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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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轉讓是指土地擁有者因爲各種原因把自己私有的土地轉讓給他人的一種情況,在這種轉讓的情況下,爲了避免以後的利益糾紛,很多人都會選擇簽訂一份合同來保證好雙方的協議,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轉讓合同,有時間的來閱讀哦

土地轉讓協議書最新版

有關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爲×××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爲××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 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5、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表達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出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第二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地塊編號爲 _。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 ____ (小寫: ) 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 _年,自甲方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三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爲工業用地。在出讓期內,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要改變,應當徵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一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爲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爲 (小寫: )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10 _%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 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已付定金做爲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 日內,甲方爲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如未按時繳納,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五章 土地交付及開發利用

第十五條 甲方交付乙方地塊的周圍基礎設施必須達到 通,即通 。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並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乙方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日內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九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應符合項目用地總體規劃要求,嚴格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建設。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限

第二十條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其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轉讓、租賃、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收得乙方土地出讓金及爲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不再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在土地使用過程中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第七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因地震、戰爭、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視爲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合同出讓總額的 20% 做爲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約定時間進行開發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市。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爲 園 號 樓 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爲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爲現房。甲方依法獲得併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爲: 。

第二條 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爲 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後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 %作爲首付款,即人民幣 元(¥ )於20xx年 月 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 %作爲餘款,即人民幣 元(¥ )於__年__月 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爲,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爲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 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爲,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後 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 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爲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 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准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 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後,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後,乙方應遵守xxx的物業管理規定,並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 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後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 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爲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並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 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爲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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