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函(精選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W

保證函 篇1

(受益人):

保證函(精選7篇)

(委託人)系我行客戶,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該單位已同________________(外商)簽訂引進________(設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金額________(外匯),並已向貴行申請開立信用證,我行已接受該單位委託,願對該單位向貴行支付上述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提供擔保。當貴行對外付匯後,該單位不能支付等值的人民幣時,我行保證按期代爲支付。

附本保函固定條款中規定的終止保函效力的條件外,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擔保銀行也可撤銷本保函:________

省級分行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證函 篇2

致:X有限公司(受益人)

201 年____月____日

保函編號:

考慮到

(ⅰ)貴方已於________(日期)與______公司(承包人)簽定合同編號爲________的合同(下稱合同),

(ⅱ)根據______(申請人)的要求,註冊地址位於________(銀行地址)的________(銀行名稱)茲根據以下條款向貴方提供最大金額爲________(合同總價格的_%)(“擔保金額”)的保函,作爲承包人完全、有效地履行其合同項下義務的保證:

如收到貴方書面通知,指明根據貴方判斷,承包人未能遵守或履行合同中其應當遵守或履行的任何條款、保證、條件或規定,因而要求我行賠償損失,則我行在不考慮承包人可能提出的任何異議的情況下,於7日內按照貴方的指示一次性或分次向貴方支付貴方在該通知中要求支付的不超過(與任何以前支付的金額相加)____擔保金額的款項。

本保函自開具並簽署之日起生效,於

(a)________(到期日期),或

(b)本保函款項已經支付完畢之日,

較早者到期。

本保函不適用於我行在上述日期之後收到的任何書面通知,並在該日期之後,本保函將完全失效。如本保函到期,則貴方應將本保函歸還我行注消,但即使貴方未按照本條規定將本保函歸還我行,我行亦不再根據本保函規定承擔任何義務。

我行根據本保函應付的任何款項應以貴方書面索賠通知的貨幣立即免費支付,並不得扣除任何部門現在或將來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稅款、費用。

我行根據本保函承擔的義務屬於持續性質的、直接的、第一位的、不可撤銷的和無條件的義務,且我行在承擔該義務前不得要求貴方先通知承包人或者先向承包人主張權利,該義務也不得因合同約定以外或受益人同意以外的事情而受到不利影響。

經我行同意,本保函可以轉讓。

我行進而同意 ,合同條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 增補或其他修改均不能解除我行在本保函項下的任何責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補和修改無需通知我行。貴方對承包人的通融、忍讓可使銀行免責的,在此均不能免除我行的任何責任。

對於根據本保函發出的任何通知,當其向本保函規定的我行地址或我行至少提前5個營業日通知貴方的其它地址交付之時(採取上門當面交付方式時),或預付郵資的掛號或記錄郵件發出之時(採用信件方式時),該通知應視爲已正式交付。

經我行同意,本保函可以延期。

本保函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於本保函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任何事項,人民法院均享有排他管轄權,我行茲不可撤銷地接受人民法院的管轄。

我行已於首頁所載日期將本保函作爲契約予以簽署並交付。

保函出具人(銀行):

根據該公司授權,本保函由以下人員簽署:

授權代表:(插入簽字人姓名)

保證函 篇3

致: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根據本公司與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事務所”)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事務所受本公司委託爲本公司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見並出具有關法律意見書。根據事務所的要求,在事務所進行法律調查過程中,本公司向事務所提供了一系列公司文件、政府批文和其他資料,並對事務所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口頭說明。

本公司特此向事務所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上述書面文件及口頭說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不正確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爲真實的,有關副本文件或複印件與正本或原件一致。如果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事務所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函 篇4

借條

借款人:

身份證號:

手機(可接收短信):

聯繫地址:

借款人向(身份證號:)(即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下稱“借款金額”),並承諾如下事項:

1、 借款用途:家庭生活支出。

2、 借款時間:12個月。但出借人有權提前要求歸還借款,但應提前至少15天。

3、 月利率爲  %(百分之  )。

4、 乙方到期時一次性償還本金與利息。

5、 出借人指定收款賬戶:

賬號:  

戶名:  

開戶行:  

6、 借款人指定收款賬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7、 借款人逾期仍未還款或未全部還款的,應以逾期清償本金和利息之和作爲本金,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計算逾期違約金,直至乙方實際歸還之日爲止。

8、 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發生爭議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9、 因催收或訴訟產生的律師費、調查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10、         借款人提供的前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方式。

11、         本文件自借款人簽署且收到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人簽字:

保證函

本人(本單位)同意爲爲(借款方)履行對(出借方)借款關係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爲3年。

保證人(簽名或蓋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可作爲司法送達地址):

聯繫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函 篇5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2.借款指定用於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爲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    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人民幣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爲每月的    日, 還本日爲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    元)。還款日爲每月    日。

3.乙方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四、借款的發放

乙方符合甲方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爲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五、乙方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1.本合同項下乙方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2.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如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對於借款人給付的款項到底清償的是哪筆債務也即清償債務的順序,由出借人確定。

六、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3.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爲視爲向乙方主張權利。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3.乙方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爲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爲準。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還款的,乙方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3.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通知與送達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

聯繫人:        。

電話:        。

電子郵箱:        。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

聯繫人:        。

電話:        。

電子郵箱:        。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保證函

下列簽名的擔保人同意爲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人(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收據

本人(本單位)已經收到        提供的借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    元)。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收款人簽字:

保證函 篇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就本公司對貴公司欠款事宜,確認如下:

一、欠款情況:

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合同],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公司對貴公司欠款總金額爲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圓整)。

欠款滯納金按______%/每年計算,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算利息。

二、還款計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歸還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歸還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歸還餘款。

特此確認。

欠款人(蓋章或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函

下列簽名的擔保人同意爲上述欠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提供保證。

保證人(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個人)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函 篇7

根據本文件,茲宣佈,我行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a)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

(b)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後;

(1)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或

(2)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後,即對業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說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並具體說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後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所在單位及地址: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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