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類-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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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類-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篇1

甲方(贈與人):

贈與類-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精選3篇)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贈與標的

1.1 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1.2 甲方自願將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

1.3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2條 贈與條件

爲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爲公司提供如下服務:

2.1 乙方爲公司連續服務每滿一年,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所贈與的股權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 %。

2.2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3條 贈與程序

3.1 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請公司股東會通過,並負責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3.2 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4條 贈與的撤銷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4.1.1 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4.1.2 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一年累計造成 萬元以上損失的;

4.1.3 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4.2 因4.1.1或4.1.2條約定的情形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合同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4.1.3條約定的情形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4.3 贈與撤銷後,本合同終止履行。

4.4 除本條第4.1條規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5條 承諾和保證

5.1 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合同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贈與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5.2 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股東義務;

5.3 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否則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6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6.1 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爲公司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公司的風險及虧損。

6.2 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7條 費用的負擔

贈與合同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8條 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9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 其他

10.1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贈與類-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篇2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贈與條件

爲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爲公司提供如下服務:

1、乙方爲公司連續服務每滿一年,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的1%贈與乙方,所贈與的股權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

2、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贈與程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請公司股東會通過,並負責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一年累計造成10萬元以上損失的;

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合同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後,本合同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合同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贈與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股東義務;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否則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條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爲公司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公司的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費用的負擔

本贈與合同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贈與類-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篇3

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二: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三: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四: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五: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爲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爲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贈與人、受贈人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贈與

1、贈與人爲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贈與人佔公司股權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贈與人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的股票期權平均贈與給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受贈人可在指定的行權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4、本協議贈與標的股票期權生效之日爲公司實際上市之日,受贈人於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認購相應期權的權利,即股權生效以公司上市爲附加條件。

5、受贈人有權在贈與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認購全部受贈期權。若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未認購全部期權,視爲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則剩餘股票期權失效,剩餘股票權利迴歸贈與人。

6、受贈人在兌現股權後才能成爲公司股東,並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7、本協議旨在通過贈與公司股權的方式激勵公司中高層管理員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贈與人將通過公司績效考覈標準審覈受贈人的工作情況。如果成績優異,則贈與人另向優異的受贈人贈與額外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績效考覈表決定。

第二條受贈人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實現條件到來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受贈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

2、全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後沒有繼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第三條受贈人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受贈人受讓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轉讓其股權時,贈與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即本協議贈與人享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元。

1)受贈人受讓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轉讓每1%股權,贈與人須支付認購款人民幣元,且受贈人每年轉讓股權的比例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權的50%。

2)受贈人受讓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的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贈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受贈人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3、贈與人及其他股東接到受贈人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受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第四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受贈人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法律法規、現行政策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贈與人無法履行本協議的,贈與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贈與人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七份,簽字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贈與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一(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二(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三(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四(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五(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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