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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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 篇1

借記卡申領人(以下簡稱“甲方”或“持卡人”)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達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領及使用借記卡簽訂如下協議。

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精選4篇)

一、甲方知悉並同意遵守《廣西北部灣銀行借記卡章程》(包括此後不時所作的修改),履行本協議。

二、申領

1、凡中國境內的自然人(包括境內的外籍人士、港澳臺居民)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乙方申領借記卡。即(1)居住在中國境內16歲(含)以上的中國公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居住在境內或境外的中國籍華僑,可出具中國護照。(2)居住在中國境內16週歲以下的中國公民,申領借記卡時應由監護人代理開立,申請時應出具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借記卡使用人的戶口簿。(3)軍人、武裝警察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出具軍人或者武裝警察身份證件。(4)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中國臺灣居民應出具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5)外國公民申領時應出具護照。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乙方應對甲方相關個人資料保密,但在乙方內部使用、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 甲方代理申領借記卡時,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合法的授權委託書等,乙方有權覈實代理行爲是否本人意願。若覈實確切爲非本人意願的,或對於留存的被代理人聯繫電話無效、空號、無法接通非本人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理開卡。對於甲方作爲同一代理人在我行代理開卡超過3張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理開卡。代理申領的借記卡,需被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證件激活後方可正常使用,否則只收不付(16歲以下由監護人代辦的借記卡除外)。

4、乙方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予以髮卡。甲方領取借記卡後,應立即在卡背面簽名條上簽名,並在交易時使用此簽名。否則,該借記卡交易單據上的任何簽名視同甲方本人所籤。

5、乙方借記卡按持卡年度對月對日(自辦卡月起每滿12個月爲一個持卡年度)收取卡年費,具體收費標準以乙方公佈的收費表爲準。收取方式爲向持卡人直接從持卡人賬戶內扣收,賬戶餘額不足的,乙方可在任何時候補充扣收。

6、乙方借記卡內主賬戶分爲I類、II類及III類,各類賬戶的開戶數量、餘額、交易金額等限制以監管部門最新文件爲準。

三、使用

1、乙方可通過營業網點、郵寄、網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用卡須知等相關資料,以方便甲方正確使用借記卡。

2、甲方保證將借記卡用於合法用途,保證自己利用借記卡從事的各種交易爲法律所允許。

3、借記卡開卡後,默認開通卡內本幣活期和定期儲蓄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和自助存取款功能。甲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營業網點通過簽約開通自助轉賬、電子銀行等功能,並應遵守乙方相關業務規定。對於借記IC卡,卡內帶有電子現金賬戶,電子現金賬戶在開戶時自動激活。

4、借記卡境內、境外(含港澳地區,下同)通過中國銀聯網絡進行的交易,其活期賬戶爲借記卡主賬戶。

5、甲方在境內ATM上使用借記卡取款時,每卡每日取款次數不得超過8筆,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2萬元(含)人民幣;甲方在自助設備上存入現金,以乙方核點後確認的金額作爲入賬金額。

6、甲方可在開卡時同時申請開通ATM自助轉賬功能,並在監管部門規定限額內設定自助轉賬限額,也可在開卡後另行書面申請開通、關閉ATM自助轉賬功能或設定自助轉賬交易限額。甲方在境內自助設備(ATM/CDM等)上每日每卡累計轉賬限額5萬元。

7、甲方在境外通過中國銀聯網絡進行的交易每卡每日累計取現金額不能超過等值人民幣1萬元(含),每卡每年累計取現金額不能超過等值人民幣10萬元(含)。

8、持卡人在標有“銀聯”標識的ATM機上跨行轉賬或取款有可能會收取手續費,具體收費標準以廣西北部灣銀行網站或營業網點最新公告的相關費用價格表爲準。手續費在持卡人賬戶中直接扣取。

9、借記IC卡電子現金指在借記IC卡芯片內的一個獨立於卡內活期主賬戶、用於小額快速支付的賬戶。電子現金賬戶資金可在標註有銀聯閃付(Quick Pass)標識的所有機具上通過非接觸方式實現小額快速支付。在使用非接觸方式進行交易時,默認使用借記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借記IC卡在使用接觸式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可在POS機上選擇使用借記IC卡主賬戶或借記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

10、借記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僅支持人民幣結算。電子現金賬戶不記名、不計息、不掛失,餘額上限爲1000元(含)人民幣。

11、電子現金賬戶默認卡內活期賬戶爲其主賬戶,甲方可通過轉賬方式在乙方網點或ATM等自助設備將借記IC卡卡內主賬戶資金圈存至電子現金賬戶。

12、甲方借記IC卡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只可用於小額脫機交易,在交易時不需要提供密碼。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交易不可以撤銷。

13、借記IC卡電子現金賬戶發生的資金返還退入借記IC卡主賬戶。

14、借記IC卡的電子現金賬戶餘額應以電子現金芯片餘額爲準。

15、甲方負有自行保管借記卡密碼的義務,凡使用借記卡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凡使用廣西北部灣銀行借記卡卡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甲方的姓名、申領借記卡所使用的證件及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固定電話、通信地址(統稱“校驗信息”)之部分或全部要素進行借記卡關聯及/或任何借記卡業務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視同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16、借記IC卡到期或損壞需要換卡時,若借記IC卡芯片未損壞,甲方交回卡片換領新卡,電子現金賬戶資金轉入主賬戶;若借記IC卡芯片已損壞,甲方交回卡片換領新卡,其原卡片電子現金賬戶資金30天后轉入主賬戶中,在此期間已換領的新卡片不允許銷戶。

17、如果借記IC卡電子現金交易次數超過了監管機構設定的電子現金連續交易次數上限,交易應轉爲聯機交易。

18、甲方有權向乙方申請增加或註銷其借記卡的附屬卡。借記卡賬戶內資金(包括附屬卡持卡人存入的資金)歸屬主卡持卡人所有。主卡持卡人應承擔其借記卡項下(包括主卡和附屬卡)發生的全部債務(不論該債務是否已計入借記卡賬戶)責任。附屬卡持卡人應對此債務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不論借記卡是否凍結或終止使用,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持續存在。通知主卡持卡人或附屬卡持卡人視同已通知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

19、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對甲方所持卡片進行升/降級調整。甲方在達到升級條件後,應退回原卡片、辦理換卡手續並簽字確認。升級後,原卡片的簽約關係不變,其卡片下所屬賬戶及關聯賬戶將一併平移轉入新卡片中。需變更籤約關係的,應由甲方簽字確認。升級後的卡片有效期爲自辦理升級換卡手續髮卡月份起三年。甲方在未達到相應等級條件時,乙方有權按照下級客戶享受上級服務的情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20、甲方與第三方(包括商戶及乙方以外受理銀行)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由甲方與第三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會視情況提供必要的幫助,甲方不得以此爲由對乙方劃付交易款項提出異議。

21、乙方在甲方借記卡發生交易後,應對甲方提供對賬查詢的功能。甲方可通過乙方提供的方式瞭解其賬務變動情況。甲方如對境內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應於交易發生後的40天內向乙方提出查詢更正申請;如對境外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應於記賬日後60天內向銀行提出查詢更正申請。

22、甲方使用乙方的ATM等自助設備時,如發生吞卡,應及時與自助設備所屬管理機構取得聯繫,並按乙方指定時間及要求辦理領卡手續。若因通信超時等特殊原因造成銀行卡被吞沒的,持卡人可在支持“吞卡自助取卡”的機具上根據卡號及正確的密碼自助取回。過期未領的,乙方將按有關規定對被吞卡片進行剪卡處理,甲方須到乙方指定營業網點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手續費。在其他銀行的ATM等自助設備發生吞卡的,應及時按照相關銀行的規定辦理手續。

23、甲方因卡片毀損或磁條消磁、借記卡升/降級或到期等原因需要換領新的借記卡的,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換卡手續,並交納相應費用。已簽約乙方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子渠道或已與第三方簽約超級網銀或快捷支付等協議的借記卡,在因卡片毀損、磁條消磁或芯片不可讀等原因造成卡片無法正常使用時,通過上述渠道可以正常使用卡內資金。換卡後借記卡卡號改變,持卡人以原卡號與第三方所簽訂的代扣、支付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代發工資、代扣水費、代扣電費、超級網銀或快捷支付等)將無法自動轉移到新的卡號上,但不影響持卡人原債務責任的承擔。爲不影響賬戶的正常使用,甲方應及時甲方應及時與原簽約的第三方辦理變更手續。

四、密碼

1、借記卡的密碼可以由甲方本人在開卡時直接設置,或由乙方提供隨機生成的初始密碼。初始密碼可以打印在密碼信封內,甲方領卡時如發現密碼信封被拆或破損,有權拒領;領取密碼信封后,甲方應妥善保管,在使用前需先到網點修改密碼激活卡片;乙方不承擔密碼信封遺失、密碼泄露等所導致的甲方損失。

2、借記IC卡電子現金賬戶開通後,甲方即負有妥善保管賬戶、確保不被他人盜用的責任。借記IC卡的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交易不校驗密碼、不覈對甲方簽名,凡使用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甲方應承擔因相關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於丟失或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損失。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甲方不得拒絕償付交易款項。

3、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密碼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過於簡單的數字組合,並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因密碼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的風險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使用時,一日內在自助渠道連續3次輸入交易密碼不正確或在櫃檯連續5次輸入交易密碼不正確,卡片將被鎖定(電子現金賬戶除外),需要按照要求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解鎖手續後,才能繼續使用。

4、借記卡密碼遺忘時,甲方應按乙方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密碼掛失。密碼掛失後,若甲方找回原密碼,即可申請解除掛失。密碼掛失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相關規定進行密碼重置。

五、卡片掛失

1、甲方應妥善保管所持借記卡卡片,如卡片遺失或被盜,應及時通過致電乙方客戶服務中心96288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徑辦理口頭掛失或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正式掛失。掛失自相關手續辦妥後即時生效,甲方不承擔掛失有效期內該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資金損失,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爲協助甲方防範風險,甲方進行口頭掛失時,乙方覈對相關信息無誤後將暫時對該卡賬戶進行止付。口頭掛失的有效期爲五天,存在多次口頭掛失的,從最後一次有效口頭掛失日起計算。甲方必須在口頭掛失有效期內到乙方指定網點補辦正式掛失手續,否則有效期滿後口頭掛失失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客服中心、網上銀行等渠道受理的掛失視爲口頭掛失。

3、正式掛失時,甲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乙方任意網點辦理;也可由代理人持代理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乙方任意網點代理辦理掛失手續。乙方覈對相關信息無誤後將立即對該卡賬戶進行止付,掛失時間及金額以銀行系統記錄爲準。正式掛失須交納掛失手續費。正式掛失後甲方可根據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掛失補卡或銷卡手續,補卡時須交納補卡工本費。掛失補卡或銷卡手續不得代理。

4、掛失生效後,若甲方申請辦理解除掛失,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卡片及相關憑證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解除掛失手續。乙方覈對相關憑證和證件並驗證借記卡密碼無誤後,爲甲方辦理解除掛失手續;解除掛失的,乙方已收取的掛失手續費不退回。

5、甲方因下列情況之一產生的債務或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掛失生效前發生的交易;

甲方有欺詐或其它不誠實行爲的;

乙方調查情況,遭甲方拒絕的;

遺失或被竊借記卡卡片上無甲方簽名。

6、掛失生效後,其效力不及於借記IC卡電子現金賬戶,乙方不承擔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資金風險。

六、銷戶

甲方對借記卡申請銷戶時,必須將借記卡主卡及所有附屬卡卡片交還乙方,甲方借記卡內的賬戶全部銷戶或移出,並且卡內所有簽約關係已經解除,可立即經乙方確認辦理銷戶手續。借記卡銷戶30天后, 經乙方確認卡內所欠債務全部清償後本協議方可解除。否則,本協議繼續有效。甲方須對銷戶生效之日前所發生的有效交易承擔債務責任。

七、有效期

廣西北部灣銀行借記磁條卡不設有效期,借記IC卡有效期爲10年,以卡片正面印製的截止有效期爲準。卡片過期後其賬戶下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有效,甲方應及時到我行營業網點辦理換卡手續。

八、其他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乙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或電子銀行等渠道公佈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甲方使用借記卡辦理業務涉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時應一併遵守。

2、借記卡賬戶內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存款利率和計息辦法及乙方關於個人存款的相關規定計付利息。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規定統一的儲蓄存款利率與計息方式或允許商業銀行在一定範圍內自主確定的,以乙方統一公佈實行的儲蓄存款利率與計息方式爲準。電子現金賬戶不計付利息。

3、借記卡及配套USBKEY,手機銀行卡等安全認證工具只能甲方本人使用,不得出售、出租、轉讓、轉借。甲方因卡片或配套安全認證工具保管不善、轉讓、轉借他人使用或因自身使用不當而造成的資金損失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本人承擔。

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證件應當真實、合法,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職業、服務處所、通訊方式(地址及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發生變動,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如未按規定辦理,由此產生的風險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申請資料當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和方式爲甲乙雙方所同意,甲方確認前述地址爲乙方任何書面通知、法院訴訟文書、律師函等文件的送達地址,乙方按照前述地址交寄相關文件之日視爲已送達。甲方通訊地址或方式如有變動,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未告知導致相關文件被退回的,視爲文件已送達。

4、因不可抗力或供電、通訊中斷等客觀原因導致借記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將視情況協助甲方解決或提供必要的幫助,但不承擔相關責任。對於在交易過程中,因暫時的網絡通訊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錯賬現象,乙方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5、借記卡屬於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髮卡給甲方的權利。當發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對甲方卡片或賬戶進行止付或收回甲方借記卡:

(1)發現甲方的借記卡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風險時,乙方有權暫時對該賬戶進行止付。

(2)甲方違反借記卡章程及領用協議,乙方有權取消持卡人用卡資格,對卡片或賬戶進行止付。

(3)經覈實非甲方本人意願開立的借記卡,乙方可對卡片或賬戶進行止付。

(4)對甲方申請網銀、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時,預留非本人實名登記的手機號碼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取消持卡人用卡資格,並對卡片或賬戶進行止付,待甲方更新本人實名登記的手機號碼後再恢復使用。

(5)發現甲方在用卡過程中有不遵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章程及本協議規定或其他違規、違法行爲的,乙方有權終止其用卡權利,並可授權有關單位收回其借記卡。

(6)甲方主動提出申請要求對其名下非本人意願辦理的借記卡進行處理的,在覈實後乙方有權對相關卡片進行銷戶處理,並將資金轉入乙方專用賬戶進行管理。

6、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協助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對甲方的借記卡賬戶進行查詢、凍結和扣劃。

7、當發生銀聯查錯或異議處理的,甲方需按照銀聯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或墊付交易產生的費用。

8、乙方根據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對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制性條款、諮詢(投訴)的聯繫方式等信息通過本行網點、網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對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通過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佈的收費標準支付各類應承擔的費用,同意乙方採用扣收的方式從甲方賬戶中收取相關費用。但因賬戶餘額不足等原因導致乙方扣收不成功的,甲方仍應繼續承擔支付費用的義務。乙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或標準、《廣西北部灣銀行借記卡章程》等內容進行調整,正式對外公告一定時期後執行,無需另行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乙方借記卡及相關服務,如果甲方未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視爲同意相關調整,變更後的內容對甲方產生法律約束力,若甲方不執行變更後的內容,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服務。乙方的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及標準等內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爲準。

9、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在使用借記卡時,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且乙方有權認爲此行爲已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在進行卡片申領、掛失、換卡等特殊業務時,應由其監護人代辦。此類甲方的用卡行爲及交易責任由甲方及其監護人承擔。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人民銀行及銀行業監督機關的有關規章、政策規定及金融業的行業慣例辦理。甲乙雙方就本協議以及《廣西北部灣銀行借記卡章程》等協議的簽訂、效力、履行、解除、違約責任等事宜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本協議經甲方在《廣西北部灣銀行個人開戶與電子銀行簽約服務申請書》上簽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請併發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 篇2

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申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使用_________卡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乙方自覺遵守並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人民幣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約。乙方自願支付併爲其持卡人承擔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種費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單位及持卡人的有關資料,同意甲方視情況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瞭解乙方有關資金、財產和其他方面的情況。甲方應爲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單位資金作質押時,應在甲方開立定期保證金存款賬戶,其存期須與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未經甲方同意其保證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滿45天內,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辦理更換新卡時其保證金存款須相應延期或辦理轉期手續。當乙方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透支金額超過其保證金存款的_________%時,甲方有權隨時將其保證金存款一次轉入乙方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以歸還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領取_________卡時,應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簽名欄內簽上與本人身份證件相同的姓名。否則,因此而造成的風險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國航指定的售票網點購買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機票時,可在銷售價基礎上享受國內航線_________%、國際航線及國航國際聯程航線_________%的優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國航班機時,不論乘坐次數,均可享受保額爲_________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

七、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書面申請,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甲方亦可根據乙方保證人的書面申請,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乙方應將停止使用的_________卡及時交還甲方,其未了結的債務仍由乙方(或保證人)負責。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須履行本合約。

八、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所發生的各種收付款項,由甲方記入乙方的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該賬戶存款不足發生透支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透支額計收利息,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承擔償還責任。

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透支限額和還款期限。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涉嫌惡意透支,甲方有權停止使用和收回乙方的_________卡,並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凡利用_________卡進行犯罪活動的,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乙方持卡人因轉借、轉讓_________卡,租借其賬戶或違反長城卡章程及單位卡使用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發生的交易糾紛,應由乙方與特約商戶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爲理由拒絕償還使用_________卡而發生的債務。

十二、甲方在乙方_________卡發生交易後,定期向乙方提供對賬單,乙方對對賬單內容有疑問時,應在制單日後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查詢,否則即視爲對賬單正確無誤。

十三、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卡及其附屬卡有效期滿,如乙方不再換新卡,應在_________卡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繼續用卡,併爲乙方重製新卡,同時從乙方賬戶中收取新換卡的年費。

十四、乙方持卡人_________卡遺失或被盜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辦理書面掛失(或按銀行規定辦理電話掛失)手續,並交付掛失手續費。如掛失卡發生風險造成損失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未辦妥掛失手續前所發生的交易;

(二)在辦妥掛失手續後當日和次日所發生的交易;

(三)乙方持卡人本人或夥同他人有欺詐行爲的;

(四)有其他不誠實行爲的;

(五)甲方調查情況,遭乙方拒絕的。

十五、甲方的人民幣長城信用卡章程一經修改公佈,不論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後的長城卡章程即爲有效,並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六、本合約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約上和在長城_________卡申請表上申請人簽字欄內簽署,並在乙方領取_________卡後立即生效。乙方在領用_________卡後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約時,必須將_________卡交還甲方45天后,待全部清償使用_________卡的一切債務後,乙方的備用金和保證金方可清戶,本合約亦即解除,否則,本合約繼續有效。

十七、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 篇3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申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使用_________卡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乙方與附屬卡持卡人承認人民幣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約。乙方自願支付併爲附屬卡持卡人承擔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種費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人及其附屬卡持卡人的有關資料,同意甲方視情況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瞭解乙方有關資金、財產和其他方面的情況。甲方應爲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個人資金作質押時,應在甲方開立定期保證金存款賬戶,其存期須與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未經甲方同意其保證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滿45天內,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辦理更換新卡時其保證金存款須相應延期或辦理轉期手續。當乙方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透支金額超過其保證金存款的_________%時,甲方有權隨時將其保證金存款一次轉入乙方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以歸還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取_________卡時,應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簽名欄內簽上與本人身份證件相同的姓名。否則,因此而造成的風險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國航指定的售票網點購買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機票時,可在銷售價基礎上享受國內航線2%、國際航線及國航國際聯程航線5%的優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國航班機時,不論乘坐次數,均可享受保額爲_________萬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

七、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書面申請增加附屬卡持卡人(附屬卡最多兩張)或停止附屬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甲方亦可根據乙方保證人的書面申請,停止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乙方應將停止使用的_________卡及時交還甲方,其未了結的債務仍由乙方(或保證人)負責。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須履行本合約。

八、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所發生的各種收付款項,由甲方記入乙方的_________卡備用金賬戶,該賬戶存款不足發生透支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透支額計收利息,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承擔償還責任。

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透支限額和還款期限。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涉嫌惡意透支,甲方有權停止使用和收回乙方的_________卡,並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凡利用_________卡進行犯罪活動的,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因轉借、轉讓_________卡,泄露_________卡密碼,租借其賬戶或違反長城卡章程及個人卡使用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發生的交易糾紛,應由乙方與特約商戶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爲理由拒絕償還使用_________卡而發生的債務。

十二、甲方在乙方_________卡發生交易後,定期向乙方提供對賬單,乙方對對賬單內容有疑問時,應在制單日後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查詢,否則即視爲對賬單正確無誤。

十三、_________卡可以具有自動提款的功能。_________卡在自動提款機上的所有交易,不論是否獲得乙方的授權,乙方均須對所有後果負責。乙方通過甲方自動提款機存入現金,須以甲方核點後入賬金額爲準,乙方必須完全認可甲方的核點過程。

十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卡及其附屬卡有效期滿,如乙方不再換新卡,應在_________卡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繼續用卡,併爲乙方重製新卡,同時從乙方賬戶中收取新換卡的年費。

十五、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的_________卡遺失或被盜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辦理書面掛失(或按銀行規定辦理電話掛失)手續,並交付掛失手續費。如掛失卡發生風險造成損失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未辦妥掛失手續前所發生的交易;

(二)在辦妥掛失手續後當日和次日所發生的交易;

(三)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本人或夥同他人有欺詐行爲的;

(四)有其他不誠實行爲的;

(五)甲方調查情況,遭乙方拒絕的。

十六、甲方的人民幣長城信用卡章程一經修改公佈,不論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後的長城卡章程即爲有效,並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七、本合約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約上和在長城_________卡申請表上申請人簽字欄內簽署,並在乙方領取_________卡後立即生效。乙方在領用_________卡後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約時,必須將_________卡交還甲方45天后,待全部清償使用_________卡的一切債務後,乙方的備用金和保證金方可清戶,本合約亦即解除,否則本合約繼續有效。

十八、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西銀行借記卡領用協議 篇4

交通銀行 分行 支行(所)(以下簡稱“甲方”)與太平洋個人借記卡(以下簡稱“太平洋卡”)主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 和附屬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丙方”),在知悉並願意共同遵守《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前提下,就太平洋卡的申領、使用、銷戶和收回等事宜達成本合約。

乙方和丙方在太平洋卡申請表上簽名即視爲乙方和丙方已知悉、理解並同意共同遵守《章程》及本合約的條款。

第一條 信息披露和保密

(一)乙方和丙方應按甲方規定,準確、完整、真實地填寫申請表和提交相關信息。

(二)乙方和丙方在申請表中填寫的資料如有變更,如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住址、職業、收入等,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除非甲方確實收到了該等更改通知,否則原有的資料將一直有效。因乙方或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收到更改通知的,對於由此引起的任何延誤或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對於在本合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取的乙方和丙方的未公開信息和資料,甲方對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並應依法承擔保密責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和資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披露的;

3.甲方爲履行本合約義務及行使本合約權利需向甲方的外部專業顧問披露和允許甲方的外部專業顧問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的;

4.乙方和丙方另行明確同意或授權甲方進行披露的。

第二條 太平洋卡的申請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批准乙方的領卡申請。

第三條 應付款項

(一)太平洋卡IC卡賬戶包括備用金賬戶和電子現金賬戶,太平洋磁條卡賬戶無電子現金賬戶。乙方和丙方共用同一個備用金賬戶,但乙方和丙方的電子現金賬戶各自獨立,無關聯關係。

(二)太平洋卡電子現金賬戶餘額上限爲1000元(含),不計付利息、不記名、不掛失、不止付、不得取現(銷卡銷戶時除外)、不設密碼、消費時無需簽字。

(三)除《章程》規定的費用外,應付款項還包括乙方和丙方使用太平洋卡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存取現金或轉賬手續費等,具體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甲方公佈的屆時有效的《交通銀行服務收費名錄》執行。

(四)乙方和丙方使用太平洋卡備用金賬戶後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均記入乙方賬戶,乙方和丙方使用太平洋卡電子現金賬戶後所產生的各項費用記入乙方和丙方各自的電子現金賬戶。

(五)乙方和丙方授權甲方扣收太平洋卡賬戶內的資金以償還乙方和丙方的應付款項。

第四條 交易方式及交易憑證

(一)太平洋卡備用金賬戶設有密碼,密碼包括交易密碼和查詢密碼(下同)。乙方和丙方應妥善保管太平洋卡、密碼和預留手機號碼,因卡片、手機號碼對應的SIM卡、UIM卡以及用戶識別碼遺失、被第三方複製、盜取或密碼泄露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擔,但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二)凡在電子渠道(包括但不限於ATM、CDM、CRS、ITM、自助通、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下同)或POS 上當日連續3 次輸錯交易密碼(上述各渠道的交易密碼輸錯次數分別統計),或在甲方營業網點櫃面當日連續5 次輸錯交易密碼,太平洋卡將被鎖,不能在電子渠道和POS 上辦理任何使用交易密碼的交易,乙方或丙方需持太平洋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營業網點櫃面辦理太平洋卡解鎖交易。

(三)凡使用乙方或丙方的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同乙方或丙方本人所爲。依據密碼等電子數據信息辦理的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交易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證明。凡不需要使用密碼的交易,則記載有乙方或丙方簽名的交易憑證,或依據不同的安全要素組合辦理的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交易記錄爲該項交易的有效證明。

(四)乙方和丙方領取太平洋卡時,應立即在太平洋卡背面的簽名欄內簽上與申請表上相同的姓名, 並在用卡時使用此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和丙方在消費、存取現金和轉賬時,須遵守甲方、中國銀聯、收單銀行及有關受理機構的相關規定。

(六)在甲方或甲方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櫃面辦理存現、取現、轉賬、查詢交易時,乙方或丙方如無法前往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爲辦理。代理辦理取現、轉賬或超過甲方規定金額的存現交易,委託代理人須同時出示其本人以及乙方或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凡使用乙方或丙方的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同委託代理人取得了乙方或丙方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乙方或丙方應依法承擔因委託代理而產生的損失。

(七)如任何非乙方或丙方應得款項錯誤存入乙方賬戶,經甲方查實確認的,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從乙方賬戶扣轉該筆款項。

(八)如果乙方和丙方對交易有異議,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查詢,在查詢過程中乙方和丙方如委託甲方索取有關交易單據證明的,還須支付相應的手續費。乙方和丙方如在該筆交易的甲方記賬日起150 天內未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和丙方認可該筆交易。

(九)乙方可以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或適用的交通銀行電子渠道,按甲方規定自行設定或修改太平洋卡在境內外自助銀行(包括ATM、CRS、ITM,下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乙方自設取現限額”),但乙方自設取現限額不應高於銀行規定的每卡在境內外自動櫃員機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銀行規定取現限額”),如乙方沒有自行設定取現限額或乙方自設取現限額高於銀行規定取現限額,則視同乙方和丙方默認適用銀行規定取現限額。

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章程第八條所稱“規定限額”是指銀行規定取現限額或乙方自設取現限額(如有)。銀行規定的或乙方自行設定的每卡在境內自助銀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指每日有卡取款和無卡取款合計最高金額。

(十)消費限額按使用地區不同分爲特定地區消費限額和非特定地區消費限額。特定地區消費限額是甲方針對太平洋卡消費風險較高的特定地區實行的強制性消費限額(以下簡稱“銀行規定的統一限額”)。甲方有權自行確定並調整特定地區及特定地區消費限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規定的強制性規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提前通過交通銀行門戶網站、網上銀行進行公告。乙方或丙方不同意公告內容的,有權在公告執行前依本合約約定辦理銷卡/銷戶手續。乙方或丙方在公告執行後繼續持有太平洋卡或通過太平洋卡辦理業務的,視同接受公告內容。

乙方可以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或適用的交通銀行電子銀行渠道,按甲方規定自行設定或修改太平洋卡消費限額,包括特定地區單筆消費金額和每日累計消費限額與非特定地區單筆消費金額和每日累計金額(“乙方自設消費限額”)。

如乙方未自設消費限額,在特定地區消費時以銀行規定的統一限額爲準,在非特定地區消費以太平洋卡賬戶餘額爲限,但無消費限額限制;如乙方已自設消費限額,在特定地區和非特定地區消費均以乙方自設消費限額爲準。

乙方也可通過甲方95559 客服熱線申請臨時調整消費限額,人工座席在覈實乙方身份後,直接爲乙方辦理臨時消費限額調整,系統登記後實時生效。申請臨時調整的消費限額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一週。若乙方不明確有效期,有效期自動設置爲一週時間,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再行申請臨時調整,有效期結束後,額度自動恢復爲原有額度。

(十一)太平洋卡電子現金賬戶具有圈存、消費和查詢等功能。

1.電子現金賬戶的圈存功能包括指定賬戶圈存、非指定賬戶圈存和現金圈存。指定賬戶圈存指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自助銀行等終端將本太平洋卡備用金賬戶中的資金劃入電子現金賬戶;非指定賬戶圈存指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自助銀行(包括且不限於ATM、CRS、ITM等)、自助通等終端將其他任一太平洋卡備用金賬戶中的資金劃入電子現金賬戶;現金圈存指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或自助銀行等終端,將現金存入電子現金賬戶。

2.乙方和丙方使用電子現金進行消費時無需提交密碼,無需在交易憑證上簽名確認。若消費金額大於電子現金的餘額或收單銀行因風險控制目的而在其布放的POS上進行相關設置的原因,該筆交易款項將從備用金賬戶中全額扣除,乙方或丙方應輸入交易密碼,並在相關交易憑證上簽名。

3.乙方和丙方可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自助銀行等終端查詢電子現金賬戶餘額信息和最近10筆交易明細記錄。交易明細記錄包括圈存交易和接觸式消費交易,非接觸式消費交易不提供交易明細查詢。

第五條 密碼重置及太平洋卡掛失

(一)乙方或丙方遺忘太平洋卡密碼的,應由本人憑太平洋卡和申請太平洋卡時的有效身份證件向甲方書面提出密碼重置申請。

(二)乙方或丙方遺失太平洋卡,應及時辦理書面或電話、ITM、自助通等非書面方式的掛失,掛失自掛失手續完成時立即生效。

(三)乙方或丙方遺忘密碼或遺失太平洋卡的,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依法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密碼重置前使用密碼進行的各項交易;

2.掛失手續辦理完成前發生的太平洋卡下的所有交易;

3.乙方或丙方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爲;

4.乙方或丙方未在太平洋卡背面簽名而被他人冒用的;

5.乙方或丙方未保管好其有效的身份證件或因密碼泄露而被他人冒用的;

6.甲方調查相關情況,遭乙方或丙方拒絕的。

第六條 太平洋卡換卡

太平洋卡有效期滿、卡片損壞,乙方和丙方可到甲方營業網點櫃面申請辦理換卡。如太平洋卡芯片可讀,則在換卡的同時,甲方將原太平洋卡電子現金賬戶中的餘額轉至新卡的備用金賬戶;如太平洋卡芯片損壞不可讀,則甲方將於甲方規定的日期內,自動將原太平洋卡電子現金賬戶中的餘額轉至新卡的備用金賬戶。

第七條 太平洋卡有效期限

太平洋磁條卡長期有效,太平洋IC卡的有效期限以卡面上記載的日期爲準。卡片有效期滿,乙方須到甲方營業網點櫃面辦理換卡和激活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八條 其他使用條款

(一)如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太平洋卡的使用或取消乙方和丙方的用卡資格,並授權所屬機構和特約商戶收回太平洋卡,同時乙方或丙方應依法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

1.乙方或丙方向他人出租、轉賣、出借太平洋卡或賬戶;

2.乙方或丙方利用太平洋卡從事非法活動;

3.乙方或丙方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爲;

4.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或丙方使用的太平洋卡磁道信息泄露;

5.有權機關要求凍結乙方賬戶;

6.乙方或丙方被聯合國、中國、歐盟或美國列入制裁名單的;

7.乙方或丙方違反本合約其他條款。

(二)乙方或丙方不得以和商戶發生糾紛爲由拒絕支付應付款項。因不可抗力及/或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等非銀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或丙方交易失敗而造成的損失,以及乙方或丙方在互聯網上使用太平洋卡所導致的風險和損失,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甲方過錯導致的責任。

第九條 太平洋卡的銷戶條款

(一)乙方或丙方如需中途停止使用太平洋卡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銷戶申請。若丙方提出銷卡,乙方可繼續使用太平洋卡;若乙方提出銷卡銷戶,則丙方須同時銷卡。

(二)如甲方在受理乙方書面銷戶申請時乙方無應付款項或凍結款項且芯片可讀,則甲方當日爲其辦理銷戶手續。如甲方在受理乙方書面銷戶申請時乙方尚有應付款項或凍結款項且芯片可讀,則甲方將於乙方無應付款項或凍結款項後爲其辦理銷戶手續。如甲方在受理乙方或丙方書面銷戶申請時乙方或丙方的芯片損壞不可讀,則甲方將於甲方規定的日期內爲其辦理銷戶手續。在銷戶手續辦理完畢前因使用太平洋卡而發生的所有應付款項仍應由乙方承擔,上述應付款項視爲全部到期並由乙方一次清償。

(三)乙方和丙方太平洋卡賬戶連續2年無任何交易,餘額爲零;且乙方和丙方未使用太平洋卡開通任何業務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基金交易賬戶、太平洋貸記卡自動還款、外匯寶、銀信通、雙利賬戶、自助轉賬、定製轉賬等,甲方有權爲乙方和丙方自動辦理銷戶手續。

(四)本合約自銷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終止。

第十條 個性化照片卡領用條款

(一)乙方和丙方辦理個性化照片卡需向甲方提供個性化照片(包括電子文檔),個性化照片包括個人藝術照、全家福、寵物、風景等各種照片。

(二)乙方和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個性化照片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並對其所提供的照片擁有肖像權、著作權等所有權利或所有授權;因照片的肖像權、著作權等權利而引發的任何紛爭或訴訟,由乙方或丙方自行解決並直接向第三人承擔責任;因該等紛爭或訴訟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名譽損失費等),其損失由乙方或丙方承擔。

(三)凡乙方和丙方提交的照片,包括照片上的裝飾、標語、符號等,涉及以下內容的,均不予受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更換所提供照片:

1.與各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2.與各國政府間或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3.與“紅十字”、“紅新月”的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

4.帶有民族歧視性的文字、圖形;

5.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文字、圖形;

6.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

7.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衆知曉的外國地名;

8.廣告、促銷信息或品牌產品的名稱或商標;

9.名人、音樂家、公衆人物或運動員(申領人擁有肖像權的除外);

10.各類電話號碼;

11.不被承認的各種組織或團體的名稱或標識;

12.侵犯文化或宗教信仰的圖案;

13.奧林匹克標誌圖案;

14.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組織的名稱或標識;

15.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擺放的其它內容;

16.甲方認爲不能受理的照片。

(四)乙方和丙方應在申請太平洋卡、或申請重製、掛失補卡的同時提供照片。乙方和丙方申請重製卡或掛失補卡可提供原照片,也可提供新照片。所提供的照片經甲方審覈後,予以制卡,照片不予退還;如所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乙方或丙方應更換照片再行申領。

第十一條 兒童卡的領用條款

(一)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乙方)只能申領兒童卡,不能申領普通個人借記卡。乙方可爲本人申請兒童卡附屬卡。

(二)兒童卡及其附屬卡需由乙方的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開卡代理人”)代理申領,並提供乙方及開卡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雙方之間的法定監護關係證明文件。如需變更代理人,新代理人需爲乙方的法定監護人,新老代理人可憑兒童卡、三方有效身份證件和法定監護關係證明到甲方任一營業網點櫃面提出申請。

(三)開卡代理人可以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或適用的交通銀行電子銀行渠道,按甲方規定自行設定或修改兒童卡備用金賬戶消費限額,包括單筆消費限額和當日累計消費限額(“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兒童卡電子現金賬戶不設置消費限額。

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同時適用於特定地區和非特定地區(不對特定地區和非特定地區進行單獨設限)。如未設置消費限額,其備用金賬戶上的款項不能用於消費。如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不超過銀行規定的特定地區消費限額,則按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標準執行;如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超過銀行規定的特定地區消費限額,則按銀行規定的特定地區消費限額標準執行。兒童卡在非特定地區消費時,按兒童卡自設消費限額標準執行。

(四)開卡代理人可以通過甲方營業網點櫃面,按甲方規定自行設定或修改兒童卡在境內外自助銀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乙方自設兒童卡取現限額”),但乙方自設兒童卡限額不應高於本合約第四條第九款所述銀行規定取現限額,如開卡代理人沒有自行設定兒童卡取現限額,則兒童卡在境內外自助銀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200元人民幣。

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章程第八條所稱“規定限額”是指銀行規定兒童卡取現限額或乙方自設兒童卡取現限額(如有)。銀行規定的或乙方自行設定的兒童卡在境內自助銀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指每日有卡取款和無卡取款合計最高金額。

(五)兒童卡及其附屬卡的領卡(乙方要求郵寄卡片除外)、換卡、補卡、設置和修改密碼、設定和修改兒童卡在境內外自助銀行上的每日累計取現最高金額、消費限額、各類業務簽約、銷戶等櫃面業務(存款除外)需由開卡代理人辦理,並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

兒童卡及其附屬卡在甲方及甲方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櫃面辦理取現和轉賬交易時,應由開卡代理人或乙方的其他法定監護人辦理,並出示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第十二條 沃德及交銀客戶的領用條款

(一)乙方同意就沃德財富賬戶/交銀理財賬戶服務向甲方支付賬戶管理費。客戶適用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或減免政策等收費內容以甲方公佈的屆時有效的《交通銀行服務收費名錄》的規定爲準。乙方授權甲方從沃德財富卡、交銀理財卡或簽約主卡內扣收相應費用。

(二)乙方同意,甲方按乙方在交行的業務情況確定其所適用的客戶等級並將根據業務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其適用的客戶等級,而不同的客戶等級將適用不同的利率或費率。甲方調整乙方適用的客戶等級的,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規定的強制性規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提前通過電話、短信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同意該等調整的,有權在電話、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知中載明的時間前按本合約辦理銷卡/銷戶手續,否則即視爲乙方接受甲方對其適用客戶等級的調整。

第十三條 商匯卡的領用條款

(一)根據乙方存款等級的不同,乙方可享受結算類交易手續費的費率優惠。上述“存款等級”是指與乙方的日均存款金額相對應的等級。

(二)乙方的日均存款金額從乙方在甲方開立客戶號的日期開始計算。乙方開立客戶號超過一個自然月後開立太平洋卡的,日均存款金額根據乙方上一個月的日均存款計算;乙方開立客戶號後未超過一個自然月開立太平洋卡的,日均存款金額根據乙方開立客戶號時的時點餘額計算,下個月起根據上一個月的日均存款計算。

存款指乙方同一客戶號下的人民幣活期和定期儲蓄存款以及所有表內理財產品。

(三)“結算類交易”是指包括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渠道上的交通銀行系統內異地存款、取款、卡卡轉賬、同城及異地跨交通銀行系統取款和跨行轉賬交易、境外銀聯ATM上查詢及取款交易。

(四)對於新開太平洋卡的乙方,存款等級於開卡日(T日)後的第2日(“T+2日”)生效,太平洋卡有效期內,甲方每月更新乙方存款等級,更新的存款等級於次月2日起生效。新開太平洋卡的,乙方應在其存款等級生效後才能購買套餐或按存款等級享受手續費優惠,T+2日期間沒有任何優惠,也不能購買套餐。

(五)乙方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有權通過甲方網上銀行購買結算類交易手續費全免套餐:

1.根據《領用合約》附件1 的規定,乙方的存款等級爲“1”至“16”級的;

2.乙方爲交通銀行個人網銀證書認證或短信密碼用戶。

(六)乙方選擇購買結算類交易手續費全免套餐的,在套餐有效期內通過太平洋卡進行的結算類交易手續費全免。如乙方不購買套餐,則根據乙方的存款等級享受相應的手續費優惠。

(七)套餐分包年套餐和包月套餐,乙方只能選擇購買其中一款:

1.包年套餐,1期爲一年,即有效期爲購買之日起一年。包年套餐最多隻能購買1期即一年。

2.包月套餐,1期爲一個月,即有效期爲購買之日起一個月。包月套餐最多隻能購買12期即一年。

任意1期套餐到期後,如乙方不繼續購買的,乙方將根據相應的存款等級享受相應的手續費優惠

(九)甲方調整套餐中所包含的結算類交易類型和渠道、套餐購買渠道、各存款等級所享受的優惠標準和網銀用戶類型的,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規定的強制性規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提前在交通銀行門戶網站、相關渠道或甲方營業網點公告或通過電話、短信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同意該等調整的,有權在公告執行前或在電話、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知中載明的時間前按本合約辦理銷卡/銷戶手續,否則即視爲乙方接受甲方對該等內容的調整。

(十)乙方可通過甲方網上銀行查詢套餐購買情況。

套餐購買情況查詢分爲當前有效套餐查詢和歷史購買套餐查詢。當前有效套餐交易查詢可查詢到當前在有效期內的套餐的購買日期和到期日期,歷史購買套餐查詢可查詢到兩年內客戶所購買套餐的購買日和到期日。

(十一)若乙方已購買本條約定的手續費全免套餐的不得再購買甲方的網銀轉賬100/150/180元套餐及親情套餐。

(十二)本條所述存款等級、套餐購買費用及手續費優惠標準詳見交通銀行門戶網站公告。

第十四條 自助髮卡機及ITM申領太平洋卡專用條款

乙方承諾本人爲非美國個人。美國個人是指美國公民(具有美國國籍的人)或美國居民(美國居民,包括美國綠卡持有者或在美國長期逗留的外國人。在美國長期逗留的外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當年內待滿31天以上,並在三年內累計超過183天。累計方式是當年每一天算一天,去年每一天算三分之一天,前年每一天算六分之一天)。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爲本合約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法律),在履行本合約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他

(一)太平洋卡申請表、《章程》是本合約的組成部分,太平洋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等收費內容以《交通銀行服務收費名錄》的規定爲準。

(二)甲方下調收費標準將於執行前10 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及/或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和丙方;甲方修改本合約、修改《章程》以及新設立服務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規定的強制性規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提前在交通銀行門戶網站、相關渠道或甲方營業網點公告或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或丙方不同意變更內容的,有權在公告執行前或在電話、短信載明的時間前按本合約辦理銷卡/銷戶手續。公告期滿後即對本合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三)根據申請人所申領太平洋卡種類和渠道的不同,領用合約第十條至第十四條僅分別適用於個性化照片卡、兒童卡、沃德卡和交銀理財卡、商匯卡、自助髮卡機及ITM申領太平洋卡及相應的附屬卡(如有)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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