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場地使用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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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場地使用協議 篇1

商場場地使用協議

商場場地使用協議(精選3篇)

甲方(出租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承租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區域情況

甲方提供位於:    號的場地給乙方使用,具體區域的大小和位置由甲方劃分。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該區域僅作爲擺放場地使用,可以售賣的物品包括               。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可隨意改變其用途和售賣內容。

2.2乙方所使用擺放場地僅允許經營便攜類商品,擺放區域內禁止搭建任何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或者臨時性的、永久性的建築,禁止在擺放場地範圍內或周邊私自擺放桌椅或其它休息設施用於食客就餐。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復原狀,乙方拒絕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權收回擺放場地使用權,並自行委託第三人拆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禁止在擺放場地前方、擺放場地附近、商場出入口或其它地方放置各類廣告立牌、展架等設施設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復原狀,乙方拒絕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權收回擺放場地使用權,並自行委託第三人拆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4擺放區域營業時間爲每天       至       。乙方負責擺放區域的安全、衛生、消防責任,遵守商場管理規定。

2.5甲方可以根據經營狀況隨時宣佈擺放區域使用到期,收回擺放區域使用權,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責任。

第三條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滿一月爲一期。

第四條相關費用

4.1費用收繳:

場地使用費:        ,乙方使用擺放區域產生的水電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2其他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元)

4.3支付方式:               。

4.4履約保證金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履約保證金,待乙方按約定交還場地後無息退還。乙方使用租賃場地期間如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物業管理規定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第五條物業服務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租期內,乙方外擺區域由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物業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使用區域產生的水電費、衛生或垃圾清運費,乙方應按時按實際發生額向代收代繳單位繳納。因乙方不按規定繳納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按照拖欠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對擺放區域的使用要求

6.1乙方在擺放區域內不得設置廣告牌、廣告位或其他設施,不得對擺放區域進行裝修、添附。

6.2乙方在使用租賃場地的過程中,應遵守甲方及物業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則,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物業公司公佈的或向乙方不定時發出的管理規則、守則、指引及與管理有關的各項通知等。

6.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做好擾民防範工作,不能影響周邊居民及其他租戶的正常生活經營,出現投訴應服從甲方及物業公司的協調管理。

6.4乙方應當負責外擺區域衛生、及時清理各類生產垃圾,每日結束營業後須將垃圾集中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處;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消除消防及其它安全隱患,不能佔用消防通道,注意保護甲乙方顧客及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因乙方原因對上述人員造成的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6.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租賃區域的用途,不得將區域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與他人交換使用、允許他人以乙方名義使用本合同租賃區域或者將租賃區域及基於該租賃區域的經營項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聯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讓與第三人經營等。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

7.2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爲乙方嚴重違反商場管理規定:

(1)每週推遲或提前結束營業3次的;當月累計推遲或提前結束營業超過6次的;每週停止營業2次的;當月累計停止營業超過4次的;

(2)違反本協議對擺放區域的使用約定的;

(3)超過允許擺放面積、超用途使用擺放區域的;

(4)乙方將擺放區域全部或部分提供給第三人使用的;

(5)本協議有其他約定的。

乙方出現上述情形時,甲方將向乙方出具《違規經營告知書》,乙方未在《違規經營告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或者累計出現2次違規情形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收回乙方所使用的擺放場地使用權。所交費用不予以退還。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有異議的,異議期爲7日。

7.3擺放場地使用權收回後,乙方須在2日內將場地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或按現狀返還甲方,恢復原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屆滿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導致甲方收回擺放場地使用權的,乙方拒不返還的,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採取移走乙方物品的方式阻止其繼續佔用,因此產生的費用及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7.4乙方逾期返還擺放區域的,應按每天人民幣    元/m2的標準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返還期間的佔有使用費,並承擔此期間物業服務費、商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等。

7.5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賠償甲方產生的損失,甲方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行政處罰、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甲方爲索賠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鑑定費、公證費、評估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其他

8.1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一方按照下列通訊地址向對方發出的各類書面文件,以快遞形式寄出的,寄出5日後視爲收到;以郵件、電話、傳真、短信、QQ、微信形式發出的,發出當天視爲收到;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工作人員簽收視爲收到。當下列聯絡信息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協議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一經發出即視爲已收到,由此產生的損失變更方自行承擔。甲乙雙方如因協議產生爭議提起訴訟的,下列通訊地址亦可作爲法院司法文書送達地址。

甲方

郵寄地址:        。

郵箱:       。

QQ/

乙方

郵寄地址:        。

郵箱:       。

QQ/

特別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認真閱讀並充分了解所有條款含義,並按乙方要求對所有條款予以了說明;乙方確認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前,已經充分閱讀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知曉所有條款的含義並願意自覺履行。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商場場地使用協議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於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爲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後,必須愛護甲方的租賃場地及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場地或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佈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場地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於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後帶走;

(3) 屬於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佈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範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於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範圍進行經營,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場地貨架範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變租賃場地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範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准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佔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爲每租賃年度 元; 4.2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餘租金乙方應於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應自行負擔租賃場地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管理費等所有實際發生的各項稅費;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爲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爲,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1 租賃場地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於乙方行爲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租賃場地,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爲兩個月的租金; 8.2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爲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爲,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爲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於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戶手冊、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簽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商場場地使用協議 篇3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使用權。

第二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支付制。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交付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_____天內仍未交付的。

(2)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嚴重影響乙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2.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3.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作爲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4.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場地的維修、保養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場地進行改建,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己方物品搬出租賃場地,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視爲乙方放棄對該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任意處置滯留於租賃場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與甲方協商作價處理。如雙方無法達成合議則由乙方在交還租賃場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補償,因拆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在租賃期限內因場地本身問題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_________方各執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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