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精選5篇)
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學生姓名: 學號: 性別:專業班級: 實習時間: 年月 日~年月日學生實習是職業教育的重要環節,爲切實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實習工作安全有序進行,在安排實習前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安排乙方實習內容要根據業人才培養方案、校企合作教育的要求及實習單位的實際情況執行。
2、甲方在組織實習前,要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向學生宣講實習過程中各項安全規定。
3、甲方要選派有責任心的實習指導教師對乙方實習過程進行全程監管,及時掌握乙方信息。
4、甲方要認真考慮乙方提出的請假、變更實習崗位等暫時脫離實習的申請,並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手續給予批覆。
5、甲方在組織乙方實習前,必須認真考察和選擇乙方將進入的勞動場所和生活環境,確保乙方實習單位是遵守法律法規、管理嚴格、經營規範、生產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學計劃和實習單位的要求從事實習,實習期間必須服從指導教師及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和指導,努力提高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積極爭取就業機會。
2、乙方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企業保安保密規程、勞動紀律,嚴格遵守甲方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制度,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工作、生活過程的安全意識和紀律,努力維護甲乙雙方的聲譽,若乙方在實習期間違反上述制度,造成的不良後果及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教職成廳[20--]4號》通知精神,實習單位需爲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時發放必備的勞保用品,爲學生指派指導師傅,最大程度地讓實習學生學習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在實習工作期間,實習單位負責按月發給每位學生實習工資不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承擔實習學生的往返路費。實習工作期間,乙方應按教育部辦公廳《教職成廳[20--]4號》通知和《教職成司函[20--]8號》通知精神,爲每位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平時要杜絕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和進入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不得參加非法成立的宗教、社團、黨派組織,或從事法律明文禁止的活動;避免與流竄人員往來,以防上當受騙。
6、乙方必須向甲方和實習單位提供可靠的聯繫方式及有關自然信息,保證與甲方和實習單位聯繫暢通,並按要求定期彙報工作、生活動態。
7、實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不得隨意脫離工作崗位;未經指導教師和企業領導批准,不得離開實習崗位;確因有事必須請假,三天以內由指導教師批准,三天以上需報請企業主管人員、學院領導批准;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實習期限的1/3,超過1/3以上者,實習成績以不及格論;違反規定者,按學院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停止實習並開除學籍。
8、乙方欲在自己聯繫的實習單位(崗位)從事實習活動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考察同意並簽訂相關實習協議和安全協議後方可按要求執行,其實習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
9、乙方在實習單位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性質等如有違背勞動法或校企合作協議時,應及時向甲方反饋情況或申訴。
10、乙方在實習期間要與單位同事、同學加強團結,要體現互助友愛吃苦耐勞的精神,遇到難以克服的困難時應及時向實習單位和甲方彙報。
11、乙方必須實事求是的填寫甲方提供的實習手冊,按時交給實習指導教師。
三、其它
1、實習期是指乙方被學院推薦到某單位實習,自離校之日起至實習結束或乙方與用人單位簽訂實習合同終止之日止。
2、實習期間甲乙雙方均遵照此協議,違反協議所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節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4、因退宿未在學校住宿,而引起的各類安全責任問題,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或實習指導教師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班主任或實習指導教師電話: 乙方當地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家庭簽字: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家庭電話:
年 月日年 月 日
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 篇2
甲方(實習單位):-傅食品集團廣州-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實習學生):(在附表簽名)
丙方:廣東省環-技工學校
實習時間:自學生入廠時起至下學期開學止。
一、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學生實習場地等相關條件。
2、甲方在不影響本單位正常生產和工作的前提下,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條件下工作,並明確乙方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甲方爲乙方提供生產性實習崗位時,需爲乙方購買僱主責任險,工作期間乙方如因工作原因發生工傷事故由丙方協助,甲方負責處理。
3、甲方根據乙方實習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習進行管理,並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5、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推薦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業務指導,並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習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
6、甲方須按勞動法規定的作息時間安排乙方實習工作,實行倒班工作方式,按綜合工時計薪。
7、乙方實習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8、頂崗實習結束後,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覈和評定,並簽署鑑定意見,以作爲考覈乙方實習效果的依據。
二、乙方職責和義務
1、實習前,乙方要簽訂安全實習保證書,保證在實習期間不違紀。
2、乙方必須參加僱主責任險。
3、頂崗實習期間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違規操作、不服從實習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習單位的考覈,尊重實習單位的各級領導、實習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5、乙方應定期向指導教師、輔導員彙報自己的情況,及時瞭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6、頂崗實習期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中途變更實習單位。乙方實習期間的出勤考覈及休假,參照甲方《考勤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乙方請假期間,甲方不承擔對乙方教育和管理義務。
7、實習期滿,乙方須寫出書面總結和實習報告交丙方檢查和保存。
三、丙方職責和義務
1、與甲方一起做好頂崗實習學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安排專職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實習學生的頂崗實習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繫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習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與甲方一起做好對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考覈鑑定工作,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
4、對在頂崗實習過程中違反《頂崗實習協議書》、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的學生按照協議,後果自負.
四、協議終止與解除
1、實習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 篇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爲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爲底薪元+%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學校)
丙方(實習人): 身份證號:
爲提高乙方畢業生實踐解決問題的能力,經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校學生丙方到甲方處進行畢業實習工作,爲保障各方權益,明確責任,甲、乙、丙三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畢業實習崗位情況
1、畢業實習部門及崗位:
2、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
二、實習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乙、丙三方主要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1、甲方爲丙方提供實習場所,對丙方進行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向丙方申明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工作要求。
2、爲方便丙方在甲方處工作實習,甲方應爲丙方辦理暫住證或開具臨時工作證明。
3、甲方負責丙方在實習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4、甲方事先如實向乙方、丙方說明工作內容,並保證工作內容與丙方所學專業內容相關或經丙方認可的其他工作內容。
5、如甲方安排丙方出差,丙方應享受與甲方員工同等的出差待遇;如甲方安排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丙方支付加班酬金。
6、甲方負責選派有經驗的員工作爲丙方的指導教師,指導丙方按時畢業論文(設計),參加畢業論文答辯。
7、在實習過程中,若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由三方協商解決。
8、甲方可根據丙方的工作表現,在甲方有招人指標的前提下優先錄用丙方成爲甲方的'員工。
9、甲方給丙方提供工作餐,一日三餐合計標準爲15元/天。
10、實習津貼按照實習生表現及出勤天數,25元每天的標準;
11、安排正常在崗人員的辦公設施,每人指定一名指導老師;安排住宿。
(二)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1、經綜合審議,選派丙方到甲方處工作實習,與甲方共同對丙方進行管理。
2、乙方負責提供丙方的健康證、實習證等所需證明文件。
3、負責對甲方給丙方指派的指導老師進行資格審覈。
4、與甲方密切聯繫,及時瞭解丙方的實習工作情況,對丙方的實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5、乙方負責丙方畢業論文(設計)的開題審查、中期檢查、組織畢業論文答辯,給出成績。
(三)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1、丙方實習期間無論是生病還是出現意外傷害,仍然以在校未畢業學生身份按照學校相關醫療及意外傷害保險執行,與甲方不存在勞動及勞務關係。
2、丙方有意向畢業後選擇到甲方工作的前提下,自願到甲方進行工作實習,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因丙方違反規章制度給甲方或他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和個人安全問題,由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3、丙方在實習期間,未經甲方或乙方的許可,不得無故曠工或中斷實習,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與甲方及乙方請假。
4、丙方按照規定時間向甲方和乙方的指導教師彙報實習工作或畢業論文(設計)的進展情況。
5、丙方在實習期間利用甲方資源所做出的工作成果及其所涉及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6、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如丙方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四、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未經另兩方許可,無權擅自終止本協議。
五、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可簽定補充協議,如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有衝突,以補充協議內容爲準。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自三方簽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 學院(蓋章)
負責人簽字:
聯繫方式:
丙方(實習人):
學生簽字: 本人聯繫方式:
2022年正規三方實習協議合同 篇5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爲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爲,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20__年08月05日起,至20__年08月04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爲18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爲18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08月10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爲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爲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