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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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通用18篇)

乙方:

乙方監護人:

爲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爲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決定在乙方年滿十八週歲,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將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樓____層____號的房屋一套(結構: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產權類別:____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此贈與爲不可撤銷之贈與。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贈與。

二、甲方保證其對上述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三、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四、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陽春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自雙方簽字後成立,乙方年滿十八週歲,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七、房屋贈與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監護人______手執一份,其餘三份保留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備用。

甲方(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乙方監護人(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爲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權證: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房、住宅)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增與。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因甲方贈與房產系共有產權,此贈與行爲由共有人確認並在此贈與合同上簽字。

第二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不正當目的,甲方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如有隱瞞導致乙方受贈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根據法律規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如因乙方用贈與財產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有權撤銷贈與,並收回贈與財產。

第四條: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五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如贈與協議有附加條件,可在此處填寫附加約定)

第六條: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

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爲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利益的。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後如雙方爲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共同遵守。

如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 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 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 贈與的標的物,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 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 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 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4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爲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爲違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產贈與公證書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茲證明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上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5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

20________房產贈與合同範本(二)

甲方(贈與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甲方自願將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產權證號的房屋一套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同時,甲方承諾所贈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有關贈與後的房產附屬其他權益均轉爲乙方所有,房屋的處分權也均歸乙方所有。

三、甲方聲明該贈與的房屋只歸乙方個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狀態影響。

四、甲方於年月日將贈與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購房合同、交款手續,房屋產權證及鑰匙等)。

五、乙方受贈房屋須用於合法的生活和投資經營行爲,並遵守公認的道德規範。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方贈與乙方房產,將本協議在雙方簽訂後經公證處公證。

九、本協議壹式陸份,甲執壹份,乙方執肆份,公證處留存壹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共有人(簽字):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月日

(十二)合同範本範文

贈與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定期性贈與事宜締結契約如下。常州律師爲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定期性房屋贈與合同範文節選!

第一條甲方提供乙方監護、養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的養育補助費,於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無償贈與人民幣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前條定期贈與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爲止。

第三條乙、丙雙方倘有不良行爲依刑法有關處罰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銷本契約。定期性房屋贈與合同範文節選!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三)合同範本範文

下面是由整理的車輛贈與合同,希望對您有幫助。

車輛贈與合同範本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__________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車輛行駛證、車輛合格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二、贈與物的交割:甲方將________商務車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與乙方,並於當天配合乙方到長沙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

三、乙方應在簽字合同的一個星期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

四、該車需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由乙方辦理,過戶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該車自交車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因違法而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簡單樣本

甲方(贈與方):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於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稱:_____地址:_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乙方:____名稱:地址: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四)合同範本範文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6

法律特徵: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爲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爲才完成,合同纔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相關法規

據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覈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複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徵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爲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爲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覈定其轉讓收入。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7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爲準,也就是說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戶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戶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戶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爲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爲,也就是說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裏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戶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纔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爲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爲準”這說明贈與合同爲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爲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爲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戶登記纔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爲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爲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爲受贈人補辦過戶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爲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爲,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爲,是實踐性法律行爲,因此,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爲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戶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爲有效,也就是說,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爲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戶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爲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衆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衆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爲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衆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爲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爲也就成爲無效的行爲,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爲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爲爲無效行爲,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爲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爲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爲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爲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8

贈與人(父)_______簡稱甲方,

受贈人(三女)_________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產育有四女,長女___________已成人於婦,次女___________幼亡,三女___________長成待婚,四女___________尚幼以外,並無產生男兒,故曾收養___________爲養子,但不守家教放浪無度自早脫離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爲靠,考慮老後待養將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撫養起見,甲方願將所有財產中提出一部分不動產土地及房屋附負擔撫養義務贈與乙方,茲將雙方訂立應遵守條件列記於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所有後列標示不動產土地及房屋贈與乙方,而乙方亦願依約受贈。

第二條 本件贈與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於契約成立同時,甲方將其所有權及地上物一併移交於乙方爲己有(特有財產)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實。

第三條 本件贈與成立後甲方應備齊有關文件會同乙方,向當地政府機關申請辦理本件贈與土地及房屋產權移轉登記手續,倘登記手續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據或蓋章時,甲方須即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或請求任何費用,關於本件贈與及登記所需諸費悉由甲方負擔支理。

第四條 自本件贈與成立日起,乙方應負撫養其祖母及父母等義務,關於妹妹的出嫁費用,乙方亦應儘量贈助。

第五條 乙方受贈後,如有違背前條的定撫養義務時,甲方得撤銷贈與,而乙方應將贈與土地交還甲方收回決無異議。

第六條 乙方在第四條撫養義務未完全履行前,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受贈不動產土地及房屋爲之處分,或設定期典權抵押等他項權利,抑或爲任何債權的.擔保,又應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爲確約。

第七條 本件贈與土地與土地及房屋,甲方確認爲自己所有,與他人毫無交加或來歷不明情況,嗣後如有第三人出現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即予抵禦與理清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損害。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贈與標的物,並無設定他項權利的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甲方應自爲理清,否則應賠償因之乙方所受的損害。

第九條 甲方確認本件贈與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在贈與前並無積欠稅金,倘有是情甲方應負責繳清。

第十條 甲方對本贈與將來開始繼承時,加入所有財產中計算。贈與不動產標示土地部分(略)房屋部分(略)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9

甲方(贈與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乙方(受贈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贈與人自願將其繼承房屋份額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

贈與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子的門牌號要寫清楚)此房屋系贈與人及受贈人父母(姓名) 所有,老人分別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去世,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婚生子女(四人姓名)共同繼承,各佔有受贈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經協商,甲方決定將其繼承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無償贈與(姓名) 所有。該房屋份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該房屋份額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所贈與房屋份額合法。

第三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份額,負責房屋產權確認、登記工作

第四條:贈與房屋份額的轉移。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房屋份額發生轉移,由受贈人乙方擁有所贈與的房屋份額。甲方自贈與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該房屋份額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不得在干涉。

第五條:因辦理受贈房屋產權確認、登記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0

甲方(贈與人):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

按照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風險提示:

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

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風險提示:

若贈與財產存在瑕疵的,贈與人應在合同中將該瑕疵告知受贈人,若因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而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

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風險提示:

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贈與行爲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爲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

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

證件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證件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1

贈與人: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關係:___________

第一條:贈與的目的'

贈與人因爲受贈人無力獨自的承擔購房的費用,又因其是贈與人獨子,爲了受贈人今後能夠更好的工作以及生活,婚姻能夠更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來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以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來購買本房屋,並附義務條款來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及分割之前可以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相關權利

1、贈與人和受贈人以及其妻兒對該套房屋共同的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以及其妻兒對於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是永遠不能夠作爲受贈人的夫妻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子作爲私有的財產來進行抵押或者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的關於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該房屋今後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爲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爲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爲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爲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關係: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________爲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塗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贈與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位於--房屋贈與乙方,乙方自願受贈。

二、房屋狀況:該贈與房屋位於--市--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產權證號:杭房權證下字第--號。

四、乙方必須盡心盡力贍養甲方,爲甲方養老送終。相比看

三、甲方確保對該處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四、甲方承諾將該處房屋所有權贈與給乙方,並明確本協議生效後,該處房屋所有權歸乙方個人所有。

法定繼承過戶稅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不得隨意撤銷。

六、本協議簽訂的同時該房的所有權隨即轉移給乙方。

七、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一份公證處留底,一份交房管局辦證備案。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贈與人:

受贈人:

見證人:

20--年--月--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3

甲方(贈與人):

父親:,身份證號:。

母親:,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女兒:,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父母與女兒關係。

甲方自願出資爲乙方購買房產贈與乙方,並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出資給乙方用於購買的房產並贈與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願接受該購房款及房產。該房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位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贈與房產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三)房產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參考詳細圖紙。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爲出讓。該房產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一併贈與乙方一人。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贈與乙方一人。乙方及其配偶與子女對該房產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產永遠不能作爲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條:甲方以乙方名義貸款,乙方及其配偶協助甲方申請辦理貸款手續,甲方實際完成後續此房產的還款,無需乙方資助。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與開發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甲方享有此房產的居住權、使用權,在甲方有生之年乙方不得將此房產抵押及出售。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房產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丈夫。

第五條: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________(乙方的丈夫)爲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複印件有效)

2、房屋買賣合同書(複印件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4

甲方(贈與人):父親: ,身份證號:

母親: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與兒子關係。甲方自願出資爲乙方購買天勤苑小區一處房產贈與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出資給乙方用於購買天勤苑小區號 樓 單元 層 戶的一處房產並贈與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願接受該房款及房屋並負責贍養老人。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四寶山街道辦事處 路天勤苑小區,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爲出讓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乙方一人。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乙方一人。

第二條: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乙方出面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房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乙方沒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乙方已對此條款充分理解、知曉。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房產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妻子。

第五條: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收回該房產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出售該房,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房時的所有房款。

第六條:乙方負責贍養甲方,承擔父母的醫療費用等,並遵守孝道。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執1份,乙方留執1份。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

2、房屋買賣合同書

3、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5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因附負擔贈與不動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贈與標的物

__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第二條贈與人願將前項不動產贈與受贈人,受贈人允受上述贈與。

第三條受贈人應對贈與人負撫養義務,否則可撤銷贈與。

第四條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應將贈與的標的物所有權修轉登記與受贈人。

第五條合同成立後,贈與物之一切稅捐由受贈人負責繳納。

第六條本合同經公證後生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6

贈與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 甲方將後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於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進行後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止,乙方得繼承爲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後記的不動產後,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後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x元於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後記的不動產轉讓,並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後記不動產於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1)土地:

坐落於 _____________ 市 _____________ 街 _____________ 號

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畝

(2)建築物

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畝

二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畝

上列建築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7

房屋贈與合同怎麼才能撤銷

原告劉老漢與被告劉某均認可,劉某取得該房屋的前提是照顧父母的日常生活。劉老漢與劉某雖然簽訂了《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該合同並未約定具體付款時間,且20xx年4月劉老漢將房屋過戶至劉某名下,劉老漢及其他子女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並未提出異議;劉某實際已各支付5萬元給其哥哥弟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約定履行義務。”劉老漢與劉某的約定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簽訂的《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名爲買賣合同,實際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那麼,劉老漢能否行使撤銷權呢?

劉老漢主張劉某未按約定履行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請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受贈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劉老漢對劉某未依約履行照顧父母生活負有舉證責任。但劉老漢未能提供證據,且還認可劉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顧父母生活的事實;之後原被告雖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認定劉某不盡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劉老漢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

原告張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個子女。被告張丁系原告的四子,兩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張丁夫妻二人向兩原告承諾對兩原告今後的生活、醫療及生養死葬承擔一切責任。兩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勸說之下,於20xx年5月將自己座落於縣城的房屋贈與被告並進行了公證。20xx年9月15日原告張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張丁在接到通知後去醫院探望原告。後因原告的醫療費問題與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間多次發生爭執,在原告還未出院的情況下,被告不辭而別。爲此,兩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由於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諾,兩原告認爲將房屋贈與被告是重大失誤。爲此,原告向公證處,請求依法撤銷所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被告立即返還原告所贈的房屋產權。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贈與合同公證可否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爲,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後,專門趕回探望原告;應當說被告在原告的幾個子女中是最盡義務的,並非如原告所陳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兩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贈與行爲,是原告經過慎重考慮後作出的,並且該贈與行爲經過了公證。在贈與財產交付前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因爲訂立的合同經過公證,表明雙方當事人對簽訂和履行合同是認真嚴肅的,對贈與人來說,有充分的時間和條件,來決定是否簽訂和履行該合同,不存在考慮不周,或情緒衝動等原因。從公證的效力來說,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所以,這種贈與合同公證不得撤銷。這對於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係的相對穩定是必要的。第二種觀點認爲,兩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進行任意撤銷,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須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爲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即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由於本案的贈與合同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被告對原告有扶養義務而沒有履行,並且被告沒有忠實地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原告申請撤銷對被告的贈與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規定的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請予以撤銷,是合適的。

我們認爲本案中所涉及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程序,故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原告要行使撤銷權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爲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事由,贈與人即享有撤銷權。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屬於行使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證贈與合同的請求,符合法律之規定,應當予以支持。

祖父母贈與孫子女房屋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撤銷贈與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於年月日以乙方名義購買了大連聖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大連市平方米住宅,首付款元,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元,已經向銀行償還兩期貸款元,均系甲方支出。

甲方在辦理購房手續之後,以乙方在甲方開辦的某某公司任職盡責爲條件將該房產贈與給乙方,並以未完全盡職爲條件作爲撤銷贈與的附條件。雙方雖然未簽訂贈與協議、也未辦理贈與公證,但雙方對甲方以附條件可以撤銷贈與的約定予以確認。

因甲方承諾的附條件贈與協議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可以撤銷贈與的附條件已經成就,經雙方協議,決定由甲方撤銷對乙方上述房產的贈與,本撤銷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上述房產產權權利屬於甲方,其房產所有權權屬有效期限自購買時起有效。因乙方未在該房產中有任何投資,甲方收回產權,乙方無條件同意。

因全部購房手續和相關文件自購房日起均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權以乙方名義繼續償還銀行貸款,在貸款清償完畢後以乙方名義辦理產權登記,並有權以乙方名義出售房產。乙方須無條件地提供身份證件配合甲方從事上述產權處置行爲。

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甲方償還銀行貸款、辦理產權登記和出售房產。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身份證原件,在產權登記和產權出售結束後,甲方將乙方身份證返還。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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