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協議(精選1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3W

股權質押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精選19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誠實、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項目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爲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佔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發佈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餘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並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後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_________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爲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爲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爲,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2

股權質押協議(樣式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質押內容

第三條?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爲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3

股權質押協議

出質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協議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出質人將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以作爲對_________的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主債權

1、主合同名稱:

2、債權人:

3、債務人:

4、債權種類:

5、債權數額:

6、債權期限:

第二條    質押的股權

1、質物:

2、擔保範圍:

第三條    質權的行駛

如主債權無法如期得到清償,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駛其質權:

(1)由質權人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權進行評估。

(2)由質權人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廣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時,質權人有權以評估價的______%將質押股權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      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方式,隨時行使質權人的權利。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出質人向質權人做出如下承諾:

1、出資人是質押股權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權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他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他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權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內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物權或任何其它類似權利。

3、除非質權人實現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1)轉讓或以其他非方式處置或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

4、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押股權做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權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權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權的價值,或則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權的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合理的時間內查閱。

8、處置人有義務促使其股東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股東會決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工商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提交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工商部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主債權人實現後返還給出質人。

第七條    協議生效與質權設立

1、本協議經質權人與出質人簽署後生效;

2、自本次股權質押的工商登記完成之日質權設立。

第八條    質權註銷及本協議的獨立性

1、滿足下列條件之日5日內,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到工商局辦理質權註銷登記,質權人自工商註銷登記完成之日喪失質權: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3)質權人書面放棄質權;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質權消滅。

2、本協議獨立存在,不因主債權對應的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款第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簽署並報工商辦理變更登記。

4、本協議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提交工商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 篇4

股權質押協議(樣式三)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於年月日於中國?市簽署。

鑑於以下所述:

1、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鋼鐵")與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生物")業已於年月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書》。

基於以上鑑於條款所述,簽約各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簽約各方

甲方: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條?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

第三條?關於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爲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焦化%的股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於會後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於其股東權利的行使,保證?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於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1、質押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

第五條?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並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焦化?%的股權過戶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並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批文、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批准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准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爲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2、儘管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由於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澳門特別行政區及_____)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並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序。

第十一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爲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後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爲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爲日當日開始計算。

5、本協議各方於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蓋章):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於年月日於中國?市簽署。

股權質押協議 篇5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爲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爲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爲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爲,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協議 篇6

甲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______年 _____字第 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 ,貸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月_____ 日至 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2.質押股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3.質押股權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_____ 元整。

5.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__(小寫)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6.質押率爲__________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乙方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五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爲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爲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 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於 ______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乙方有權覈查記載事項並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需對此提供足夠的協助。

第六條 質押股權憑證移交與保管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時,保管費爲人民幣_______(大寫) ______(小寫)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股權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押股權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押股權。

4.因不可抗力造成質押股權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押股權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登記、公證、等質押費用和質押股權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九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質押期間,質押股權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爲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3.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押股權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4.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取得的收益,作爲本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5.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押股權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爲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甲方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質押股權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股權,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8.因質押股權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2.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 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押股權。

5.乙方對質押股權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權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乙方拍賣行應於拍賣前 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 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乙方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十一條 質押股權憑證的返還

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押股權。

2.甲方應及時收回質押股權。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押股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

(1)本質押股權項下權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押股權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乙方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甲方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本質押股權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押股權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8)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9)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工商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主合同債務人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乙方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隱瞞質押股權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僞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 _____的違約金,並將質押股權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3.發生質押股權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押股權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不因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三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7

甲方(出質人):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質權人):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爲保障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債權安全受償,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主債權概況

1. 債權人:本合同乙方

2. 債務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條 質押標的物

1. 質物是甲方在萬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2. 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份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範圍

1. 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主債權;

2. 主債權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爲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第四條 質物標的物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1. 甲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3. 甲方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第五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甲方質押行爲已經獲得全部規定的批准程序。

2. 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將本質押股份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份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第六條 附 則

1.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後生效。甲、乙雙方及抵押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8

甲方(質押權人): 地址: 乙方(質押人): 地址:

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 公司中的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 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

2.乙方 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

3.標的公司 是依法經批准在工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

第四條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 %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爲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上海 公證處簽訂。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質 權 人: (以下簡稱“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鑑於:

1.出質人合法持有 有限公司(下簡稱“ ”)總股數 股股份;

2.出質人和質權人基於相互合作的目的,簽署了《借款協議》;

3.出質人同意將其持有 股份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質權人,作爲出質人履行《借款協議》的履約擔保。

故此,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

質權人:指

質押股份:指出質人持有的 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協議: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借款協議》。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出質人根據《借款協議》以其合法持有的 總股數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質權人 萬元款項的質押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因出質人違約給其造成的損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質權人的損失,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出質人同意質權人處置其持有 總股數中未質押的其他剩餘部分(足以償還質權人剩餘債務金額的相應股份)或資金補償;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質權人損失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4.質押的股票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如送紅股、分紅派息等),也歸質權人質押。可用於質權人將來行使處置權。

5.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配售時,出質人應提前將配股、配售資金劃入質權人在登記中心的特別資金結算賬戶,質權人配合出質人蔘與配股、配售 ,否則一切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約定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4)拍賣質押物所得款按第2.3條規定處置,優先償還質權人的債務。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十個工作日內,與質權人一起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滿足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質押到期條件和質押權解除條件後十天內,質權人負責完成解除股權質押的全部登記手續並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質押登記解除通知書》提交出質人。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生效。

2.本協議的期限及解除質押的條件與《借款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與《借款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條件一致。即出質人按期如數歸還貸款後,質押權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爲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爲,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向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執行條款

本協議爲具有法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若借款人不履行還貸義務,質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出質人自願放棄一切訴權、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2.雙方約定本協議在 公證處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支付。

3、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費由出質人支付。

4、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其餘供辦理公證、質押登記手續等使用。

第十條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質押物清;

2、證券質押登記證明書;

3、證券賬戶卡。

出質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合同簽約地:

簽約日期:

股權質押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誠實、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項目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爲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佔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借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借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發佈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餘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本協議履行完畢後,出質人因就解除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質權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並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後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爲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爲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爲,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1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爲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爲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1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1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2.質押股權編號 ,數量 (質押股權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原件附後)。

3.質押股權有效期限 。

4.質押股權金額爲 元整。

5.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6.質押率爲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乙方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第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四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爲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爲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 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於 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乙方有權覈查記載事項並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需對此提供足夠的協助。

第五條 質押股權憑證移交與保管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股權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押股權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押股權。

4.因不可抗力造成質押股權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的費用

質押股權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登記、公證、等質押費用和質押股權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質押期間,質押股權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爲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3.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押股權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4.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取得的收益,作爲本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5.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押股權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爲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甲方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質押股權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股權,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8.因質押股權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2.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 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押股權。

5.乙方對質押股權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權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乙方拍賣行應於拍賣前 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 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乙方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十一條 質押股權憑證的返還

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押股權。

2.甲方應及時收回質押股權。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押股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

(1)本質押股權項下權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押股權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乙方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甲方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本質押股權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押股權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8)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9)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工商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主合同債務人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乙方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隱瞞質押股權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僞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並將質押股權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3.發生質押股權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押股權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不因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三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鑑於甲方與已經簽訂了協議。爲保障該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所持有股權質押給乙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質押內容

甲方將依法持有股權質押予乙方,作爲其甲方與協議的保證。

第二條 質押登記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工作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且完成該股權的質押登記。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三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合法擁有股權,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給乙方;

3.甲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批准和積極履行本股權質押協議;

5.甲方保證履行協議。如到期履行協議,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乙方。

第四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違約金元及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所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相關爭議。

第六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5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爲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爲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爲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爲,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協議 篇16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1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8

出質人:(簡稱甲方)

質權人:(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爲: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爲公司(借款人)向貸款幣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爲,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爲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後之日起兩年。

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佔公司(借款人)%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爲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並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爲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籤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9

合同編號:股借字第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爲_____,借款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___日至20_________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訴訟費、_____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_____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_____;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_____、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爲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爲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_____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_____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保證人各執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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