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紀合同(二)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8W

本期貨經紀合約由以下目錄文件共同組成

期貨經紀合同(二)

目錄

一、客戶須知

二、客戶守則

三、客戶聲明

四、開戶申請表

五、授權書

六、印鑑卡

七、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八、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

九、電子化期貨交易風險提示書

十、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

十一、電話委託/傳真系統操作流程

十二、客戶修改密碼回執

一、客戶須知

第一條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爲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五條 客戶對交易密碼必須妥善保管,並適時更換。如因交易密碼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第六條 客戶在交易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半小時,既未對交易結果提出書面異議也未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的,視爲對交易結果的確認。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開始發放交易結算單(包括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發放方式:客戶或客戶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醛?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通過公司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通過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第七條 期貨居間人:是介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之間的獨立體,受期貨經紀公司或者客戶委託,爲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約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一個高素質、專業化、實施科學管理和規範的期貨居間人隊伍,對於提高期貨交易的質量,擴大期貨市場的規模,減少期貨交易的糾紛,維護期貨經紀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都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客戶有自行選取合格的居間人爲其提供諮詢及交易便利的權力,但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戶投資者,選取期貨居間人可能存在且不止於下列風險,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代替客戶簽訂虛假期貨經紀合約,誇大或虛構交易業績誘導客戶出入資金,全權代理客戶進行交易,故意不簽署交易結算單,故意透支交易,以虛假的帳單矇騙客戶,侵佔客戶資金等。

第八條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雙方如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在簽署合約前已向客戶出示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第十條 客戶應遵守法律及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客戶守則》,否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視情節輕重有權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簽署《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已經向客戶介紹期貨交易知識及風險控制方法。

以上《客戶須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詳細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客戶守則

爲了規範期貨交易行爲,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範風險,保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守則。

從事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投資者,必須遵守本守則。

第一條 客戶必須嚴格遵守期貨經紀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訪必須先進行登記,經同意後方可進入,必須按照期貨經紀公司安排在指定房間、工作站上活動,不得私闖其它部門。

第二條 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干擾期貨經紀公司的正常工作,不得滋擾其它投資者,以保障所有投資者的投資利益和環境。

第三條 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散佈虛假市場信息,誤導其它客戶作出不適當的交易指令。

第四條 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內散佈謠言,導致客戶、投資者恐慌,造成客戶投資虧損。

第五條 客戶在期貨經紀公司進行投資屬於自願行爲,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爲負責,不得以根據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爲理由,拒絕交易結果,交易盈虧由客戶本人負責。

第六條 客戶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要求客戶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並對說明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客戶不得利用期貨經紀公司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客戶攜帶來賓到期貨經紀公司參觀,需經期貨經紀公司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並在指定範圍內活動。

第八條 客戶與期貨經紀公司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向期貨經紀公司客戶服務部書面投訴,對所有客戶投訴,期貨經紀公司均予以答覆。對答覆不滿意的,可以向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投訴委員會投訴。

第九條 嚴禁借投資虧損爲名,對期貨經紀公司惡意抵毀,捏造事實,損害期貨經紀公司及投資者利益。

第十條 敬請所有客戶遵守以上各項制度,保護期貨市場環境,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違反本守則者,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註銷其投資帳戶並退回保證金。如果嚴重影響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正常運作,干擾客戶正常交易者,視其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及經濟責任。

本人願意自覺遵守本《客戶守則》。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保證金專用帳戶

廣州: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連: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鄭州: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客戶保證金轉入專用帳號到帳後《期貨經紀合約》方可生效。

三、客戶聲明

客戶應當以本單位(本人)的名義委託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

客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如實履行以上聲明義務,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約》。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四、開戶申請表

1.客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帳號:________________?????

2.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3.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

4.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5.客戶性質:??????????????????????????

(1)法人客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萬元?

稅務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

(2)自然人客戶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6.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1)法人客戶:法人單位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開戶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2)自然人客戶: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簽字人認識到此份申請表是客戶開戶的必備法律文件之一,並保證以上填寫屬實;同時,在以上事項發生變化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五、授權書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本單位(本人)授權:

1.授權_______________先生/女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與貴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約及相關文件。

2.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__人爲本單位(本人)的期貨交易指定下單人,全權處理指令下達事宜

3.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人爲本單位(本人)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全權處理資金調撥事宜(要求兩人以上同時簽名付款有效的客戶,需在本頁空白處作特別說明,否則資金調撥人中任何一人簽名均爲有效)。

4.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__人爲本單位(本人)簽字確認結算單,全權處理結算單確認事宜。

本單位(本人)對以上授權的一切期貨業務承擔全部責任。以上授權如有變更、撤銷,必須由本單位(本人)書面通知貴公司,且得到貴公司的書面確認,否則,視本授權書繼續有效。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六、印鑑卡

客戶授權期貨經紀合約簽署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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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指定下單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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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指定資金調撥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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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指定結算單確認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七、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進行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鉅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經紀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期貨交易。

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時,期貨經紀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於規定時間內存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迫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這種情況可能在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五、由於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經紀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期貨交易中,期貨交易所無法做到即時確認,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閉市之後交易所的書面確認爲依據。如果您利用口頭確認的交易結果做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單純的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所有具體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作出客觀判斷,對期貨交易作仔細的研究。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將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八、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

甲方: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節?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代理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代理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凡使用電子化期貨交易委託指令的確認以電腦紀錄資料爲準,並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併合乎規定的委託指令,均視爲乙方的有效委託。乙方對其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爲5萬元。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對乙方開戶最低保證金標準。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爲準。

在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況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七條 乙方存在甲方帳戶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三節?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及時控制自己的帳戶風險。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爲:客戶權益÷客戶佔用保證金×百分之百=客戶的風險率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風險率小於或等於100%時(即可用資金小於或等於零),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約》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大於或等於100%(即可用資金大於或等於零)。乙方必須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用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爲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本條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並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取下列方式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通過交易結算單發放,通知乙方有關期貨交易情況(包括:資金狀況、成交記錄、平倉、持倉、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等有關事項)。

1.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取;

2.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

甲方電話自助交易、查詢系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通過甲方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甲方網址爲: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甲方在每個月前5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最遲在次日開市前半小時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並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的,甲方視爲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後方能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節?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定下單人員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定下單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結算單確認人在結算單上的簽字確認。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結算單確認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節?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二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系統等方式中任一種下達。

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定下單人簽字。

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爲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節?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帳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乙方在某一天結算帳單上的簽字,即視爲乙方對以前所有交易的確認。

第二十七條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覈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爲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上述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節?保證金帳戶管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帳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帳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爲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爲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爲乙方支付罰款;

(五)爲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五條 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挪作他用。

第十節 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爲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爲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帳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節?費用

第三十九條 (一)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根據交易所收費標準變化和市場變化進行手續費調整。調整以甲方公告、通知日爲準。

(二)有關信息、培訓、諮詢服務及行情繫統是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的,但甲方有權僅對連續三個月未進行交易及帳戶權益低於3萬元的乙方客戶收取相應的信息服務費或停止乙方的使用權,收費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節?免責條款

第四十一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節?協議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甲方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節?協議的終止及帳戶清算

第四十七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帳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甲方公司職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帳戶被司法機關採取訴訟保全或者扣押、凍結、劃撥;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協議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帳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一)乙方可以通過撤銷帳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約。

(二)甲方有權對違反法律或甲方《客戶守則》的乙方客戶作終止協議處理,包括採取強行平倉、提高交易保證金等方式。

(三)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乙方銷戶時應備齊保證金收據、期貨經紀合約原件。

第十五節?糾紛處理方式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糾紛或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節?其他事宜

第五十一條 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客戶聲明》《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電子化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客戶守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是否經居間人促成簽訂:是□,否□。

甲方: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九、電子化期貨交易風險提示書(略)

十、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略)

十一、電話委託/傳真系統操作流程(略)

十二、客戶修改密碼回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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