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二)(通用29篇)
贍養協議(二) 篇1
甲方(被贍養人):__________ ,__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乙方(被贍養人):__________ ,__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丙方(贍養人):__________ ,__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丁方(贍養人):__________ ,__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甲乙雙方爲夫妻,丙丁雙方爲夫妻,甲乙是丙方的父母,由於甲乙雙方在丙丁婚前以及婚後全資購買共兩套房屋,一套房產登記在丙方一方名下,一套房產登記在丙丁雙方名下,具體房產信息爲:__________
房產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 。
房產二: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 。
現經各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贍養協議內容如下:
一、 贍養人丙丁雙方保證留其中任何一套房產給被贍養人甲乙雙方,以保障甲乙雙方年老後有居住的地方。
二、 贍養人丙丁雙方若是無法提供其中一套房產給被贍養人甲乙雙方,丙X保證在 附近給被贍養人租一套房子以便被贍養人甲乙雙方居住,租金由贍養人丙丁雙方承擔。
三、 若是贍養人丙X雙方沒有做到上述兩條規定,贍養人丙丁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被贍養人甲乙雙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四、 各方承諾對本協議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五、 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一式肆份,各方各執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並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丁方(簽字並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2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諧。現被贍養人、各贍養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達成贍養協議如下:__________
一、 贍養方式
1. 被贍養人自願與贍養人_________共同生活,贍養人_________應當經常問候、看望被贍養人。
2. 被贍養人的生活費用:__________贍養人_________每月負擔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整),每月_____日前付清。/贍養人_________每年負擔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整),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3. 被贍養人的醫療等大額開支:__________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每人承擔____分之一。
二、贍養內容及義務
1.同住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等個人物品乾淨、整潔。
2.同住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
3.同住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3.同住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爲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
4.被贍養人生病,各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有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5.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該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所需費用由該贍養人支付。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_____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託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8.全體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同住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爲繳納各種費用,寄送物品、收發郵件。
11.同住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三、被贍養人的財產情況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_____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全部交予贍養人________管理,主要用於被贍養人的日常生活開支。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贍養人不願公佈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佈,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佔、挪用。
四、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五、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權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義務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六、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七、其他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3.本協議生效後,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經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_______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5.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贍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3
被贍養人: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與被贍養人自願簽訂如下贍養協議:__________
一、因被贍養人與各贍養人溝通不暢、常發生矛盾、無法共同居住,故被贍養人與各贍養人分開居住,被贍養人居住地址:__________ 。
二、每位贍養人應於每月 _____日前向被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_____元(最低每人170元)。被贍養人生病所支出的其無力支付的非醫保費用由兩位贍養人平均承擔。
三、本協議不盡之處,可補充修改,但須經各方一致同意。
四、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居)民委員會等調節組織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贍養人、被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共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贍養人,贍養人、村(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
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 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4
贍養協議(一)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5
贍養協議
爲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老人能老有所居、老有所養。在大家族裏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尊老、愛老的良好氛圍。依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條文相關規定、公序良俗,結合家族現有的實際情況。子女們充分溝通協商,就贍養老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義
老人:即贍養對象 (身份證號: );
子女:包括子女1 、子女2 、子女3 、子女4 (分別包括其所在家庭)
贍養人:直接承擔照顧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
其他贍養人:未直接承擔照顧老人的子女一方家庭。
二、總體原則
1.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2.權利與義務並存: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關心過問老人的生活狀況也是其他贍養人的權利;
3.公平、合理、可行,形式多樣不拘一格;
4.尊重老人意願;
5.要做到“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6.鼓勵和引導子女配偶及孫輩要尊老、敬老的言行;
7.設定底線,上不封頂原則;
8.相互監督,共促良好氛圍。
三、實施細則
1.正常生活
(1)老人在四個子女家輪流居住,贍養老人的子女家庭承擔照料的義務,另外三個子女以經濟形式(以下簡稱:生活費)承擔贍養責任。生活費繳納週期爲月度,採取預付制,打款到贍養老人的子女居住家庭賬戶。
時限:在每月25日前完成打款。付款方自行留存憑證。
每月生活費(每人):不低於 元。
(2)輪流居住的時間週期: 個月
初步商定的居住照看的順序爲:子女1. 子女2. 子女3. 子女4。
(3)贍養老人的子女,應做好老人居住環境的佈置安排。並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方面的打掃。引導並規勸老人有良好的生活習慣。並確保老人的手機通暢,能接聽電話。
(4)同城的其他贍養人應每月不少於一次對老人進行探視和當面關心問候。異地的子女應每年不少於一次對老人進行探視和當面問候,電話問候每月不少於2次。
2.生病期間
(1)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
(2)治療老人發生的門診、住院等醫藥費用採取四個子女均攤。
(3)門診所發生的醫藥費、檢查費,由贍養人先行墊付。並將所發生費用的憑據做好留存,計算相關費用金額。有義務在當月通知到其他贍養人,其他贍養人有權利對相關票據進行復核,要求在2日內完成複覈確認事宜,並有義務在當月/次月25日前支付。
(4)如果檢查到有需要住院的病情,由贍養人應及時告知其他贍養人,並根據病情大小,實行其他三位預先支付醫藥費用的約定。預付費標準不低於20__元/戶,或根據病情住院需要上浮預付費標準(相關疾病治療費用÷4)。(住院費用+1000元營養費)÷4 = 未照看子女應承擔的費用金額。相關逐月發生的費用不晚於次月25日支付到位。
老人出院後各子女應辦理一次性算賬結清,實行多退少補原則,在賬目清楚後次月25日前結清。
3.行動不便期間
方案一:如果有一方子女願意自行承擔照料老人的起居護理等日常工作。其他三位子女家庭應分攤所發生的護理費用。(根據當地請護工的薪資金額÷ 3 = 承擔標準)。
並對此期間,同城居住的其他贍養人需要每週至少兩次探視和當面問候老人,並要求在照顧一方提出要求時,能在週末節假等閒暇時段抽時間對老人進行護理。
方案二:如果子女們都不便進行親子照看老人的起居護理工作,由老人居住所在地的子女共同選聘護工進行照料。費用分攤金額標準計算:(聘請護工的月工資+1000元生活費)÷4 = 每位子女應承擔的費用金額。
並對此期間,與老人同城居住的贍養人需要每週至少兩次探視和當面問候老人,並在護工休假期間輪流承擔起護理老人的義務。並在與老人同住的城市中的子女仍然輪流對老人執行主要的照看和監管義務。
(1)贍養人應當使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及時得到護理。
(2)經過四位子女協商一致,願意選擇上述第 種方案對老人進行照料。
(3)相關費用標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確定,採用預付費制,支付時間爲每月的25日。
四、獎懲機制
1.生活費不得延遲支付,如果出現延遲支付或無故拖欠的。應付生活費一方按照生活費用金額的1.5倍自動生成債務關係。
2.對贍養老人的子女在履行贍養老人期間,老人表現出拒絕與贍養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同城的其他子女有權出面干涉,必要時請社區居委會出面協調解決。如果老人在後續仍不願與輪到的贍養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子女應尊重老人的意願採取單獨租住,或者輪流到下一位贍養人。與此同時,不被認可的贍養人在後續的生活費、醫藥費支出金額上上浮20%。
五、爭端解決方式
1.子女及家庭成員友好協商解決意見分歧;
2.請社區居委會或老年人權益保護的組織出面調停解決;
3.出現情況特別嚴重的事件,報請相關機構裁定。
六、其他約定
1.以上相關所涉及費用包括以下部分:基本贍養費;生病治療費用;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必要的保險金費用等。
2.確認收到的標誌包括:收款方子女簽字的收條,打款方的銀行櫃檯或ATM機打印的匯款憑條。後附子女的孝心賬號:
子女1: 。
子女2: 。
子女3: 。
子女4: 。
3.以上協議經老人的子女簽字蓋手印後生效,並作爲今後子女間確定債權債務的計算依據。
4.本協議一式陸份,各子女家庭各執一份,見證人處留一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女1簽名:
子女2簽名:
子女3簽名:
子女4簽名:
見證人簽名:
贍養協議(二) 篇6
甲方(贍養方):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乙方(被贍養方):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乙方爲甲方父親,甲方爲乙方子女,因乙方在甲方幼時極少對甲方盡到撫養義務,現甲方母親與乙方產生離婚糾紛,甲方顧及父子情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贍養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共同約定甲方每月 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贍養費 _____元,通過現金支付/微信轉賬支付/支付寶轉賬支付,直到乙方百年。
二、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_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支付贍養費。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費用。
五、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六、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七、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7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
長子: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_
長女: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贍養人和被贍養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贍養事宜:__________
1、由次子及其配偶承擔贍養被贍養人的主要贍養義務,由次子及其配偶承擔被贍養人的平時日常開銷以及醫療費用;
2、如果被贍養人的月開銷達到5000及其以上,則由長子、長女及次子一起均攤被贍養人的開銷費用;
3、被贍養人名下位於肇東市五里明鎮農豐村張維屯東溝子西土地(面積3.9畝),由次子及其配偶在土地被國家集體收回之前佔有、使用及收益;
4、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5、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6、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7、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8、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及村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
長子: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
長女: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8
贍養老人協議
被贍養人一:
被贍養人二:
贍養人一:
贍養人二:
贍養人三:
贍養人四: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 被贍養人 自願與贍養人 共同生活。
2. 被贍養人 的生活費用: 贍養人 每年負擔 元,每年 付清。
3. 被贍養人 自願與 共同生活。
4. 被贍養人 的生活費用: 贍養人 每年負擔 元,每年 付清。
二、特殊情形處理
被贍養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較大花費的,由 共同分擔,在第一千零四十條約定的費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則
1. 本協議經贍養人簽署後即生效。
2. 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 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 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5. 本協議一式 份,贍養人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贍養協議(二) 篇9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與被贍養人系父女關係,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雙方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並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贍養內容
1. 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在簽訂本協議之後,當被贍養人無經濟收入、或者其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的時候,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向被贍養人給付生活費600元。
2.贍養人只負擔被贍養人的生活費,對被贍養人再婚重組家庭的其他成員不承擔任何贍養責任。
3.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4. 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5. 被贍養人不得打擾贍養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除每月按時支付贍養費之外,贍養人再無其他贍養義務。
二、其他
1. 本協議爲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爲自然終止日。
2. 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 若有以下情形,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__________
未婚或離異的贍養人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已婚的贍養人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爲的;
4、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5、本協議生效後,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6、雙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對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7、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9、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10
爲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有所養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一)被贍養人自由選釋單獨居住或與贍養人同住,由一位贍養人贍養或由幾位贍養人輪流供養以及其他生活和供養方式。
(二)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的住房不破漏、不潮溼、採光好,能及時維修,維修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2.被贍養人有四季適用的衣服、鞋襪、被褥、蚊帳、席子以及其他生活必須品。
3.被贍養人有足夠的糧食、食油及燃料(柴草、煤炭、煤氣或天然氣)。
4.被贍養人有一定數額的零用錢,由贍養人視其情況分付。
5.保障被贍養人的生活用水用電。北方地區保障冬季取暖。
被贍養人: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11
工程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
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斤,小米(大米)斤,豆類雜糧斤,油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
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黨支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村委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齡委: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__________的長子。
經由已故居民_________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____同意,由______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______與原配妻子__________(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與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爲__________(已故)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人,現
年________歲。
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人,現
年________歲。
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_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社區居委會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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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協議(二) 篇13
被贍養人姓名:
贍養人姓名
大女兒:二女兒:三女兒:
長子:次子: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
4、被贍養人有權依法平均繼承父母遺產。
5、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
6、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贍養人承擔。
7、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8、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應每個月輪換一次,由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9、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10、贍養人每年要爲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二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三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被贍養人從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本協議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贍養人
大女兒:
二女兒:
三女兒:
長子:
次子: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
贍養協議(二) 篇14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 (______系______社區居民,______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
配妻子______同意,由__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__與原配妻子______(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次女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與原配______(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爲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和______在195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爲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______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
20______年11月10日
贍養老人協議書範本二
被贍養人姓名
母親:
贍養人姓名
大女兒: 二女兒: 三女兒:
長子: 次子: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
4、被贍養人有權依法平均繼承父母遺產。
5、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
6、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贍養人承擔。
7、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8、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應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9、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10、贍養人每年要爲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二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被贍養人從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本協議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母親:__________
贍養人
大女兒:__________
二女兒:__________
三女兒:__________
長子: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贍養協議(二) 篇15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
關係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當事人爲贍養老人和財產繼承一事,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諒互讓、團結友愛精神,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經共同協商一致,並徵得關係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以上協議,各協議人均屬自願,保證遵照執行。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
關係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書並見證: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16
家庭老人贍養協議書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爲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爲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爲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爲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爲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爲標準)。
第五條 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 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區
贍養協議(二) 篇17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長子:___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18
最新的特困戶贍養協議書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黨支部: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村委會: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老齡委: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19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黨支部: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村委會: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老齡委: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20
被贍養人姓名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次子:
長女:次女: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於年結婚,婚後生有兒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儘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並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係。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爲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爲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並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爲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週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爲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託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並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爲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儘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爲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蔘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託託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託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後經常探望,不得事後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託老所的,贍養人按照託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採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爲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被贍養人不願公佈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佈,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佔、挪用。
第九條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託作爲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後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蔘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爲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爲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爲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並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爲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爲每年的月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佔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於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後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複印,然後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爲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髮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後,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佈。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爲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爲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佔、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彙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爲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爲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爲。
第十八條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長女:配偶:
次女: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孫子女:
孫子女: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點:*區
贍養協議(二) 篇21
贍養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女,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系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因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爲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_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並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爲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爲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被贍養人:____________(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贍養協議(二) 篇22
被贍養人姓名__________,父親:__________,母親: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姓名__________,長子:_______________,子: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
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
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爲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
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爲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
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爲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
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
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
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
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
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
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
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
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爲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爲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
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爲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爲標準)。
第五條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
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
沒有遺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支付違約金。
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爲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_______母親: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23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
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
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黨支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村委會: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齡委: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父親、母親,以及村兩委________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以及父母今後贍養義務。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房產分割:原有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一處,建房_____________間。兄弟三人各_____間,另外_____間歸父母所有,用於父母的養老。
二、父母所有的___________間房百年後由父母支配。
三、父母的贍養協議
1、口糧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其他費用由兄弟3人共同承擔(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擁有的部分錢物之後不夠部分),3、當父母臥牀不能自理時,兄弟3人輪流照顧,輪到一方照顧時,如果需顧保姆的,費用由顧保姆方自理。四、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父和母、甲、乙、丙各執____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雙方對以上協議均不得反悔。未盡事宜兄弟三人協商解決。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親: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親: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兒子: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兒子: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兒子: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村委會: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性別(男)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女)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爲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爲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爲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爲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係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贍養協議(二) 篇26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_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贍養協議書範本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寫明交付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交付,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分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贍養協議(二) 篇27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因年事已高,爲了家庭和睦,公平處理我所擁有的財產,特立下此遺囑。
一、財產數量:位於_________________房屋本人所佔份額(整個房屋的5/8)以及(其它財產)
二、分配方案:上述財產在我去世後由女兒_____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共同繼承,三人份額相同。但上述繼承人必須按照本遺囑第三條項下的規定完整履行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未履行義務者取消對上述遺產的繼承資格。
三、遺囑所附義務:
1、兒子_______________應當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償還所欠其大姐夫王澤禮的工程款20萬元。
2、立遺囑人老伴_______________現葬於,上述三人應當細心維護照看,未經三人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遷移更改。
上述兩項義務,義務人應當切實履行,未履行遵守者,不享有對立遺囑人第一條所列遺產的繼承權利。
此遺囑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於_________________地有立遺囑人親自書寫,一式四份,由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簽字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手印)
贍養協議(二) 篇28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男,75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國小文化,農民。
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系下列子女之父親。
_____________,女,70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國小文化,農民。系_____________之妻。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男,50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長子。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男,45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次子。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女,41歲,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女兒。住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爲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後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後四間爲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爲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爲憑。
一、位於_____________村東與_____________爲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_____________)以及院落使用權歸_____________所有。
二、位於村東與_____________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_____________)歸_____________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_____________夫妻居住至壽終爲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由_____________在個人存款中支出_____________萬元給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不分房屋,在_____________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_____________萬元給_____________。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於贍養,分家後,兩個兒子分擔_____________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_____________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_____________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父母與子女各執一份,全體立約人簽名生效。經律師見證報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
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手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見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在分家析產時,應注意這樣幾點:_______________
(一)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於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於分割範疇的。
(二)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儘可能有利於生產,有利於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於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係到家庭成員今後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於有分家後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這就是一份弟兄分家及贍養協議了。
贍養協議(二) 篇29
甲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
丁方爲甲乙丙三方的母親,現三方子女對其母親的贍養問題,經幾方協商一致,就贍養義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三方作爲子女履行對丁方母親贍養義務,履行贍養義務,並平均承擔贍養費用,贍養費用包括醫療、護理、生活費用。
二、若子女一方願意贍養丁方,隨同丁方生活,其餘兩方現承諾放棄繼承丁方名下的所有財產,丁方百年後不參與遺產的分割。
三、子女三方需對丁方盡到探視義務,履行子女責任。
四、四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五、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六、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