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裝修合同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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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裝修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甲方):

制式裝修合同範本(精選5篇)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制式裝修合同範本 篇2

委託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託人/公司: 電話:

爲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

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

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

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

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爲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

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

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託方的行爲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託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墅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式裝修合同範本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制式裝修合同範本 篇4

委託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託人/公司: 電話:

爲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

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

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

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

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爲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

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

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託方的行爲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託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墅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式裝修合同範本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發包方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裝修預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個工作日,開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施工圖紙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用含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_天,爲承包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周邊鄰居之間的關係;

3.4 不拆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火規定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5.1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變更項目預算表),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方,並接受發包方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在三日內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體整改方案的,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協商順延, 同一質量問題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無錫市裝飾協會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9.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改造完工,開關插座定位驗收;

(2)泥工粉砌新牆完畢,牆、地磚鋪貼完工;

(3)木工吊頂,木製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9.2 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9.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3個月,3個月後收費保修。保修內容爲本公司施工過的項目,因外力引起的損壞和其它單位提供的設備,工程項目收費維修。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雙方約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簽定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70%預付款,即_________元;水電改造完工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15%進度款,即___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後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0%餘額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後三天內支付餘款5%,即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並簽字,發包方應在簽字後三天內向承包方結清每期工程進度款。

10.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方應向發包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方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1.4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進度款的(驗收簽字三日內),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七天後乙方可中止合同。

11.5 由於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無錫市裝飾協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幾項具體規定

13.1 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有關單位向發包方收取的各項收費和押金由發包方支付。

13.2 施工期間,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爲:上午__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下午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15.4 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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