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簡易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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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

託運方(甲方):----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精選15篇)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龍騰養護公司東平湖圍壩(韓村)石屑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任務

乙方負責購買石屑及運輸作業任務,並保證所供石屑質量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石屑量以甲方實際收到石屑數量結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年4月5日起,至20--年4月16日止。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石屑工程運輸車輛,並負責運輸車輛的維修保養;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嚴格執行施工現場交通規則,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揚塵污染和噪音污染;

5、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運輸任務;

6、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7、乙方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安排。因車輛檢修或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告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作業。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運輸作業所需的燃油(報油料時與土方款同時報銷,油料比例不得超過20%,否則不予報銷);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3、甲方負責提供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場地,並及時收方。

五、運費結算

運費及石屑價格按60元/m3計算。本合同乙方負責買石屑,乙方負責石屑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甲方支付運費及土方款時,乙方應出具相應的稅務發票。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就合同爭議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持一份。

託運方(簽章)

承運方(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日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2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爲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並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運距:62-67公里

(4)運輸期限: 。施工期間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時需延期,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另立補充協議。

(5)運輸方式:清運,調車費每車 元,車到現場支付。工程開工後拾伍日內扣除。

(6)車輛規格:前四後八,淨重60噸。

(7)運輸價格:每車 元整(稅後價),甲方包吃住、包加油、包路保生活費標準每車每天 。

(8)運輸方量: 。

第二條:運輸款結算與付款方式:

(1)運輸費支付方法:結算週期爲24小時(週一至週日都正常結算),每日8:00―10:00爲結算時間。在當日下午四點之前結算上日完成的工程量的全部錢款,結算率爲100%.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銀行賬號,由甲方通過銀行存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甲乙雙方以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據或方量單據爲結算依據。

(3)結算以甲乙雙方現場統計員和乙方指定人。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停工損失由甲方承擔。並需支付給乙方每部車每天運輸的相應金額壹仟元整的違約賠償金,以此類推,直到解決爲止。因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早10:00點前)將運輸票據提交給甲方所導致的未能結算,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工程變更:如工程有變更甲方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辦理施工簽證和通行證。

(2)甲方負責排處社會干擾,解決裝卸點現場出現的問題,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並負責協調交警、城管環保等管轄單位的關係。

(3)甲方確保乙方運輸車輛二十四小時作業,保證車輛正常裝卸。

(4)甲方承諾確保被扣車輛放行,遇特殊情況扣車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甲方賠償乙方被扣車輛每部壹仟元整。

(5)甲方保證乙方所到車輛叄天內準時進場作業,夜間裝卸所需的照明及其他相關措施由甲方予以確保,過橋、過路、收費站等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支付,如出現延誤,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部車壹仟元。(政府原因及自然安災害、天氣等特殊因素除外)。甲方負責乙方住宿費、生活費每車每天肆拾元。

(2)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必須聽從甲方施工現場指揮,按指定的裝卸地點、運輸路線運行。必須和相關單位配合好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其施工資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

(2)乙方的車輛維修、保養、加機油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無故停工、跳槽、賣票,偷賣柴油,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經查實後,甲方有權扣罰責任當事人,並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當事車輛(只限責任車)總運輸量30%的賠償金,甲方有權先扣押車輛。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撤場,需提前拾伍日書面通知甲方,並負責補齊撤場車輛數,方可實施撤場。如果無故退場,每車罰款伍仟元。乙方車輛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現場,保證甲方工程的正常運行。並確保每車每月25個工作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簽訂合同後,乙方在10月31日月內向甲方每一輛車輛繳納保障金每車_____元,工程完工前日內退還。

(4)乙方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管理,如發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停工、誤工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車輛在施工期間不得無故停工,車輛不得私自外出幹私活,如有此類情況發生,沒車每次罰款伍仟元人民幣。

(6)乙方車輛司機不得帶病作業,不得在危險地段強行作業,不得酒後駕車,自帶蓬布蓋車,防止撒漏。所有的工作人員均須遵紀守法。如有違反,一切事故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7)乙方不得避開甲方,單獨與業主聯繫發生直接業務關係。如有發生罰款乙方總工期運輸量的30%費用,作爲向甲方的賠償。

(8)乙方在簽訂協議時,需繳進場保證金伍拾萬元,並在伍日內進場,未按時間內進場,本協議自然失效,並扣除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進場施工___日內歸還。(如果車隊進場保證金按比例與聯營者共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需加倍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因本合同工期爲三年,一年一續簽。在第一年合同終止,要續簽第二年合同期間,我公司享有優先權,只有我公司放棄與甲方續簽合同意願後,甲方纔可聯繫第三方洽談合同事宜。

(2)因颳風下雨等自然災害及其他原因或港上檢查、政府行爲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互不賠償,但甲方必須負責乙方住宿費、生活費每輛車肆拾元。

(3)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無法解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爲更好地開展海運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理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乙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第一條 乙方責任

1、訂艙時,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

2、乙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若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或者其他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則乙方必須事先徵的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辦妥一切相關手續。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3、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4、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乙方或收貨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滯箱費收費以業內行規爲標準,堆存費按各港口規定,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承運人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2、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信息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

3、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貨物裝箱的,乙方應當及時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裝箱,並事先告知甲方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乙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運價及其他

本協議運價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甲方爲乙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第四條 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月結方式結算運費: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結清上月乙方所有費用併到帳,如果乙方不能按協議時間準時付費,甲方有權將甲方的結費方式改爲見款放單。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 現金的付款方式;

B、 電匯, 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 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海洋運費,雙方另行簽定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匯款賬號(指定如下)

人民幣戶

美金戶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甲方支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乙方拖欠費用,則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運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運單單證;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甲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因遇洪水、火災、地震、戰爭、罷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實而導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威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僅適用於公司行爲。

2、乙方協議簽章請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爲憑。

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1、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一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爲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爲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爲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纔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爲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戶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代運車輛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__年1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附件:《代運車輛清單及運費價目明細表》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__年月日日期:__年月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爲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爲,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適用範圍及期限:

1.1標的物:本合同爲甲乙雙方開展產品運輸服務的框架性協議,適用於甲方企業所生產的系列產品。

1.2路線範圍:甲方與第三方(收貨人)所確定的交貨地點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託運業務時需另行通過託運單的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僅對應乙方。乙方因此而與其他單位發生的所有業務關係(例如再委託、結算等)均與甲方無關,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負責;

1.5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20--年___月___日起至20--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運輸價格:

2.1以上運價均爲一次性包乾價,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油費、保險費、路橋費、養路費、稅費、運輸發票開具費用、罰款及其與第三方發生的其它運雜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3.0運輸期限、貨物包裝:

3.1運輸期限(或運到期限):運輸期限是指雙方約定的貨物從起運至貨物送達目的地所需的時間。根據各線路長短的不同,運輸期限也有所不同,具體到達日期由雙方在託運單上進行標註。

3.2包裝標準:按甲方的出廠標準執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託運單)→辦理提貨手續→貨物裝運→雙方驗貨簽收→發往目的地交貨→收貨人驗籤→驗收後取回單→將回單交回甲方→甲方承付運費。

5.0託運通知

5.1運輸指令以書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駐隨車人員發出;

5.2非出於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隨意對指令容進行更改或者取消;

5.3雙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文件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產生效力。乙方製作、提供的單據上所附格式條款與本合同衝突的,概以本合同爲準。

6.0提貨手續、貨物裝運、提貨驗籤:

6.1貨物裝卸:乙方上門提貨,並由乙方負責安排裝車;

6.2提貨手續的辦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指定了代表的,應具有長期有效的授權委託書。乙方由指定代表辦理提貨手續、承運貨物;作爲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可直接代表乙方辦理手續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

6.2.2乙方上述人員辦理提貨手續後,憑相應的提貨單到甲方倉儲處或指定現場報到裝貨,並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6.4節假期間的運作:乙方應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書面節日運作安排,報甲方備案。超出計劃安排時間的,甲方應提前48小時告知乙方具體運輸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6.5甲方發貨清單爲一式貳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貨物交付、驗收、回單

7.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由收貨方∕乙方負責安排卸貨;

7.2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

7.3收貨人驗收貨物後,乙方應將其所執發貨清單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一份交收貨人作爲收貨憑證,其餘由乙方留存作爲有效運輸結算憑證(回單由乙方送回);貨物發生毀損、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在回單或者其他資料上標註。

8.0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結算運費;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運輸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8.3甲方應當督促乙方所派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從客戶處拉回指定貨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張,甲方不得拒絕對因此產生的運費進行結算;

8.5乙方應將貨物安全、及時抵達目的地。貨物裝上車輛後,保管之責轉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起重設備應該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

8.7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8.8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9.0 運費結算:

9.1運費結算方式爲月結,具體操作方法爲乙方在每個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上月___日至最後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覈對,覈對完成後甲方於次月___日前向乙方付款(節假日順延);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出貨單、回單等資料進行覈對並視必要進行調整;經雙方覈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反饋給乙方;非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應付貨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乙方指定銀行帳號信息見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將結算期間所有的回單完整地交給甲方後,甲方應當給其結算支付運費;在出現回單遺漏時,甲方方可暫停遺漏回單的結算。

10.0 違約責任:

10.1甲方因貨源、搬運等問題造成乙方無法在車輛到達後的24小時內裝運完畢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供適合要求的車輛按時裝運,造成延誤裝運期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

10.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8.3、8.6條款的,按每次100元進行處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目的地,按本次運費每日 0.5 %的比例計算遲延履行違約金;因遲延到達導致收貨人拒收或退貨,乙方應無償將貨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10.4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溼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1收貨方收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損壞,可按貨物損失金額向乙方索賠;由收貨方把具體損失數量如實、清楚地簽註在回單上,由甲方在結算運費時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中已包含貨物保險費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儘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迅速報甲方管理部門備案,並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補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對於貨物損失,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約定賠付,乙方賠付完成後,保險公司賠付款項歸乙方所有,保險公司免賠金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拒絕開具等額發票或者開具虛假的發票,構成違約行爲,需承擔違約責任;

10.6違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構成其他違約情形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不論何種違約情形,除有特別約定外,違約金數額爲違約行爲發生日止未結算金額的20%;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違約金數額的,可要求按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預期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

11.0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包括因拒絕開具發票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0 其他約定:

爲落實本公司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和ohsas18000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甲方對運輸車輛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強車輛尾氣排放的監管,尾氣對環境影響要求加以控制,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對尾氣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種吊車車輛的液壓件保持完好,無泄漏的現象。

12.3對突發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負責清洗,後果由運輸方承擔。

12.4加強對運輸和起重車輛的車質的監管,起重設備的額定載重應滿足貨物運輸要求,裝運貨物時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12.5對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責救治及現場處理,後果由乙方承擔。

12.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8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爲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爲止。

二、運輸內容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__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運輸問題賠償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經濟損失賠償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逾期責任

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爭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9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有鑑於

甲乙雙方進行貨物運輸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說明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本合同爲雙方貨物運輸合作總合同,就具體貨物運輸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單項運輸協議》,明確貨物名稱、性質、規格、數量、質量、重量、包裝要求、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情況、運輸期限、運費及結算等內容。《單項運輸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約束雙方的具體貨物運輸合作行爲。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運輸到至到達地;

2. 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3. 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二)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貨物相關情況,不得虛報或隱瞞;

2. 甲方應當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

3.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根據乙方實際需要,甲方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使用;

4. 甲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向其支付運費;

2. 甲方明確標示拒絕支付運費時,乙方對對相應的貨物享有留置權;

3. 對於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4. 貨物無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絕處理的,乙方有權對相應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處理。

5. 對於甲方的違約行爲,乙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

2. 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運輸安全,對於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所致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乙方均應全部予以承擔;

3. 貨物交付收貨人前,甲方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的,乙方均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 貨物交付及風險移轉

1. 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以貨物裝載至乙方交通工具爲準,乙方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即視爲貨物符合約定。裝載完成後至貨物交付收貨人前,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 貨物運輸至到達地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期限內對貨物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進行妥善處理並馬上書面告知甲方;收貨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爲貨物符合約定;

3. 乙方向收貨人交付貨物以收貨人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爲準,簽收後,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收貨人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虛報或隱瞞貨物相關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 甲方逾期支付運費,應按照逾期支付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以及未按照約定時間將貨物運輸至約定地點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運費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以下情況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貨物的合理損耗;

(4) 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 因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違約行爲致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該損失。

第六條 其他

1.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0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文書要點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根據該合同,承運人應當按照旅客或者託運人的要求,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至目的站,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相應的運輸費用。因此,運輸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點:

(1)運輸合同主體的複雜性。運輸合同的主體包括承運人、旅客、託運人和收貨人。

承運人是指提供運輸服務的當事人,包括運輸企業與個人。凡是取得運輸服務資格的企業和個人都可以在批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運輸生產活動。

旅客是指乘坐交通工具旅行的自然人。旅客作爲運輸合同的主體,既包括中國人,也包括外國人。未成年人或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也可以作爲運輸合同主體,但必須與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一起旅行,或者按照規定委託承運人照顧。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1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並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或託運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爲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已經接收貨物的收據。

7、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時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1、貨物的性質:

□普通貨

□特種貨物

□危險貨物 □貴重貨物 □鮮活貨 □大型特性笨重貨物

2、使用集裝箱的箱型和數量:

國內標準集裝箱:

□1噸箱 □6噸箱 □10噸箱

國際標準集裝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類: □普通箱 □冷藏箱 □開頂箱 □罐式箱 □掛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險品箱 □高箱

3、託運人保證 年內向承運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貨物。

第三條 運輸及相關服務:

1、服務區域

2、服務內容

□運輸 □裝箱 □拆箱 □裝集裝箱 □卸集裝箱

□其他服務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爲代理人。託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文件及委託書。

第四條 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運費及其他費用按照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託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2、託運人收到《費用清單》後 工作日內,審覈後確認發回承運人,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託運人;

3、託運人按結算期(一個月)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運費。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工作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五條 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由託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爲辦理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承運人代爲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否

□ 是?單票貨物總價超過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 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啓運前支付。

□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第六條 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託運方委託承運人託運貨物前,應提前 小時遞交《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單證。如託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 小時內要求託運人改正;託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託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七條 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拼箱)》,覈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二)整箱貨/空箱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空箱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整箱/空箱)》檢查箱體、覈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履行如實申報義務,託運的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誌等應當與運輸合同的規定相符。

2、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送交承運人。

3、託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貨物,沒有包裝標準的,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的質量。託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安全儲運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在貨物外包裝或者表面製作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應當字跡清楚可認、牢固。

4、託運特種貨物的,託運人應當與承運人另行約定運輸條件。託運冷藏貨物,託運人應當提出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的要求;託運鮮活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最長運輸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託運大型特型笨重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貨物性質、重量、外廓、尺寸及對運輸的要求。

託運人對承運人運輸上述特殊貨物時有具體要求的,應當提交《託運人運輸要求說明書》。

5、託運人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6、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7、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2、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乾淨無污染物,無殘留物。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現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託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並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箱。貨物裝箱後,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按有關規定施加封志,並按貨物特殊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誌。

5、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應當檢查箱體,覈對箱號,檢查封志,並製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以合適的方式拆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並作書面記錄。

6、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繫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在 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第九條 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的,延滯超過 小時後,以 元/小時/箱(車)爲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託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託運發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的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 在整箱、拼箱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其他違反危險貨物運輸規定的行爲;

(2) 錯報、匿報貨物的重量、規格、性質;

(3)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 錯制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3、託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在運輸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時,承運人因行駛託運人指定路線或者必經路線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託運人承擔,但能夠證明該額外費用因承運人責任而導致的除外。

5、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 ‰/日的違約金,在 工作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6、託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箱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 %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運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於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 小時後,以 元/小時/箱(車)爲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運人未遵守承託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 ,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仍實際發生承託業務關係的,則視爲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後一次的承託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簽字或蓋章後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2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組織船隻,從事國內運輸業務。

三、裝船期及載貨量:

採取分批承(發)運,甲方每月 5 日前下達下月發貨計劃,乙方於每月 10 日前確認承運計劃。

四、發貨人、收貨人及運費率見附件,乙方不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數據與交接:

貨物數量以發貨人發貨單據爲準。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監裝、監卸工作,確保貨物的交貨數量。

六、乙方確保船舶處於適運狀態,適於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若裝貨前發現船舶不符合裝卸要求,甲方有權不裝貨,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須安排五小時內裝貨。

七、運達期限: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貨物裝船完畢後,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將貨物保質、保量運達收貨人指定地點。

八、結算與付款:

按發貨人發貨單結算運費,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貨人貨物交接清單,憑運輸發票結算或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每月 25 日前結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款,如因賬戶性質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運費,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或現金結算。

九、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

十、稅收及費用:涉及貨物的稅、費由甲方承擔,涉及船舶及運費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在貨物的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

2、乙方因超載或故障等原因,要求減載或轉載才能交貨的發生的過載、轉運等費用和貨物虧噸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船舶發生計少包,由乙方賠償少包損失並承擔虧噸運費。

十二、特約事項:

乙方船舶必須具備良好的蓋船設施,貨物裝妥後及時蓋船,並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處於密封狀態。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保險單,營運證,船舶所有權證書,航行證書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保證內容真實、清晰。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因生產、銷售需要而對船隻進行的調度安排,不得違反倉庫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乙方船舶如違反上述條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乙方除賠償損失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託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擔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爲基礎。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4

託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爲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並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溼,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髒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貨物運輸簡易合同 篇15

託運方:湖南瑞泰煙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澧縣國人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對企業負責,搞活流通,降低運輸成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爲明確責任和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貨物名稱:煙花鞭炮(紙箱包裝)

二、運輸方式:採用公路運輸、運輸車輛由乙方統一調度;

三、運輸範圍:出湖南常德運到全國各地;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須按運輸要求辦理好每批貨物稅務手續及安全運輸手續;

2、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裝貨,並將貨物安全、及時、數量準確地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及分爲卸貨簽收;

3、運輸途中必須保持貨物完好,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遺失、貨損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銷售負責賠償;

4、乙方運輸危險貨物時必須按照危貨運輸規則要求進行;

5、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須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安排車輛裝貨體積必須準確,確保按要求安排貨車,貨車必須保持車廂整潔,乾燥及性能良好。

五、運費結算時間及方式:

1、運費價格:根據路途遠近當次定價;

2、憑簽收單在簽收貨物後當次結算,以現金支付;

六、運輸合同的有效時限,從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學富 法定代表人:金義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縣澧陽鎮羣星居委會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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