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運輸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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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運輸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由拉薩到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糧食運輸合同(通用4篇)

1、貨物名稱: 實際噸位:

2、結算方式:

3、乙方裝貨後必須按期保質保量保證把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點卸貨,如在承運途中造成缺件、少數和損壞、污爛、雨淋等現象乙方必須照價賠償給甲方。

4、如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如翻車、撞車、車輛拋錨、滑坡、公路中斷)等現象,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延長交貨時間,如不按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甲方接到貨後,如果沒有發生協議的3、4兩條條約。甲方應及時卸貨,不得推延卸貨時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乙方。造成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壓車費每天按元計算。

6、甲方卸貨後如果沒有發生該協議的3、4、5三條條約時,甲方必須按協議規定付清乙方全部運費,不得延誤,如延誤一天,按壓車一天論罰。

7、乙方承運危險,貴重貨物時,行車手續必須齊全,並在保險公司辦理貨物保險手續方可運行,如乙方隱瞞事實,造成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8、甲方如果隱瞞乙方承運禁用品(如海洛因、大煙等)物品,及走私物品,(如香菸、藥材等)無合法手續,造成的扣車壓車及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9、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有效,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處理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10、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糧食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糧食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湖北龍池米業有限公司

乙方: 車號:

爲了確保完成今年的糧食收購任務,根據龍池米業糧食收購方案,結合糧食市場收購行情,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顧糧農經濟利益的原則,特簽訂糧食收購合同如下:

一、收購品種:20xx年生產的一類優質稻穀、二類優質稻穀(豐兩優系列、華安501、黃華佔、6326、楊良優)。

二、收購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質量標準(按公司當天公佈的收購質量標準執行)。優質稻穀必須達到國標優質稻穀二類以上標準(含二類)。

三、合同數量:

四、收購價格:隨行就市(按龍池米業當天的掛牌收購價格執行)。

五、收購方法及時間:

1、乙方將符合收購質量標準的20xx年生產的優質稻穀送到甲方院內,經甲方驗質員檢驗合格後入庫,數量以地磅稱重數量爲準。

2、檢驗、計量後的稻穀一律經輸送機輸入倉,水雜超標的按龍池米業當天公佈的扣價扣量辦法執行;其它指標按國標執行,超標拒收。

3、包裝隨車退回。

4、售糧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號止。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組織資金和倉容、電子磅、輸送機、收購器材、勞力等方面的準備、待乙方貨到驗收入倉後現金支付貨款。

2、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和收購人員,收購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20xx年產一類優質稻穀和二級類質稻,並單送到甲方院內經檢驗、計量、複檢、清雜後輸送入倉。

3、乙方所送20xx年生產的優質稻穀必須均勻一致,不得異品種互混、不得摻雜使假、不得裝頭蓋面。入倉過程中必須執行龍池米業的業務流程和手續制度,維護好龍池米業正常的收購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區內和大門口攔截客戶或與農民及其它售糧客戶串通完成合同數量,一經發現即取消合同。

七、獎勵辦法: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單車單號(指定車號)送往甲方優質稻合同數量達500噸以上的(含500噸),甲方按每噸10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爲準);2、乙方組合車隊完成1000噸優質稻的,甲方按每噸5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爲準);3、乙方組合車隊完成3000噸優質稻的,甲方按每噸10元付給乙方運輸費用(憑售糧發票數量爲準);4、售糧發票作爲返獎依據,不得改動,塗改後的售糧發票爲無效發票。

八、未盡事宜:

收購期間糧食價格隨行就市,由甲方根據市場周邊縣市的行情及國家的有關政策制定,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事項如與國家政策相違背,以國家政策爲準。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八月 日

糧食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 ,甲方決定將這次入庫搬運業務承包給乙方,爲保證按時完成糧食入庫任務,做到安全生產,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特訂立《糧食搬運合同書及安全責任書》

一、糧食搬運

1、糧食搬運費用

糧食入庫:每噸 元。

金額共計: 元。

2、糧食搬運數量: 噸。

3、乙方必須組織足夠的人員保證完成甲方糧食入庫任務。

4、乙方要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若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進行搬運工作中,應儘量減少甲方糧食和物資的損失、損耗。若出現故意造成甲方糧食和物資的損失、損耗,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入庫時間: 年 月 日開始。

二、糧食搬運安全

1、乙方應注重安全工作,堅決杜絕在糧食搬運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

2、要求所屬糧食搬運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工作。並設立糧食搬運安全監督人。

3、對所屬糧食搬運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在糧食搬運期內不得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如有出現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糧食搬運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甲方均不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6、本《糧食搬運合同書及安全責任書》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出入庫任務完成之日結束。

7、本《糧食搬運合同書及安全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糧食搬運合同書籤定雙方: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糧食搬運責任人:

委託代理人: 糧食搬運安全責任人:

糧食搬運合同書籤定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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