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範文本)(精選3篇)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範文本) 篇1
委託方(全稱):
受託方(全稱):
委託方通過____方式(委託/招標/競爭性談判),確定受託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並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開展此項目工作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項目概況
1.1.1項目名稱:
1.1.2項目編碼:
1.1.3項目所屬:
1.1.4立項批准文號:
1.1.5資金來源:
1.2項目目標、任務:
(項目目標、任務概述)
1.3標準和規範
項目的技術指標、質量要求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中國地質調查局規範,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規範: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託方在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期限內,應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計算,按工作手段分列總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預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條 項目週期
2.1工作時間: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階段時間:
2.2.1受託方提交設計審查申請時間不遲於:
⑴總體設計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設計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設計____________年 月
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提交的設計後15天內完成設計審查。
2.2.2受託方提交野外驗收申請時間(如果有)不遲於 年 月。
2.2.3受託方提交成果報告評審申請時間不遲於:____年 月。
2.2.4受託方提交資料匯交地點______ 和時間不遲於:______年 月。
2.3有關工作期限可以順延情形
2.3.1合同簽訂後,委託方未及時支付第一筆項目經費,超過約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個月的,項目週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按支付影響時間順延;如果經費支付延遲對項目進展造成重大影響的,可另行協商項目週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
2.3.2委託方對受託方提出的項目重大變更書面提議,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未在15日內做出明確書面答覆,且影響受託方按時履行本合同的,每超過30天按月計算順延時間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颱風、水災、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且受託方能提供明確依據的,由委託方認可可以順延。
2.4.4.項目負責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職責的,造成項目工作中斷的,受託方可向委託方申請延期履行。
2.4.5合同當事人規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中國地質調查局關於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項目的論證評估、任務下達、設計編制與審查、項目實施與監督檢查、野外驗收、項目成果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評審與驗收、資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項工作的責任與義務。
3.1委託方責任和義務
3.1.1及時支付項目經費;
3.1.2負責監督檢查受託方項目管理工作;
3.1.3負責監督受託方工作質量和經費使用;
3.1.4根據受託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請,組織論證本項目是否續作或結束。
3.1.5根據受託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野外驗收;
3.1.6根據受託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成果驗收和績效評價報告的驗收;
3.1.7 自行選擇委託在行業排名全國前200位或在本省(區、市)綜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1.8辦理項目資料接受;
3.1.9根據受託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審查與驗收;
3.1.10根據受託方申請,及時按程序答覆有關合同履行變更事項;
3.1.11根據受託方申請,辦理項目終止結算手續
3.2受託方責任和義務
3.2.1按照合同標的約定,全面完成項目工作目標、足額各項工作手段的實物工作量;
3.2.2負責本項目組織實施和條件保障。其中受託方應具備的必要保障條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設備
⑵______________ 測試,應達到______________ 條件
⑶
3.2.3負責本項目技術、質量及其經費管理;爲履行本合同,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3.2.4及時向委託方報送項目實施進展工作報告、技術、經費、統計報告和專報,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承辦人在合同履行期間,項目有重大進展、重大變動,包括但不限於發現重要礦產地、重要異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應及時向委託方報送專報;
3.2.5負責編報項目設計方案、最終成果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
3.2.6項目經費應保證用於本項目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委託方要求,嚴格執行項目預算,按照規定的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擠佔;對項目單獨覈算,編制項目經費年度決算;
3.2.7 項目完成時應及時編制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並配合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列入項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 匯交項目成果地質資料,並保管好項目原始資料、實物資料;
3.2.9負責編報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3.2.10接受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或委託的機構)的質量、經費檢查,併爲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2.11合同履行期間,應當遵守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保證項目人員和設備安全,併爲開展項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勞動防護設施和保護用品,爲野外作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受託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價款撥付和結算
4.1項目總價款(如果能確定)爲人民幣(大寫)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計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費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萬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萬元
4.2本項目資金來源於中央財政撥款。按照《財政部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管理辦法》,在項目工作週期內,根據項目實施和成果評估情況,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經費。
4.3______ 年項目經費____萬元,在收到財政撥款後將按下列時間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按本合同第九條之約定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的5日內,向受託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爲第一期項目經費;
⑵受託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後,可向委託方提出撥付申請,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申請後10日內進行確認並向受託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爲__________ ;
⑶受託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後,可向委託方提出撥付申請,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申請後10日內進行確認並向受託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爲__________ ;
⑷在經雙方確認最終結算後10日內,由委託方向受託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 (¥________元)。
4.4項目經費一般不得變更。但出現本合同第五條變更條款,第六條終止和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以及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且變更價款的除外。
第五條 變更
5.1除另有約定,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以下情形,應按本條約定協商變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合同履行困難,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需縮短項目週期;
⑶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結果變更項目週期、調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據前期工作進展需變更設計。
⑹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規定的變更情形外合同當事人均可以提出變更,提出變更一方,應及時提出變更要求,收到變更要求一方,應在收到變更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
在5.1(2)規定的變更情形發生後,委託方應及時通知受託方,並就後期事項提出明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包括但不限於變更的處理要求、處理費用,並按第七條補償受託方損失。
5.3因變更引起項目週期變化的,合同當事人均可要求調整主要工作階段時間。但因當事人未按5.2款的約定時間做出答覆的除外。
5.4項目經費增加和減少:
5.4.1委託方提出變更,如增加受託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調減其他實質性工作的,應追加項目經費。
增加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5.4.2受託方提出變更,如果減少了工作量及其經費,在徵得委託方認可後,可按等額經費相應增加其他地質工作;如無必要增加其他地質工作,應減少項目經費。
減少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第六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隨之終止,合同當事人不再追索對方違約責任,項目進入結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受託方書面提出申請,委託方認可;
⑵根據前期工作結果評估,合同已無履行必要,或繼續履行合同會給國家造成更大損失的,合同當事人均可提出終止;
⑶委託方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縮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委託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於委託方違約。受託方可向委託方發出通知,要求委託方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爲。委託方收到受託方通知後15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爲的,受託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並追究委託方違約責任。委託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受託方增加的費用和延誤工期帶來的損失。
⑴因委託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約定期限、或未足額支付合同價款;
⑵委託方違反第5.1款第(3)項約定,自行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託方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答覆期限造成暫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違約責任;
⑸委託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⑹委託方因項目資金未落實,造成受託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受託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的除外;
⑺委託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7.2 受託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於受託方違約。委託方可向受託方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委託方可單獨解除合同,並追究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委託方帶來的損失,如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受託方應以自有資金補償。
⑴受託方擠佔、截留、挪用子項目經費的;
⑵受託方僞造資料,弄虛作假,造成實質性影響的;
⑶受託方無故未完成工作計劃(申請野外驗收時間、申請成果報告評審時間、提交成果報告時間、匯交資料時間)且超過6個月的;
⑷受託方不提交項目成果報告或不匯交項目資料的;
⑸受託方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⑹因受託方原因導致工作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託方拒絕、或未能在約定期限對缺陷進行返工或補做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質量、經費、野外驗收、成果報告、匯交資料。
⑻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應告知而未告知委託方的約定。
⑼委託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⑽委託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合同解除後,如需繼續完成項目,委託方有權另行選擇第三人,並使用受託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託方繼續使用的行爲不免除或減輕受託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受託方違約,造成解除合同的,委託方有權將受託方列入其管理負面名單,拒絕受託方在5年內承擔或受託參加委託方項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結算
8.1 發生終止、解除合同情形後,合同當事人雙方在30日內,就最終結算進行協商,協商成功後,簽訂書面結算書;如協商不成,按第18.2款處理。
8.2受託方的經費補償計算
因第六條免責、第7.1款委託方違約,應計算受託方的經費補償,受託方的經費補償爲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的支出,包括:組成撤銷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後續事項處理支出。
如經費補償有依據能明確計量的,按實際計算;如經費補償無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約定按下列方式處理:
⑴組成撤銷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⑶後續事項處理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⑷其他補償: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8.3委託方已付經費保全
一旦發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託方應保全項目經費。在完成項目結算後,受託方應在30天內將項目結餘經費按撥款原資金渠道返還給委託方。
第九條 知識產權、保密
9.1知識產權
9.1.1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9.1.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中國地質調查局所有。受託方及項目組成員享有署名權,獲得獎勵權利,成果和資料再利用權利。
9.1.3合同當事人的人員公開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論文、著作等,應註明受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資助,但受託方向委託方及其主管單位正常報送的有關報告除外。專著應提交中國地質圖書館,向社會提供利用。
9.1.4技術性應用類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地質調查科技支撐、數據與服務,其知識產權屬委託方,受託方可以爲實現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爲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當事人都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規定,對屬於國家祕密的事項、資料、文件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責任。
9.2.2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受託方同意,委託人不得將受託方人提供的技術祕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9.2.3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項目成果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其他約定:
⑴
⑵
⑶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如果有)
10.1爲保證受託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工作量、標準和規範、項目週期等條款履行合同,合同約定由受託方向委託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10.2履約保證金用於受託方違約時,賠償委託方的損失,且,並不以此爲限。
10.3委託方不得以履約保證金作爲提高質量標準、縮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進度、減免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的條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無爭議後,應及時退回受託方。逾期不退的,受託方可追索委託方違約責任。
10.4履約保證金,將由受託方以非地質調查專項資金,按合同價款(5-10%)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在接到委託方支付經費通知10日內,向委託方約定的賬戶支付。
10.5如果受託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委託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視同放棄履行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
11.1受託方指派並獲委託方認可的項目負責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職稱資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 ,
發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項目負責人經受託方授權後代表受託方負責履行合同。該授權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11.2受託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提出申請,與委託方協商,協商一致並得到委託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
第十二條 委託業務(如果有)
12.1受託方不得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委託給第三人,或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分解後委託給第三人。
12.2受託方可以將難以承擔的輔助性專業技術業務或研究內容委託給第三人,但受託方已有相應資質的業務除外。
12.3受託方不得將技術性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化探、物探、巖礦測試,以任何形式委託給自然人。
12.4確定委託業務承擔單位時,應按照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12.5委託下列工作,受託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鑽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驗(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託業務出包不能減輕或免除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受託方就委託業務向委託方承擔連帶責任。
12.7受託方不得自行變更委託業務,但受託方因需要變更委託業務承擔單位、或增加(減少)委託業務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必須先向委託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方同意方可變更。
12.8本條所稱第三人,係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條 項目質量、經費檢查和野外驗收
13.1中期質量、經費檢查及其費用分擔
13.1.1委託方對受託方履行合同中的質量、經費檢查,一般1次,但不限於1次
13.1.2技術標準和規範,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1.3質量、經費檢查由委託方組織,應在檢查前7日書面通知受託方。
13.1.4質量、經費檢查中的組織人員、專家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住宿、勞務費用等與檢查工作有關的費用,由委託方負責。
13.1.5對質量、經費檢查中發現需整改事項,由受託方進行整改,有關費用由受託方承擔。
13.2野外驗收及其費用(如果有)
13.3.1委託方按有關規定對受託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覈實和驗收,包括但不限於本項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質量。
13.3.2技術標準和規範,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3.3受託方按照本合同第1條第9款規定的時間15日前,向委託方提出野外驗收書面申請
13.3.4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野外驗收書面申請15日內進行書面答覆,確定驗收時間,組織驗收時間不得超過收到書面申請的30日。
13.3.5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託方可以對驗收組人員組成提出異議,委託方應給予明確答覆。
13.3.6受託方應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資料,爲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並承擔與野外驗收有關的費用。
13.3.7驗收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受託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野外驗收未通過的除外。
13.3.8委託方可以委託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驗收,但不能解除或減少委託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3.3.9野外驗收意見明確需要補充野外工作的,受託方應在收到野外驗收意見後的2個月內完成野外補充工作,向委託方提交補充工作總結;因補做工作,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條有關工作期限和階段性時間規定。
13.3.10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有關補充工作資料的15個工作日內,應明確答覆是否可以並轉入最終成果報告編寫。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覆,受託方可自行處理。
13.3.11受託方因未完成合同義務補充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受託方承擔。
第十四條 成果驗收
14.1委託方按有關規定對受託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終成果進行驗收,包括本項目的報告評審、報告審查,績效評價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驗收。
14.2受託方按照中國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制度要求編制本項目最終成果報告,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14.3受託方在完成本條第14.2款規定工作,應在本合同第2.2款規定期限前7日,向委託方提交驗收申請。委託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申請的15日內,給受託方書面答覆是否進行驗收。
14.4委託方向承辦人答覆可以進行驗收後的15日內,應組織驗收。
14.5技術標準和規範,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14.6委託方認爲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向受託方說明原因,受託方應在彌補缺陷之後,再次提交驗收申請。
14.7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託方可以對影響公正的驗收組組成人員提出異議。
14.8受託方應爲成果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並承擔與成果驗收有關的費用。
14.9驗收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必須向受託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驗收未通過的除外。如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覆,受託方可自行處理
14.10委託方可以委託____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本次驗收,但不能免除或減少委託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4.11成果驗收意見明確需修改報告的,受託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意見後的1個月內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報告,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2條資料匯交期限之規定。
14.12受託方按照評審意見,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後報委託方審查。委託方在收到受託方修改後的成果報告後,應在15日內向受託方發送審查意見書。
14.13按本合同第六條終止的,對已經完成部分工作任務可以形成成果報告的,可編寫報告或總結,執行本條之約定。
14.15本項目通過成果驗收後的30日內,應進行成果登記。
第十五條 資料匯交
15.1受託方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交資料。
15.2標準和規範按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15.3匯交資料經________________審查不合格的,應在______ 規定的期限內補充和整理相關資料,重新匯交資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託方承擔。
第十六條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⑴合同書;
⑵合同補充協議
⑶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⑷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⑸本合同規定引用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⑹項目總體設計、續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質量、經費檢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
16.1.2下列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以最新簽署的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⑴新開項目評審意見
⑵續作項目考覈意見
⑶項目工作任務、預算調整申請及批覆意見
⑷野外驗收意見書(如果有)
⑸報告評審意見書
⑹資料匯交證明
⑺其他變更及其應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條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達成一致,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爲合同補充文件。如果合同當事人未就爭議達成協議,當事人一方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訴訟。
16.3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6.4本合同中所稱包括但不限於“通知”、“確認”字樣材料,均以紙質並經合同當事人一方簽字(蓋章)確認的文件爲準,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所稱“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達、傳真日期爲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項目成果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按規定匯交完地質資料,辦理完項目結算手續,雙方責任與義務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委託方(公章):
法定或委託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方(公章):
法定或委託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範文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爲______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採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雙方另定。
2、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______元。
(2)定金:______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______份,價格:______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______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______元。
(6)出效果圖,價格:______元/張。
第三條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2、平立面圖
(1)平面傢俱佈置圖
(2)地面圖
(3)天花圖
(4)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
(5)門立面圖
(6)廚房、衛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
(7)電視背景牆立面圖
(8)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3、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傢俱剖面圖
(4)玄關剖面圖
(5)廚房上下櫃剖面圖
(6)天花剖面圖
(7)電視背景牆剖面圖
(8)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4、水電施工圖
5、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
平面方案通過後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爲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2、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4、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5、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範文本) 篇3
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項目區域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年度 市以下第 區域電網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二、合同內容及要求
1.具體內容包括:
1.1乙方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向甲方提交。
2.2乙方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過程中還應提供相關信息諮詢,解決相關技術問題,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提供其它服務。
2.合同要求:
2.1 乙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的技術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滿足國家、行業及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有關規程和技術標準,並獲得可研批覆及覈准(審批)文件。
2.3技術諮詢服務的方式:委託有償服務。
三、合同履行期限、方式及成果份數
1. 履行期限:乙方應據現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程等要求開展現場踏勘、調研、收集資料等工作,按照子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交《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報告表,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 履行方式及成果份數:乙方應按甲方的計劃、進度要求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提交成果報告 10 份。
四、雙方職責
1. 甲方職責
1.1配合、協調處理乙方工作中需甲方解決的問題。
1.2按照子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本項目相關資料。
1.3及時支付技術諮詢服務費用。
2. 乙方職責
2.1按照國家及行業的規程、規範、技術標準,根據甲方要求,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並且滿足第三方評審單位的審查要求。
2.2按甲方要求對現場進行踏堪並編制合理的設計方案。
2.3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並按照評審意見完善可行性研究報告,直至審查通過,最終取得可研批覆文件。
2.4 按照子合同的約定開展相關工作。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保密
1.乙方提交給甲方的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益全部歸屬於甲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工作成果應用於其他項目。
2.雙方均有保密義務,遵守國家有關技術情報和保密法規和條例,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轉讓,泄露各自相關的技術成果和文件資料。
六、驗收標準
乙方完成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需滿足有審批權限的部門的技術驗收要求。
七、合同金額、付款方式和時間
1.本合同技術服務費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會議等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合同費用由乙方包乾使用。
2.合同金額、付款方式及時間:具體項目的金額、付款方式及時間根在子合同中另行約定。
八、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違約方按照違約造成的實際後果進行賠償。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 具體項目的違約責任或賠償額在子合同中另行約定。
九、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達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
1.合同經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章方能生效。
2.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項下工作完成。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6 份,甲、乙雙方各執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