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運輸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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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雙方運輸合同(精選5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代理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託運品爲:_______ ,運輸方式爲以下第 項運輸服務業務;

a、航空貨物運輸業務(國內各航空公司);

b、省際汽運業務(含國內汽運門對門業務);

c、鐵路貨物運輸業務(含行包、行郵、專列、中鐵快運等);

1.2、甲方委託乙方託運貨物事宜時,應準確真實填寫發貨(提貨)清單並蓋章(簽名)確認或如實填寫[並簽名(蓋章)]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託運書》並由乙方簽收。

1.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取貨事宜時,應當明確告知乙方待取貨物的名稱、數量(件數),取貨地點,並提供取貨所需的單證。

1.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限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5、乙方指派______爲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繫代表,代表乙方處理爲甲方辦理貨物託運的相關事宜,該代表變更時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非乙方指定人員處理接貨、對帳、結算等事宜,甲方又不提出異議,而產生的甲方貨物被冒領、貨款被他人代領等不正常事件,其責任及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2、保密條款

2.1、爲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甲乙雙方從對方獲取的資料和相關的商業祕密,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並且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被無關人員接觸。

2.2、雙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並要求其參與本合同工作之僱員遵守本條款。

3、委託費用及結算方式

3.1、委託費用包括貨物從起運地運至目的地(國內各城市)的運輸費、送貨費,貨物的再包裝費用和提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向甲方居實收取。

3.2、委託費用的核算以雙方約定的《國內物流服務報價表》收費標準爲依據,如甲方指定付款人拒絕支付費用時,甲方承擔甲方指定付款人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3.3、乙方以書面的委託書確定的結算代理人,依照乙方開具的貨運單“客戶結算聯”爲結算依據。乙方出具的結算依據交甲方覈對時甲方應給予簽名簽收確認,無我司指定結算代表和結算依據,甲方可拒付運費,否則乙方對甲方的貨運款隨意支付不予承認。

3.4、甲方按照以下 類方式與乙方結算委託費用:

3.4.1、週期結算(結算週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雙方約定以一月爲結算週期,乙方在結算週期到期後5天內向甲方出具結算清單,甲方在收到結算清單後在5個工作日內審覈完畢,提供審覈無誤的結算金額向乙方索取運輸發票,乙方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結算髮票給甲方財務負責人;

3.4.2、付款日期:甲方財務結算部收到乙方提供當期結算髮票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上週期應付款項。

4、甲方權利義務

4.1、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4.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4.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4.4、及時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和數量(件數)、裝貨時間、地點。

4.5、準確真實填寫《貨物託運書》並應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保險。

4.6、委託乙方代理取貨事宜,提供代取貨物所必需的相關文件或憑據。

4.7、甲方保證交接前貨物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之封條。

4.8、按照約定支付費用。

5、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5.1、乙方負責從甲方指定地點提貨並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委託事宜。

5.2、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提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貨並辦理託運。

5.3、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5.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託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5.5、對於國內餘數貨物,如無交通意外事故或是甲方收貨人的原因,乙方保證自甲方交付貨物後按協議時間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5.6、若因爲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快件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於獲知確切信息的1小時內通知甲方並積極處理。

5.7、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乙方應當及時派送至收貨人處。

5.8、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則視該票貨物安全抵達。

5.9、乙方有責任要求收貨人以書面形式簽收貨物。

6、違約責任和賠償

6.1、甲方無理由不按照約定期限結算委託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款額的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2、屬乙方過錯將貨物運錯目的地

或收貨人,乙方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或收貨人,並給以延期交付貨物處罰(見上條款)。

6.3、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6.3.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進行投保,乙方按照‰的保險費率向甲方收取保險費;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未足額投保,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覈定。

6.3.2.、甲方未將交乙方承運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一般以應收運費的3倍予以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爲人民幣800元。

6.3.3、乙方不承運光碟、管制槍械、刀具及走是、限運物品,甲方因虛報品名偷運國家禁運、限運物品所產生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且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力。

6.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6.4.1、屬於政府徵用或罰沒的

6.4.2、不可抗力;

6.4.3、貨物本身的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壞或毀滅;

6.4.4、包裝方式或容器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6.4.5、包裝完整、標誌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6.4.6、貨物的合理損耗。

6.4.7、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6.5、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戰爭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7、合同的解除

7.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

7.2、當協議要求解除時如尚有待結算費用,乙方須在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結算通知書》並附有效單證,甲方須按照本協議有關結算約定覈對付款。

8、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9、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1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協議有附件《國內物流服務報價表》一份。

12、其它補充內容:

如在此協議商定到期之日甲方仍有餘款未結清 ,此協議依然生效至所有款項結清時起正式解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 ___________ 乙方開戶行: ____ 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雙方運輸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築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爲確保本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爲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築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爲 元。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項目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僞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爲結算憑證,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數據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爲準。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覈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爲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爲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爲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爲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作爲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爲止。

5、爲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視爲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運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爲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項目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運行路線、時段的《諸暨市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設備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諸暨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爲,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爲、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爲準。

第八條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 。到達地: 。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 輛,車輛牌號: ,行駛證號: ,載重量: 噸。車輛需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噸*公里計算。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於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土方運輸合同】土方運輸合同。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按照國家定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扣留支付。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爲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元)。上述保證金收取後由甲方出具保證金收據。

合同期限屆滿後,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從中應予扣留支付的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除外)。

第九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的土方在經過甲方指定地磅的計量後,計入乙方日常運輸臺賬。日常運輸臺賬由甲、乙雙方指定經辦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上述臺賬的運輸數量和運輸里程記錄爲甲、乙雙方日後運費結算的基準和依據。

5、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2、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爲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否則,除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外,還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未結算部分運費的利息。利息計算時間自甲方違約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實際支付清結之日止。

4、乙方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開展運輸作業,不得延誤。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5、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撤出施工現場,不得延誤。否則,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6、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並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7、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妨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秩序的,按每查處一次處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元)的標準,由甲方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點裝卸,不得亂裝、亂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非定點裝載部分的運輸量不予結算,從乙方運輸臺賬中剔除;如屬非定點卸載的,還須由乙方負責將非定點卸載部分的土方進行清理,裝運至指定地點卸載。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如發生三車次以上(含三車次)非定點裝載違約行爲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乙方每發生非定點裝載一次,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以外,甲方還有權按500元/車次的標準對乙方處以違約金。該違約金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須保證用於本合同土方運輸任務,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燃油供應。

10、乙方運輸車輛非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止運輸作業時間累計達48個小時以上(含48小時)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結算部分運費將不再結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11、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

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

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

承運人:託運人簽章承運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年月日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雙方運輸合同 篇5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擡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啓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爲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繫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繫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繫。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爲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覈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_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爲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繫,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擡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複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爲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啓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爲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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