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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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

出賣方:榆林市同興煤炭運銷有限公司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精選19篇)

合同編號: YLTX20xx-007 簽訂地點: 榆林

買受方: 簽訂時間: 20xx年5月10日

雙方就出賣方爲買受方有償提供煤炭事宜進行了協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 標的物名稱、產地、單位、數量、價格(含稅)、合同金額: 1.1名稱:動力煤 1.2 產地:陝西 1.3 計量單位:噸

1.4數量: 月供6000 噸。 1.5單價:750元/噸(不含稅)。

1.6合同金額:約計 萬元(按大卡計,單價 元/噸)。 2 .質量標準、技術要求: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無包裝物。 4、交貨地點:買方指定黃驊貨場。

5、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買受方負責。

6、驗收標準、方法、出賣方提出異議的期限及解決方法:驗收標準執行本合同

2

7、結算數量、方式及期限:買受方預付全月貨款10%的保證金,貨到結算。按買受方汽車衡計量爲準,貨到結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稅檢驗合格後結清; 8. 如果出賣方提供煤炭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依照實際發熱量與約定價格單車結算。

9、供貨時間:20xx年5月10日—6月10 日, 6月10日前交貨數量不少於5000 噸。收到貨款保證金後5日內第一批貨到場,數量不少於300噸。

10、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0.1 出賣方如不能按期交貨,買受方有權終止支付貨款並解除合同。或因買受訪不能及時結算,出賣方有權停止供貨。

10.2 因不可抗力(不含運輸車輛和煤礦停產原因)使得合同履行無實際意義的,合同可以解除。

11 違約責任:出賣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約定數量、約定質量交貨致使合同解除的出賣方自負,如出賣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買受方據不付款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1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爲主。以15個工作日爲限,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 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收到貨款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方執兩份,出賣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傳真對籤)。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2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叄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託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採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稅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託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20xx年9 月1日起至20xx年4 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託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 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20xx年九月一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爲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稅價)。

3、合同期限:月月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覈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爲,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爲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爲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爲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4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供貨數量及時間: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貨量 噸。

二、 交貨地點:

三、 質量標準:

1低位發熱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於5800大卡時,按5800大卡計算;

2揮發分:在12%--20%之間;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徵:≤3

6以細煤爲準,最大顆粒直徑不超過8釐米;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

五、 價格覈算辦法:

1 、完成合同供貨量,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執行含稅價 元/大卡;

2、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 收到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以下或揮發分12%以下拒收,若連續兩天發熱量低於5000大卡或揮發分低於12%,則第三天等化驗結果合格後方可卸車,不合格則退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於卸車部分,需方從善意出發,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A、熱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間時(含50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間時(含48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低於4600大卡,價格執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於7%時,水分每超1%,從價款中扣除1%(按化驗加過,單車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標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 元/噸。

4、若認爲弄虛作假,當批原煤扣除不結算,另按當批原煤價格的三倍罰款,並取消供貨資格。

5、供方需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同需方簽訂採購合同後,到財務備案。凡發現供方提供的證件或發票又一次虛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取消供貨資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較多或煤塊直徑超過8釐米,則按此部分的實際重量進行折噸扣除。

7、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貨量,應按本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或從貨款中扣除。

七、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及辦法:

1、質量按本合同第三條款執行;

2、以需方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取樣化驗的結果爲準。若供方對需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4小時內提出,雙方可共同現場取樣,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樣進行復測,以技術監督部門化驗結果爲準,費用由供方負擔;

3、數量以需方實收數量作爲結算依據。

八、結算方式:

實行一票制(全部爲增值稅發票),票據齊全後可結算,承兌匯票各佔50%。每月結算一次。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票據單位、收款單位必須一致。

3、連續三個月不完成供貨合同,取消供貨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漯河市凱達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雙方自願協議,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承運,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償服務、共同發展爲原則,規定如下:

1、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甲方不得私自調車,乙方車輛必須爲固定冷藏車輛,乙方要保證車輛清潔,專車專用,車輛手續齊全,車況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裝貨時間後,乙方車輛必須及時到位,不得推遲。

3、甲方給乙方車上裝貨時,乙方必須覈准貨物數量,貨物裝完並經雙方人員簽字認可後,貨物完全由乙方全權負責,如有丟失、被盜、雨淋、着火、交通事故等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裝貨後,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線、地點、安全準時、準確無誤的運到指定卸貨地點,中途不得私自倒車、換車,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派出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車輛要有貨物保險,安全防雨措施,駕駛員技術和思想素質良好。

6、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颱風、山體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負責。

7、乙方車輛到後,甲方5小時內必須開始裝車,否則按臺班計費由甲方承擔。

8、價格約定:乙方從巴東縣—武漢市運回原料,噸位不超過7噸,運價3500元,卸完貨後,甲方一次付清給乙方運費3500元。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期至20xx年10月28日。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6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爲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 位:   職 位: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考覈,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合作,乙方爲甲方的物流承運商。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 、 甲方發運的氣體危險類爲2類,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備的所有車輛人員均必須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關資質證照

二 、 甲方委託乙方發運氣體鋼瓶集裝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須提供車廂12.5米長,30噸以上荷載質量的拖掛式貨車{車況良好}進行裝運。

三 、 乙方應將車輛及相關人員駐於甲方工廠內,以確保能夠隨時接收並執行甲方的發車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貨物配送。如到貨延遲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損失的,則該趟運費折扣爲80%,且乙方須承擔所有相關賠償責任。若乙方不執行甲方合理發車指令的(常州、張家港),甲方有權扣發乙方運費200元,且甲方所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 、 乙方提供的相關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否則視爲甲方自身員工違規等同處理。

五 、 甲方應確保每天至少讓乙方駐廠的車輛發運一車貨物,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當天無貨可發,且每月之中無貨可發的情況達到第五次的,則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費”人民幣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當天車輛到達目的地後不能裝貨返回,則甲方支付乙方“車倆人員過夜費”人民幣200元/夜。

六 、 在途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相關事件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保證貨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貨損貨差的,乙方須就貨物價值向甲方全額賠償。由此產生的相關連帶責任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賠的權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免責。

七 、 雙方合作的的運費結算方式爲月結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須在此月5日前核對完畢並由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接受日期以發票簽收日爲準}的次月5日之前將相關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將運費支付給乙方,則甲方每天按運費總額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八 、從甲方位於東橋的總廠到常州往返的運費爲2450元/趟。到張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運費爲1600元/趟;到張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許有4天往返1趟),往返運費爲1700元/趟。

九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內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動延期1個月。只能自動延期一次,待雙方簽訂後續合同爲準。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爲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託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託書上註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覈,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並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淨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覈銷單、報關委託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______海運費:______ ______至工廠內陸運價爲:____________。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後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並在____________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覈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託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佈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9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爲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0

託運方(甲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運方(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每次發貨時與乙方應簽訂貨物託運協議書,寫明貨物名稱、數量和重量、運費和保價、送貨地點及到貨期限。甲方負責向乙方移交甲方的送貨單及相關資料。

二、 乙方保證能提供足夠的運輸能力,以保證甲方貨物完整、按時正確地交給甲方所指定收貨單位。

三、 甲方託運貨物時不得夾帶危險品和禁運物品,如夾帶混裝上車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四、 乙方在運輸時必須保證甲方貨物完整、清潔。如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或到達收貨單位後發現污染、包裝破損、受潮、少數等,乙方將做出賠償。

五、 甲方同意乙方成爲甲方貨物運輸的主要承運單位,將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並簽訂運輸合同。

六、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應按甲方要求將委託貨物及時進倉庫,一次託運,及時發貨。

七、 甲方須在貨物到貨後當月付給乙方運費,即運費月結。

八、 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認真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有疑異在簽訂協議書時再議。

九、 本合同簽約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有償原則,在良好的信譽、互利互且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條款:

一、乙方承運甲方託運的貨物(見“出貨單”或“託運單”),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指定的收貨倉庫。

二、乙方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準確、完整無損、安全地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交給收貨人,並辦理好貨物的交接手續。

三、一般情況下甲方需在託運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緊急出貨或需加急到達,乙方仍應保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指定收貨人。

四、貨物的交接

1、在起運地辦理貨物交接時,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貨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貨單是貨物管理責任交接的必要依據文件。

3、在起運地裝貨時,雙方應共同清點貨物件數,在確認出貨單所記載的物件準確無誤後,乙方應在甲方的出貨單的承運欄上簽名,承運司機之簽名視爲乙方之簽章,由此產生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出貨單上簽字後,貨物管理責任即由甲方轉給乙方,從即時起至貨物到達目的地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與裝卸到指定的收貨倉庫止,乙方對此期間所造成任何貨物損失都負有完全的賠償責任。

5、如果甲方提供託運貨物的包裝不完好或不符合運輸要求的,乙方應不予裝載與出貨,否則應視爲乙方認可甲方所託運貨物的包裝狀況完好無損。

6、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乙方應與收貨人共同在場辦理點件交接手續,收貨人確定無誤後,應在乙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出貨單或託運單)簽字,如發現有貨損,雙方當事人應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甲方的“到貨異常報告書”上批註說明貨物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貨人簽字的運費結算憑證,則視爲貨物丟失,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貨物的全部貨款、該批貨物的運費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貨人承擔的違約金。

7、甲方在客戶處每月會有客訴機器或不良品,需要從客戶處帶回甲方廠內及修整,乙方應積極配合帶回,費用按零擔方式計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時間最晚3天內要派車去客戶處裝退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運輸損失

1、運輸損失認定:根據收貨人及乙方承運司機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損失記錄;雙方無法認定或意見不一致的,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定損,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因自然災害線路斷阻或其它客觀原因而不能按時到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六、運輸車輛及運輸時間

1、爲防止貨物損壞,乙方所用車輛必須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貨車,車箱長度需符合雙方協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車輛不能符合雙方協定的要求使實際裝載貨物未能達到應有的裝載量,則少裝部分應扣除相應運費。

2、從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應在雙方協定的承運時間內到達目的地,超出時間爲違約。

七、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由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起運地至目的地運價,並簽定“運輸協商議價目表”爲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調高運價,若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調整運價,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說明調整運價原因,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共識後,始可調高運價,市場運輸價格降低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相應調低運價,若乙方故意隱瞞且被甲方覈實時,甲方有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內最低運價結算運費。

2、貨物到達由收貨人點收完畢後,若貨物無損失,收貨人應在司機隨車攜帶的產品送貨單上簽收,若貨物到貨有損失,收貨人應填定“到貨品質異常報告書”說明物品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賠償金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賠償,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運費。

3、乙方在裝貨後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運費發票,同時甲方財務在15日前收到發票及請款單的,以月結三個月付款,乙方若因發票等資料不全延誤,則甲方可延後一個月付款。

4、乙方根據合同應付的違約金,必須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之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延遲或拒絕支付運費。

5、在每次承運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關裝貨數量信息,乙方收到裝貨信息後合理安排車輛至甲方裝貨,最晚2天內需要安排車輛來甲方裝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八、違約與賠償

1、乙方逾期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次運費的20%違約金。

2、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收貨倉,由乙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收貨倉,由此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按本條第1項處理。

3、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時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破損、雨淋、污染、缺少、滅失等各種損失情況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4、如因逾期、錯運、毀損等情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價款、運費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逾期或不能交貨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車時,乙方應保證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貨物受損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是缺少、滅失等損失情況之賠償按照櫻花衛廚廣州分公司市場正常銷售單價進行全額賠償,若是因破損、雨淋、污染等損壞導致收貨人不收貨的按照廣州分公司市場銷售單價的5折進行賠償。

6、甲方將每月對乙方進行綜合評價,連續兩月評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7、乙方應依誠實信用與甲方從事商務往來,不得有與甲方相關人員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全部餘款作爲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請甲方相關人員之情事,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當月運款的5%作爲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甲方相關人員如有謀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應據實向甲方有關『主管』反映。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所承攬事項交第三方處理。

11、無論乙方爲何種形式的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員工,因乙方違法招用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乙方所僱司機(含裝卸人員)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附件中報價單,價格爲包含保險的價格,出現任何貨物損壞由乙方承擔,合同生效後需購買全年保險。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若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據實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條例,甲乙雙方爲了順利完成本項目土方運輸工程的建設,本着互利、誠實誠信的原則,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土石方運輸。

三、工程數量:

土石總量爲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階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車輛必須有壹年的運輸方量。

四、運輸工期:

一年,以雙方簽字確認的開工日爲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價:

甲方落實棄渣場,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稅後包乾單價:

(1)暫定爲保福山倒土場、 公里。單價: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場單價由雙方協商決定。

六、結算方式:

開工後1天一結(遇節假日順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費用)於第二天20:00點以前,按100%結算,甲方可自願現場加油,車輛所加油款從運輸費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藉口對乙方推遲結賬。油價以簽訂合同爲基準價格,當市場油價格升、降幅度超0.5元時,超出部分甲方負責補償(當時現在油價元)。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工地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土石方方量供乙方運輸,無論是甲方分階段性施工還是其他原因必須保證乙方工作的連續性,一直到整個工程結束,保證每月作業率達80%以上(除自然災害和人爲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負責修復土石方運輸道路,保證運輸道路暢通,乙方所反映的路況甲方有責任及時與承建方溝通解決及時修復。甲方應按乙方車輛,安排足夠挖機,不能有多臺車輛排隊的現象發生(最多不能超過三臺車)。

2、甲方負責土地資源、環保、村委、國土林業、交警有關部門的一切相關手續和費用,理順與周邊有關的社會保障問題,由甲方出面處理,費用由甲方解決,保證乙方不受耽誤。

3、爲了使車隊正常運行,甲方與地方交警和運管部門達成有關協議,如在運輸中有超載或撒漏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如乙方在正常施工運輸過程因甲方原因遇到交警、運管部門執法查扣車輛的,甲方應及時處理。車輛被扣超過24小時,需補償乙方車輛每臺每天500元。

4、甲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乙方車輛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如發生塌方或挖車操作等事故,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工地的'柴油供給,無論乙方車輛是否在甲方指定地加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斷乙方車輛工地柴油供給。

6、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停車住宿場地,所有費用乙方自理。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24-25m3以上雙橋自卸車,乙方車輛跟甲方簽訂合同後擅自離場或無故停工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損失,賠償每臺車10000元給甲方,若有特殊原因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報甲方。

2、乙方保證進場到甲方工地的車輛車況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個小時以上,每月出勤率達80%以上(除自然災害和人爲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3、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能在施工現場惹是生非及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有關當事人負責。

4、乙方在甲方保證道路暢通的情況下,乙方應有足夠車輛進場,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隊進場。

5、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和調動。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車輛運輸憑證,不能單方面付款給司機或其他人,必須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委派專人結算工程款,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由甲方負責人負責。

2、簽訂合同後,車輛進場,若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連續三天不能作業或停工的(自然災害和人爲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第四天起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臺車500元,乙方保留退場和中此合同的權力。

3、如果甲方不能及時結算運費或拖延不結,超過[ 24小時未能結清,乙方有權停工,與三天還沒結清,乙方有權退場(節假日順延),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臺500元。除應支付工程款本金之外,每天加收違約金按本金總額3%計算。

4、若因甲方原因(資金不足和其它任何原因)導致項目中途終止,乙方有權退場,甲方應支付乙方車輛返程費每臺車10000元整。

十、其它事項:

1、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無果時則由當地仲裁機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本協議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有效期壹年,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率,本協議合同書自雙方簽訂日生效,賬清後自動終止。雙方需嚴格遵守執行。

(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煤礦

乙方:××× 礦山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位於煤礦 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委託乙方承包事宜,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承包範圍

一、 工程 名稱:煤礦 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二、 工程 地點: 煤礦。

三、 工程 範圍和內容:綜採工作面三機、轉載機、破碎機、移變列車、液壓支架等所有綜採配套系統回撤運輸。

第二條 : 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 工程承包 合同總工期爲 天。

二、本 工程項目 以井下運輸第一臺設備爲開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 )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雪災、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項目進度的。

(2 )因政府強制停電問題造成停工的。

第三條 : 工程承包價款

一、本工程 承包 合同總價爲 元 人民幣(含稅價萬元)。

二、此 價款 包含燃油費、車輛維修費、駕駛員工資等一切全部費用。

三、回撤運輸費按雙方協商的預算金額爲一次性包乾價。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規稅務發票。

第四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 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場地。

二、 按設計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體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井巷擴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車場所等)以確保運輸工作順利進行。

三、負責對乙方 回撤運輸 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檢查驗收。

四、 負責提供 乙方運輸相關工作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負責 回撤運輸作業期間 與其他單位協調關係, 協調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六、對違規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等事項,有權給乙方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及罰款。對不服從管理及對甲方造成重大影響,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承包後不得另行分包或轉包。

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及甲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運輸作業,並按期完成任務。

三、 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必須確保相關管理和生產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嗎, 保證回撤運輸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間,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甲方 綜採工作面的 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五、乙方對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現場救援和緊急處理職能,並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間,發生工傷均由乙方全責處理和承擔所有費用;發生死亡事故由乙方處理甲方配合,費用甲方承擔30% ,乙方承擔70% 。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全、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驗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爲駐乙方工地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聯繫工作。

十、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回撤運輸工程結束,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0 天內支付全額回撤運輸款項。

第七項: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約定行爲(包含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方面),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制度規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規定中的處罰額承擔違約責任,沒有制度規定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乙方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項中扣除;對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視爲違約。

二、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經雙方確認則可終止本合同或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三、由於乙方原因 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延誤超過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項:其它事項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甲方簽名蓋章和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立約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煤礦

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 礦山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名):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貨物代辦公路運輸業務;服務範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代辦運輸、送貨上門等一攬子服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後至交付甲方的收貨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缺失等意外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乙方進行服務安排。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委託乙方託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運輸要求,甲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乙方造成的經濟責任並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遇到破損、遺失、短缺,甲方必須提供貨損貨物的發票、貨損鑑定報告,並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應的單證,否則由此造成保險公司或承運公司拒賠,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四、關於保險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託運單上委託爲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 收取(其中絕對免賠額爲500)。甲方承認乙方已經告知不保險的風險及瞭解不保險情況下如遇到貨物破損、缺失的賠償標準:最高賠償額爲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五、關於貨損

1、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賠償,最高賠償額爲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3、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乙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bao)亂、戰爭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六、結算方式

1、甲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託運單交於乙方確定委託關係,乙方開具貨運分單爲結算憑證。如甲方對乙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乙方開具分單後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爲確認。

2、採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額度爲人民幣 。超過額度,乙方將立即將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須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身份證號碼:

車牌: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爲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爲,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爲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物資至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託運貨物主要爲 散貨 ,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爲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於履行本合同的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

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 運輸地點及時間: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於地磅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 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一車一單。

(1)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於次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2) 乙方將憑據交齊後,應在下月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覈實無誤後通知乙方,並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 月內支付乙方運費。

(3)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乙方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2、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保證車輛按時到場地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爲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貨車,以適於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

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保護材料。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場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人員和客戶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爲。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司機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地磅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 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

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6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共同發展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鐵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基本事項

1. 貨物種類:甲方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宣傳促銷品(以下簡稱“甲方貨物”)

2.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業務(請在所選擇項目前的“□”處打“√”):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發運。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接車。

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之間的短途運輸。

包括甲方貨物自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之間的短途運輸。

3. 甲方貨物包裝:紙箱

4.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發運的起運地點及/或接車的送達地點爲:甲方指定的 倉庫,地址: 。

5. 其它約定: 。

第2條 乙方資質及運輸工具要求

1. 乙方承諾: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之食品飲料貨物運輸的合法資格和充分能力,其指派用於運輸甲方貨物的車輛均具有合法、齊備的營運資格,從事貨物運輸的司機均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和豐富的駕駛經驗,其依照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乙方保證不會利用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機會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乙方除應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譽在內的一切損失。

2. 乙方所派用於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常溫食品飲料運輸安全、衛生等法規及商業慣例的要求。除特定貨物外(雙方另行約定),運輸車廂應乾燥、衛生、平整、無污染、無異味、防雨、防曬,並且具備防止貨物掉落之設施。有污染、有腐蝕性、車箱破漏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輛,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必須保證車皮、集裝箱車箱符合儲存食品飲料裝運要求;有“禁”裝標誌、有污染、有腐蝕性、有異味、車箱破漏、車門損壞、不能施封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皮、集裝箱,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嚴禁將甲方貨物與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違禁品、危險貨物等不適合與食品飲料類產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裝;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3條 貨物發運的業務要求

1. 車皮發站: ,鐵路集裝箱發站: 。

2. 甲方須提前 1天 將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報乙方,並同時提供貨物種類、到站、收貨人等發貨資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申報、落實,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3. 乙方不能按期落實甲方鐵路發運計劃的,應賠償甲方逾期發貨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1000元/車皮、 500 元/20尺箱給甲方。

4. 若乙方代理事項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通知後,乙方承運車輛必須持按甲方規定格式開具的提貨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裝貨。甲方每次約車的前置時間(自甲方通知乙方派車起至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止,但 17 時至 8 時除外)爲 24 小時。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倉庫後必須服從甲方調度,並有責任協助甲方合理擺放貨物。裝車完畢,承運司機對裝車貨物進行不拆箱檢驗並在送貨單據(甲方《產品提貨單》等,下同)上簽收,同時取得當次運輸的送貨單據。

5. 若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甲方送貨汽車進站後,乙方必須在一小時內組織人力進行裝卸,並保證裝卸每個車皮不少於6人,每個車皮裝車時間不超過4小時,集裝箱不超過2小時。乙方每延遲一小時應支付甲方50元違約金。

6. 車皮、集裝箱監裝由乙方負責,具體要求爲:

(1) 裝車前必須清掃乾淨車箱,關死扣牢車窗、車孔,加墊塑料膜或廢紙箱。冬季需保溫時還應沿車箱側壁及底板粘好棉絮,產品頂層輔好薄膜膠紙或棉絮,材料由甲方提供。

(2) 按照甲方排運單序號及數量要求裝車,貨物不得倒置堆放,同一訂單貨物必須分品種、分規格、分批號集中堆放。

(3) 產品堆放緊湊、間距均勻。頂層產品落差不超過1層。

(4) 重的貨物不得堆放在其他貨物上面;做到重不壓輕、大不壓小。

(5) 車箱門口產品堆放必須交錯碼垛。

(6) 要求裝卸工人必須愛惜甲方貨物,禁止野蠻裝卸,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

(7) 貨物裝車完畢,應清點數量,無誤後關上車門並施封,用鐵絲加固車門,並及時將車號、封號報給甲方。

7. 乙方須在裝車次日上午9點前,將領貨憑證按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給甲方指定收件人,如因乙方未及時將領貨憑證寄出而造成收貨人無法按時收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8. 車皮、集裝箱抵達目的地後,如果出現原封貨物短少、損壞、受潮及污染等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及受影響的貨物數量在一週內全額賠償給甲方。

第4條 貨物到達接車的業務要求

1. 車皮到站: ,鐵路集裝箱到站: 。

2. 甲方貨物到達到站後,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人員及倉庫庫位接貨。

3. 乙方應及時辦理接車手續。由於乙方沒有及時辦理下站手續而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車皮開封時必須有甲方人員在場監督。

4. 甲方貨物在下站過程中如果有發現破封、破損、短少、受潮及污染等情況,乙方須向鐵路部門索取有效貨運記錄,以供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之用。

5. 貨物裝卸時,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嚴禁野蠻裝卸。

6. 如果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應安排好運輸車輛。甲方貨物下站並經甲、乙雙方清點確認後,至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辦理好入庫手續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全額賠償給甲方。集裝箱由乙方負責送甲方指定倉庫,待甲方監裝員或倉庫保管員到場驗封后方可開箱卸貨。

7. 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接貨車輛到達車站後,乙方須保證4小時內將貨物卸入甲方指派的車輛內。

第5條 費用結算

1. 車皮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 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爲準(包括鐵路大票、 、 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類型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 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 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 等)。

(3) 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 元/噸。

(4) 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2. 集裝箱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 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爲準(包括鐵路大票、 、 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類型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 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爲: 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 等)。

(3) 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 元/噸。

(4) 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3. 車皮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 接車皮費用:包乾費爲 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 等)。

(2) 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 元/噸。

(3) 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4. 集裝箱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接集裝箱費用:包乾費爲: 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 等)。

(2)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 元/噸。

(3)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5. 結算方式:

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截止上月底(會計結算月)所發生的有效的、合格完整的由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經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等交甲方覈對運費金額。甲方覈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費發票(發票擡頭爲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辦理付款手續,乙方交付給甲方的運費發票必須是甲方能抵扣稅款的國家統一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後,在30日內將運費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抵扣稅款,甲方因此無法抵扣的稅款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運費中扣除。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運後四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且未向甲方提交書面延期結算申請時,甲方將不予結算運費。

第6條 運輸質量及保險

1. 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乙方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接車以及自甲方指定倉庫與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之間的短途運輸的,甲方貨物由完成起運交接手續至送達交付前,貨物的安全及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爲其所承運的甲方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已包含該貨物保險費用。

(1) 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2) 甲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雨淋、污染、破損,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2. 鐵路車皮、集裝箱在鐵路運輸階段的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購買。但當發生需要理賠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7條 不可抗力條款

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下稱爲“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如果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其義務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其應該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清楚地向對方指出可以預測到的後果,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由相關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的相關證明。

3. 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把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減到最低。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尤其應採取適當的方式以減輕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並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重新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8條 保密條款

1. 乙方對在訂立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或取得的有關甲方及甲方貨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地址、甲方貨物品種價格、運輸數量等,應當作爲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護。除爲本合同約定目的而使用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作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2. 即使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仍然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3. 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方式要求司機等參與本合同履行之僱員及其他臨時委派人員遵守本條規定,若上述人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 轉讓、轉運條款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即使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仍應與承接其權利義務的第三方共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 在甲方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特殊情況甲方指令乙方將貨物轉運除目的地外其他地點的,由此產生的額外運費由甲方承擔,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他事宜依照本合同規定進行。

第10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 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2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2. 因乙方原因,乙方累計有3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第11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內容支付運費給乙方。

2. 乙方確實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必須至少提前45天書面正式通知甲方。

第12條 其他

1. 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雙方充分協商後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及時補充合同條款。

2. 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同意妥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特此簽署並確認以上合同條款和條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7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爲: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託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並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並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託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託運單中的指令爲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託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爲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爲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爲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後,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爲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後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並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託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污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託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年xx月xx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月 日                  裝運時間: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委託乙方以20MT ISO TANK 的公路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的液體產品,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爲:屬性: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甲方權力、義務

2.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2.3 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貨物,並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2.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2.5 甲方享受乙方確認的發運地至收貨地的優惠運價。

2.6 貨物發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但必須在貨物未運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時甲方必須承擔實際造成的額外費用。

2.7 按 20MT ISO TANK標準裝載貨物,否則甲方需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費用和損失。

2.8 對由於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發貨人原因,造成貨物無法及時出運或及時送達而引起的滯箱費用,由甲方承擔(收費標準見附件)。如果發生貨損、貨差、滅失等事件,按照

3.5條款處理。

第三條:乙方權力、義務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3.2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3 乙方相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運作。

3.4 甲方下計劃(或傳真委託書)給乙方並經乙方確認收到後,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清潔乾淨、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的貨車及有關裝載設備,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運作任務的,因此重新調車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每車承擔當車次運費的30%作爲違約金,因此影響廠方生產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累計三次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5 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發現短少、被盜、被搶、雨淋、滅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貨物損失,則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如整車貨物滅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該車次運費。

3.6 乙方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約定的要求送達甲方指定的門點,如果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並導致甲方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本次經濟損失。

3.7 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支付已經發生的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 費用的結算標準爲:詳見附件《貨物運輸結算價格表》

4.2 結算方法爲:每月15日前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的運費,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和甲方簽收的回單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15個工作日內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項,在運費中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送達或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對由於甲方備貨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車輛放空,則甲方應補償乙方放空費爲人民幣800元/櫃。

5.2 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需照3.5條賠償。

5.3 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送達的,按本合同5.4條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5.4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逾期到達,超過《貨物運輸結算表》上所雙方約定時間,每逾期1天,每票貨物乙方需支付給甲方相當於當車次運費5%的違約金;超期達到三天,則本次運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

由於下列情況除外:

1、自然災害或氣象、水文原因;

2、參加水上救助或發生海損事故;

3、政府命令或軍事行動;

5.5 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費用。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非競爭性條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與甲方給乙方承運的客戶發生與甲方具有競爭性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不結付乙方已發生的運費。

第九條:文本及時效

9.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9.2本協議爲試用合同,合同期內,如乙方的運輸能力、運輸質量要求達不到甲方營運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自負。在試運作期間,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9.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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