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員工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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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員工合同協議書 篇1

編號:

個體員工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經濟類型: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甲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甲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生產及其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工資分配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不低於。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定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點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號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傷害的,應按《勞動合同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入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取消,即: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六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員(簽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個體員工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__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個體員工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趙兵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爲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爲甲方伊陽咖啡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爲甲方餐廳經理,負責伊陽咖啡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爲每個月6000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爲,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爲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持,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覈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衛生、員工個人衛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文件,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爲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爲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覈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爲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爲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爲叄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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