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月嫂用工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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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月嫂用工協議 篇1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

家政月嫂用工協議(精選3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爲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爲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

(2)國家法定節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雙方協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參照國家有關節假日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200元.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500元;其餘部分在服務終止日支付。

3.服務內容:

(1)產婦:

a.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b.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鬆馳;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c.爲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爲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爲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爲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爲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爲。

五、其他約定:

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爲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家政月嫂用工協議 篇2

僱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乙方):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公司地址:

根據雙方協商,特安排_______級月嫂:_____________爲本合同服務。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合同服務時間:

(1)預計服務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由於乙方超長時間工作的特殊性,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月嫂的合理休息4天,正常服務26天。

(2)實際服務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月嫂在本合同服務期間,甲方需要月嫂續期服務時須提前10天另續簽合同。

2.服務費用:

(1)本合同月嫂服務費爲__________________元。

(2)自簽訂合同日起甲方須給寧夏閩寧月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預付定金___________元,剩餘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月嫂實際進戶服務七日內一次性按合同規定付清剩餘尾款給寧夏閩寧月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如果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清剩餘尾款,本公司第八天將停止月嫂服務。

(3)甲方如需要乙方月嫂取消休息時間加班護理,甲方應按本合同簽訂的原價格(不包含優惠價格)/30天*加班天數*1.5倍支付乙方月嫂的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由月嫂自行收取。

(4)如客戶產下雙胞胎,則在本合同原價格基礎上另行加20__元服務費。

(5)如果甲方在預產期前後出現不可預計醫療事故,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事故,胎兒有不健康病情等產生退單,公司扣取甲方定金1000元作爲月嫂誤工補償費,剩下全部退還甲方(必須付相關機構或部門證明)。

(6)其他情況甲方違約,定金概不退還。

(7)如早產嬰兒、先天性疾病嬰兒,則另行加600元服務費。

(8)乙方月嫂只爲產婦負責製做營養餐,甲方家庭其他人(不能超過2人)如需要加做正常家常飯菜,需另行加500元服務費。

(9)服務期間國家法定假加休息1天的節日爲: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十一、中秋節;服務期間國家法定假加休息2天的節日爲:春節、開齋節(回族月嫂)。

若甲方取消乙方月嫂法定假休息日,甲方應付節日加班費:按本合同簽訂的原價格(不包含優惠價格)/30天加班天數1.5倍支付乙方月嫂的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由月嫂自行收取。

3.服務內容:

(1)產婦:

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快速康復;

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鬆馳;指導產婦產後運動;.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舒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儘快恢復健康;.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爲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爲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爲孕婦(除產婦內褲、襪子)和嬰兒洗衣、煮飯、打掃產婦房間、廚房衛生,其他家務由甲方家人自覺處理。

(4)初級、中級、高級、金牌、首席等月嫂服務技能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護理上都有相應的等級規定,超出本合同等級的護理時甲方需採取乙方月嫂提出的解決方案。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一年內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如有異議可要求重新體檢,若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體檢不合格,則由乙方月嫂承擔;如若甲方要求乙方月嫂進行非常規體檢項目,乙方月嫂應給予配合,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有權追究因乙方月嫂過錯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並向乙方月嫂要求經濟賠償(但不得扣押財產和證件或採取搜身、恐嚇、毆打、等侵犯乙方月嫂人身財產權利等處理方式);

(3)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月嫂工作.

2.甲方義務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月嫂傷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服務期間,若乙方月嫂突發疾病或遇其它傷害,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若乙方月嫂外出未歸或發生意外,在24小時內通知相關方;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用戶登記手續,如實填寫家庭地址、聯繫電話、接受服務的家庭成員人數、服務內容、工作強度、特殊服務,並在洽談時如實告知乙方家中是否有傳染病及精神病人;

(3)甲方應保證乙方月嫂每月正常休息天數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向乙方月嫂提供與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病人、孕產婦、嬰幼兒餐除外);兌現國家法定假日協商加班福利報酬。

(4)爲乙方月嫂(全日住家型)提供安全的居住場所,並保證不與成年異性同居一室;

(5)應爲乙方月嫂提供相應的衛生和勞保用品;

(5)甲方不得將乙方月嫂轉讓給他方服務,按合同規定按時付乙方勞務報酬。

(6)甲方在乙方月嫂進戶時買好《家政服務員(僱主)責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7)甲方在協議期間,乙方月嫂除了請假、礦工或損毀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約定款項,按合同照扣服務費外,不滿意乙方月嫂服務可同乙方溝通、協調直至甲方可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合同,但不可剋扣乙方月嫂的服務費,甲方不得以乙方月嫂服務不到位爲藉口剋扣乙方月嫂服務費,甲方如以此爲由而剋扣乙方月嫂服務費,則屬甲方違約。

終止合同後甲方要按實際天數覈算付費給乙方;

(8)甲方有責任對其貴重的財、物實施嚴格的保管;因甲方保管不利導致發生物品損壞或人員傷亡,甲方要承擔全部的責任;

(9)定約合同後,甲方要改變原定的上崗協議內容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終止協議);

(10)乙方月嫂家裏或乙方月嫂本人確實有突發事件發生或必要事件,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月嫂准假或同意乙方換人服務,若協調不通只能終止合同,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1)甲方需要乙方月嫂離開固原市城區以外地方服務時甲方應承擔乙方月嫂往返費用或接送。

(12)尊重乙方月嫂人格尊嚴,信仰,尊重乙方月嫂勞動成果。

(13)配合乙方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乙方及乙方月嫂的權利(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超出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2)乙方月嫂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3)乙方月嫂因身體急病或重大急事造成不能服務客單時乙方月嫂可申請公司換同等級別月嫂接替服務;

(4)因預產期超期或提前超出本合同預計服務日期第10天,乙方月嫂有權接其他客單,此合同單由同等級別月嫂去服務。

4.乙方及乙方月嫂的義務(1)嚴格按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爲甲方提供服務;(2)在工作時乙方月嫂需愛護甲方日常用品,如因乙方月嫂原因造成甲方日常用品損壞事件,乙方月嫂給予甲方按市價賠償。

三、免責事項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古董、文房、字畫、珠寶、玉器、首飾等貴重、易碎物品,乙方月嫂對此類物品不負責清潔和養護。

(2)對於各類家用電器,乙方月嫂不負責拆裝和清洗,乙方月嫂只負責清潔表面。

(3)對於高檔衣物,皮具,飾品、衣帽,乙方月嫂不負責清洗、養護、熨燙。

(4)對於花草和寵物,乙方月嫂不負責養護。

(5)違反以上約定事項,乙方及乙方月嫂將不予賠償。

四、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合同服務費不予付給乙方)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合同服務費按天折算付給乙方)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合同服務費按天折算付給乙方)4.證明有偷盜行爲的;(合同服務費不予付給乙方)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合同服務費按天折算付給乙方)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合同服務費按天折算付給乙方)五、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費用: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爲。

六、其他約定: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爲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出現身體傷害,甲方應負責乙方治療。

3.乙方在路途中受到自身傷害,如果沒有第二方原因,以乙方保險公司賠付爲首則。

4.在爲客戶服務期限外(包括休息),乙方出現任何傷害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戶服務期間,乙方無故離戶超過3小時,甲方必須告知乙方公司,超過24小時甲方必須報警。

甲方與乙方公司協調處理,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此事件。

6.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爲乙方提供客源。

7.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8.乙方在服務期間與甲方及親屬發生不正當關係,責任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寧夏閩寧月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並解除與乙方聘用關係合同,影響本公司聲譽時寧夏閩寧月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有權追究僱主與乙方月嫂的法律責任。

9.合同期滿,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家政月嫂用工協議 篇3

甲方(用戶): 身份證號:

乙方(月嫂): 身份證號:

丙方:

經__阿嫂——家政服務中心介紹,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合同。

一、雙方約定服務內容及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務內容爲,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工作時限每天 時至 時,每日 餐,每月 天禮拜,服務費爲 元/月,大寫 。服務地點爲。如續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請,以便於做好乙方相關工作的安排。

2、預約月嫂應提前簽約,並交納預訂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簽訂正式協議時在服務費中扣除。

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在每個服務週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納服務費,此項服務費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務週期結束後,扣除丙方培訓費和管理費用後及時支付給乙方。如果甲方拒絕支付服務費,乙方有權撤回,預定押金不退。

4、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阿嫂家政送給甲方的“月嫂服務項目”一欄。

5、協議未到期,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協議,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的護理服務。

2、甲方對乙方工作不滿意,有權要求阿嫂家政調換所服務的月嫂,調換不滿意,可作爲退單處理,工資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證乙方(24小時月嫂服務)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6小時。

4、甲方在服務期內,對服務場所安全負責,不得指使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才能完成有安全隱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戶當天具體說明與工作有關電器設備的使用方法,並將家中貴重物品及現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6、由於甲方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月嫂發生意外,甲方應立即與阿嫂家政聯繫,主動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爲。

8、甲方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爲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乙方在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應當及時報告阿嫂家政和相關部門,以便妥善解決。

9、甲方應將家中相關人員有傳染病的特殊情況,在簽約之前,如實告訴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隱瞞,乙方有權撤回,餘款不退,造成後果包括月嫂體檢、治療費用一律由甲方負責。

10、早產兒及足月新生兒身體健康有異常情況,在簽訂合同時主動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說明,在服務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與醫生聯繫,非護理原因造成的嬰兒異常和產婦異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擔責任。

11、合同期滿,甲方嚴禁與乙方私續訂單,否則造成一切後果阿嫂家政概不負責。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及時收取報酬的權利(24小時月嫂必須保證每天不少於6小時睡眠)。

2、乙方需及時親自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持證上崗,保證服務質量。

3、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時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得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與甲方家庭糾紛,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服務活動期間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終止服務(事先必須及時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請求賠償。

5、乙方有權拒絕增加合同以外的勞動負擔,有權拒絕轉換爲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6、乙方有權拒絕爲家中有傳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務。

7、乙方直系親屬生病、去逝,不屬違約。

8、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發現服務對象病情嚴重,必須及時向阿嫂家政彙報,以便妥善解決。

9、在服務時乙方需愛護甲方財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10、乙方在服務期間如生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爲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規範》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四、丙方的責任

1、阿嫂家政對乙方實行會員制管理,負責培訓乙方的服務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務水`平。

2、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實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務技能的情況,以便甲方進行選擇,在服務期內,丙方對乙方的服務情況進行跟蹤調查,並及時指導,以保證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務內容。

3、丙方及時瞭解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情況,協商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的爭議。

4、甲方違約,丙方替乙方扣罰甲方違約金服務費的10%。

5、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上有疑問,向丙方諮詢時,丙方應當給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經三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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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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