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煤炭運輸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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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

甲方(收貨方):

乙方(供貨方):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供需雙方5500大卡電煤事宜,達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煤炭質量

質量以甲方到站檢驗爲依據,發熱量以5500大卡爲基準,每增減1大卡各相應獎罰0.14元。合同執行期爲 年 月至 年 月。

二、交貨地址及方式、相關費用風險的承擔

1、交貨地址:秦皇島東站

2、交貨方式:到站方式交貨

3、列車到接貨站前的相關費用和風險由乙方承擔,煤炭到站後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辦理物權轉移給甲方,此後一切相關費用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煤炭價格期限及合同成交總額:

簽訂合同當月5500大卡775元/噸,以後各月隨行就市。 合同簽訂數量爲 萬噸/月,金額總計 萬元

四、貨款、稅、運雜費結算方式:

1、簽訂合同後甲方兩天之內向乙方提前支付合同金額總數的90%,剩餘10%到站後由甲方確認無誤後支付。

2、乙方往發運站臺上煤時及時通知甲方共同過磅、取樣化驗、監裝以保質量。

3、乙方在甲方支付完所有貨款後按到貨站結算價格兩個個工作日之內開具全額稅控機版百萬位以上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五、其他違約事宜

1、乙方報計劃,計劃批下來及貨物上站後甲方不履行合同損失費由甲方負責(預付金額爲保證)。如由於行情變化雙方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如數退還甲方預付款並且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間、數量和質量向甲方發運貨物,乙方則應如數賠償甲方前期所投入的全部成本費用。

3、其他未盡違約條款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雙方權益:

若貨物運至甲方指定之到貨站後,雙方對貨物質量有較大分歧,則雙方均有權申請第三方國家法定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最終檢測,該第三方檢驗機構需經雙方接受並書面確認。按最新審驗結果,雙方商議解決方案,並將該解決方案以文字形式作爲本合同補充條款。

七、不可抗拒:

1、由於發生戰爭、封鎖、騷亂、自然災害以及其他不能遇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須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當地公正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有效證明。

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範圍內,當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和電子掃描版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範文3

甲方:(礦方)

乙方(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按照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二條線路運輸任務交給乙方車輛承運。

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24小時爲乙方裝車、檢斤,絕對保證乙方每天正常運輸,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停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車輛所經路段、路政、交警、運管以及沿途收費站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爲乙方協調提供(費用自理)生活、食宿、水電等駐地三通一場。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在運輸作業中必須服從礦上的統一配合和安排,不得無故停工,不得隨意亂倒所運輸的煤炭,不得隨意將運輸車輛調離,如運輸路線和距離變動,必須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處罰。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乙方車輛車主在運行中提出不幹或中途賣掉所運的煤炭,或裝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現以上現象,乙方必須負責追回車輛所裝卸的煤炭。並索賠經濟損失。

3、乙方司機與結算人員在未結算之前,必須保管好派車單、結算單,不得遺失或損壞。

4、乙方車輛進礦後,履行運輸期間如有車輛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虛作假、脫離現場,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調車補上。如因乙方給的車輛運輸價格低於正常運輸價格所造成的車輛走失,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必須在開工十天內將車輛到位,如車輛不按時到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期間內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自承擔,互不連帶責任。

五、單價、付款方式:

1、火車站貨場每一噸到達火車站貨場單價 元人民幣。

2、乙方在當天的派車單、結算單由乙方的主管財務會計,集中結算單,到甲方財務結賬(不含稅)。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都應給對方賠償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履行中,如發生單方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約定的責任,保證乙方車輛運輸,如果停運、停工,必須給停工司機每天、每臺600元人民幣的停工補償費。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觀調控、煤礦停開、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負責任,不必付出罰款。

5、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原告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以上未盡事宜可另行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爲甲方運輸煤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距離從鏵尖煤礦到準大電廠,運費爲 元/噸(不含稅)。

二、車輛和司機由乙方派代表統一管理,要服從甲方統一調派。

三、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虧損除甲方要求的正常虧損外,其餘虧損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發生的汽車維修費、過路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一切交通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付款方式:現金結算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換煤,賣煤等現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且以礦發煤價3倍進行罰款,如不交將移交司法部門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 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 每車不少於一百噸(共5臺車)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 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爲:每車每月( )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爲含稅價。

三、 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爲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覈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戶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於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 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覈,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爲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車付款( ),餘款30日前付清共計( )。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

九、1. 爲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

2. 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後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 。裝卸車由甲方負責。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 址: 地 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附件-貨物清單)。

第二條、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

第三條、貨物的起運地點: ,

承運日期: 。

第四條、貨物的到達地點: ,

運到期限: 。

第五條、運輸費用: ,

結算方式: 。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託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須在貨物末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的費用。

2、託運方義務:按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取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運方權利: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對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承運方應當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規定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的到達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所發生的一切違章、安全等事故與託運方無關,承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要求配車或末在規定的期限內送到貨,應付違約金 元。

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壞、短少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與合同規定條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 託運方與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5

賣方: 買方:

一、交付地點、煤種、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質量標準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揮發份28-35%,低熱>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貨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裝車前買方和賣方、調用單位倉內三方共同取樣化驗(以包頭市質量監督局爲準);

2、數量:以起票噸數作爲結算數量。

五、貨款、運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買方預付1000萬元貨款。

2、金額增值稅一票結算(含發站鐵路運雜費),價格根據呼鐵局煤炭購銷領導小組所定煤炭經營指導淨差價及執行時間確定,並簽訂價格確認書。

3、賣方每發運2列,買方及時將2列貨款打入賣方賬戶,即每2列結算一次。

六、違約責任

1、買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視爲買方單方違約。

2、買方未按賣方付款期限、付款數額和付款方式付款,視爲受買人單方違約。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爭議的方式

雙方協商不成,爭議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包頭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裁決;標的額超出100萬以上,由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理裁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賣方按買方在1號倉內所佔發運量比例組織煤源並安排運輸計劃,煤炭入倉後即視爲按所佔發運量比例銷售給買方,價格按入倉前約定的價格執行。

2、買方每月必保購買賣方所確定列數及以上煤炭,賣方每三個月作爲一個考覈週期對買方進行考覈,每少發一列,賣方從買方預付貨款中扣除10萬元違約金。

3、如發生國家政策性停礦檢查、停港、線路施工、貨場設備檢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覈範圍內。

4、本合同期限爲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附件-貨物清單)。

第二條、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

第三條、貨物的起運地點: ,

承運日期: 。

第四條、貨物的到達地點: ,

運到期限: 。

第五條、運輸費用: ,

結算方式: 。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託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須在貨物末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的費用。

2、託運方義務:按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取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運方權利: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對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承運方應當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規定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的到達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所發生的一切違章、安全等事故與託運方無關,承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要求配車或末在規定的期限內送到貨,應付違約金 元。

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壞、短少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與合同規定條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 託運方與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自行終止。

託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日期: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7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附件-貨物清單)。

第二條、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

第三條、貨物的起運地點: ,

承運日期: 。

第四條、貨物的到達地點: ,

運到期限: 。

第五條、運輸費用: ,

結算方式: 。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託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須在貨物末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的費用。

2、託運方義務:按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取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運方權利:向託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否則,承運方對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承運方應當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規定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的到達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所發生的一切違章、安全等事故與託運方無關,承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與要求配車或末在規定的期限內送到貨,應付違約金 元。

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壞、短少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與合同規定條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 託運方與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自行終止。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8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叄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託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採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稅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託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20--年9月1日起至20--年4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託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9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及合同期限

貨物品種爲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爲: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

貨物運輸期限爲 日,乙方須於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運輸價格, 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爲( )元每噸(不含稅),運輸方式爲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並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爲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 )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爲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並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爲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並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並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由甲方每天爲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煤炭部分運輸任務交由乙方運輸,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簽訂此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產品、線路及價格

1)貨物名稱:

2)發貨地:

3)收貨地

4)運價:以市場價爲標準暫定運輸價格,暫定價格每噸元。如市場運價發生波動,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當時運輸價格。

二、路耗及賠償

長途運輸因煤炭自身的特性會造成一定的損耗,每車正常路耗爲公斤,損耗在 公斤以內的視爲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噸 元賠償甲方 。

三、卸貨及驗收

乙方運到後,由甲方安排過磅、卸車並對貨物進行驗收。以過磅的實際重量爲收取貨物的數據結算運費。實收噸位與礦發重量相差200公斤以內的以礦發噸位爲準。

損耗超過200公斤的按當時煤價賠付甲方。

四、運費的結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煤炭運到指定地點後,運費實行一趟一結,現金結算。

五、合同的終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間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雙方協商後可終止此合同,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立即進行清算並支付乙方運費。

六、如線路變更及運費價格調整雙方協商確定。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爲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稅價)。

3、合同期限:月月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覈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爲,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爲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爲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爲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爲短期價格。從 ---- 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卸載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卸載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卸載場地人員協調卸載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卸載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稅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稅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臺。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稅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爲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爲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臺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係。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臺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爲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臺,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後,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爲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啓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臺車輛3000.00元,做爲乙方車輛啓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後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臺車輛的啓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後,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啓動資金每臺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啓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臺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啓動資金每臺車輛1000.00元,作爲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後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爲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4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以保證金收繳的名單爲準),代表:

爲了規範新鐵煤礦煤炭調運,整頓運輸秩序,保證新鐵煤礦的煤炭調運通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20xx年9月22日起,巫山縣景泰礦業有限公司新鐵煤礦煤炭調運的車輛實行車輛確定制度,除新鐵煤礦自行安排10輛運煤車輛外,其餘車輛由乙方負責具體安排(具體負責人:呂賢,聯繫電話:),每臺車的車主自願向甲方繳納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甲方按保證金的繳納名單裝煤發車。

二、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煤炭安全運達指定的目的地,所有參與運輸的車輛,嚴禁在運輸途中出現滯運、停運、撮炭賣煤等現象發生(包括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出現故障後,車主或駕駛員不留守或不派人留守,出現的煤炭丟失現象),一經發現,甲方將一次性扣掉該車輛繳納的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並責令其退出新鐵煤礦的煤炭運輸,乙方所有車輛有權監督。

三、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負責處理本次確定爲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車輛的關係,嚴禁出現堵車現象,一旦出現堵車現象,甲方一次性扣掉乙

五、從20xx年9月22日起,甲方運往龍溪鎮吳家坪煤坪的煤炭運價經甲乙雙方協商定爲38元/噸,以後甲方的煤炭運價根據市場行情等多種社會因素,同乙方代表協商後,進行適當調整。

六、乙方接到甲方煤炭調運通知後,必須確保甲方煤炭運輸車輛充足,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無法正常運輸,甲方有權一次性扣完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並向乙方索要經濟賠償。

七、甲方保證不對非確定車輛發煤,正常運輸時期,確因運輸繁忙,車輛數量不足需增加車輛,有乙方提供名單並向煤礦繳納保證金後,方可參與運輸。

八、乙方車輛因買賣或報廢等原因,自動退出新鐵煤礦煤炭運輸的,由交款人憑甲方出據的保證金收據到甲方退回保證金餘款。

九、甲方運費的結算,因20xx年煤炭市場行情的因素,20xx年6月20日以後的運費在年底放假時付清。

十、甲乙雙方信守協議,按規定運行,若一方違約處違約金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 篇17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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