名單;各包銷商均有義務按照本協議及包銷商協議的規定,向主承銷商提交其他銷義務範圍以內的有關B股的認購名單,以便主承銷商轉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備忘錄

股份公司將在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編制股配售備忘錄,並應於配售備忘錄日期向國際協調人(代表主包銷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數的B股配售備忘錄。

4.登記

(1)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須在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將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請的配售股份數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獲配售人;每一名獲配售人或包銷商(如果有的話)所申請的B股數目。

(2)股份公司應根據本協議規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已認購的B股部分配給有關配售人及各包銷商(如有的話)

(3)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應合作向各被接納申請人提供開立使其能持有及買賣配售之B股的賬戶所需有關資料和文件。

(6)股份公司保證其所分配、發行的B股,沒有任何留置權、抵押權、產權負擔以及第三者的權利負擔於其上,而且該B股具有該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股息、投票等權利。

5.付款

(2)國際協調人應在截止日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申請人收到的所有有關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國際協調人的佣金和其他費用(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後,匯入主承銷商的指定賬戶。

(4)如果按照本協條款,生效條件未得以滿足或被放棄,本協議則應立即終止並適用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果第_________條所載的條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而且第______條及其他有關的股份公司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並沒有被違反,主承銷商賬戶內的資金,應依第(3)分條規定無條件執行,匯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賬戶上。

6.雙方協商確認如下

(1)在主包銷商按第4條第(3)分條的的規定支付款項後,主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2)在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按第4條第(1)、(2)分條的規定支付款項後,國際協調及其他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7.條件

(1)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而必須負擔的義務,須在開始配售日或該日之前,下列各項條件已經符合或被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

a.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而且爲各包銷商滿意;

b.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包銷商的中國法律顧問擬訂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且爲各包銷商滿意;

c.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國際會計師寫給包銷商的意見書,其格式與內容爲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d.對股份公司有關業務及資產的妥當謹慎驗證及B股配售文件的驗證已經完成,併爲主承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e.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已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已採取所有必要的步驟並獲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許可,並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續及已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以使配售能夠進行及B股能夠發行並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f.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_條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8.聲明、保證及承諾

(1)股份公司向全體及每一名包銷商就下列事項及附件一部分規定的條款作出聲明、保證和承諾並接受和承認作爲每一名包銷商均是依此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在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並被認爲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複作出:

a.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將會使本條和附件一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爲不真實或不正確或被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並按其合理的要求,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補救或予以發佈。

b.股份公司承諾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發行,以及因簽署、履行或強制執行本協議和股份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在中國應支付的一切稅費及其他政府性_____。

c.股份公司承諾其應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步驟,以確保本次B股的配售發行能在配售日進行,以及B股能夠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所有包銷商及每一名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條及附件二的聲明、保證和承諾,並接受和承認股份公司是根據該等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並被認爲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複作出:

a.使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如果其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會使本條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爲不真實或不正確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銷商並進行協調,按其合理的要求,採取必要的措施公佈;

b.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其將盡責、勤勉地按本協議的規定完成本次B股發行工作。

d.由於違反第7條、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所引起的任何責任,不應因本次B股的認購發行完畢而受到影響。

9.佣金和費用

(1)作爲各包銷商按本協議提供服務的代價,股份公司將以_________(幣種,一般爲外幣)向各包銷商支付佣金:

a.股份公司須向主包銷商支付包銷佣金和協調費用,相等於其它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b.股份公司須向國際協調人支付包銷佣金和協調費用,相等於其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c.股份公司須向其他包銷商支付包銷佣金,相等於各自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2)包銷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_____及其他專業印刷及其他相關費用應由股份公司負擔,其支付方法同於佣金。

(3)各包銷商指定的賬戶:

a.主包銷商: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__。

b.國際協調人: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c.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d.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e.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10.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實行日之前的任何時候,如果發生、出現、存在或者實施以下各項情形:

a.任何新法律、法規或者現有法律、法規這任何變動,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權監管機構對現有法律、法規之詮釋或應用方面之變動;而該等事項在主包銷商(代表各包銷商利益)和國際協調人在知悉後,並在考慮了其所有認爲重要的因素後,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爲該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對B股持有人之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

b.任何國內、國際政治、經濟、金融、市場、軍事及其他狀況發生變化,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爲該等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股份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或

c.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之一般證券買賣因金融市場上之特殊情況或其他原因而被凍結、暫停或限制的情況;或

d.任何地震、火災、暴風、暴雨、海嘯等不爲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災害,主承銷商與國際協調人認爲此等事情已經或將要對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1.違約賠償

a.根據本協議而爲本次B股發行所爲的任何正常行爲;或以及

b.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有不正確、不完整,或者是誤導的;或以及

c.股份公司違反了本協議內其所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或其他義務。

a.各包銷商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任何重大違約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進行;或:

b.各包銷商的任何聲明、保證、承諾不真實或有誤導使配售不能按本協議規定進行;或

c.如果各包銷商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約足額付款的話,違約方應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項之利息。計息日自其應付日期到實際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計算以每360天爲基準,以_________%(某外幣的基準利率)加_________懲罰利率來計算。在違約期間按此利率逐日計算複利。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銷商的此項賠償責任均爲_____的,即任何包銷商不必爲任何其他包銷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條項下的義務而承擔任何責任。

12.終止

(1)如果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銷商有權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時之前任何時候,向股份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應負的義務:

a.發生第9條之情事;

b.股份公司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於付款放行日或之前應完成或履行的義務;

c.股份公司在本協議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承諾或保證在實質上不準確、不真實、有誤導、有重大遺漏或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協議簽署日以後,及付款放行日之前,發生或出現了某種情事,而該等情事的發生或出現,會導致股份公司於本協議及附件一內所作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在實質上變得失實、不準確或致人誤解。

(2)如果發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權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時之前任何時候,向主包銷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發出書面通知,終止股份公司根據本協議應凌的義務:

a.發生第9條之情事;

b.各包銷商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於付款放行日或之前應完成或履行的義務;

c.各包銷商在本協議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承諾或保證在實質上不準確、不真實、有誤導、有重大遺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協議簽署日以後,及付款放行日之前,發生或出現了某種情事,而該等情事的發生或出現,會導致股份公司於本協議及附件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二保證或承諾在實質上變得失實、不準確或致人誤解。

(3)如果本次發行的B股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股份公司與主承銷商、國際協調人約定的其它日期)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銷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及所有其他承銷商,中止各自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4)在發生以上情事之時,各方可以(但不是義務)不發出中止本協議的通知,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進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的決定。

(5)上面條款的規定均不影響第9條、第10條的效力。

13.轉讓

(1)本協議對各當事人及其繼承人均有約束力並保證各方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的利益。

(2)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或轉移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4.棄權

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任何時候不行使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不得視同或構成被解釋爲放棄該等權利。

15.進一步保證

股份公司同意,在現在或將來任何時候,如果主包銷商或國際協調人提出使本協議完全生效及確保主包銷商或國際協調人爲完全履行本協議而得到本協議授予其的權力、權利及補救而必須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動及文件),股份公司給予滿足。

16.通知

(1)本協議項下所述事項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給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體規定,應以中文與英文兩種語言書寫

a.如以專人投遞,則在有關接受方地址交遞時;

b.如以郵寄,則於寄出後五個工作日後;但是空郵除外;

c.如以電傳或傳真,唯有當發送方的電傳機或傳真機上自開始或結束時均正確顯示回答相關代碼、傳輸信號等方可作實。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發往下列地址:

a.若致股份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b.若致主包銷商: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c.若致國際協調人: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d.若致_________證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e.若致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

f.若致_________證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部分失效或可執行

若本協議或包銷商協議的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或爲無效或不可執行將不會影響在任何方面影響本協議或包銷商協議的其他條款,也不會影響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8.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及______文訂立,兩種文本涵義應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兩種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中文本爲準

19.時間

時間是本協議的關鍵因素。

20.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應按中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證券法律、法規)解釋。

21.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索賠要求,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開始協商後_________天未達成一致,則應向中國北京市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_____解決。_____程序應全部採用中、英文進行且_____裁決爲終局的,且對本協議各方有約束力。

發行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主包銷商(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誠、平等、互利、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戊方、己方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發起設立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2.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3.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4.丁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5.戊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6.己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7.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

第二條 審批與認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對戊方、己方投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已經分別獲得投資各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

第三條 增資擴股的具體事項

戊方將人民幣_________元以現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將人民幣_________元以現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條 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與股本設置

在完成上述增資擴股後,_________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甲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丁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戊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己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

第五條 有關手續

爲保證_________正常經營,投資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履行後,投資各方即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戊方、己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是_________之合法股東,各方同意戊方、己方作爲_________的新股東對_________增資擴股;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戊方、己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況或事實;

(3)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中國公民,並對此次增資擴股所投入的財產擁有合法的處分權及其它合法權利;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資的情況或事實;

(3)戊方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戊方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戊方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己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中國公民,並對此次增資擴股所投入的財產擁有合法的處分權及其它合法權利;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己方方向_________投資的情況或事實;

(3)己方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己方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己方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己方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權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戊方、己方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戊方、己方各方有權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此次增資擴股的投資。

(1)如果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在任何一方根據本條1、2的規定終止本協議後,除本協議第十二、十三、十四條以及終止之前因本協議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協議中的權利,也不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第八條 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下列各項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但是,按本條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有關本協議的談判;

(3)本協議的標的;

(4)各方的商業祕密。

2.僅在下列情況下,本協議各方纔可以披露本條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監管機構的要求;

(3)向該方的專業顧問或律師披露(如有);

(4)非因該方過錯,信息進入公有領域;

(5)各方事先給予書面同意。

3.本協議終止後本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第九條 免責補償及違約賠償

1.由於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本協議他方或其董事、職員、代理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過錯方同意向受到損失的協議他方或其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於本協議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2.如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給他方造成損失的,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之糾紛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第九、十條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戊方、己方各方應自本協議生效後十日內將投資款匯入_________的帳戶。企業名稱: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方各執_________份,報_________一份,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章):_________  己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區,現登記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XX公司爲乙方全資子公司。XX公司擬將註冊資本由______萬元增至______萬元。風險提示

2、甲方和乙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對XX公司進行投資。

3、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已委託______會計師事務所和______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XX公司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財務狀況和資產進行了審計和評估。甲乙雙方接受且同意上述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對______增資擴股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公司的股權結構和資產情況

1、XX公司增資擴股前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持有______%的股權。

2、根據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公司的資產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公司的資產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二、增資擴股方式及增資擴股後公司的股權結構

1、雙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所述經評估報告確認的評估值爲依據,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增資人民幣______萬元。

2、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甲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

三、新增出資的繳付及工商變更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在滿足下列條件後____日內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本協議要求將全部出資認繳完畢,匯入XX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戶。

(1)雙方同意並正式簽署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內容;

(2)XX公司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修改章程並經XX公司所有股東正式簽署,該等修改和簽署業經丙以書面形式認可;除上述XX公司章程修訂之外,過渡期內,不得修訂或重述XX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門、XX公司內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關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於XX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事宜,及前述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XX公司及原股東已經以書面形式向投資方充分、真實、完整披露XX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信息;

(5)過渡期內,XX公司的經營或財務狀況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的不利變化(由丙方根據獨立判斷做出決定),未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過渡期內,XX公司未在任何資產或財產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權利負擔。XX公司沒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處置其主要資產,也沒有發生或承擔任何重大債務(通常業務經營中的處臵或負債除外);

(7)過渡期內,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關鍵員工,或提高或承諾提高其應付給其僱員的工資、薪水、補償、獎金、激勵報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______%以上;

(8)原股東在過渡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XX公司份額或在其上設臵質押等權利負擔;

(9)XX公司作爲連續經營的實體,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爲,否則甲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有權解除本合同。

2、雙方同意,雙方對XX公司的全部出資僅用於XX公司的正常建設、生產和經營需求或經新XX公司董事會以特殊決議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於非經營性支出或者與公司主營業務不相關的其他經營性支出;不得用於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和期貨交易。

3、XX公司應在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聘請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增資價款進行驗資,並依據驗資報告由XX公司向投資方簽發並交付公司出資證明書。同時XX公司應於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經雙方認可,該期限可以延長)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分別將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記爲新XX公司股東,並將驗資報告及其他必需相關文件向工商局提交併辦理完畢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戶指以下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投資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完畢全部出資款後,投資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即告完成。

5、雙方成爲公司股東後,依照法律、本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所有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6、若其中一方不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以專用驗資賬戶進帳時間爲準)將其認繳的出資匯入專用驗資賬戶,應當向XX公司和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但不影響如約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另一方行使股東權利,另一方也不對其違約行爲承擔任何責任。

7、如果公司未按時辦理相關驗資和工商變更手續,且逾期超過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於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雙方均有權單獨或共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終止本協議,XX公司應於本協議終止後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出資款,並返還等同該筆款項銀行同期貸款產生的利息。

8、由XX公司負責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所需費用由XX公司承擔。

四、增資擴股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1、增資擴股後雙方同意增資後的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規定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的組成、職權、任期、議事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有關規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

2、公司設董事會,每一屆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______名。公司董事候選人由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董事長由______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______方(丙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由董事會選舉通過。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補。

4、公司監事會由3人組成,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另外1名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公司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主席由三方推薦當選的監事輪流擔任,由監事會選舉通過。首屆監事會主席由甲方推薦當選的監事擔任。乙方和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的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監事增補。

5、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1名和副總經理若干名。總經理由______方推薦經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級)由方推薦,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雙方在推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時,應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經營和發展,有利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

五、資產、債務和權益的處置截至增資擴股後公司成立之日,XX公司的全部資產、負債和權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由增資擴股後公司予以承繼。

六、股權轉讓

1、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全部股東一致同意。經全部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稅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1、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所涉稅費由雙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雙方聘請律師事務所等其他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費用各自承擔。

八、權利和義務

1、雙方有義務協助並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辦理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各項工商變更與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範圍、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結構等。

2、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向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

3、雙方有義務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其出資,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視爲該方放棄其對XX公司的增資,不享有增資擴股後公司股東權利;同時,已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一方按其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4、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增資擴股後公司委派執行董事、監事和公司管理層進入增資擴股後公司並依法行使職權。

九、承諾與保證

1、雙方承諾並保證各自依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辦理繳付認繳出資的法律手續。

2、甲乙雙方爲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所簽署的和即將簽署的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據有關規定獲得了有權審批機關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內部授權,簽署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簽字人均爲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3、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雙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4、雙方嚴格按照本協議項下的過渡期安排履行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同配合依法向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本次增資擴股涉及的變更登記與備案手續。

5、丙方授權甲方和乙方組建增資擴股後公司經營決策團隊進行日常經營管理;丙方不參與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6、本協議簽署後,若有新股東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入股的,則甲、乙、丙三方與新股東簽署的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後籤者爲準。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經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催告後,仍不按催告期限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及時向增資擴股後公司足額繳付相應出資外,還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爲,違約方應按其應繳出資額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拒不繳納出資的,另一方可以協商認繳違約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的出資額或另行引進其他股東增資。

2、除上款所述違約行爲外,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以下情況的,同樣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違反本協議項下的承諾和保證事項的。

(2)無故提出終止本協議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導致增資擴股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爲。

3、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上述第2款違約情形的,守約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救濟措施維護其權利。

(1)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2)暫時停止履行自身義務,待違約方違約情勢消除後恢復履行。守約方根據此款規定暫停履行義務不構成守約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

(3)催告並給予合理的寬限期後,違約方仍然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救濟方式。

4、本協議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十一、保密

1、本協議雙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實物、電子等形式的各類財務資料、資產和債權債務清單、人員信息、組織結構、各類協議、交易方案、交易過程、談判內容、本協議各項條款等信息資料以及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給本協議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衆、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2、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管轄權的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需要或雙方事先書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視爲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保密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4、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條款的約定,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協議自成立之日起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各盡其職,採取有效措施促成本次增資擴股事宜。

2、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變更,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於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_個月並預計無法消除,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3)因一方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屆滿後,違約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本協議解除時即終止;

(5)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依據本協議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在_____。該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其他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然有效,協議雙方均應履行。

3、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解除、無效或撤銷受到影響。

十四、其他

1、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雙方應自行支付其各自與本協議及本協議述及的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和執行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有關公司增資審批、驗資、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XX公司自行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讓與、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聲稱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權利、權益、責任或義務。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認定無效,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

4、本協議對相關事宜未作規定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增資擴股後公司留存______份,其餘______份用於辦理本協議項下所涉審批、覈准、備案、登記或其他手續。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區,現登記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XX公司爲乙方全資子公司。XX公司擬將註冊資本由______萬元增至______萬元。風險提示

2、甲方和乙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對XX公司進行投資。

3、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已委託______會計師事務所和______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XX公司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財務狀況和資產進行了審計和評估。甲乙雙方接受且同意上述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對______增資擴股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公司的股權結構和資產情況

1、XX公司增資擴股前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持有______%的股權。

2、根據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公司的資產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公司的資產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評估值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二、增資擴股方式及增資擴股後公司的股權結構

1、雙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所述經評估報告確認的評估值爲依據,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增資人民幣______萬元。

2、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甲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

三、新增出資的繳付及工商變更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在滿足下列條件後____日內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本協議要求將全部出資認繳完畢,匯入XX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戶。

(1)雙方同意並正式簽署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內容;

(2)XX公司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修改章程並經XX公司所有股東正式簽署,該等修改和簽署業經丙以書面形式認可;除上述XX公司章程修訂之外,過渡期內,不得修訂或重述XX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門、XX公司內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關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於XX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事宜,及前述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XX公司及原股東已經以書面形式向投資方充分、真實、完整披露XX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信息;

(5)過渡期內,XX公司的經營或財務狀況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的不利變化(由丙方根據獨立判斷做出決定),未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過渡期內,XX公司未在任何資產或財產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權利負擔。XX公司沒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處置其主要資產,也沒有發生或承擔任何重大債務(通常業務經營中的處臵或負債除外);

(7)過渡期內,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關鍵員工,或提高或承諾提高其應付給其僱員的工資、薪水、補償、獎金、激勵報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______%以上;

(8)原股東在過渡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XX公司份額或在其上設臵質押等權利負擔;

(9)XX公司作爲連續經營的實體,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爲,否則甲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有權解除本合同。

2、雙方同意,雙方對XX公司的全部出資僅用於XX公司的正常建設、生產和經營需求或經新XX公司董事會以特殊決議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於非經營性支出或者與公司主營業務不相關的其他經營性支出;不得用於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和期貨交易。

3、XX公司應在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聘請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增資價款進行驗資,並依據驗資報告由XX公司向投資方簽發並交付公司出資證明書。同時XX公司應於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經雙方認可,該期限可以延長)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分別將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記爲新XX公司股東,並將驗資報告及其他必需相關文件向工商局提交併辦理完畢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戶指以下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投資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完畢全部出資款後,投資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即告完成。

5、雙方成爲公司股東後,依照法律、本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所有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6、若其中一方不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以專用驗資賬戶進帳時間爲準)將其認繳的出資匯入專用驗資賬戶,應當向XX公司和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但不影響如約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另一方行使股東權利,另一方也不對其違約行爲承擔任何責任。

7、如果公司未按時辦理相關驗資和工商變更手續,且逾期超過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於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雙方均有權單獨或共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終止本協議,XX公司應於本協議終止後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出資款,並返還等同該筆款項銀行同期貸款產生的利息。

8、由XX公司負責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所需費用由XX公司承擔。

四、增資擴股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1、增資擴股後雙方同意增資後的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規定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的組成、職權、任期、議事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有關規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

2、公司設董事會,每一屆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______名。公司董事候選人由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董事長由______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______方(丙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由董事會選舉通過。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補。

4、公司監事會由3人組成,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另外1名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公司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主席由三方推薦當選的監事輪流擔任,由監事會選舉通過。首屆監事會主席由甲方推薦當選的監事擔任。乙方和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的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監事增補。

5、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1名和副總經理若干名。總經理由______方推薦經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級)由方推薦,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雙方在推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時,應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經營和發展,有利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

五、資產、債務和權益的處置截至增資擴股後公司成立之日,XX公司的全部資產、負債和權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由增資擴股後公司予以承繼。

六、股權轉讓

1、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全部股東一致同意。經全部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稅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1、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所涉稅費由雙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雙方聘請律師事務所等其他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費用各自承擔。

八、權利和義務

1、雙方有義務協助並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辦理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各項工商變更與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範圍、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結構等。

2、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向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

3、雙方有義務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其出資,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視爲該方放棄其對XX公司的增資,不享有增資擴股後公司股東權利;同時,已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一方按其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4、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增資擴股後公司委派執行董事、監事和公司管理層進入增資擴股後公司並依法行使職權。

九、承諾與保證

1、雙方承諾並保證各自依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辦理繳付認繳出資的法律手續。

2、甲乙雙方爲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所簽署的和即將簽署的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據有關規定獲得了有權審批機關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內部授權,簽署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簽字人均爲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3、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雙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4、雙方嚴格按照本協議項下的過渡期安排履行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同配合依法向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本次增資擴股涉及的變更登記與備案手續。

5、丙方授權甲方和乙方組建增資擴股後公司經營決策團隊進行日常經營管理;丙方不參與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6、本協議簽署後,若有新股東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入股的,則甲、乙、丙三方與新股東簽署的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後籤者爲準。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經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催告後,仍不按催告期限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及時向增資擴股後公司足額繳付相應出資外,還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爲,違約方應按其應繳出資額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拒不繳納出資的,另一方可以協商認繳違約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的出資額或另行引進其他股東增資。

2、除上款所述違約行爲外,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以下情況的,同樣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違反本協議項下的承諾和保證事項的。

(2)無故提出終止本協議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導致增資擴股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爲。

3、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上述第2款違約情形的,守約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救濟措施維護其權利。

(1)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2)暫時停止履行自身義務,待違約方違約情勢消除後恢復履行。守約方根據此款規定暫停履行義務不構成守約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

(3)催告並給予合理的寬限期後,違約方仍然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救濟方式。

4、本協議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十一、保密

1、本協議雙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實物、電子等形式的各類財務資料、資產和債權債務清單、人員信息、組織結構、各類協議、交易方案、交易過程、談判內容、本協議各項條款等信息資料以及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給本協議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衆、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2、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管轄權的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需要或雙方事先書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視爲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保密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4、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條款的約定,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協議自成立之日起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各盡其職,採取有效措施促成本次增資擴股事宜。

2、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變更,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於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_個月並預計無法消除,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3)因一方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屆滿後,違約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本協議解除時即終止;

(5)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依據本協議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在_____。該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其他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然有效,協議雙方均應履行。

3、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解除、無效或撤銷受到影響。

十四、其他

1、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雙方應自行支付其各自與本協議及本協議述及的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和執行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有關公司增資審批、驗資、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XX公司自行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讓與、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聲稱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權利、權益、責任或義務。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認定無效,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

4、本協議對相關事宜未作規定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增資擴股後公司留存______份,其餘______份用於辦理本協議項下所涉審批、覈准、備案、登記或其他手續。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6

甲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_____企業,共同開拓開___市場,自願簽定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資並在___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企業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乙方%、丙方%。企業收益按年覈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企業,以促進互聯網的信息化發展爲目的,其業務主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以及權利:甲方以___、___、___作爲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企業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企業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爲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爭取企業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爲企業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企業股份比例%負擔企業費用和享受企業的利潤。

四、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___、___、___作爲出資,負責企業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企業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爲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爭取企業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爲企業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企業股份比例%負擔企業費用和享受企業的利潤。

五、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___、___

___作爲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企業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企業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爲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爭取企業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爲企業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企業股份比例%負擔企業費用和享受企業的利潤。

六、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爲基礎,本着開誠佈公、團結合作的原則,企業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爲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雙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這雙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企業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五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7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合同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公司系原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0月25日該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將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爲: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與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現分立的雙方就分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____公司註冊資金爲5000萬元,現有淨資產3000萬元,由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20__萬元,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1000萬元。

二、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1000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爲3000萬元,新股爲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

_

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1000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爲200o萬元,新股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

三、原公司發行股票6000萬股,現每兩股摺合一新股,按股票號碼順序,前4000萬號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兌換新股,4000萬號以後的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兌換新股。

四、分立後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西藥製劑,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中藥和微生物藥品,原公司下屬第一製藥廠歸____公司管理;下屬第二製藥廠由____公司經營管理。

五、進行分立的日程爲:1992年12月1日到31日雙方共同清理財產帳冊,對原公司財產進行分割,並按期交割完畢。1993年1月1日起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不復存在,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股分有限公司正式營業。

六、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過程中,雙方難免產生矛盾,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不影響工廠生產,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生產正常進行,一切都應友好協商進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東大會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8

本發起人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

A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各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發起人身份,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共同在_________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公司的名稱與地址:

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名稱爲準)。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_________元;股本總額爲_________股,均爲人民幣普通股,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公司設立時由發起人全部認購。

第四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東以其在公司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資產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公司的存續期限爲永久存續。

第八條 本協議每個發起人各自向其他發起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其是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其有權發起設立本公司,並已得到各自章程所規定的公司內部批准或授權;

3.每個發起人將根據公司設立的審批機關、工商行政登記機關和各個中介機構的要求,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協助。

第九條 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方式和股權比例是:

1.A公司以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房屋、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土地使用權和_________元的現金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2.B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作爲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3.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4.D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5.有限公司以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專有商標權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條 各個發起人同意設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簡稱“公司籌委會”),並授權公司籌委會具體負責公司設立事宜,內容包括辦理公司名稱的預先覈准登記、草擬公司設立文件、草擬公司章程、報批公司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和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報批公司設立、籌備公司創立大會、聯絡中介機構、以及其他與公司設立有關的事務。公司籌委會由各發起人共同選派人員組成。

公司首屆董事會成立時,公司籌委會工作結束。公司籌委會的費用由A公司先行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用,由公司予以償還;公司設立失敗則由發起人各方按照所認購的股份比例分擔。

第十一條 各發起人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設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繳足其所認購股份的股款。各發起人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公司籌委會應聘請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二條 各發起人應在驗資報告出具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召開公司創立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批准公司章程。

董事會應在創立大會後三十日內向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設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十三條 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A公司推薦_________名、B公司推薦_________名、公司推薦_________名。各方同意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支持按本協議約定由其他各方發起人推薦的董事候選人。

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公司董事長由A公司推薦的董事人選擔任。

第十四條 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A公司推薦一名、B公司推薦一名、職工代表一名。

第十五條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首任總經理由A公司/B公司推薦的人選擔任。

第十六條 公司不能成立時,各個發起人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公司不能設立時,未足額認購股份的發起人應對已足額認購股份的發起人已經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或其他發起人利益受到損害的,該發起人應對公司或其他發起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其他義務,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個發起人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各發起人另行友好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凡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相關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均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其餘報送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時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

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在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9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三條公司爲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發起人

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爲:

第三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股權結構

第七條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字串7

第十二條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所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字串5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份,於年月日在市地房間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使公司建立現代產權制度,保障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天津市《關於發展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見》、《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按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組建,是獨立企業法人。公司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

公司地址爲:__________。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

公司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誠信經營,注重經濟效益;提高職工收入,保障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股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五條 公司的股本金總額爲__________ 元,總股份爲股,每股金額爲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公司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 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 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 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上述股東爲發起人,不少於5人,可爲企事業法人、社團法人、自然人,發起人出資總額與股本金總額一致)。

第三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爲公司股東。股東按其持有股份份額,對公司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法人作爲公司股東時,應由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權利,並出具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第八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並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應的表決權;

2.依照公司章程、規則轉讓股份;

3.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記錄及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或質詢;

4.當公司依照國家政策法律上市時可優先認購公司發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終止清算時,按股份取得剩餘財產;

7.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

第九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從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按認購股份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按持有股份對公司的虧損和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支持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發展;

5.維護公司利益,反對和抵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第四章 股權管理

第十條 公司股權管理基本規則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權管理規則(或實施細則),設立股權管理辦公室,在董事長領導下,負責股權管理工作。

2.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後即繳納股金,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抵作股金的,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各發起人股金繳足後,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在30日內召開

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對公司成立重大事項決策時,對發起人抵作股金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覈。創立大會決定設立公司後,股東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公司所產生的債務、費用負連帶責任,發起人因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損,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對發起人繳足的股份頒發股權證,作爲出資憑證和行使股東權利的

依據。公司股份按權益分爲普通股和優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按出資比例或出資額承擔公司的風險責任。優先股不參與公司經營決策,享有收益權和優先受償權。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幣或外幣購買。用外幣購買時,按收款當日外匯匯價折算人民幣計算,其股息統一用人民幣派發。

6.公司的董事和經理在任職的3年內,未經董事會同意不得轉讓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後在任期內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股份額的50%,並需經過董事會同意。

7.股東協議轉讓股份須向公司股權管理辦公室提交轉讓協議書等相關文件和資料。股份的無償劃轉須向公司股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原股東同意所持股份無償劃轉的文件。

8.公司根據發展需要,決定增資擴股,按程序報批後,可向原有股東配售新股、派發紅利股份、以公積金轉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東入股。由董事會制定增資擴股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施行。新增、配送、派發、轉增的股份,與首期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責。公司增資擴股間隔時間原則上不低於一年。

9.公司根據發展需要,決定縮減股份,按程序報批後。可由全部股東按比例縮股,也可由部分股東按比例縮股,由董事會制定縮股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施行。縮減股份與減少註冊資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機構規定辦理減資手續。

10.股東可按本章程從公司股權管理規則轉讓股權。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的條件如下:(1)轉讓後股東人數不得少於5人;(2)雙方自願,不得以任何方式脅迫股東轉讓股權;(3)股東向公司內股東轉讓股權,須經股權管理機構確認後辦理過戶手續;(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受讓人的名稱、住所及受讓人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11.持股職工遇到退休、調離、辭職或被辭退、除名等情況,本着自願的原則,先在企業內向其他股樂轉讓股權,本企業內轉讓不成,可向企業外法人或自然人轉讓股權,不能如期轉讓股權的,具備條件的可由企業公積金收購職工股權,企業無力收購的`,可由普通股轉爲優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託相關機構(人員)託管。

13.公司根據發展需要上市時,按上市公司要求進行資產重組,按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五章 股東大會

第十一條 股東大會詩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人數超過一百人以上的經創立大會決定可實行股東代表大會制,其職權和行使職權的規則與股東大會相同(以下均以股東大會表示)。由______名股東推舉一名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權力。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審議批准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3.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4.審議批准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5.對公司增減註冊資本和重大股權變更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財產組織形式、終止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7.選舉或更換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8.修改公司章程並作出決議;

9.對公司其他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股東大會間隔最長不超過15個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董事會應召開股東臨時大會:(一)董事缺額1/3時;(二)公司累計未彌補虧損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的1/3時;(三)佔股份總額30%以上股東提議時;(四)董事會或監事會作出提議時。

3.股東大會應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股東臨時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定。

5.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時(指前條第5、6、8款),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和審議決定的事項(指前條第1、2、3、4、7、9款),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6.股東可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向股東大會提交股東受權委託書,並在受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7.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達不到2/3數額時,會議應延期15日舉行,並向未出席的股東再次通知。延期後召開的股東會,出席股東所代表的股份仍達不到規定數額,應視爲已達到法定數額,決議有效。

8.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及決定作出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決議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併保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三條 董事會噬東大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公司重大事宜的決策。董事會由(五名以上單數)董事組成,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至二名,設董事會祕書1名。董事長爲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般應推選最大股東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長。董事在任期內經股東大會決議可罷免,但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從法人股東中選出的董事,因該法人內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時,可以改派,但須由法人股東提交有效文件並經公司董事會確認。董事會成員中有公司職工代表一名,(根據企業情況可聘獨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公司增減註冊資本方案、重組上市方案、發行債券方案;

7.決定公司重要財產的抵押、出租、發包;

8.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股權結構重大調整、財產組織形式變更、終止清算等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規則;

12.聘任和解聘公司經理或總經理(以下簡稱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經理或副總經理(以下簡稱副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13.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會議應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他人出席會議並表決,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範圍。

2.董事長認爲有必要或半數以上董事提議對,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

3.董事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董事會選舉、作出決議、決定以出席董事過半通過爲有效。當贊成和反對的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多投一票。在表決與某董事利益有關係的事項時,該董事無權投票。但在計算董事的出席人數時,該董事應被計入在內。

4.董事會議決議應由出席會議董事簽名,董事會決定事項的會議記錄應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因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策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召開股東大會,代表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領導董事會工作,檢查董事會決議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簽署公司股權證、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給予指導。

第十七條 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職權。

第十八條 董事會祕書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的具體籌備、組織工作,負責會議記錄;

2.保管股東名冊和董事會印章;

3.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提請要求停止違法行爲和侵害行爲的訴訟。

第七章 監事會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等公司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事會由 名成員(不低於三人)組成,監事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議;

3.對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時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本章程行爲進行監督;

4.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5.檢查公司的財務;

6.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7.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監事會決議應由2/3以上(含2/3)監事表決同意;

2.監事會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監事推選和罷免;

3.監事會成員中有1名公司職工代表,有名監事由股東大會推選和罷免;

4.監事不得泄露公司祕密(除依照法律規定和股東大會同意外),監事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監事會行使職權時,聘請法律專家、會計師、審計師等專業人員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八章 經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經理負責制、設經理一名,副經理名。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四條 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列席(經理不是董事的)董事會會議,向董事會彙報工作;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規則;

5.制定公司經營管理的具體規章制度;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經理執行職務的規則如下:

1.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經理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公司的資產爲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3.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4.因犯有貪污、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愈五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5.曾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6.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第二十六條 董事、經理以及本公司高級職員因違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職造成本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時,根據不同情況,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可給予下列處罰:(1) 限制權力;(2)免除現任職務;(3)負責經濟賠償;(4)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 勞動保障與分配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尊重職工的勞動權力,按國家法律政策合理解決員工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勞動保護、社會保障、職業培訓、工資、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職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在辭職前3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經理批准後履行手續,否則,須賠償因辭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公司不得違法辭退職工。公司應按規定提取職工社會保障基金並上交有關機構。

第二十八條 公司稅後利潤,在按規定彌補虧損後,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當法定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於公司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積金%,主要用於彌補虧損和擴大生產經營;

4.支付優先股紅利

5.按股份比例對普通股進行分紅。

第二十九條 公司以未分配利潤及公積金向股東配送股份,由董事會制定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行。

第十章 補虧與終止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發生虧損,先用稅後利潤彌補,不足以彌補須用自有資金彌補虧損時,首先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各種股份按比例彌補。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經股東大會決議,予以終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2.公司因違法經營被依法撤銷、責令關閉;

3.公司設立期滿,無意繼續經營;

4.公司因合併或分立需要終止;

5.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 公司宣告破產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在宣告終止後,發佈終止公告,在終止公告發布後15日內成立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人雪此間,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哄搶、侵佔公司財產。

第三十三條 清算組成立後,應於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兩個月內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應自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未接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說明債權有關事項,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處理有關訴訟事宜。

第三十五條 公司終止的清算方案經股東大會或者主管機關審議確認後實施。。清算資產按下列順序支付清償: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職工工資,集資款及社會保障費用;

3.所欠稅款;

4.公司債券、銀行貸款、其他債務。

第三十六條 公司清償後,剩餘財產先償還優先股,再償還普通股;如不能足額退還出資,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第三十七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提交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股東大會通過後生效,報(上級單位或政府管理部門)備案,向工商局登記註冊後實施。本章程對公司股東及飛東在職職工具有約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注: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向社會定向幕集股份。集體資本參股需以事業法人、社團法人作爲投資主體,也可授權企業法人代行投資主體,約定雙方責權利關係。本章程示範性選擇性條款、內客,企業在制定章程時,必須具體化。本章程有些內容在一些企業涉及不到,可刪可減可改動。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公司系原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該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將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爲: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與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現分立的雙方就分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____公司註冊資金爲______萬元,現有淨資產______萬元,由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______萬元,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______萬元。

二、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______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爲_________萬元,新股爲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______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

_ 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______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爲 ______萬元,新股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

三、原公司發行股票______萬股,現每兩股摺合一新股,按股票號碼順序,前______萬號股票持有者向 ____股份有限公司兌換新股,______萬號以後的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兌換新股。

四、分立後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西藥製劑,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中藥和微生物藥品,原公司下屬第一製藥廠歸____公司管理;下屬第二製藥廠由____公司經營管理。

五、進行分立的日程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日雙方共同清理財產帳冊,對原公司財產進行分割,並按期交割完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原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不復存在,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正式營業。

六、原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過程中,雙方難免產生矛盾,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不影響工廠生產,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生產正常進行,一切都應友好協商進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東大會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12

發行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股份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

主包銷商: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主包銷商)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主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

住所:_________

本協議由主包銷商以自己的名義並代表以下各公司簽訂:

1.國際協調人: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國際協調人)一家根據_________(國家或地區)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2.名稱: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註冊地址:_________。

3.名稱:_________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4.名稱: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爲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證券公司,並被中國有關機構認可具有承銷B股股票的權利。註冊地址:_________。

鑑於: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分爲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爲_________公司持有,爲第一大股東。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爲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股,佔總股本_________%由內部職工持有。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過了決議,將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爲社會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爲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完成此次發行工作後,股份公司的總股本將達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雙方已同意在本協義(見下)的條件的規限下,由主包銷商爲發行人承銷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銷商已同意安排將B股以配售價作私人配售,並將在承銷期滿之日下午3:00之時,未被認購的B股加以認購。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將在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的協助下就配售編制並於備記錄日期發行有關配售的配售備忘錄。

4.各包銷商均已分別同意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進行配售B股,幷包銷其包銷承諾書所列明的數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銷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現各方協議如下:

1.釋義

“包銷商之間的協議”是指各包銷商在本協議簽署日同日簽署的協議,其內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銷的有關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註冊資本中的,面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總數爲_________股,要用外幣認購的境內上市外資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開門營業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紐約各銀行開門營業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紐約的公共假期。

“會計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國”是指美利堅合衆國。

“人民幣”及“RMB”是指人民幣,即中國的法定貸幣。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貸幣。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國的法定貸幣。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各包銷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國證監會”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境外投資者”是指:外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香港、澳門、中國臺灣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允許的境內上市外資股其他投資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現任董事。

“獲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銷商的邀請認購B股的境外投資者,該投資者正是根據配售書而認購B股。

“配售”是指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及包銷商之間的協議,將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給境外投資者。

“配售備忘錄”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將發行的資料備忘錄,其經包銷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爲認證起見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草簽,作爲本協議附錄。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銷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認購的比例。

“配售價”是指每股B股配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銷商指定的賬戶“是指主包銷商通知國際協調人在_________銀行設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賬戶。

“所得款項發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項轉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兌換率”是指人民幣款項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兌換率,即備忘錄日期所在的日曆周前一個日曆周_________外匯調劑中心人民幣兌換美元、港元的牌價的平均價。

“國際報告會計師”是指_________會計有限公司,地址爲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賬戶”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__(外幣)現匯賬戶,在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帳號爲_________,此賬戶號碼已通知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

“國際協調人指定賬戶”是指以_________證券公司的名稱開立的_________(外幣)賬戶,在_________銀行設立,帳號爲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幣)或人民幣,相等於配售價_________%的款項。

“股份公司的保證”是指股份公司有關的聲明、保證、承諾,即本協議第_________條所規定的事項。

“包銷商”是指主承銷商所代表的自己、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包括中國包銷商和國際包銷商。

“總髮行價”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項,即發行價_________元(外幣)每股_________(即總股數)所得的款額。

“開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銷商將根據本協議而開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註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關的證券法規”是指任何與本次B股發行、本協議的簽署或者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國務院關於股份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中國證券委員會於1996年5月3日頒發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

“保證”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銷商、國際協調人和其他包銷商的保證、承諾。

“中國法律意見”是指以下二種情況:股份公司的法律顧問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爲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以及其他包銷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爲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及包銷商的法律顧問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就中國法律爲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作出的法律意見書。爲驗證起見,該法律意見書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銷商的代表草簽。

“驗證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擬訂的,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驗證文件(已簽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下,同是又在第②條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證、聲明和承諾的基礎上,各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諾,將根據各自的配售比例,進行B股的配售,並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時還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際,將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價全部購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發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資者在發行價及本協議條款及配售文件所規限的條件下認購。

(3)股份公司委託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協調此項B股配售活動,其他包銷商也是受股公司委託而進行此項B股配售活動的。

(4)各包銷商按本協議的約定,接受委託,負責本次B股的配售活動。股份公司與各包銷商共同商定,各包銷商有權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關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有權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絕(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資者按照配售書所提出的申請。

(5)各包銷商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和責任爲個別的,而非連帶的。

(6)如果某個或某幾包銷商未履行其(1)分條的義務,其他包銷商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就該違約包銷商所沒有認購或沒有找到認購者認購的B股,促成別的認購者加以認購或自行認購;若多名其他包銷商欲行使此權利,則按各自認購比例來分擔。

(7)主承銷商有義務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於裁止日後的第_________個工作日上午_________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關配售B股認購名單;各包銷商均有義務按照本協議及包銷商協議的規定,向主承銷商提交其他銷義務範圍以內的有關B股的認購名單,以便主承銷商轉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備忘錄

股份公司將在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編制股配售備忘錄,並應於配售備忘錄日期向國際協調人(代表主包銷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數的B股配售備忘錄。

4.登記

(1)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須在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將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請的配售股份數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獲配售人;每一名獲配售人或包銷商(如果有的話)所申請的B股數目。

(2)股份公司應根據本協議規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已認購的B股部分配給有關配售人及各包銷商(如有的話)。

(3)股份公司、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應合作向各被接納申請人提供開立使其能持有及買賣配售之B股的賬戶所需有關資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單後,只要其所列名單上人士已將款項按約定支付,股份公司就應確保該認購名單內人士的名字將被登記爲股份公司的股東,且其認購的B股股數列入於該認購名單中其名字對應的位置。

(5)股份公司應在收到認購名單之後第三個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時)在完成第(4)分文所規定之義務後,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權憑證。證明上述認購名單中列入士的B股股權,並促使_________證券交易所將所列名單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及所認購的B股數輸入其保存的股東數據庫;並在完成此事項後第二個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證券交易所向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提交已收到股權憑證的書面確認書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證其所分配、發行的B股,沒有任何留置權、抵押權、產權負擔以及第三者的權利負擔於其上,而且該B股具有該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股息、投票等權利。

5.付款

(1)各包銷商應在截止日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申請人收到的所有有關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相當於佣金數目的金額(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就包銷商協議)後,存入主包銷商指定賬戶內,上述款項應指定爲“_________股份公司發行B股”付款。

(2)國際協調人應在截止日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從申請人收到的所有有關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國際協調人的佣金和其他費用(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後,匯入主承銷商的指定賬戶。

(3)在上述兩項條件被滿足的條件下,主承銷商應在截止日後的_________工作日內,將其自申請人及其他包銷商處收到的所有有關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項,在扣除主承銷商佣金和其他費用(具體見本協議下文及包銷商協議)後,匯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賬戶上。

(4)如果按照本協條款,生效條件未得以滿足或被放棄,本協議則應立即終止並適用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果第_________條所載的條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而且第  條及其他有關的股份公司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並沒有被違反,主承銷商賬戶內的資金,應依第(3)分條規定無條件執行,匯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賬戶上。

6.雙方協商確認如下:

(1)在主包銷商按第4條第(3)分條的的規定支付款項後,主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2)在國際協調人及其他包銷商按第4條第(1)、(2)分條的規定支付款項後,國際協調及其他包銷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即行終止。

7.條件

(1)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而必須負擔的義務,須在開始配售日或該日之前,下列各項條件已經符合或被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放棄;

a.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而且爲各包銷商滿意;

b.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包銷商的中國法律顧問擬訂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之規定,且爲各包銷商滿意;

c.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收到國際會計師寫給包銷商的意見書,其格式與內容爲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d.對股份公司有關業務及資產的妥當謹慎驗證及B股配售文件的驗證已經完成,併爲主承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滿意;

e.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已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已採取所有必要的步驟並獲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許可,並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續及已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以使配售能夠進行及B股能夠發行並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f.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_條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2)股份公司應促使上述條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條件並未完成或被滿足,則本協議即失效,各個義務即告終止。同時適用第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例外的是上述條件被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與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進行商洽(各方有義務進行此項商洽)。

8.聲明、保證及承諾

(1)股份公司向全體及每一名包銷商就下列事項及附件一部分規定的條款作出聲明、保證和承諾並接受和承認作爲每一名包銷商均是依此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在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並被認爲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複作出:

a.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將會使本條和附件一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爲不真實或不正確或被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主包銷商及國際協調人,並按其合理的要求,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補救或予以發佈。

b.股份公司承諾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發行,以及因簽署、履行或強制執行本協議和股份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在中國應支付的一切稅費及其他政府性收費。

c.股份公司承諾其應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步驟,以確保本次B股的配售發行能在配售日進行,以及B股能夠在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股份公司承諾,除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將在事先未與主包銷商、國際協調人協商的情況下,將不會在中國境內外以新聞或公開發布或散發文件形式,向公衆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響本次B股發行的資料。股份公司還承諾確保其董事、僱員及代理人也不爲上述行爲。

(2)所有包銷商及每一名包銷商分別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條及附件二的聲明、保證和承諾,並接受和承認股份公司是根據該等所有聲明、保證和承諾才簽訂本協議的;此等聲明、保證和承諾是本協議簽字日作出的,並被認爲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項發放日就當時相應事實與情況重複作出:

a.使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如果其在任何時候知悉任何會使本條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爲不真實或不正確違反的情況,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銷商並進行協調,按其合理的要求,採取必要的措施公佈;

b.每一包銷商均承諾,其將盡責、勤勉地按本協議的規定完成本次B股發行工作。

c.除非另有約定,每一項保證均應獨立解釋,不應因參照任何其他保證之條款或本協議之條款而受到限制,也不應受上述條件的影響。

d.由於違反第7條、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聲明、保證和承諾所引起的任何責任,不應因本次B股的認購發行完畢而受到影響。

9.佣金和費用

(1)作爲各包銷商按本協議提供服務的代價,股份公司將以_________(幣種,一般爲外幣)向各包銷商支付佣金:

a.股份公司須向主包銷商支付包銷佣金和協調費用,相等於其它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b.股份公司須向國際協調人支付包銷佣金和協調費用,相等於其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c.股份公司須向其他包銷商支付包銷佣金,相等於各自所包銷B股的配售價的_________%。

(2)包銷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師費及其他專業印刷及其他相關費用應由股份公司負擔,其支付方法同於佣金。

(3)各包銷商指定的賬戶:

a.主包銷商: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

b.國際協調人: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c.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d.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e.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銀行,戶口名稱_________,戶口號碼_________。

10.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實行日之前的任何時候,如果發生、出現、存在或者實施以下各項情形:

a.任何新法律、法規或者現有法律、法規這任何變動,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權監管機構對現有法律、法規之詮釋或應用方面之變動;而該等事項在主包銷商(代表各包銷商利益)和國際協調人在知悉後,並在考慮了其所有認爲重要的因素後,主承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爲該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對B股持有人之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

b.任何國內、國際政治、經濟、金融、市場、軍事及其他狀況發生變化,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認爲該等事件或情形已經或可能將會對股份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或

c._________證券交易所之一般證券買賣因金融市場上之特殊情況或其他原因而被凍結、暫停或限制的情況;或

d.任何地震、火災、暴風、暴雨、海嘯等不爲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災害,主承銷商與國際協調人認爲此等事情已經或將要對本次B股配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在出現上述任一種或一種以上情形下,主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可以向股份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列出所根據本條款的理由,從而暫停(不超過20天)或者終止本協議。

11.違約賠償

(1)股份公司同意並承諾如果發生以下任何一項,導致任何一名包銷商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要負擔某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被索賠、承擔責任、法律費用、開支等,股份公司要負責進行全面賠償,前提是該等損失或支出的費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費用是由於每一名包銷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級職員或僱員的疏忽欠誠意所引致,則該包銷商不得爲此而索賠,股份公司也有權拒絕賠償:

a.根據本協議而爲本次B股發行所爲的任何正常行爲;或以及

b.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有不正確、不完整,或者是誤導的;或以及

c.股份公司違反了本協議內其所作出的聲明、保證、承諾或其他義務。

(2)各包銷商同意並承諾如果發生以下事項,導致股份公司要負擔某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次B股發行被遲延,或失敗,或造成其他開支、法律費用等,除非下列條款另有約定,由各包銷商負責進行全面賠償,前提是該等損失或支出的費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費用是由於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級職員或僱員的疏忽或欠誠意所引致,則股份公司不得爲此而索賠,該包銷商也有權拒絕賠償:

a.各包銷商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任何重大違約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進行;或:

b.各包銷商的任何聲明、保證、承諾不真實或有誤導使配售不能按本協議規定進行;或

c.如果各包銷商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約足額付款的話,違約方應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項之利息。計息日自其應付日期到實際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計算以每360天爲基準,以_________%(某外幣的基準利率)加_________懲罰利率來計算。在違約期間按此利率逐日計算複利。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銷商的此項賠償責任均爲獨立的,即任何包銷商不必爲任何其他包銷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條項下的義務而承擔任何責任。

12.終止

(1)如果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銷商有權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時之前任何時候,向股份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各包銷商根據本協議應負的義務:

a.發生第9條之情事;

b.股份公司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於付款放行日或之前應完成或履行的義務;

c.股份公司在本協議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承諾或保證在實質上不準確、不真實、有誤導、有重大遺漏或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協議簽署日以後,及付款放行日之前,發生或出現了某種情事,而該等情事的發生或出現,會導致股份公司於本協議及附件一內所作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在實質上變得失實、不準確或致人誤解。

(2)如果發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權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時之前任何時候,向主包銷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銷商)和國際協調人發出書面通知,終止股份公司根據本協議應凌的義務:

a.發生第9條之情事;

b.各包銷商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於付款放行日或之前應完成或履行的義務;

c.各包銷商在本協議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承諾或保證在實質上不準確、不真實、有誤導、有重大遺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協議簽署日以後,及付款放行日之前,發生或出現了某種情事,而該等情事的發生或出現,會導致股份公司於本協議及附件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二保證或承諾在實質上變得失實、不準確或致人誤解。

(3)如果本次發行的B股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股份公司與主承銷商、國際協調人約定的其它日期)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銷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及所有其他承銷商,中止各自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4)在發生以上情事之時,各方可以(但不是義務)不發出中止本協議的通知,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進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的決定。

(5)上面條款的規定均不影響第9條、第10條的效力。

13.轉讓

(1)本協議對各當事人及其繼承人均有約束力並保證各方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的利益。

(2)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或轉移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4.棄權

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任何時候不行使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不得視同或構成被解釋爲放棄該等權利。

15.進一步保證

股份公司同意,在現在或將來任何時候,如果主包銷商或國際協調人提出使本協議完全生效及確保主包銷商或國際協調人爲完全履行本協議而得到本協議授予其的權力、權利及補救而必須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動及文件),股份公司給予滿足。

16.通知

(1)本協議項下所述事項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給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體規定,應以中文與英文兩種語言書寫。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訊應按第(3)分條規定的地址發送,且應依下列情況視爲已適當給予或發出:

a.如以專人投遞,則在有關接受方地址交遞時;

b.如以郵寄,則於寄出後五個工作日後;但是空郵除外;

c.如以電傳或傳真,唯有當發送方的電傳機或傳真機上自開始或結束時均正確顯示回答相關代碼、傳輸信號等方可作實。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發往下列地址:

a.若致股份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b.若致主包銷商: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c.若致國際協調人: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d.若致_________證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e.若致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f.若致_________證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郵編):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部分失效或可執行

若本協議或包銷商協議的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或爲無效或不可執行將不會影響在任何方面影響本協議或包銷商協議的其他條款,也不會影響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8.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及_________文訂立,兩種文本涵義應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兩種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中文本爲準。

19.時間

時間是本協議的關鍵因素。

20.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應按中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證券法律、法規)解釋。

21.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索賠要求,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開始協商後_________天未達成一致,則應向中國北京市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全部採用中、英文進行且仲裁裁決爲終局的,且對本協議各方有約束力。

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主包銷商(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公告書 篇13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發起人協議書

經____省____批准,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基於此目的,各方發起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對設立股份公司和發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項,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發起人

第一條股份公司發起人爲: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4.趙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5.錢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6.孫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7.李性別:____,年齡:____歲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發起人經充分協商,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A公司和B公司將各自重組後的部分資產折資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發起人投入現金,共同發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註冊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條股份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

第四條股份公司爲永久性股份公司,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股份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經營目的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股份公司的經營目的:通過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爲全體股東創造滿意的經濟回報。股份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六條股份公司的註冊資本擬定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具體數額以有關主管機關實際覈定的數額爲準。

第七條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並用於抵作股款的出資爲:

1.A公司同意將其擁有的下列資產和相關負債投入股份公司:

經評估的與_______________相關的資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B公司同意將其擁有的下列資產和相關負債投入股份公司:

下屬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參股子公司的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4.趙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孫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現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各家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經評估後的淨資產數額及比例爲: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經評估後的淨資產總額爲_______萬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淨資產數額爲_______萬元,佔股份公司向社會公衆發行股票之前淨資產總額的_____%;B公司投入的淨資產數額爲______萬元,佔股份公司向社會公衆發行股票之前淨資產總額的____%;C公司投入的現金數額爲______萬元,佔股份公司向社會公衆發行股票之前淨資產總額的____%;趙投入的淨資產數額爲______萬元,佔股份公司向社會公衆發行股票之前淨資產總額的___%;錢、孫、李投入的淨資產數額各爲___________萬元,分別佔股份公司向社會公衆發行股票之前淨資產總額的____%,____%和__%。

第九條各家發起人同意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主管機關規定的前提下,將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經評估確認的淨資產數額作爲其認購公司股份的依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統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爲其在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份。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淨資產折股數額,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機關批准的實際數額爲準。

第十條爲設立股份公司,發起人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國家證券主管機關提出向社會公衆公開發行每股面值爲人民幣1.00元的________萬股人民幣普通股的申請。向社會公衆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數額,以國家證券主管機關實際覈定的數額爲準。

第五章 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發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資產,須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由國家批准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應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同時,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出資須取得股份公司創立大會的批准。

第十二條發起人同意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將其用於抵作股款的出資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並在股份公司註冊登記後60天內,辦理完畢有關財產和權益的轉讓手續。

第十三條發起人認購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設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

第十四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股份公司增資擴股時,發起人有權依其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優先購買新股。

第十五條發起人如實、及時提供爲設立股份公司和股票發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並按照政府主管機關和股份制改組及股票發行的需要簽署有關文件。發起人應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爲股份公司的設立和股票發行工作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第十六條爲進行股份制改組、設立股份公司和股票發行工作,發起人同意支付不超過人民幣_____萬元,作爲籌委會和各中介機構開展有關工作的前期費用,該費用計入股份公司的股票發行費用。在股份公司設立前,進行上述有關工作所需支出的費用暫時由發起人墊支。

第十七條各家發起人保證其投入股份公司的資產擁有法定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的權利,並且具有充分的權利可以將其擁有的本協議規定的資產投入股份公司,以抵作對股份公司的出資。

第十八條作爲股份公司的發起人,A公司、B公司、C公司、趙、錢、孫、李同意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規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資產的比例,對下列情況承擔連帶責任:股份公司不能設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股份公司不能設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應當對股份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股份公司籌備委員會

第十九條發起人同意設立股份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成員共______人,其中A公司______人,B公司______人。

第二十條籌備委員會作爲發起人的代表,負責處理股份制改組和股票發行的有關事項,其職權由發起人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章股份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一條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的職權由股份公司章程作出規定。

第二十二條股份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董事會。股份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常設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作出規定。

第二十四條股份公司的首屆董事會成員由發起人提名,經股份公司創立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會的聘請兼任股份公司的行政職務。

第二十五條股份公司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二名,由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爲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六條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是股份公司的監察機構。監事會的職權由股份公司章程規定。

第二十七條股份公司的首屆監事會成員除職工選舉產生外,由發起人提名,經股份公司創立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爲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各家發起人同意,在股份公司創立大會依法正式提出首屆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候選人時,其候選人名單應事先經發起人會議充分協商並一致同意。

第二十九條股份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由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經營管理機構的組成及其職權由股份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股份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一條股份公司按國家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討論後報股東大會批准。股份公司的財務審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本協議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的修改,須經全體發起人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條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發起人一致通過,可以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各發起人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履行本協議,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或無法達到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其他方發起人有權向違約方索賠。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發起人一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額,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付出資額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給履約方。如逾期一個月仍未繳納出資額,即視爲違約方自動放棄股份,遇有此種情況,除違約方應交付違約金外,履約方有權按本協議有關規定終止合同。由於一方發起人的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履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發起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直接影響其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另一發起人,並應在______日內,提出不可抗力詳情及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協議的理由及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另一發起人有權根據該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決定本協議是否履行,並決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該項不可抗力事件所涉及一方發起人履行本協議的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七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章 協議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協議各方、審批機關及股份公司登記機關各執_____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發起人另行協商確定,並簽訂補充協議。經發起人各方簽署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簽署。

A公司: (蓋章)

代表人: (簽名)

B公司: (蓋章)

代表人: (簽名)

C公司: (蓋章)

代表人: (簽名)

趙: (簽名)

錢: (簽名)

孫: (簽名)

李: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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