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合同(精選2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4W

投標合同 篇1

編號__

投標合同(精選23篇)

資格預審邀請書

敬啓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爲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纔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獲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爲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繫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6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後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 月 日

投標合同 篇2

監理邀請書

我們十分高興地邀請貴公司爲__(工程監理服務的名稱)提交個體的服務建議書。

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工程名稱)有關費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稱、地點、招標方式、時間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計劃於19__年__用外始。總工期估計___個月。

本工程的主要項目有:項目名稱、主要項目、初步工程量等。

爲了有效獎施監理,業主將聘請合格的、有經驗的顧問/監理公司幫助業主進行本工程施工階級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務內容見第四章附錄A:監理服務範圍。

請在建議書中詳細說明實施本服務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計劃,以及派往現場職員的簡歷、特長等。

若貴公司需要,可察看現場,費用自理,具體問題,可與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聯繫。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服務的有關業務及派件現場的人員應遵守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及法規。

業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請書的45天內拚交建議書,請在接到本邀請書之後,儘快用電報或傳真通知我方,並說明提交建議書的時間和方法。

從建議書收到之日起90天內爲其有效期。

本服務合同將採用人——月合同(總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條件見第二章。

業主將根據建議書的質量、貴公司指派人員的能力和在類似工程上的經驗、經濟建議書的合理性等考慮是否接納建議書,並在建議書有效期內通知貴公司的建議書是否被接納。

我們期待着你們對我們邀請書做出積極的響應。

祝工作順利

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投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採購內容

1.1 貨物名稱: 項目設備採購與安裝

1.2 數量(單位):《設備的供貨範圍》

1.3 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設備的供貨範圍》

1.4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設備的供貨範圍》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 元)。(詳見合同附件)

3.交貨要求

3.1 設備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3.2 交貨地點: 工廠內

3.3 交貨方式:現場交貨,乙方負責送貨上門並安裝調試。

3.4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交納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作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4.2 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的一部分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4.3履約保證金自設備通過初步驗收合格後轉爲質量保證金,保質期滿設備運行良好,乙方服務到位,最終驗收合格的,甲方將退回乙方提交的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無息;如有違約,應扣除相應部分)。

5.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質期壹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 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自設備通過初步驗收合格後轉爲質量保證金。

5.3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應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5.4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5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爲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6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7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8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 我公司在第一個榨季派技術人員駐廠24小時三班倒技術響應和現場服務,春節除外。第二個榨季及以後生產期間1小時電話響應,3-4小時上門服務。

6.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貨款;貨到甲方安裝現場經開箱清點數量及初步外觀檢驗後(獲得甲方出具的項目安裝現場初步檢驗合格報告),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30%的貨款;所有系統設備運抵安裝現場,完成安裝調試及聯動調試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10%的進度款;至此甲方已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70%的貨款。設備投入運行達到60自然日並且系統設備通過初步驗收合格後(獲得甲方安裝調試驗收合格證書),乙方開具合同總金額100%的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合同款至合同總金額的100%。履約保證金轉爲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一年,設備無質量問題,甲方在7天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金。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向採購人提交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甲方按支付程序將款項支付給乙方。

6.3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7.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爲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7.3沒有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由乙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未經允許,甲方不能讓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對乙方提供的設備進行拍照和測繪。

8.技術資料

8.1 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爲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說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爲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纔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爲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爲甲方工廠內。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籤書面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貨物需求一覽表;

(2)產品技術資料表

(3)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採購代理機構存壹份。

甲方

乙方

投標合同 篇4

委託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重慶西恆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資質等級: 甲 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爲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施工圖所示範圍內全部內容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 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爲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 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爲原始資料);

(7)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 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2、支付方法:

(1)招標人代理費:全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約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爲,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委託人兩份,代理人兩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委託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投標合同 篇5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6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

協議書附錄

條款內容         條款號

定義            l

項目名稱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責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計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賠償的限額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務開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時間        31(b)

當地貨幣              __42__ 天

外幣                __56__ 天

對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             每天______%

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32    支付的貨幣

協議書中貨幣的匯率         _______

協議書的語言       36

主導語言              漢語/英語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

業務總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業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監理工程師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規則              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__事務的。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鑑於_________(投標人名稱)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根據本文件,茲宣佈,我行__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名稱(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1)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後;

(2)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銀行名稱:_________(蓋章)

證人:_________(簽字)

證人所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投標合同 篇9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爲(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爲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爲一方,承包人爲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爲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

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 日

投標合同 篇10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文件範本

編號__

資格預審邀請書

敬啓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爲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纔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獲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爲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繫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6.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後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投標合同 篇11

日 期:____________

招標號:__________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 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 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 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後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 所有投標書必須於_____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爲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 開標儀式定於_____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業主: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12

牽頭人:

成員一:

成員二: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願組成 (聯合體名稱)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和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成員單位名稱)爲 (聯合體名稱)牽頭人。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標段施工招標項目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並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履行合同,並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注:本協議書由委託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書。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成員一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標合同 篇13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下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章):_________        承包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合同 篇14

投標書(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爲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於19__年__月__日。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15

交通局:

我公司在仔細閱讀本次招標文件的同時,認真編制本投標文件,根據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要求,我公司在此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公司資質、信譽承諾:我公司爲獨立法人資格,是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主項資質爲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企業,信用等級爲級(附網載信譽評定表),沒有不良行爲發生(後附企業不良行爲信用檔案網載資料),信譽良好,沒有處於投標禁入期內。

2、項目經理及其他主要人員承諾:擬派往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及其他主要人員在參加本項目投標時沒有在其他未完工項目擔任職務,中標後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及主要人員職務;實行項目經理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中標後提供項目經理及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才能簽訂合同,至合同標的的主體工程完工後才能退還。

3、項目建設資金撥付承諾:項目業主的建設資金只能撥付中標人的項目實施地銀行開設、留有投標文件承諾的項目經理印鑑的企業法人賬戶。

4、不存在第312項任何一種情形之一承諾:本公司本次投標不存在串通投標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爲,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有效,並按評標委員會要求進行澄清、說明和補正。

5、投標內容承諾:響應本次招標範圍施工爲劍閣縣喻馬路碗泉至馬鳴界;劍閣縣縣道喻馬路廣坪至開封,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全部內容。

6、工期及工程質量承諾: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在90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工程,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7、投標有效期及投標保證金承諾: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投標保證金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8、權利義務承諾:響應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規定。

9、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承諾:響應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範圍及數量以及“說明”中對投標人的要求。

10、技術標準和要求承諾:響應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進行編寫及施工。

11、單價遺漏承諾:響應招標文件規定,如工程量報價清單的某項未填寫報價,我公司視同已包含在其它項目單價中。

12、付款條件承諾:按招標文件響應專用條款的付款條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投標合同 篇16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動員預付款銀行保證書)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動員預付款銀行保證書)

動員預付款銀行保證書

致:_____

先生們:

根據上述合同中合同條件第60.6款的規定,_____(以下稱‘承包人)應向業

主支付一筆金額爲____大寫爲_______的銀行保證金作爲其按合同條款履約

的擔保。

我方___(銀行或金融機構)受承包人的委託不僅作爲保人而且作爲主要的負責

人,無條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業主提出因承包人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規定的義條,

而要求收回動員預付款的要求後,向業主____(業主名稱)支付數額不超過___

(保證金額)的擔保金,並按上述合同價款向業主擔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時權力,

也不管業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業主享有從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動員預付

款的權力。

我方還同意,任何業主與承包人之間可能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對規範或其他合同文件

進行變動補充,卻絲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擔保書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有關上述變動、

補充和修改無須通知我方。

本保證書從動員預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樣數量的全部款額爲止。

你忠實的

簽章:____

銀行人金融機構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17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爲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後,我方願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爲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

爲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爲,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

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爲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爲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爲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

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

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

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牀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

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

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

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爲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爲。

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衛生行政部門。

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

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

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覈實。

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

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2)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1)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

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爲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

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2)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1)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

投標人無違約行爲,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2)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

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3)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爲。

(4)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5)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

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1)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2)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爲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3)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

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爲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

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

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

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5)伴隨服務:

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爲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6)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19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1)中標函。

(3)合同條件。

(4)規範。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投標合同 篇20

履約銀行保證書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爲(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爲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爲一方,承包人爲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爲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 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投標合同 篇21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爲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投標合同 篇22

履約銀行保證書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爲(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爲(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爲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爲一方,承包人爲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爲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    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投標合同 篇23

第一部分 定義及解釋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 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費用,並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 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 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其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令,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同爲出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 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 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 轉讓和分包

3.1 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收費,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 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監理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四套複製件,承包人需要更多複製件的,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範及其他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 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 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 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 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 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 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 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 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 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 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在根據62.1款發出保修證書以後,不應再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並在發出上述證書後的14天內應將履約如保退還給承包人。

10.3 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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