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室內裝修申請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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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室內裝修申請書 篇1

裝修申請:業主用戶的室內裝修,須於裝修入場前15天向大廈物業

業主室內裝修申請書(通用3篇)

管理

公司業務部門書面申請,並提交裝修方案。裝修方案包括以下資料:

一、_________大廈的物業管理包括裝修管理,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承擔。

二、裝修申請:業主用戶的室內裝修,須於裝修入場前15天向大廈物業管理公司業務部門書面申請,並提交裝修方案。裝修方案包括以下資料:

(1)裝修平面圖;

(2)裝修用料,如天花、隔牆、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統和電源佈線圖;

(4)給排水系統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設備系統;

(6)維修檢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設計圖;

(8)各立面圖;

(9)櫥窗及招牌的設計(包括字體、店徽的設計)。

三、審批裝修方案

物業管理公司在收到業主用戶的裝修方案後7天內予以答覆。對不合規範或資料不全的,業主用戶按要求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審批。

四、裝修按金爲保證裝修期間清理廢物,不損壞大廈共用設備設施、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業主用戶的裝修須交一定數額的按金,按金標準根據裝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個房間(商鋪)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元。裝修工程完後經管理公司確認無任何扣罰之處,按金悉數退還(不生息)。如裝修工程有扣罰賠償行爲,在扣除應罰應賠款後的餘數退還業主用戶;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費用,管理公司有權追收不足金額。

五、裝修監管費及水電費

業主用戶進行裝修工程須向管理公司支付裝修監管費,用於消防安全、場地及設備的保護、電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場地清潔、施工監管等方面的支出。裝修監管費的標準相當於最終方案總工程價款的5%,最少不低於建築面積10元平方米。裝修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由業主用戶支付。

六、保險

爲防止裝修期間的施工可能出現的事故而招致損失,管理公司視裝修工程情況可要求業主用戶購買裝修工程的保險,包括火險、公共責任險等。

七、防火負責人

業主用戶應指定裝修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爲防火責任人,並在防火責任書上簽字。

八、裝修施工責任承諾書

業主用戶在裝修申請獲批准之前,須在裝修施工責任承諾書上簽字,承諾遵守本裝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規定。

九、裝修施工許可證

業主用戶按土建規;定提交裝修方案,繳交裝修費用,在承諾書上簽字後,管理公司向業主用戶出具裝修施工許可證。

十、裝修工作開始業主用戶領取裝修許可證後即可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材料運進等,裝修工程便可開始。

十一、裝修驗收

裝修工程完工後,業主用戶應書面通知管理公司驗收。管理公司檢查裝修工程是否符合裝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沒有違反裝修守則,費用有否繳足等等。如無問題,即予驗收通過,退還裝修按金。

十二、裝修守則

業主用戶的室內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所有消防、空調、給排水及煤氣的施工,必須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單位進行。請與管理公司聯繫,以取得指定施工單位的名單。

(2)噴淋系統一般不予改動,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改動時,要符合現行消防設計規範。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業的管理費,並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完成。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市供電局的有關規定,所有電線一定要保護在鍍鋅管內,而未徵得管理公司同意,絕對不得將電線直接嵌入大廈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廈所提供的招牌燈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裝設店徽或標牌。招牌的設計方案必須得到管理公司的審批。

(5)不得安裝面向公共走廊或會對其他商戶或顧客造成騷擾或影響的音響。

(6)所有門不得敞開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電梯廳。

(7)所有裝修不能影響建築物外觀,裝修不能凸出於公共走廊。

(8)若改動房間,如隔斷,不能影響空調回風。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內部隔牆應是重量輕和於式結構的,儘量採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捲簾。

(11)所有裝修或傢俱不能在消防捲簾的上下方或阻擋消防捲簾開關箱或導軌。

(12)不能阻擋消防通道、走火門、緊急出路燈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擋空調機房的迴風及進出空調機房的通道和維修空間。

(14)不能改變防煙門、玻璃門的功能、位置。

(15)吊頂如不是上人吊頂,應在每一個風問、每一個盤管風機、每一個水管閒掣、每一個消防捲簾的馬達及電源箱下加檢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牆結構上打孔或粘貼任何類型的設施。一切裝置不得觸到幕牆系統的結構組件或任何一部分。緊靠幕牆的商鋪內間隔不得固定在幕牆系統上。

(17)在未獲得管理公司的書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鑿或雕刻結構樓面以及與鄰鋪共同之隔牆。

(18)業主用戶應在施工前獲得所有當地

政府

部門的一切有關批准,特別是消防局的有關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審批,無論如何並不代表對方案中的

技術

參數的認可,同時管理公司也不保證方案中所選設備材料的規格性能及效果。設備與材料如發生問題而引致任何後果,概由業主用戶負責。

(20)業主用戶應對房牆鋪完工後的情況負責,即使按審批方案完工後發現其房滴鋪空調通風或其他系統影響他人或整體系統運作,管理公司仍可責令其作相應修正。

(21)在開始任何施工前,必須把所有參予施工人員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交給管理公司,並須隨時補充更改以保證準確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滿意爲準。而所選施工單位必須由管理公司批准。

(23)業主用戶應確保承造商不會造成大廈的設備、設施及裝修的任何損壞,如有任何損壞,無論意外與否,將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剛修理的費用將由業主傭戶負責支付。

(24)於施工前及期間,房滿鋪外必須張貼由管理公司發出的批准裝修通知書(許可證),以便管理公司人員檢查。

(25)業主棚戶在施工期內應對房牆鋪內的保安負責。

(26)施工需要動火或燒焊時,必須事先到管理公同辦理動火證,並按消防管理制度執行,對電器設備的使用,也應按規定操作。

(27)無論什麼時候,如需在公共設施內進行施工,必須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書面批准。而且應提供和安裝良好的、堅實的防範設施,以防帶來受傷損害。

(28)施工過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限制在房間(商鋪)內,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發出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材料的運送。廢物的運出,必須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時間進行,不得擾及大廈其他業主。

(30)所有房商鋪內的廢物必須每天晚上於指定時間內清出。

(31)只有貨梯(或管理公司偶爾指定的其他電梯)纔可用來

運輸

材料、廢物。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工人未經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電扶梯;不得使用金屬軛運貨車。

(32)裝修期間,所有迴風嘴必須封閉,房間大門亦需關閉。

(33)所有裝入的傢俱都應在大廈外預製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間(商鋪)內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認爲可能會影響其他房牆鋪,必須在公司正常營業時間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業主用戶需對所聘請的施工人員的行爲負責並加以約束。

(35)施工人員需着裝整齊,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菸及扔菸蒂,不得高聲喧譁,不得打鬧,不得聽任何放音設備(如收音機),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36)裝修完成後,業主用戶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後檢查。

(37)如發現裝修未依審批圖紙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業主用戶將獲得通知並需負責進行更改。

(38)如業主棚戶的裝修工程經管理公司認可滿意後,將獲簽發裝修工程完滿竣工證明書。

十三、裝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裝修指南》、問卷、圖紙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員與業主用戶的設計師/承造商進行會談。

(3)裝修方案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已填寫的承諾書及問卷、該繳付的費用及裝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裝修方案的審批同意書。

(5)施工人員名單交到管理公司。

(6)裝修工程開始。

(7)裝修工程完成後書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員最後檢查。如果裝修工程達到管理公司要求,可獲通知收回裝修按金餘數。

業主室內裝修申請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繫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商場裝修辦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水電、泥工、木工、電工、油漆等裝修(詳見工程報價書)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詳見附表,按圖施工)

第二條: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誤

1、工期:自20xx年5月9日至5月23日,共計15天。

2、工期延誤:

2.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 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2.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因天氣原因造成的不順延。

2.4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爲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延期一天則罰款乙方500元整,依次類推。

第三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總造價(大寫):約肆萬元(實際金額以實際面積爲準) 本工程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工程款壹萬元(¥10000元)作爲乙方備料款;第二期款貳萬元(¥20xx0)元於5月19日支付,剩餘餘款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

2、 施工過程中現場用水、用電及物業管理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工程數量以竣工結算爲準,工程單價以雙方簽訂的工程報價書爲依據;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

第四條:材料供應

乙方向甲方提供樣品的,則甲方按提供的樣品進行驗收。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應當有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2、 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義務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有違法被罰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確保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並由乙方自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材料損壞,已完工的成品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應協助甲方保管施工現場各類物品,否則造成的材料丟失與誤工由乙方負責。 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的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甲方要求更改設計方案或裝飾材料,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而定。甲方應和乙方施工負責人一同辦理有關工程變更籤證手續,甲方不得私自與施工人員現場更改,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設計方案和材料變更,工程造價與工期相應更改。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應配合乙方人員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餘款,簽署保修單。

第六條:合同變更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材料驗收;(2)隱蔽工程驗收;(3)竣工驗收。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方面參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裝飾裝修相第八條:質量標準及保修關法律法規,保證保質保量完成此工程。

2、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爲期半年。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即 元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甲方在質量保修期滿15天內返還給乙方。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工程質量終身保證。 屬於保修範圍內和內容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7天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證金內扣除。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試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須安3000元/天計算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 乙方施工人員須具備施工資質,有專業水電技術職稱,並有施工圖。 另附報價清單及施工圖。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3、 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甲方非施工區域,影響甲方商場銷售;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業主室內裝修申請書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規格:房型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託方式:

5.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 ,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 10 %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 1 %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2. 乙方責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爲違約金付給對 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主):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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