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W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2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爲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爲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爲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覈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籤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__廠(委託方)

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爲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爲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並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覈定的重量爲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範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託方的運輸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並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託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於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甲方負責安排託運貨物的裝卸,並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承運通知後,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並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爲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爲賠償;

7)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乾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

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爲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覈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佈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鐵塔廠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蓋章(簽字)

日期:日期: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爲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 人民幣_________元/40''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纔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爲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覈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爲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爲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爲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合同內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運輸費。

二、合同價格:

1、沙子、石子:每噸6元。(宏利砂石場 )

2、瓜子片:每噸10元。(英公水庫於潛建築石料礦場)結算噸位按照沙場過磅運輸單爲準。(施工現場地磅抽查)

三、費用結算方式:費用累計每三個月付到60%,年底結算後餘款付清。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和具體要求,以便乙方及時組織材料及車輛。

2、甲方在材料進場前 ,必須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場地。

3、乙方人員機械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並與其他機械、人員緊密配合,乙方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所有車輛必須手續提全且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4、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規定時間及時到指定沙石場組織材料進場,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現場指定地,不得影響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10%,扣除違約金。

5、合同簽訂後至合同解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價格,甚至以罷工相威脅,此種情況一旦發生甲方有權按乙方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60%爲乙方結算.並同時解除本合同。

6、合同簽定生效,乙方必須將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存檔,否則不予以結算。

四、安全責任

1、乙方對其機械及人員的安全自負全責。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規程及機械操作規程操作,對他人、物件、設施等造成傷害和損傷的,其全部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使用機械,嚴禁搶道、長時間佔道、接、打電話,違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4、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否則不得使用。

5、司機不得帶情緒操做車輛,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同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該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結算後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_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_貨物運輸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2條_託運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合理誤差

承運期間

第3條_運輸方式、費用及結算方式

3.1_運輸方式:________。

3.2_運輸費用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3.3_運輸費用爲:________(含稅價)。

3.4_結算方式: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3.4.1_一次總付:合同履行結束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

3.4.2_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的____%;

(2)(按照進度支付):________

(3)貨運結束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的____%。

3.5_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__號:________。

第4條_包裝要求

4.1_包裝標準:本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包裝,沒有規定的,應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

4.2_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

第5條_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貨物起運地:________。

貨物到達地: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

收貨人聯繫人:________。

收貨人聯繫方式:________。

第6條_合同履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7條_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7.1_質量要求:________。

7.2_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承運期間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8條_貨物裝卸職責、方法

8.1_貨物裝卸職責: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甲方負責裝卸。

(2)由乙方負責裝卸。

(3)其他方式:________。

8.2_貨物裝卸方法:________。

第9條_領取貨物及驗收

9.1_領取貨物: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乙方自提,提貨地點爲________,提貨時間爲________。

(2)甲方送貨,送貨地點爲________,送貨時間爲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9.2_驗收:

9.2.1_驗收時間:乙方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貼合約定的,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甲方,應視爲貨物貼合本合同約定。

9.2.2_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9.2.3_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

9.2.4_驗收方法: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件交件收。

(2)集裝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憑封志交接。

(3)散裝貨物磅交磅收,計量用磅應經計量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計量器具檢定部門檢定合格,並在有效週期內。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9.2.5_驗收時,甲乙雙方代表都應在場,驗收完畢後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雙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

第10條_送達貨物及驗收

10.1_領取貨物: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收貨方自提,提貨地點爲________,提貨時間爲________。

(2)乙方送貨,送貨地點爲________,送貨時間爲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2_驗收:

10.2.1_驗收時間:收貨方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貼合約定的,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乙方,應視爲貨物貼合本合同約定。

10.2.2_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10.2.3_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

10.2.4_驗收方法: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件交件收。

(2)集裝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憑封志交接。

(3)散裝貨物磅交磅收,計量用磅應經計量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計量器具檢定部門檢定合格,並在有效週期內。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2.5_驗收時,雙方代表都應在場,驗收完畢後由收貨方出具驗收報告,雙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

第11條_雙方的權利義務

11.1_甲方的權利義務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檢查乙方運輸情景,對不貼合約定的事項提出整改意見。

(3)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變更收貨人,但應支付相關費用。

(4)甲方託運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危險物品,應按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的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5)有權對乙方車輛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設施不全或違反裝卸車、拉運有關規定的,有權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權終止合同。

(6)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用。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1.2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自行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2)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的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乙方。

(4)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危險物品,應按國家有關危險物品的運輸規定進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險物的標誌和標籤,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安全,避免環境污染。

(5)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完好無損,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職責。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墜落等原因造成環境污染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職責。

(6)運輸危險品必須供給具備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及相關證件。

(7)運輸車輛應證件齊全並貼合貨運條件。運輸作業人員,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

(8)乙方在甲方廠區內裝運貨物的,如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環保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職責由乙方承擔。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_違約職責_

12.1_甲方的違約職責:

(1)未按合同約定供給託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

(3)即使甲方或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也無權留置運輸貨物。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2.2_乙方的違約職責:

12.2.1_未按合同約定接收託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2_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運輸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3_將貨物錯運到貨地或錯交收貨人的,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並交付收貨人。發生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4_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他人運輸貨物的,應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5_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職責: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自身過錯。

12.2.6_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_不可抗力

13.1_下列事件爲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景。

13.2_由於不可抗力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並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____日內向對方供給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文件。

13.3_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無法履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甲方能夠要求返還。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職責。

第14條_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_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4.3_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14.3.1_甲方解除合同條件: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實際行爲證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車且拒不調換的。

(4)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錯交收貨人,且逾期____日未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5)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6)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4.3.2_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實際行爲證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超過____%的。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4.4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2)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_爭議的解決

15.1_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________(地點)的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5.2_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領導機構協商解決。如上級領導機構在____月內仍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________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16條_合同聯繫方式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供給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雙方經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職責。

第17條_其他約定

17.1_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_本合同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______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約地:新疆__縣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爲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爲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爲:新疆鄯善火車站鎮廣匯(lng)液化工廠。

2、本協議運輸終點爲: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氣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爲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乙方報下月的承運計劃)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臺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爲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違約金壹萬元損失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覈實確認爲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爲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爲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爲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信息:

甲方名稱:______天然氣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6號

開 戶 行:交通銀行新醫路支行

賬戶:______

電 話:0991-6____ 傳真:0991-6_____3 郵編:8__

乙方名稱:____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

地 址:新疆__縣火車站鎮友好西路南側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縣火車站支行

賬戶:______9

稅 號:6521_____

電 話:0995-___ 傳真:0995-____ 郵編:83___

甲 方:_______然氣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_______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20__年6 月 1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帳號:

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範圍:

乙方作爲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託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貨物品名: 數量:

始發地: 目的地:

運輸方式: 運期:

其他服務:□訂艙 □報關 □報檢 □拖車 □倉儲

運、雜費: 付費方式:

二、甲方責任:

1. 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託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2.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和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於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爲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3. 甲方應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4.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並不得以此類要求未能滿足爲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託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 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範圍,並保證自覺維護委託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諮詢,並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於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5.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過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後果負責。

四、結算

1. 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甲方若對乙方開出的運雜費帳單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 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繫人、電話爲:

6. 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爲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爲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間爲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爲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9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編號:___X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辦理貨物的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合作範圍:

1.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雙方均應合法經營,任何一方給相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同意將其攬取、購買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2.雙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義務:

2.1.1接受乙方委託,做好乙方貨物的代理運輸工作。甲方爲乙方的運輸委託代理,不承擔任何運輸責任。如乙方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對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向承運人或責任方進行追償。

2.1.2由甲方統一向承運人進行運費、雜費等費用的結算。前述費用的具體收費均由甲方按照實際發生額度向乙方計收。

2.1.3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可以給予乙方本合同2.1.2條所述費用2個月的結算賬期。雙方需每月核對一次費用,即甲方於每月5日(如5號爲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通過郵件等書面的方式告知乙方,如雙方對個別費用的收取有爭議時,不應影響其他費用的確認;如乙方未能在當月10日前確認費用給甲方,則視爲乙方對費用的確認。乙方必須於每月15日前付清前一月所產生全部費用併到賬。

2.1.4乙方應以2.1.2條所述費用爲基數向甲方支付操作費,正常的操作費費率爲1.2%/月。乙方未按2.1.3條及時支付甲方費用,而產生的超期操作費的費率爲:第一個10天上浮10%,按1.32%/月計算;第二個10天上浮20%,按1.44% /月計算;第三個10天及之後,上浮50%,按1.8%/月計算。

2.1.5超期操作費按各檔費率,與實際欠款及超期天數,分別計算。每10天甲乙雙方確認一次.並支付。同時甲方計算當日,按甲方財務賬實際應收金額進行確認,乙方已支付,但甲方銀行未收到賬款,甲方不納入已到賬款處理。

2.1.6本合同項下產生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同意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必須結清上一年度的上述所有費用。

2.1.7甲乙雙方均有權利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作事宜,提出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並確保送達對方(合同終止日期從書面通知送達向對方當日開始起算),到期後雙方合作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未結算

費用,必須在在合同終止日期到來之前全部結清。

2.1.8甲方可單方面隨時終止2.1.2條至2.1.7條所給與乙方的結算優惠而改爲要求乙方預付前述費用或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全部或部分償還前述費用,乙方不得異議。

2.2乙方的權利義務

2.2.1根據具體業務運作的需要,與甲方另行簽訂相關協議。

2.2.2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相關業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授權業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乙方應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

2.2.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準時向甲方支付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操作費。

3.違約責任

3.1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及由此產生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已發生及將發生的業務)或者甲方有權將乙方抵押給甲方的貨物變賣以實現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前述債權(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2如甲方接到乙方合理的業務委託,除因不可抗因素未能及時完成該委託外,由此造成運輸延遲、糾紛及由此導致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3如乙方惡意拖欠費用致使甲方必須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時,則甲方有權按甲方應向乙方收取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4.其他

4.1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20_年11月1 日止,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續壹年。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變更、終止的要求,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相對方。

4.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_年11月1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_年11月1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編號:________________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收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運送貨物及運價情況

貨物名稱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

規格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

運費單價(元/噸)________

預算總運費________

三、貨物價值:________

貨物保價、保險:________

四、包裝要求:

1、託運貨物的包裝由甲方負責,應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

2、託運需冷藏保溫的貨物,託運人應在運單中註明運輸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要求。

五、裝卸地點:________;裝貨地點:________;運達地點:________。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託運方付給承運方定金元。貨物運輸後,按月結算一次,同時憑開具的運輸發票給付運費;以現金或銀行匯票結算。如遇油費調整增減%,運費單價雙方協商增減。

七、運輸時間要求:以簽訂合同之日到二0年月日止完成本合同的運輸任務。每次運輸時間、運輸數量按託運方書面(電話)通知和運單要求。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

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甲方的義務:

①按合同約定憑貨物運輸發票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

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④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

②憑貨物運輸發票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污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

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覈對貨物;

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九、貨物安全及賠償

貨物運輸到達後,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爲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十、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

a、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

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

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

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爲甲方和乙方的長期合同,每次運輸業務不再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以後再共同協商。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xx月 xx日 簽署日期: 年xx月 xx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

乙方(承運方):___

爲確保吳家山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吳家山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爲吳家山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常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爲15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負責運輸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運輸正常,並根據吳家山貨場礦石儲存量,及時通知乙方拉運。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的使用正常,根據甲方通知隨時拉運貨物,

四、安全責任:因礦山道路陡峭狹窄,爲保證乙方人身、道路及車輛運輸安全,在拉運礦石過程中,乙方應控制每車拉運礦石數量在國家限載範圍之內,不得超載拉運。乙方要保證運輸車輛的使用安全,並委託有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汽車。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吳家山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吳家山貨場貨物積壓,視爲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爲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吳家山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__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略陽縣白水江鐵礦乙方:

代理人:

簽字: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託運人(姓名)___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飛機_____架次運送_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爲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爲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訂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爲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爲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爲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覈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爲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爲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繫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爲,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爲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爲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爲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爲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爲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爲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爲覈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爲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7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爲止。

三、甲方的義務: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8

拖 運 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 運 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9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理解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資料,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供給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資料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供給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景,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供給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一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職責。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職責。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職責。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職責。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職責和經濟職責。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貼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貼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貼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到達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景(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0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危險貨物,並與承運人訂立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道路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3、收貨人是指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中託運人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

4、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是指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證明,是貨物交接單證。

5、危險貨物裝貨清單是指記載所裝危險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6、承運人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貨物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7、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爲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結果爲準。

8、本合同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1、危險貨種類:

□爆炸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易燃液體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雜類

2、託運人保證合同期限內向承運人至少託運________________(噸、件、箱)的貨物。

第三條 運費及其他費用:

1、運費:____

2、每月____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託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3、託運人在收到《費用清單》後的____日內,審覈確認後發回承運人,由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託運人;

4、託運人按結算期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在結算期屆滿前____日,支付上月運費。結算期爲____________ 。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 ____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 %。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 ____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____ 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的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四條 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

□由託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爲辦理;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註明。

由承運人代爲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 否

□ 是牭テ被蹺鎰薌鄢過 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____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啓運前支付。

□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註明。

第五條 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託運方委託承運人託運貨物前,應提前____小時遞交《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其他單證。如託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____小時內要求託運人改正;託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託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六條 貨物的交接: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單》,覈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七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遵守國家關於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託運危險貨物和對危險貨物進行作業。

2、託運人應當委託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承運人承運,並須查驗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承運人應當具有的證書、證照或證明,如委託外省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在滬承運的,必須查驗本市交通管理部門的備案證明,複印後與貨運單一併留存。並比對《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接入車輛目錄》,明確承運車輛。

3、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和證明文件送交承運人。

4、託運人應當按照《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技術條件》(GB12463)和《危險貨物包裝標誌》(GB190)和其他規定,妥善包裝貨物並在外包裝上設置標誌。

5、託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書面提供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託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並告知承運人相關注意事項。託運人託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提交與託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籤。託運整箱時,需提交危險貨物裝箱清單。

6、自理裝卸貨物的,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中規定的技術要求。裝卸作業應當遵守《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並指派裝卸指導員,並對其行爲負責。

7、託運人不得在危險化學品中夾帶普通貨物,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

8、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9、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承運危險貨物。

2、承運人應當查驗託運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許可證,複印後與貨運單證一併留存,不得爲無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

3、承運人應當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其車輛及從業人員具有相應資質、及已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4、承運人不得將承運的危險貨物轉交其他無相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運輸。

5、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的危險貨物的需要,提供性能良好、經濟適用的載貨車輛。載貨車輛技術性能和技術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按《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誌,配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以及與所載運危險貨物相適應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承運車輛必須是正常接入交通運輸部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並被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接入車輛目錄》。

6、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接收貨物時,應當覈實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收發地點、時間以及託運人提供的相關單證是否符合規定,覈實貨物的品名、編號、規格、數量、件重、包裝、標誌、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籤和應急措施以及運輸要求,並認真檢查包裝的完好情況。

7、承運人應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根據《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嚴格按照要求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貨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車。

8、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承運人對危險貨物進行裝卸、運輸時,應當遵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不得超過規定的荷載、限量裝載危險貨物,不得將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

9、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繫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 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因託運人下列原因而導致車輛、機具、設備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未正確說明所託運的危險貨物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2) 未按照國家規定對所託運的危險貨物妥善包裝,並未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誌的;

(3)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 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危險貨物,未添加或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

3、託運人錯報、瞞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____‰/日的違約金,在____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5、託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數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____%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

(3)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4)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5)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6)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2、由於承運人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而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應負違約責任;逾期到達的,超過____小時後,以____元/小時/(車)爲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

4、貨物發生滅失損壞的,如果託運人在啓運前聲明貨物價值並已支付保價費的,按保價金額賠償。託運人未對貨物進行保價或雖在貨物啓運前聲明貨物價值但未支付保價費的,承運人支付的賠償數額爲滅失損壞貨物運費的____倍,遲延交付的賠償數額爲遲延交付貨物運費的____倍。

5、承運車輛未接入交通運輸部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並未被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接入車輛目錄》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1、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而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 ____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應當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仍實際發生承託業務關係的,則視爲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延展至最後一次的承託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日期: 日期: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爲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15天爲限(以郵戳日期爲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鑑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後,應當根據保險責任範圍,迅速覈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應在10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爲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於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並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爲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後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爲自願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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