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合同範本(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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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

託運方: ;(簡稱甲方)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精選17篇)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爲;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爲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2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第一條 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並經書面記載於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範圍。

第二條 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爲 ,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範圍發生變化。

3. 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作爲調整後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託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後按照新價格執行。

3.3.3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並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爲: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於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後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

第五條 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後,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後 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覈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 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於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 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爲 。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爲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衆、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爲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爲公衆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爲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爲期 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9.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爲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爲,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3

託運方: ;(簡稱甲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爲;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爲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4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託人): 合同編號: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爲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文件。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__的鐵路運輸費、裝卸費、貨物裝車延時費,由甲方支付,貨物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鐵路發運站的汽運費,貨物代發費每噸25元,由甲方在發貨前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規和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中國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規和鐵路部門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直接按照新價格執行。

3.2.3、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合同收費標準執行。

3.3、貨物起運前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適合長途運輸和各種天氣變化,並符合相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猶豫甲方包裝不善而照成的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及財產的損失覈對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責任由甲方負責。

4.2、甲方交貨方式爲:

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內將由乙方安排車輛運輸,應當向甲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信息,包括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能、重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進口的物品。對甲方危險貨物造成的損失及後果,一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的出運

5.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前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確、不確定或不完備導致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承擔一

5.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的確認後,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承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第六條:保險

6.1運輸貨物保險,根據鐵路運票中貨物保價運輸的保險:(人壽)

6.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鐵路及保險公司索賠。

第七條:雙方商業機密的保險

7.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將業務及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所簽署的任何協議、備忘錄、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衆。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戒嚴及其受影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應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8.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而遭受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9.2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9.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地址:

郵政編碼: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時間:

年月日

鑑證員:(簽字蓋章)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 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 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爲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擔保

爲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爲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 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 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爲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爲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 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爲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爲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8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爲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爲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爲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覈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9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第一條 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並經書面記載於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範圍。

第二條 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爲 ,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範圍發生變化。

3. 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作爲調整後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託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後按照新價格執行。

3.3.3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並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爲: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於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後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

第五條 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後,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後 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覈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 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於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 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爲 。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爲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衆、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爲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爲公衆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爲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爲期 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9.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爲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爲,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0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鑑於:

乙方在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及 某某站臺資源良好 ,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爲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鐵路運輸;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並經書面記載於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

第二條 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爲 ,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範圍發生變化。

3. 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作爲調整後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託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並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爲: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於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後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

第五條 貨物的出運

5.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5.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於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5.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鐵路發站名稱]站臺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5.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內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5.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

5.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 保險

6.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爲 。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6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無條件處理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 保密條款

7.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爲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7.2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7.3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7.4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7.5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爲期 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8.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8.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1甲方的違約責任:

9.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9.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5.2條,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9.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9.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9.2乙方的違約責任:

9.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9.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一般性條款

10.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10.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10.4 合同的修改:

10.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0.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0.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0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爲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爲,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0.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0.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1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託人): 合同編號: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爲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文件。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__的鐵路運輸費、裝卸費、貨物裝車延時費,由甲方支付,貨物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鐵路發運站的汽運費,貨物代發費每噸25元,由甲方在發貨前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規和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中國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規和鐵路部門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直接按照新價格執行。

3.2.3、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合同收費標準執行。

3.3、貨物起運前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適合長途運輸和各種天氣變化,並符合相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猶豫甲方包裝不善而照成的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及財產的損失覈對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責任由甲方負責。

4.2、甲方交貨方式爲:

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內將由乙方安排車輛運輸,應當向甲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信息,包括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能、重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進口的物品。對甲方危險貨物造成的損失及後果,一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的出運

5.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前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確、不確定或不完備導致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及費用。

5.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的確認後,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承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第六條:保險

6.1運輸貨物保險,根據鐵路運票中貨物保價運輸的保險:(人壽)

6.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鐵路及保險公司索賠。

第七條:雙方商業機密的保險

7.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將業務及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所簽署的任何協議、備忘錄、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衆。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戒嚴及其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應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8.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而遭受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9.2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9.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2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託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於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託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託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託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並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貨物出口託運單內容應包含所託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託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註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託運單中應明確註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貨物出口的範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覈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於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覈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於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託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爲儘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並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於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紮、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爲失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週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後一週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於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爲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託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託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託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覈銷單作爲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還於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採用付款後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後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爲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後,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託貨物絕不屬於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爲,不論其託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後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於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爲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 爲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爲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 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 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 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費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纔可交付提單;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 延緩交付提單;

b. 延緩返退覈銷單、退稅單;

c. 目的港延緩放貨;

d. 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 託運貨物爲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 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爲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覈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 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籤

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簽字:

年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5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爲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纔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爲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覈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爲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爲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爲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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