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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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1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通用3篇)

甲方(委託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居間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居間服務內容

1.爲擴大甲方業務,甲方委託乙方向甲方推薦裝飾裝修業務客戶,在乙方的促成下由甲方與客戶直接簽約、提供服務。

2.乙方提供居間推薦服務的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上述期限外,乙方提供服務的甲方無需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和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3.經乙方推薦的客戶,且甲方成功與客戶簽約的,視爲居間成功,甲方需在約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爲乙方推薦的客戶:

(1)雙方簽署“客戶信息確認單”上確認的乙方推薦的客戶;

(2)乙方通過甲方指定電子郵箱提供的客戶信息;

(3)                。

但是,乙方推薦客戶之日起    個月以後,甲方纔與該客戶簽約的,不作爲乙方推薦客戶。

二、居間報酬、必要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居間報酬計算標準:按客戶向甲方實際支付費用的    %計算。

如甲方與客戶簽約,但無論何種原因客戶並未實際付款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報酬。

2.支付時間:客戶向甲方付款後 1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4.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同意,對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發生的必要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無論居間是否成功,乙方均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其他: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應當爲乙方所推薦客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傢俱產品;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宣傳方案,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改正;

(4)甲方有權臨時調整宣傳口徑與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調整的內容進行推薦;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配合其完成對客戶的服務工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因與乙方推薦客戶產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充分參與協調,如甲方需訴訟的,乙方應當全力配合協助甲方(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協助甲方調查取證、向甲方提供與客戶溝通的相應記錄、出庭作證等);

(2)乙方對外交流推薦時,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口徑及銷售價格進行;

(3)乙方不得向客戶進行虛假宣傳(宣傳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品種、價格、製作工藝、規格等);

(4)乙方在爲甲方進行業務推薦活動的協議履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客戶推薦除甲方產品外的其他同類型產品與服務,不得爲甲方競爭對手提供類似服務;

(5)乙方無權代表甲方對外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合同、訂單、設計圖、出庫單等);

(6)客戶在與甲方簽約後,就業務事宜與乙方聯繫的,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告知。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可預期利益、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鑑定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交通費等),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

五、保密條款

1.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協議前)所獲得的甲方任何經營或技術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予保密,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向本協議外第三人透露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六、非勞動關係/代理關係聲明

1.本合同之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僱傭關係或類似關係,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僱主或用人單位性質的責任,乙方及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任何財產或人身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之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代理或類似性質的關係,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法律文件。

七、合同聯繫方式

1.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3.雙方確認上述聯繫方式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約定的,應當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簽署時,雙方均已充分閱讀合同細節,對合同真實意思均無其他異議,同時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均不存在任何脅迫、欺詐、乘人之危、顯失公平等情形。

(以下無正文)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2

甲乙雙方爲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融資居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承諾

1.1、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甲方承諾在融資活動中所署公章、財務印章、法人章真實、有效,否則自願承擔融資不能的責任。

1.2、甲方在本協議有關的融資活動中委託代理人已經獲得甲方特別授權,有權代表甲方簽署與融資有關的全部法律文書,甲方對其代理行爲所產生的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1.3、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願、真實的。

2、乙方承諾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2、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願、真實的。

3、委託事項

3.1、甲方委託乙方尋找、介紹融資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融資貸款提供居間服務。

3.2、乙方接受委託,爲甲方介紹引薦符合其融資條件的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目標融資人),爲甲方與目標融資人進行斡旋和談判,並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融資人簽定融資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借款、貸款等融資性協議或合同)。

3.3、乙方居間服務內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將所需資料提交給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質押),爲甲方融資 萬元人民幣(大寫: )左右的資金(最終以目標融資方審批貸款金額爲準),爲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間服務。

3.4、甲方借款期限爲 個月,若採取先息後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爲 %左右;若採取等額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爲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終以目標融資方實際審批利率爲準。

3.5、乙方對甲方所融資借款事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4、居間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標融資人與甲方簽署(包括但不限於貸款、借款等)融資合同,甲方按其與目標融資人簽署協議中約定貸款或借款總金額的 %(大寫: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間費。

4.2、甲方支付的居間費的有關稅款均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應由乙方交納的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4.3、甲方應在目標融資人向其發放首筆貸款到達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賬戶的兩個工作日內,將居間費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否則屬違約。

5、居間成功的認定

5.1、乙方引薦的目標融資方與甲方簽訂貸款(借款)協議時,即爲本合同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應與乙方簽訂《融資居間服務成功確認書》。

5.2、如甲、乙雙方未簽訂《融資居間服務成功確認書》,則乙方引薦的目標融資方向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賬戶轉款時,即爲本合同居間服務成功,甲乙雙方不再簽訂《融資居間服務成功確認書》。

6、甲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理融資貸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資質、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有效性負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

6.2甲方提供辦理融資貸款事宜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資質、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予墊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導致融資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6.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融資人的信息(屬於公共領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6.4、不得與乙方介紹的意向融資人或目標融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事項。

7、乙方權利、義務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融資的相關情況。

7.2、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爲甲方尋求機會,併爲甲方與目標融資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融資目標人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5、乙方居間成功後,有權要求甲方應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相應居間費。

7.6、如乙方居間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誤工費、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酬金等任何居間費用;甲方不得以居間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資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審計報告、評估報告、財務報表等)、交通費、差旅費、誤工費等因融資而產生的費用。

8、違約責任

8.1、如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意向融資人或目標融資人進行私下交易時,視爲乙方完成甲方委託的融資居間服務,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居間費。

8.2、 乙方向目標融資方提供甲方借款資料,並經過目標融資方審批同意借款(貸款)給甲方後,如甲方放棄借款(貸款),則視爲乙方居間成功,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居間費。

8.3、甲方在目標融資人向其發放首筆借款(貸款)資金到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叄向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間費及違約金時爲止。甲方自願放棄請求降低違約金的抗辯理由。

8.4、若甲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未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時,乙方爲追要居間費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誤工費、差旅費、訴訟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9.2.2、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的。

10、爭議解決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0.2、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條款理解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裝飾裝修業務居間推廣合同 篇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辦理位於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土地(以下簡稱“土地轉讓項目”)轉讓簽約的各項事宜,引薦甲方和該土地的使用權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土地轉讓項目的重要信息,並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終取得該土地開發建設權。

第二條 轉讓土地的慨況描述

2.1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轉讓單位所簽訂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應協助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有其他行爲表明拒絕簽約的,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4.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轉讓土地項目的信息,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轉讓土地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擬轉讓土地的圖紙、拆遷安置戶的拆遷安置情況(包括住戶、商鋪、寫字間),需保證所有拆遷安置戶全部按期搬離;保證土地達到掛牌條件;協助甲方對土地的摘牌。

4.7、保證甲方取得土地後房屋開發的容積率不低於

4.8、乙方在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土地轉讓合同,那麼在甲方與土地使用權人進行土地的轉讓手續搬離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的關係。“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土地使用權單位未簽訂書面的有關合同的,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五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5.0,規劃建築面積不少於13000平方米;幫助甲方取得規劃條件的審覈通過。

5.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80萬元人民幣。

5.2、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掛牌後日 內向乙方支付40萬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後 日內結清剩餘40萬元。

5.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誠信原則

8.1、在本合同委託期和有效期爲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

8.2、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8.3、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代爲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

9.2、甲方與土地轉讓方對於合同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

9.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甲方經營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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