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通用27篇)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託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爲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4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_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_貨物運輸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2條_託運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合理誤差
承運期間
第3條_運輸方式、費用及結算方式
3.1_運輸方式:________。
3.2_運輸費用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3.3_運輸費用爲:________(含稅價)。
3.4_結算方式: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3.4.1_一次總付:合同履行結束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
3.4.2_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的____%;
(2)(按照進度支付):________
(3)貨運結束後____日內,支付運輸費用總價的____%。
3.5_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__號:________。
第4條_包裝要求
4.1_包裝標準:本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包裝,沒有規定的,應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
4.2_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
第5條_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貨物起運地:________。
貨物到達地: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
收貨人聯繫人:________。
收貨人聯繫方式:________。
第6條_合同履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7條_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7.1_質量要求:________。
7.2_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承運期間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8條_貨物裝卸職責、方法
8.1_貨物裝卸職責: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甲方負責裝卸。
(2)由乙方負責裝卸。
(3)其他方式:________。
8.2_貨物裝卸方法:________。
第9條_領取貨物及驗收
9.1_領取貨物: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乙方自提,提貨地點爲________,提貨時間爲________。
(2)甲方送貨,送貨地點爲________,送貨時間爲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9.2_驗收:
9.2.1_驗收時間:乙方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貼合約定的,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甲方,應視爲貨物貼合本合同約定。
9.2.2_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9.2.3_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
9.2.4_驗收方法: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件交件收。
(2)集裝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憑封志交接。
(3)散裝貨物磅交磅收,計量用磅應經計量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計量器具檢定部門檢定合格,並在有效週期內。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9.2.5_驗收時,甲乙雙方代表都應在場,驗收完畢後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雙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
第10條_送達貨物及驗收
10.1_領取貨物: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收貨方自提,提貨地點爲________,提貨時間爲________。
(2)乙方送貨,送貨地點爲________,送貨時間爲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2_驗收:
10.2.1_驗收時間:收貨方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貼合約定的,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乙方,應視爲貨物貼合本合同約定。
10.2.2_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10.2.3_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
10.2.4_驗收方法: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
(1)件交件收。
(2)集裝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憑封志交接。
(3)散裝貨物磅交磅收,計量用磅應經計量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計量器具檢定部門檢定合格,並在有效週期內。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2.5_驗收時,雙方代表都應在場,驗收完畢後由收貨方出具驗收報告,雙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
第11條_雙方的權利義務
11.1_甲方的權利義務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檢查乙方運輸情景,對不貼合約定的事項提出整改意見。
(3)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變更收貨人,但應支付相關費用。
(4)甲方託運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危險物品,應按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的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5)有權對乙方車輛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設施不全或違反裝卸車、拉運有關規定的,有權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權終止合同。
(6)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用。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1.2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自行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2)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的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乙方。
(4)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危險物品,應按國家有關危險物品的運輸規定進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險物的標誌和標籤,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安全,避免環境污染。
(5)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完好無損,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職責。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墜落等原因造成環境污染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職責。
(6)運輸危險品必須供給具備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及相關證件。
(7)運輸車輛應證件齊全並貼合貨運條件。運輸作業人員,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
(8)乙方在甲方廠區內裝運貨物的,如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環保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職責由乙方承擔。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_違約職責_
12.1_甲方的違約職責:
(1)未按合同約定供給託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
(3)即使甲方或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也無權留置運輸貨物。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2.2_乙方的違約職責:
12.2.1_未按合同約定接收託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2_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運輸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3_將貨物錯運到貨地或錯交收貨人的,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並交付收貨人。發生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4_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他人運輸貨物的,應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2.5_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職責: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自身過錯。
12.2.6_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_不可抗力
13.1_下列事件爲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景。
13.2_由於不可抗力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並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____日內向對方供給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文件。
13.3_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無法履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甲方能夠要求返還。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職責。
第14條_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_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4.3_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14.3.1_甲方解除合同條件: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實際行爲證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車且拒不調換的。
(4)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錯交收貨人,且逾期____日未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5)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6)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4.3.2_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實際行爲證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超過____%的。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14.4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2)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_爭議的解決
15.1_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________(地點)的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5.2_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領導機構協商解決。如上級領導機構在____月內仍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________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16條_合同聯繫方式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供給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雙方經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職責。
第17條_其他約定
17.1_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_本合同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5
託運方(甲方):
合同編號:
承運方(乙方):__x物流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20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運量:___________以實際發貨量爲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用車車型及數量:車型不限,數量根據託運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價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費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際運行過程中約定爲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八條運費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___
2、___
第十一條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甲方安排裝車應覈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爲準)覈實無誤後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並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甲方):承運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有效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6
託運人(甲方):電話:
承運人(乙方):__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仟佰拾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爲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爲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6)政府徵用或罰沒;(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爲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並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託運人簽章:
年月日
承運人簽章:
年月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
年月日
業務聯繫電話:
代收款查詢電話: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7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8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9
託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xx年月日,貨物運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月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區路(街)號。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0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始發各地;(2)從始發各地。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包裝情況:袋裝貨物。
3、運輸價格:甲乙雙方根據不同線路洽談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幅度超過5%,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新運價。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爲月結(如有匯票應不超過50%),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結算時僅以乙方的運輸簽單爲結算依據,發生破損、丟失等情況應在回單上簽收、註明,若回單無異常簽收,則視該票貨物完整到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體積/重量、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險貨報價運輸(易碎品、包裝不合行業要求標準、無包裝的貨物除外)。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但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壹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爲甲方自願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裏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衆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受損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辦理續簽或重籤,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的優先權。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異常情況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間延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爲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覈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覈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爲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爲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爲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爲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爲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爲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3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4
託運方(簡稱:甲方)
承運方(簡稱: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服務範疇
(一)貨物信息:捲菸紙或高透成型紙 (以下簡稱“貨物”);
(二)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三)承運數量:按甲方“貨物運輸委託單”要求,按批次發運貨物;
(四)運輸線路及運輸價格。
第二條 費用結算
(一)承運上述地點貨物均按該上表確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二)如遇政策性價格調整或由於市場價格發生重大變化,宜再行協商,在未協商妥當之前仍按此價格執行。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單據覈對無誤後,採取轉帳方式支付,按月結算。結算單據不齊或者內容不完整,甲方有權延遲乃至拒付運費。結算單據包括:
1、運輸發票
2、成品交運單(回單):乙方需按附件《通知》執行;
3、隨車貨物磅碼單;
第三條 運輸手續
由甲方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及國家相關法律的要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要各項手續,包括準運證等,並在發貨前交付乙方。
第四條 貨物交接
乙方派車前必需以傳真或電話形式,通知甲方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乙方持派車單和甲方簽發的“貨物運輸委託單”到指定地點提貨,貨物運達指定倉庫後,收貨人對隨車貨物碼單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簽名確認,加蓋倉庫章、註明日期。乙方取得上述單據後,及時彙總,連同“貨物運輸委託單”複印件一起,按時送達甲方。
第五條 裝卸責任
甲方負責安排發貨倉庫貨物的裝卸,乙方負責安排收貨倉庫的裝卸。
第六條 貨物發運與到達時間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貨物運輸委託單”及其他相關運輸手續經覈對後,按甲方要求裝車和發運,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到達收貨地點。
第七條 運輸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指定地點的貨物按量、安全、正點、及時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二)乙方應及制訂派車計劃,及時調配車輛,及時裝車發運;確保運輸車輛質量;確保貨物運輸安全無損。
(三)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手續須仔細複覈,包括“貨物運輸委託單”與準運證是否相符,準運證的貨物信息、有效日期等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貨物運輸委託單”的收貨單位、數量是否與提貨單等其他相關手續相符等。出現異常情況,乙方須及時提出。
第八條 保險
(一)乙方負責爲其所承運的甲方託運的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合同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中已包含貨運保險費用。
(二)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司機有責任保護
(三)甲方託運的貨物及貨物包裝在運輸途中發生貨損貨差及與運單不符時,乙方除按甲方貨物的銷售價予以賠償外,還須按菸草專賣法有關條款接受有關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處理費用。下列情況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
3、貨物的自然屬性;
4、甲方或收貨方過錯。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對乙方辦理託運的全過程監督管理權,同時具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的權力;
2、甲方辦理貨物託運手續後乙方發運前,甲方有權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爲完成此運輸事項發生的所有合理的實際費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委派車輛進行檢查,如發現車箱漏水、有異味以及因車箱過窄對裝卸貨物有損等現象,甲方有拒絕裝車的權力;如乙方在實施補救措施後仍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權利選擇第三方承運單位予以承運;
4、在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後,乙方的運輸安排不能滿足到貨的時間要求,則甲方有權力選擇第三方承運單位予以承運。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每次發運時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乙方派專人與甲方進行銜接),並按時組織運輸;
2、甲方在辦理託運時,必須提供準確的物資託運單,保證品名、數量準確無誤;
3、甲方託運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向乙方提供國家機關有關批准的準運證明;
4、甲方須按約定期限給予結算乙方運輸費用。
(三)乙方權利
1、甲方供應給山東省內的所有物資優先給乙方承運;
2、乙方接收甲方的貨物運輸的品種數量較運輸託運單短少或其他情況有權通知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乙方有權定期向甲方結算運輸費用。
(四)乙方義務
1、在運輸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單位(人)發出貨到的通知;
2、在提貨時,乙方須按照運單提貨,認真清點貨物並簽字確認,此後承擔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保證及時、準確、安全、無誤地將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3、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
4、貨物到達以後需及時交貨,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告知甲方並得到確認;
5、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如有違反,立即終止合同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所託運的貨物不能按時送達收貨人或貨物缺少、滅失等,除賠償甲方的直接貨物損失外,還應承擔收貨人追究甲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協商處理,如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相關機關調解、仲裁(如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則另行簽訂仲裁條款),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說明:《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已於20xx
年10月6日廢止,按合同法處理相關爭議即可。)
第十一條 合同其他事項
(一)合同正本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自簽訂日開始生效,期限從 20xx年1月4日至 20xx年3月31日。合同到期日前,任何一方有權提出續簽合同。
(三)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四)本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5
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並通過甲方電子信息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戶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戶的指貨物運輸合同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並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信息時止的期間,爲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爲甲方提供併成功完成本合同約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稅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類型、商品性質、區域範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發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戶姓名、配送地址、聯繫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註信息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覈;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覈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着統一工裝,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髮,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爲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迴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並確保與甲方及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不牢固以致不便於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污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戶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戶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爲甲方(含甲方委託第三方)或甲方客戶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污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絡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爲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託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於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於配送後15天內將客戶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______種形式。
1、結算週期爲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後,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戶的真實、有效性,並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爲。
5、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的所有信息,包括複印件、分析數據、報告以及與所提供信息有關的文件、報表有保密義務;泄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後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爲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污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爲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後10天內給予確認,並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後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爲原則,但對於"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污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污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註明。
第八條其他約定
雙方確認的《貨運委託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爲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爲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爲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覈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覈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爲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爲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爲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爲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爲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爲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7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組織船隻,從事國內運輸業務。
三、裝船期及載貨量:
採取分批承(發)運,甲方每月 5 日前下達下月發貨計劃,乙方於每月 10 日前確認承運計劃。
四、發貨人、收貨人及運費率見附件,乙方不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數據與交接:
貨物數量以發貨人發貨單據爲準。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監裝、監卸工作,確保貨物的交貨數量。
六、乙方確保船舶處於適運狀態,適於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若裝貨前發現船舶不符合裝卸要求,甲方有權不裝貨,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須安排五小時內裝貨。
七、運達期限: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貨物裝船完畢後,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將貨物保質、保量運達收貨人指定地點。
八、結算與付款:
按發貨人發貨單結算運費,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貨人貨物交接清單,憑運輸發票結算或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每月 25 日前結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款,如因賬戶性質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運費,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或現金結算。
九、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
十、稅收及費用:涉及貨物的稅、費由甲方承擔,涉及船舶及運費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在貨物的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 二、貨物品名及包裝: 熟料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
2、乙方因超載或故障等原因,要求減載或轉載才能交貨的發生的過載、轉運等費用和貨物虧噸由乙方承擔。
3、乙方車輛發生計少包,由乙方賠償少包損失並承擔虧噸運費。
十二、特約事項:
乙方船舶必須具備良好的蓋船設施,貨物裝妥後及時蓋船,並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處於密封狀態。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保險單,營運證,船舶所有權證書,航行證書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保證內容真實、清晰。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因生產、銷售需要而對船隻進行的調度安排,不得違反倉庫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乙方船舶如違反上述條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乙方除賠償損失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託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擔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爲基礎。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8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 年 5月 28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樑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 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餘款,甲方必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樑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0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爲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爲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爲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覈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籤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爲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並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餘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爲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爲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考覈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覈基數爲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於當日裝車後按考覈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並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覈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爲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衝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 保證金
爲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叄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____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爲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 ________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並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覈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覈時間同步進行,並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 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 元/天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 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元,全船運費爲 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3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爲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4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1.
1.1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
1.2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2.
3.1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
3.2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爲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
3.
1.1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元噸(含稅)。
3.2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後,每天按.元噸計收堆存費。
3.3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
1.03元噸過磅費。
3.4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爲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爲結算依據。
4.2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爲結算依據。
4.3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爲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爲計費依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5.2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甲方應通過--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發佈,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蓋-)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5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爲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6
託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運輸合同版本 篇27
四 川 省 簡 陽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xx)簡陽民初字第2303號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花照壁上橫街175號1幢1樓21號。
法定代表人:周煥雲,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谷棟,四川高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沈君,四川高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陳開祥,男,漢族,1975年11月07日出生,簡陽市人,住四川省簡陽市三合鎮馬騾村6組3號。身份證號碼:5110278。
委託代理人:陳恆倫,四川得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互助裏65號。
法定代表人:張志傑,經理。
委託代理人:羅林,男,漢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柑子村13號4-1,身份證號碼:5102126。
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住所地:重慶市長壽區長壽路134號。
負責人:王國忠,經理。
委託代理人:羅林,男,漢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柑子村13號4-1,身份證號碼:5102126。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訴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xx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xx年1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周煥雲及其委託代理人谷棟、被告陳開祥及其委託代理人陳恆倫、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共同委託代理人羅林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訴稱:20xx年3月12日,原被告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由被告爲原告將一批貨物運到柳州市。20xx年3月14日,被告陳開祥駕駛渝B87910大貨車(該車登記爲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所有)運輸該批貨物,在運輸途中因貨車側翻,導致貨物嚴重受損,因三被告未依法賠償,故訴訟來院,請求三被告賠償損失67528.78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被告陳開祥辯稱:貨車側翻,導致貨物受損是事實,但側翻的原因是原告託運的貨物過多和超高超寬;原告的損失也沒有訴請中的那麼多,有待證據證明,原告還有部分運費沒有支付。該合同的主體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陳開祥只是經辦人。損失應該由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賠償。
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
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共同答辯稱:本案的實際承運人是陳開祥,渝B87910貨車雖然登記在公司名下,但系被告陳開祥掛靠公司,該車實際車主爲李仕蓉,李仕蓉私下把車轉讓給了陳開祥。公司非實際車輛所有權人,也未取得運營利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未簽訂運輸合同,也未實際履行合同,不是適格被告,公司不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同時,該運輸合同上無公司的蓋章,只有被告陳開祥的簽名,因此,運輸合同對公司無任何約束力。從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履行,完全是實際控制車輛人員的個人行爲,如果要賠償,也應由被告陳開祥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經審理查明,20xx年3月12日,被告陳開祥作爲乙方(承運方)以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名義與甲方即本案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方)簽定一份貨物運輸合同。該合同約定,貨物從成都運到柳州市交付甲方指定單位查收,乙方負責把貨物安全運到目的地,如發生行車事故,丟失、貨損、貨差等情況,乙方必須按保值價的100%價賠付甲方。20xx年3月14日,被告陳開祥駕駛着承運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貨物的渝B87910貨車(該車印有飛雲公司相關標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宜柳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經清點,被告陳開祥簽字確認貨物損失有離合器殼體(賠償單價175元/件)損壞178件、丟失2件,軸承箱(賠償單價147元/件)損壞35件,後殼體(賠償單價198元/件)損壞2件,變速箱體(賠償單價169元/件)損壞137件,包裝紙箱(賠償單價4.5元/個)損壞600個,共計人民幣62894元,另有西門子124箱(12件/箱)發回廠家檢測後定損。原告成都楊發貨運公司、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飛雲汽
車運輸公司、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對貨物損害賠償問題協商不成,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於20xx年11月26日訴至法院,請求判決三被告賠償損失67528.78元。
另查明,渝B87910汽車行駛證登記的所有人系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道路運輸證上業戶主名稱是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該車原系李仕蓉掛靠該公司,20xx年12月14日李仕蓉轉讓給陳開祥,後陳開祥向公司交納了相關費用,20xx年5月18日,陳開祥將車轉讓給陳天明(系陳開祥父親),陳天明與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簽訂了掛靠合同。(上述轉讓均在飛雲公司內部進行,不變更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上的名稱)
上述事實有原、被告當庭陳述、貨物運輸合同、渝B87910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機動車查詢記錄、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註冊信息、貨損統計單、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公路管理局桂河路簡罰(20xx)A2578號交通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編號45020xx055935596號處罰決定書、高速公路管理局責令車輛停駛通知書、事故現場車輛照片、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提交的李仕蓉身份證複印件及複印件上書寫的的證明等經庭審質證、認證,足以認定。
本院認爲:被告陳開祥持所有人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的渝B87910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與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原告有理由相信渝B87910車輛的所有人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該運輸合同的承運方爲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且重慶飛雲
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將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交給陳開祥及准許渝B87910車輛登記在其分公司名下的行爲,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對實際車主陳開祥以其公司名義進行運輸經營行爲的授權。在運營過程中,實際車主陳開祥駕駛印有飛雲公司標誌的車輛,持有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相關證件以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名義和託運方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的行爲,應視爲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行爲。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未按合同的約定將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的貨物安全送往目的地,已構成違約,因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擔,故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對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承運人爲陳開祥,公司不是承運人,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辯稱,法院不予採信。
被告陳開祥作爲實際承運人對涉案運輸合同享有重要的運營利益,也應對涉案貨物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陳開祥辯稱原告成都楊發貨運公司辦理貨物運輸時明知車輛超載,原告對損失的發生負有責任,但被告陳開祥作爲車輛駕駛專業人員和實際承運人,明知車輛超載卻違章裝載導致事故發生,對貨物損失負有重要責任,故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訴請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賠償損失,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對原告提交證據中損失爲離合器殼體、軸承箱、後殼體、變速箱體、包裝紙箱共計爲62894元部分,雖然被告陳開祥只認可數量,不認可賠償單價,但在該貨損統計單上有被告陳開祥的簽名,且
被告陳開祥沒有證據證明簽名是受脅迫或者不是自願的,故本院對上述共計62894元的損失予以確認;因原告沒有提供證明西門子124箱(12件/箱)的損失情況,對該部分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九十條、第三百一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付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人民幣62894元;被告陳開祥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駁回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1488元,由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曾 建 才
審 判 員 楊 宣 照
人民陪審員 李 成 軍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陶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